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度xx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 1 — 20xx 年度 xx 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方案
为做好 20xx 年度 xx 市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根据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xx 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浙减办〔20xx〕6 号)文件要求,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推荐 4 个社区创建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 5 个社区创建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二、创建标准 《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和《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评分表》。
三、任务分解 县(市、区)
椒江区
黄岩区
路桥区
临海市
温岭市
玉环市
天台县
仙居县
三门县
合计
国家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1 1 1 0 0 0 1 0 0 4 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 0 0 0 1 1 1 0 1 1 5 四、实施步骤 1、市应急管理局分解并下达今年创建目标任务。(8 月 20
— 2 — 日前)
2、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应根据浙江省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 20xx 年度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和推荐工作的通知》(浙减办〔20xx〕6 号)文件要求和相关创建标准开展摸排工作,确定拟申报对象,并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9 月 15日前)
3、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联合民政、气象、消防等部门加强对拟创建社区的工作指导,对照创建标准,组织书面资料,形成申报文件汇编,报市应急管理局。(9 月 30 前)
4、市应急管理局组织人员实地抽查部分社区创建工作开展情况,提出改进意见。(10 月 20 日前)
5、xx 市减灾委员会办公室在征求市民防、气象等部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关于 20xx 年国家级、省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推荐和创建工作情况的报告》,报送省减灾委办公室。(10 月30 日前)
6、各地继续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做好迎接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省级检查组的实地核查准备工作,并根据核查意见进行整改。(11 月上旬)
7、提交正式报送资料。(11 中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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