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威海孔雀城代理政策请示(2)
关于威海孔雀城启动 渠道 代理的政策请示
拟稿人
部门负责人
分公司(总部部门)负责人
尊敬的公司领导:
为完成公司下达的业绩指标,根据威海孔雀城的区域特点及营销模式特殊性,我们威海孔雀城在自销的基础上启动代理销售渠道,通过本地、外地分销代理公司合作模式进行积累客户,达到快速销售目的。在 2012 年 8 月初已经启动了几家联合代理公司,其中青岛润德中诚设计制作有限公司和北京通联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已经排卡 3 张,按 5%给予结算佣金。根据威海南海新区的销售特点,经研究分析后确定具体代理模式及政策如下:
一、8 月 31 日之前政策 1、代理公司自带客户到售楼处成交的给予 5%佣金。
2、其他代理公司跟随自销中心看房团成交的客户给予 5%佣金。
3、针对我们威海孔雀城项目单独发团的,按自销中心发团政策执行,我公司负责交通及客户食宿费用,给予代理公司 5%佣金。
二、9 月 1 日后执行政策 1、 北京、济南、上海等设立自销中心区域的代理政策 1)渠道代理公司把意向客户带到各区域自销中心做客户确认,我们负责地接到威海孔雀城项目地考察。
2)北京潮白河、永定河、八达岭孔雀城联合代理公司把意向客户带到三个售楼处的销售专区,我们负责地接到威海项目地考察。
3)客户成交后我公司支付 7%—10%的代理佣金给予代理公司。
年销售回款额在 500(不含)万以下按销售回款额的 7%结算; 年销售回款额在 500(含)万至 1000 万按销售回款额的 8%结算; 年销售回款额在 1000(含)万至 1500 万按销售回款额的 9%结算; 年销售回款额在 1500(含)万以上按销售回款额的 10%结算。
注:以上佣金按年累计,合同一年期满后所有销售业绩重新累计。
4)为调动积极性,代理公司需要给予员工成交总额的 1%作为提成。
2、其他区域代理公司政策:
1)其他区域及南海新区代理公司带客户到威海孔雀城售楼处成交的,公司直接支付 10%代理佣金,但我公司不承担客户的所有相关地接费用。
2)没有自销中心的地区,专做威海孔雀城项目的代理公司,我们给予人员协助开展客户组织工作,客户考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由我公司承担,我公司同样按 7%—10%的代理政策支付代理佣金。
3)成交量较高的代理公司我们给予一定的推介会、房展会等费用扶持。
三、佣金结算时间 1、我公司于每月 10 日前向代理公司全额支付上月代理佣金。
2、代理公司需提供正规代理发票,如需我公司代扣税费,代理公司需提供相应手续。
妥否,请领导批示!
威海孔雀城营销部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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