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
居家观察期间身体未有异常症状承诺书
我承诺自 2020 年
月
日开始,本人身体未出现过鼻塞、流涕、咽痛、咳嗽、呼吸困难(包括活动后加重的胸闷、憋气、气短)等呼吸道症状,呕吐、腹泻等消化道症状,意识异常(包括嗜睡、说胡话、分不清昼夜等)等精神症状,发热、乏力、肌肉酸痛等症状。
承诺人(签字):
时间:2020 年
月
日
备注:1.承诺人签字:学生由监护人签字,教职员工由 本人签字。
2.此承诺书返校时一并上交学校存档。
3.居家观察起始日期为开学前 14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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