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精简国资监管事项
|
浏览量:
国资委精简的国资监管事项
一、取消事项(共2项)
序号
事项内容
1
指导和监督出资企业开展全员业绩考核工作
2
审批出资企业所拥有的资产公开转让事项
二、下放事项(共11项)
序号
事项内容
1
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合并、分立、解散、申请破产、公司制改革、改制立项及方案(重要子企业及国家、自治区和AA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2
审批出资企业重要子企业章程
3
审批出资企业列入年度投资计划的境内主业投资事项(项目)
4
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股权(资产)公开转让事项
5
审批出资企业集团内部各级子企业之间的无偿划转、非公开协议转让事项
6
出资企业及其各级子企业批准的经济行为事项涉及的资产评估项目的备案事项(国家、自治区和AA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7
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
8
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减少注册资本
9
审批已实施企业年金出资企业子企业的企业年金方案
10
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投资担保事项
11
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股权质押事项
三、授权事项(共10项)
序号
事项内容
1
决定出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
2
对出资企业大额社会捐赠事项的管理
3
审批出资企业子企业的清产核资事项和结果
4
决定出资企业子企业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暂无授权)
5
出资企业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
6
审批出资企业职工工资总额
7
确定出资企业主业调整
8
出资企业经理层成员经营业绩考核
9
审批出资企业对外担保事项
10
审批出资企业投资事项(项目)
说明:1.本表所称出资企业,是指AA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和AA市人民政府授权管理的企业。
2.下放事项下放给出资企业。
3.授权事项仅针对落实董事会职权试点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企业,并根据企业条件成熟情况,逐步予以授权。
相关热词搜索: 国资 国资 精简 监管 国资委精简国资监管事项
下一篇:河堤工程施工承包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