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金加工企业RoHS环保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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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 五金加工企业 RoHS 环保协议书
甲方(需方):深圳市 xxx 有限公司
乙方(供方):东莞市 xxx 有限公司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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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我司的产品完全满足欧盟 RoHS 指令要求,针对欧盟 RoHS 指令管控的物质(以下简称管控物质)的限量,甲、乙双方达成以下协议:
1、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管控物质的含量应符合乙方提供给甲方之《RoHS 环保声明》 (以下简称声明)中的标准;
2、若发现乙方提供给甲方的产品中管控物质的含量不符合声明中的标准,按不符合发生的具体情况作以下处理:
a:不符合发生在甲方公司内部,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 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b:若乙方对甲方的判定有异议可抽样送权威检测机构测试管控物质的含量,如果权威检测机构测试结果仍不符合声明中的标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1000 元/次的惩罚性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同时承担权威检测机构测试费用。
c:若在甲方产品投入市场后被相关机构的抽检中以及客户使用过程中发现管控物质含量不符合声明中的标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及由此造成甲方的一切损失。
3、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协议不因甲、乙双方改组、签约人离职、公司变迁或产地不同等因素而改变其法律效力;
5、《RoHS 环保声明》为本协议不可分割之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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