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2021 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政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和陈敏尔书记在全市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讲话精神,打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工作队伍。根据《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实施方案》、《丰都县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实施指导方案》相关要求,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本系统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结合中国共产党成立 100 周年庆祝活动,把“我为群众办实事”作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教育整顿和党史教育全过程。教育引导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最困难的群体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着眼,从最具体的工作抓起,积极为群众排忧解难。
二、工作要求 1. 树立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在学习教育环节,加强党史教育,依托主题党日、“三会一课”等,组织司法行政系统党员干部学习党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2. 深入基层了解实情。组织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进单位”活动,虚心向群众学习、向群众求教、向群众问策。重点深入矛盾纠纷易发地、治安隐患集中地,走访服务对象、特殊群体、困难群众、困难企业,听取对司法政法工作的呼声期盼、意见建议。
3. 履职尽责办好实事。在走访调研的基础上,梳理在执法办案、为民(企)服务、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确定“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内容和措施,发扬钉钉子精神,件件落实。
三、工作安排 1. 深化政治教育、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的理念。通过开展司法行政系统队伍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集中学习、机关支部主题党日活动、“一把手”讲党课等,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2. 定期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和专项治理。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人民调解中心要加大对各基层调解委员会调解工作的指导,各司法所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定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发现和掌握矛盾苗头及隐患,提前介入,及时化解。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具体负责统计每月人民调解工作情况。(责任科室: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 配合部门:司法所)
3. 持续开展“法援惠民生”。县法律援助中心要积极推行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促进实体、热线、网络三大服务平台融合发展。做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帮助受援人挽回损失。县法律援助中心负责统计每月法律援助案件办结情况。(责任科室:县法律援助中心)
4. 持续开展服务民营企业专项活动。深入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责统计每月工作开展情况。(责任科室: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5. 加强重点人群的管控。做好“两类”人员的管控和帮教工作。认真开展社区矫正人员与刑事帮教人员的走访排查工作,及时为重点人群中的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确保丰都社会稳定。社区矫正科责统计特殊群体走访排查工作开展情况。
(责任科室:社区矫正管理科 配合部门:各司法所)
6. 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宣传氛围。利用好“三月法治宣传月”时间节点,创新宣传活动的形式和内容,促进活动深入开展。普法办责统计普法宣传开展情况。(责任科室:普法与依法治理科
配合部门:各司法所)
7. 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推进行政争议实质化解工作。活动期间,行政执法监督科责统计行政争议化解工作开展情况。(责任科室:行政执法监督科 )
8. 持续开展扶贫走访,巩固脱贫成效。为切实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各项工作,让脱贫基础更加稳固、成效更可持续。局办公室负责统计扶贫走访情况。(责任科室:办公室
配合科室:机关全体帮扶责任人)
各责任科室将统计表于每月 30 日前报局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 司法局“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密切党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好司法局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全面增强司法行政干警、公务员和法律服务人员三支队伍的宗旨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树牢为群众办实事理念,按照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关于队伍教育整顿指示要求和党史学习教育工作部署,确保教育整顿、党史教育工作取得实效,特制定"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活动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深入开展法治惠民活动为载体,认真贯彻执行领导关于司法工作的指示精神,以人民需求为方向、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从人民群众最盼望的事情做起,从人民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人民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进一步提高司法行政队伍服务人民群众的能力和水平,着力解决好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进一步创新司法行政工作的思路和举措,着力解决好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普遍关注的实际问题。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司法局成立"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总体部署、组
织协调和检查督导工作。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各科室负责同志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统筹做好综合、督查、宣传等具体工作。
二、项目内容 1、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 贯彻落实《关于在全省农村培育“法律明白人”的实施意见》, 全面遴选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配齐配强法治宣传队伍,一个网格至少有一名“法律明白人”和一户“学法示范户”,并由其所在辖区司法所牵头,每月组织开展不低于人均 8 小时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发挥其地头清、人头熟、威望高的优势,带动更多群众学法用法。建立健全长效培训机制,全面提升“法律明白人”业务技能,推动“法律明白人”量的扩张、质的提升。(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5 月前建成队伍,9 月底前完成表彰工作)
2、实施“法援惠民生•拓展工程” 在困难标准、事项范围、援助对象、服务内容等方面拓展法律援助服务领域和覆盖人群,在执行经济困难最低工资标准的基 础上,对髙龄、孤寡、失能、失独老人,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 重病患者等特殊群体,免予法律援助经济状况审查,取消法律援 助事项范围限制。开展“关爱农民工法律服务”(完成时间:1-2 月份)“法律援助进村居”(完成时间:5 月份)等活动,切实有效为农民工、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上门走访困难群体,对行动不便群体实行电话预约和上门服务。加大“服务三农”力度,(完成时间:7 月份)围绕土地流转、农业经营、环境保护、养老保障等矛盾纠纷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建议,加强对坑农事件受害群体援助力度。深化法律援助事项范围负面
清单试点工作,明确政府提供法律援助的职责边界。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不断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全年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不低于 1200 件。(责任领导:李玉兰,责任部门:法律援助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3、加快法治政府示范创建 以创建为契机,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任务落实。修订完善《射阳县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扎实做好县政府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的目录化管理,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决策合法性审查,有效推动重大决策和重大项目合法性审查及执法监督工作。强化对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社会治安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督力度。在加强行政执法主体执法人员管理的同时,通过专题培训、案卷评查、资格考试等形式进一步提升全县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督查,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在全覆盖的基础上落实落地(完成时间:5月份)。强化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监管。建立健全跟踪督办、督察评价、反馈通报、督促整改机制,制定督察项目清单,重点对中央省市县委关于法治建设重要决定、重大方案、重要举措的贯彻执行情况,开展综合性、专项性督察,对问题突出的镇区、部门和单位,采取函告、通报等措施,推动问题真改实改,推动法治射阳建设迈上新的台阶。(责任领导:茆胜群,责任部门:依法治县办秘书科、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4、持续开展“法企同行” 组建法律服务团深入开展法治体检四进四送活动,引导律师、基层法律工作者利用微博、微信、抖音等平台等定期发布相关政策、相关风险预警,及时答疑解惑。开展
律师公益法律服务品牌选树评比工作,打造一批“有特色、有品质、有影响”的公益法律服务品牌。(责任领导:李学高,责任部门:律师管理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5、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活动 紧紧围绕“全市领先、全省争先、全国有影响”的工作目标要求,放大“美好生活•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品牌效应,抓好“八五”规划调研、起草、实施,打造“法治宣传+”宣传教育品牌。充分利用“互联网+”“两微一端”等新媒体,釆取以案释法、有奖问答、文艺演出等形式,广泛开展民法典进村居、进景区等 “七进”活动。依托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文化公园、法治长廊等现有阵地,开辟民法典专题板块,引导、吸纳社会力量参与到普法活动中来,让普法成为一种全民运动。(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6、打造法耀鹤乡“品牌力” 在县级,巩固提升法治宣传教育中心及其它阵地建设,在镇级,继续围绕“一镇一品一特色”标准,巩固完善 15 个镇区法治宣传阵地,打造“法治红+菊花黄”“法治红+渔港蓝”,年内重点将黄沙港镇打造成法治文化特色小镇;在村级,建好用活法治大舞台、法治广场、法治长廊、法治公园,力争每个村居有一个“学法打卡地”。鼓励法治文化艺术团、书画协会、快板队等创作契合时代发展、融合地方特色、法治元素丰富的法治文艺作品,力争创作 1-2 部在全国有影响的法治文化作品。加强全县 117 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的日常管理,确保不掉档。摸排一批符合申报省级标准条件的村(社区),帮助提档升级,做好创建工作。对新申报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盘湾镇南沃村加强指导,完善软硬件,确保顺利通过验收。(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
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7、深入开展人民调解工作 健全县镇村三级网络,在县、镇二级设立非诉讼服务中心,在村(居)司法行政服务站设立“非诉专区”。
推动非诉化解平台信息建设,平台与法院、人社、信访等行政机关数据互联互通,实现全县社会矛盾纠纷信息数据的共享共用。统一标准化制度体系,建立一次性告知制度,制定非诉讼纠纷解决服务项目清单,为当事人提供纠纷化解途径、化解方法、法律知识、政策支持等方面的解释和指导,引导当事人自愿选择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进行案件分流。探索建立无争议事实举证制度。在诉讼程序中,除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外,当事人无需对调解过程中已确认的无争议事实举证,做到诉与非诉的效力互认。建立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加强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完善各类调解协议书的司法确认制度,提高调解协议书的履行率。对具有给付内容的调解协议书,通过赋强公证,提高调解协议的执行力,提升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效能。(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 部门:矛盾调解中心,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8、深入开展“公证惠企便民""行动 主动服务驻射金融机构,为其办理借款合同公证。争取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射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房屋继承等公证事项的支持。围绕知识产权全流程提供公证服务,积极为企业办理商标申请、转让所需的相关公证事项,依法加强对企业商标、字号、品牌的保护,实现对知识产权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保护,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公证处,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9、实施村居法律顾问工作巩固提升工程 全面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服务质效,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引导政府、企业法律顾问积极为党委依法决策、政府依法行政和企业依法经营提供法律服务。落实公益普法责任,与电视台、报纸等媒体联合进行防范非法集资、防范金融领域风险专项宣传。(责任领导:耿志峰,责任部门:人民参与与促进法制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0、开展“党建+法律扶贫”行动 深化县司法局、司法所二级联动,组织机关干部“下沉一线深入开展“12348”法律服务队活动,与经济薄弱村党组织开展互帮共建活动,定期义务开展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聚焦扶贫开发项目,开展“法治体检”活动。深化基层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做好后续跟踪服务。(责任领导:耿志峰、陈建建,责任部门:办公室、人事教育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法治宣传科,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11、实施特殊人群“亲情”工程 研发远程视频网上预约系统,实现省内服刑人员家属与服刑人员视频会见网上预约、申请、递交材料等“不见面""流程审批。提升后续照管对象操守操持,开展走(回)访活动,通过与后续照管对象家属和本人交谈,深入了解帮教情况,引导家属给与照管对象亲情帮助,激发照管对象生活热情,唤醒其对家庭和社会的责任意识,帮助他们树立起生活的信心和希望,重新回归和融入社会。(责任领导:王兆贵,责任部门:社区矫正管理局,完成时间:全年工作)
四、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一把手”要全程参与活动,带头转作风、走基层、做表率,带着问题抓工作,带着感情抓落实。对本方案中安排的活动内容及载体,承办督办部门要积极组织落实,承担“第一责任”。
对于调查走访中发现的问题,主要领导要亲自参与研究;对职责范围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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