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XX市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工作方案参考例文
1 2021 年 年 X XX 市校外培训机构“大排查、大整治、
大督查”行动工作方案 参考 范文
为规范全市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保障全市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xx 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实施意见》(xx 发〔xxxx〕x 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转作风优环境”“学党史、办实事”等活动和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快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中小学生过重课外负担问题,进一步优化教育环境,确保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二、主要任务 依法清理无证无照、证照不全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严肃查处培训机构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坚决整治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的行为,全力维护受教育者合法权益,依法引导机构按正确的方向办学。
三、整治范围 全市面向中小学生开办的教育培训机构及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包括:
(一)无证无照办学。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
(二)无证有照办学。取得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未依法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机构。
(三)有证有照办学。有证有照机构的违规办学行为。
(四)中小学校和教师违反相关规定问题。
四、整治内容及要求 (一)安全。培训机构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立即停办整改。
(二)资质。1.无证无照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具备办理条件的,引导其办证;不具备办理条件或拒不申办证照的,责令停止办学并依法承担责任。2.无证有照开展教育培训的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引导其办证;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教育培训;拒不整改的,责令停止办学并依法承担责任。
(三)教育教学。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出现“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上课时间超过 20:30 等违规行为,责令立即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四)备案公示。机构开展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师资、课程安排、收费事项等未向属地教育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布。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五)招生考试。机构组织与招生考试关联的测试、竞赛行为和擅自举办“小升初”政策解读、论坛等变相选拔行为;将培训结
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依法追究有关学校、培训机构和相关人员责任。
(六)广告宣传。机构偏离正确办学方向进行提分、培优等夸大培训效果的诱导、虚假宣传;以“名师”“命题教师”授课或以承诺录取等为名招揽生源;招生简章、招生广告未经教育部门备案审核自行发布;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内容与备案不一致。拒不整改的依法依纪处罚。
(七)收退费。机构不按规定提前收费、收费时间跨度超过三个月和捆绑推销不相关内容、不开具正规收费票据、不按规定收费退费、不按《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要求与家长签订协议等。责令立即整改,依法依规处理。
(八)违规变更。机构擅自变更办学地点、法人等需变更登记事项的、擅自设立分支机构或教学点的,按《民办教育促进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纪处理;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直至吊销办学许可证。
(九)教师行为。校外机构聘用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或无资质教师任教的,一经查实,依法依纪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五、时间安排 (一)宣传发动大排查阶段(x 月-x 月)。依托 XX 市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以成员单位为成员,成立工作组,制定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明确时间表、任务书、路线图。在政府和教育官网发布政策、公布举报途径和电话。对机构开展排查、分
类、登记、造册。建立机构档案、台账、数据库,形成问题清单。同时,对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情况进行普查登记,对公办中小学校在职教师与机构关联行为进行排查。
(二)大整治阶段(x 月-x 月)。各县区对机构开展联合集中执法。关停无证机构,整改问题机构,公布黑白名单,曝光负面典型,发布整治成果,评定机构星级,工作组抽检。
(三)大督查阶段(x 月)。市级对各县区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开展明察暗访,督查结果纳入考核并发文通报。指导县区有效发挥部门联动机制,建立预防、监督、奖惩相结合的长效工作机制。
六、组织领导 由 XX 市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成工作组,下设办公室(设在 XX 市教育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分管领导担任。各成员单位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开展联合整治。各县区参照建立组织机构。
七、工作要求 开展专项治理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各县区、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健全体制机制,务求取得实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相应建立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并成立工作组。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和协同联动机制,按照 “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治理”的原则联合开展治理,压实责任,纳入考核,完善措施,确保如期完成。
(二)依法依规治理。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关于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精神,准确把握政策界限,突出治理重点, 严格” 依法行政,不搞“一刀切”。大力宣传营造氛围,在市、县两级教育官网设立专栏,公布举报电话和邮箱。建立形势研判和应急反应机制,妥善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
(三)遵守工作纪律。
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八项规定”和廉洁自律准则等,任何人不得说情、干扰阻碍整治工作,违者依法依纪处理。
各县区治理工作体制机制建立情况和实施方案请于 x 月 x 日前上报至工作组办公室,电话:xxxxxxx,联系人,xxx,邮箱:xxxx@qq.com,有关工作进展及时报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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