公共管理局学习制度
公共管理局学习制度 3 3 篇
公共管理局学习制度第 1 篇 为提高我局机关工作人员的政策理论水平,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思想好、业务熟、素质高、服务优的队伍,结合我局工作实际,特制订如下学习制度:
一、参学人员:公共政务管理局全体干部职工
二、学习形式
1、坚持“一日二看”,即每个干部职工每天看一份报纸、看半小时书。
2、组织“周五学习日”活动,即全体干部职工每周五下午参加集中学习。
3、每月安排集中专题学习 1~2次。
4、采用集中学习与分散学习相结合,“请进来”教与“走出去”学相结合。
三、学习内容
1、政治理论学习教育,主要包括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建理论、时事政策;
2、法规制度学习培训,主要包括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机关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3、文明服务教育培训。主要包括职业道德、交际礼仪、
文明用语、热情服务等方面。
四、学习要求
1、参加集中学习应准时,没有特殊情况不准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学习、讨论时集中精力,积极讨论,踊跃发言,不做与学习不相关的事。
3、学习过程中应做好学习笔记,每人每年学习笔记不少于 5000 字。
公共管理局学习制度第 2 篇为了进一步加强局机关人员工作纪律,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全局在职人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岗,爱岗敬业。
二、实行指纹签到制度。每天在规定的时间内按指纹签到。每迟到或早退 1 次,扣考勤分 1 分。无故旷工,每天扣考勤分 5 分。
三、在职人员确有急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在职工作人员临时外出,须向科室负责人口头请假,一天以内须经分管局长批准,一天以上须书写请假条报经局长批准;请假人员须告知办公室备案,未履行手续者,按旷工处理,每天扣款20 元。
四、婚、病假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另全年每个职工
安排事假十天,超过天数每天扣款 15 元。
五、干部职工下乡、出差须经分管领导批准,交办公室进行登记,未履行手续者,不计下乡、出差补助.
六、迟到、早退、中途无故离岗,每人次扣款 2 元,按月兑现。
七、以上扣款从年终考评奖金中扣除。
公共管理局学习制度第 3 篇各单位党委(总支)、支部:
为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理论素养,增强工作能力,规范局党组中心组学习活动,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形式
(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由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组成。
(二)中心组学习扩大会由党组成员、巡视员、副巡视员、机关各处(室)处长(主任)和直属单位、市州人民政府驻蓉办事处主要负责人,局机关工会主席、局直机关团委书记参加,必要时可吸收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参加。
(三)党组书记为组长,局直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拟定学习计划、准备学习资料、记录、学习总结等有关工作,并指定专人为学习秘书。
二、学习内容
(一)党的基本理论和国家的重大方针政策。
(二)中央、省委、省直机关工委安排的学习内容。
(三)机关事务管理职能要求的相关业务知识。
(四)综合知识的学习。包括行政知识、法律法规、公文写作、现代科技知识和技能以及文化、历史、经济等方面的知识。
(五)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倡廉方面的内容。
三、学习方式
(一)局党组中心组学习以集中学习为主,综合运用专题讲座、主题发言、交流研讨、工作调研和学习考察等多种形式,并借助网络媒体等现代化手段。
(二)坚持“走出去、请进来”的学习方式。1.开放式,组织学习参观,开阔眼界。2.启发式,领导讲。3.辅导式,专家讲座、释疑解难。4.引导式,典型引导。5.警示式,反面典型警示。6.互动式,大家讲、学习交流。
(三)坚持个人自学。中心组成员要做学习的表率,要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倡导并实践工作学习化的工作方法,学习工作化的学习方式,以此引导和带动全体干部职工的学习,形成浓厚的学习氛围。
四、学习要求
(一)中心组全年集中学习时间不少于 12 天。
(二)局机关处(室)副处级以上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局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的个人学习计划交局党办;其他党员的学习计划交各党委或支部备查。学习中要做好笔记,并结合
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或理论文章一篇以上。
(三)坚持学习档案制度。
(四)中心组学习的考勤、记录、笔记和论文收集、学习档案等工作由局直机关党委办公室负责。
(五)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体学习,应向组长请假,并自觉补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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