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科技公司安全科技管理制度]
环保科技公司安全科技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科学技术的研究、应用与开发,提高公司对安全生产风险的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对安全科学技术应用、研究及开发的要求,适用于公司安全科技的应用与管理。
3.职责
3.1各部门、各生产车间负责人对安全科技项目的计划编制、计划上报、初审和科技成果的申报工作负责。
3.2生产技术部部长对安全科技项目的立项审查、结题审查、验收以及科技成果的审查工作负责。
3.3安环部部长对安全科技项目的实施及成果的推广应用情况的监督工作负责。
4. 管理要求与方法
4.1安全科技研究
4.1.1公司应鼓励有利于降低安全生产过程中风险的新的安全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的推广应用,对安全科技关键难点、关键技术可通过设立安全科技项目开展研究。
4.1.2 每年年初技术发展部应组织各部办、各车间申报安全科技项目,项目的内容包括
公司现代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的研究;
安全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研究;
企业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与控制技术的研究;
国外先进安全科学技术引进、消化和应用。
4.1.3 生产技术部应组织相关人员对申报的项目进行评审,然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立项。
4.1.4财务部根据审批的项目资金计划给予拨款。
4.2.安全科技成果的评审与奖励
4.2.1 各部门科技项目成果出来后上报技术发展部,生产技术部组织相关人员对成果进行评审。
4.2.2 通过评审的科技成果研究部门可以向上级或国家申报。
4.2.3技术发展部对科技成果提出奖励意见,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
4.3安全科技成果的应用
4.3.1安全科技成果应用前应经公司专业小组进行风险评估与分析,并制定其风险的控制措施。
4.3.2公司应设立专业小组对本公司安全科技的项目和应用成果进行评价。评价标准如下:
4.3.2.1在安全科技理论研究中产生重要影响,对安全科技领域学科体系的建立和发展有突出贡献的成果
4.3.2.2应用于社会建设的新的安全科技成果(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计等)
4.3.2.3在重大工程建设、重大设备研制和企业技术改造中,采用新的安全科技,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3.2.4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的安全科学技术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3.2.5在为社会公益服务的安全科学技术基础工作中,做出创造性贡献并取得特别显著的成果;
4.3.2.6为安全决策科学化与安健环管理现代化而进行创造性研究并取得显著效果的软科学成果。
4.4 回顾
4.4.1 各部门应每年对安全科技成果的应用效果进行回顾
4.5 记录保存
4.5.1 安全科技项目的立项、评审、成果的评审、成果应用的评价等记录由安环部永久保管。
5.附录
5.1 此制度由安环部负责解释
5.2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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