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患者跌倒制度
防范患者跌倒、坠床的管理制度
一、制度
1. 加强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存在导致患者跌倒、坠床的高危因素,其中包括:
(1)
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精神异常、肢体活动受限、视觉障碍的患者;
(2)
体质虚弱、需搀扶行走或坐轮椅患者;生活不能完全自理且无专人看护患者;年老和婴幼儿无约束或无效约束患者;
(3)
服用特殊药物、近期有跌倒史(1 周内)、以晕厥、黑蒙为主要症状者、经常发生体位性低血压者。
(4)
病室地面潮湿或有积水未设防滑标志等;
(5)
患者穿的鞋底易滑跌等;
2. 对具有跌倒、坠床危险因素的患者,护士应对病人或家属进行安全教育并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3. 对有跌倒、坠床的危险因素的患者,需实施逐级上报和监控。
4. 加强病情观察,及预防跌倒、坠床措施的落实,并加以记录。
5. 各护理单元对已发生“患者坠床、跌倒”事件的,立即通知值班医生、病区护士长、科护士长,并向护理部汇报备案。
一、预案
1. 按护理部标准,新病人入院时,对存在发生跌倒、坠床危险因素的高危患者,根据《住院病人意外事件危险因素评估表》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预防措施。
2. 护士在护理意识不清、躁动不安、癫痫发作、老年痴呆、精神异常的患者,及无陪伴的 3 岁以下婴幼儿时必须用床栏或约束带保护,床尾挂标识,并做好交班。
3. 做好安全宣教工作,对长期卧床的体质虚弱者、近期有跌倒史(1 周内);以晕厥、黑蒙为主要症状者、经常发生体位
性低血压者、肢体活动受限、视觉障碍及年老体弱等患者,护士应告知其起床或行走时应由家属或护士(按铃呼叫护士)陪伴,如需沐浴必须在家属陪伴下进行。
4. 给婴儿测体重和沐浴时,护士必须守护在旁,不得擅自离开。
5. 必要时开启陪护证,先告知家属留院陪护。
6. 做好入院宣教,告知病人住院期间、起床活动时穿防滑鞋。外出检查有专人陪同,检查前更换外出鞋,行动不便者准备轮椅。
7. 夜间应开启地灯,保持病室、走廊和地面清洁、干燥、平整、完好、通道内不随便堆放物品,以免影响人、车通行。工勤人员拖地或打蜡后应放置“小心地滑”的警示牌。
8. 中夜班加强巡视,必要时为病人准备床栏并拉起。
9. 对服用特殊药物者(如安眠药、降糖药、降压药等),加强观察。
10. 一旦患者出现跌倒、坠床等事件,应及时通知医师,并遵医嘱落实各项治疗和护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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