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监理工作细则]2016新版公路监理规范
第一章 总 则
一、目标
为实现五峰工业园区3号路、25号路桥梁工程建设总目标,有效地控制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安全、工程环境和工程费用,提升工程管理水平,发挥投资效益,使本项目施工监理法制化、标准化、规范化、程序化,达成任务明确,标准统一,程序合理。依据交通部《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J077--95)、《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1月30日发)、《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01-01实施、《国务院办公厅相关加强基础设施工程质量管理通知》(1999年2月13日发)和施工、监理招标文件要求,结合五峰工业园区3号路、25号路桥梁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特制订本细则。
二、监理指导思想及标准
监理单位和监理人员应根据“严格监理、热情服务、秉公办事、一丝不苟”标准认真落实实施相关施工监理各项方针政策、法规,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明确岗位职责,严格检验制度,努力做好施工监理工作。
三、监理依据
1、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建设管理法律、法规、条例和要求;
2、依据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建设质量标准、施工规范和试验检测规范;
3、政府主管部门同意工程项目建设文件;
4、由业主和承包人签定施工协议文件及业主和监理单位签定监理协议协议;
5、监理单位和承包人在协议实施过程中形成相关会议统计、函电、监理指令及其它文字统计;
6、驻地办依据施工协议文件签发全部施工图纸和指令等。
四、质量确保体系
本项目实施“政府监督、法人管理、社会监理、企业自检”四级质量确保体系。
五、监理单位资质
负担本项目施工监理业务单位,必需是在监理招标中中标并签署监理协议协议书含有法人资格监理单位。
六、监理人员资格及素质
凡在本项目中从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必需是符合所在监理岗位资质条件要求并经业主同意合格人员。
七、监理阶段划分
监理阶段划分为三个阶段: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施工阶段监理;交工及缺点责任期阶段监理。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监理协议协议签定后,即进入施工准备阶段监理。监理人员应熟悉协议文件;复核图纸和放样定线数据;督促承包人提交施工组织设计;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准备公布开工通知书等。
2、施工阶段监理
施工阶段监理,应集中力量做好工程质量监控、工程安全监理、工程环境监理、工程进度控制、工程费用监管和协议管理等各项工作。
3、交工及缺点责任期阶段监理
在工程完工或部分(单位、分部)工程完工后,只要签发交接证书后即进入缺点责任期阶段监理,除应对工程缺点、修补及重建进行监理外,并应视同第二条一样做好这一阶段监理工作。
第二章 监理机构和职责
第一节 监理机构
一、湖北省宜昌市华中咨询监理有限责任企业,五峰工业园区3号路、25号路桥梁工程监理部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二、驻地办设总监理工程师1名王正海,监理工程师1名谢文萍。
第二节 监理机构职责
一、驻地办职责
1、建立并完善全线监理制度和各项程序,监督、检验制度落实和实施情况;
2、负责组织全线监理培训;指导、协调整个工程项目标“三控二管一协调”工作;
3、下达工程总开工令,审批单位工程开工汇报;
4、督促召开第一次工地会议,对工程开工前各项准备工作进行全方面检验;
5、负责组织相关工程及相关人员业务学习和交流;
6、负责组织解释、修正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中遗漏、错误和含糊不清问题;
7、负责组织处理施工中关键技术、质量问题,主持重大技术、质量问题处理;
8、审批工程变更;
9、抽查工程质量,掌握整个工程项目标工程质量动态;
10、参与工程项目标完工验收和组织交工验收;
11、审查工程延期、索赔、分包、承包商及高监办履约情况;
12、审批经驻地办审查过承包人总体施工计划和关键施工方案,检验和督促各项计划实施及驻地办定时召开计划协调会议,审查工程进度计划,组织生产计划调度会相关工作;
13、负责审查和办理工程支付和结算手续。
二、驻地办关键职责
1、承包商关键人员在场情况按协议要求进行检验统计,对不符合协议要求、影响工程工期和质量人员应向驻地办提出更换提议;
2、在开工前和过程中检验用于工程材料、设备,对于不符合协议要求,应果断拒绝使用并督促将其运出工地现场;
3、负责本监理协议段范围内每个月已完成合格工程计量支付汇总、确定,对手续不全、资料不齐、私自涂改和其它不符合要求计量支付报表有权拒绝和退还;
4、对承包商分项工程开工申请汇报单进行审批。
5、对承包商工序质量进行检验、认可;
6、依据协议条款相关要求,对工程延期、费用索赔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核实、搜集、整理报驻地办;
7、随时检验工程施工质量。对有疑问隐蔽工程有权要求开仓检验;对不合格工程有权要求返工;对严重违反要求情况有权下达暂停施工令,监督承包商整改;
8、按要求完成试验及质量检测任务;
9、准备工地会议相关材料,负责处理工地上通常性技术问题。
三、驻地办关键监理人员职责
(一)驻地监理工程师关键职责
驻地监理工程师工作关键应是全方面负责工程质量管理。关键包含以下工作:
1、明确质量目标,评定工程质量;
2、提出确保工程质量方法和手段,组织进行质量抽查和抽验;
3、同意分项工程开工汇报,发出分项工程开工通知;
4、常常巡视工地,立即处理处理影响工程质量问题;
5、向承包人发出质量控制指示;
6、建立部门或专业监理人员日常汇报制度,每个月以表格、图解及简报形式提出质量控制分析汇报。
(二)专业监理工程师关键职责
专业监理工程师关键职责是:监督承包人实施各项质量控制目标并满足标准、规范、图纸要求。通常应包含以下工作:
1、熟悉本专业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图纸及其变更或特殊要求,并给予落实和实施;
2、提出各项工作步骤及质量控制程序,监督、检验和测验工程质量;
3、系统统计并分析整理各项质量结果;
4、向驻地监理工程师汇报现场质量情况,每个月提出本专业(或项目)质量汇报。
(三)旁站监理关键职责
1、负责所在施工路段施工监理工作,对驻地办负责;
2、坚持天天巡视工地,随时掌握和了解其施工范围内各个项目标工程质量、进度完成情况;
3、施工程序实施旁站,对每道工序,每个部位进行监督,现场检验,对关键工程跟班检验。对不符合质量要求工程,应报驻地办要求承包人返工和采取其它补救方法,以达成协议要求技术要求;
4、负责核实承包人每个月计量支付报表中申报质量合格工程数量,并认真做好天天监理日志。
四、监理安全职责
1、监理单位代表指挥部全方面负责项目工程施工全过程安全监督和管理,对所管项目负担监理责任。驻地办关键责任人对所管标段安全监理工作全方面负责。
2、落实实施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制订内部安全监理责任制和所管项目标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3、按协议要求配足含有资格安全监理人员。
4、监督施工单位推行安全职责,实施施工工序、规范和标准。
5、负责审查施工安全方案及安全技术方法或专题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督促施工单位对施工人员进行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组织督促施工单位安全专题施工方案编制及教授论证工作。
6、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对多种违规行为行为立即阻止,并按相关要求进行现场处理。当发觉有危及施工安全重大隐患和安全管理严重失控时,应立即下达停工令,责令施工单位整改,并立即向主管部门汇报
7、负责审查施工单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对不称职和不合格人员,责令其更换。
8、审查施工单位特种设备是否根据要求进行检验检测、注册登记。
9、负责施工生产中多种不安全原因分析和预控制,尽力避免和降低安全事故发生。参与对安全事故调查分析,监督施工单位对安全事故处理。发生事故应立即汇报并维护好事故现场。
10、负责建立安全监理档案;旁站监理人员应在监理日志中具体统计施工现场天天安全监理工作情况,定时进行审阅并签署意见。
11、组织实施辖区内安全管理月度考评,编制监理工程项目标安全统计报表,立即反馈安全生产信息。
12、监理单位还应推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协议文件要求安全职责。
第三章 施工准备阶段监理
第一节 驻地办关键工作
一、监理工作准备
1、监理培训
监理单位应按监理协议协议要求时间对监理人员进行监理培训。
2、监理人员进场
监理单位应在监理协议协议要求日期派监理人员进驻工地开展监理工作。其进场人员及人员更换必需取得业主同意。
3、监理设备
监理协议协议要求由监理单位自备监理设备应在实际开工期以前基础完善,确保工作使用。监理协议协议要求租用监理设备,监理单位应向业主提供租赁协议。
4、熟悉协议文件
监理人员应全方面熟悉协议文件,对协议文件中存在差错、遗漏、含糊不清等问题应查证清楚,提出合理处理方法,报业主。
5、现场复查
应要求承包人对施工协议文件中提供图纸和定线数据进行必需现场复查查对,纠正差错,补充漏缺。对于发觉重大错误、漏项或方案性问题,应提出汇报报业主。
6、施工环境调查
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对工程用地范围内还未拆迁建筑物及其它障碍物、施工前不能按时交接工程用地及有争议工程用地进行调查,并应依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方法报业主。
7、监理图表
应将业主统一制订图表送交承包人制备,供双方共同使用。
8、建立监理工地试验室。
二、施工准备阶段关键监理工作
(一)检验承包人质量确保体系
1、按协议要求承包人建立一个完整以自检为主质量确保组织体系。各级自检人员应由富有施工经验、含有专业技术职称、熟悉规范和图纸,而且工作作风优良技术人员担任;
2、审查同意承包人在投标书所报负责质量确保和自检工作责任人资格,并应要求其一直在工程现场用全部时间专门进行质量管理;
3、应监督、检验和同意承包人装备自己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其建筑面积、试验设备及人员配置应能满足本工程各项试验需要;
4、驻地办试验室应派人员对承包人工地试验室和流动试验室进行全方面监督和管理。全部试验仪器全部必需经检验合格并按期进行标定。全部试验人员必需持有经过业务培训和考评上岗证书,必需严格实施试验规范和操作规程,关键试验应有监理人员在场监督;
5、承包人质量确保体系及要求:
(1)承包人试验室人员必需符合承包人投标书中人员资质及业绩。(2)试验仪器应符合承包协议要求,并经试验室检验认可;
(3)工作关键:
a、自检各个单项工程开工条件,提供自检资料;
b、对每道工序或工艺进行现场质量自检,确保整个施工过程中材料、设备及施工质量符合要求并取得监理工程师认可;
过程中出现缺点立即采取方法;对安全事故进行现场统计,并立即
汇报监理工程师;
按本“措施”要求抽样检测频率、时间、方法进行取样和试验;
立即检测工程各部位置、标高和几何尺寸,提供资料报监理工程师检
查,以取得认可;
f、对每道工序(工艺)或单项(单件)工程交工后进行自检和测定,配合监理工程师检验验收;
每项工程质量进行要求分析整理,建立质量档案,交工验收时提供详
实施工资料。
(二)审查承包人工程进度计划,提出书面提议报审批。
(三)检验承包人进场材料
材料必需符合技术要求,不合格材料不得进场。
(四)审批承包人标准试验
(五)审查承包人施工机械设备
1、进场机械设备(包含计划进场机械设备)数量、型号、规格、生产能力、完好率和投标书所填列是否符合;
2、多种施工机械设备进场及周转计划和工程进度计划适应性;
3、多种施工机械设备配套和满足施工技术要求适应性;
4、数量不足或不配套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要求承包人补足进场;审验不合格施工机械设备,应限期承包人撤离工地,承包人要求替换或更换机械设备应事先用书面形式报给驻地办,在协议计量工程师审核,承包人替换或更换机械设备生产能力及完好率不能底于被替换或更换机械设备;
5、已运入现场并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施工机械设备,未取得同意不得运出工地。
(六)验收承包人施工定线
在协议要求或施工定线之前合理时间内向承包人书面提供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基准标高方位及数据,并对承包人施工定线进行检验验收。
1、对设计单位交桩,进行复核、纠正;
2、对业主提供图纸上原始资料进行复核或校正,由驻地办要求设计单位澄清,确保数据无误;
3、发觉基准点损坏或丢失,应经过业主由原设计单位补定,费用由承包人自理。
4、对承包人为加密控制点、定线和施工放样为目标测量工作,进行现场复核认定。
5、审核承包人对全部测量控制点进行保护方案,并检验是否对其进行了有效保护,直至交工验收结束。
(七)验收承包人测定地面线
要求承包人对全部工程或开工段落原始地面线进行实际测定,并对测定工作进行检验验收,签署意见后报业主审核。
1、承包人测定工作应在原始地面线未被施工扰动以前进行,测定所使用仪器精度及操作方法符合勘测设计要求和要求。
2、检验和复核测量应伴随承包人测量同时或平行进行。复测频率应能判定承包人测定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3、应对承包人意在影响土石方工程数量任何纵向加桩及横向测点不合理性加以纠正,使纵向中桩连线和横向测点连线和实际地面线相符合。
4、应要求承包人依据施工协议文件中标准横断面图、纵断面图及实际测定地面线资料,提交用于施工放样横断面施工图和用于确定实际土石方数量土石方计算表以供审核。
5、对于业主已经移交了工程场地占用权,但承包人尚不施工或还未测定施工段落,应要求承包人对工程场地地面线进行有效保护,不得随意开挖或倾倒垃圾,由此而增加工程数量或工程费用也不应认可。
(八)审批承包人提交施工图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协议要求或合理时间内,应对承包人依据协议要求完成并提交多种施工图进行审核同意。
1、要求承包人在未进行施工测量之前或在施工测量过程中,对协议图纸中各类结构物进行现场查对和补充,必需时就地补充测量,以确保原始资料正确和完整。
2、全部施工图图幅应有统一要求,完工图应和其一致。
第四章 工程质量监理
第一节 工程质量监理概述
一、质量监理任务
监理人员应对施工全过程进行检验、监督和管理,消除影响工程质量多种不利原因,使承包人提交工程项目符合协议图纸、技术规范、使用要求和验收标准。
二、质量控制基础步骤
驻地监理工程师在开工以前,向承包人提出一个(或一套)对全部工程项目进行质量控制程序及说明,以供全部监理人员、承包人自检人员和施工人员共同遵照,使质量控制程序化。质量控制按以下步骤进行:
(一)工程开工汇报:工程开工汇报应提供材料、设备、劳力及现场管理人员等项准备情况,并提供放线测量、标准试验、施工图及施工方案等必需基础资料。
1、单位工程:承包人提出开工汇报后,经过驻地办审批。
2、分部工程:承包人提出开工汇报后,经过驻地办审批。3、分项工程:承包人提出开工汇报后,报驻地办审批。
(二)工程自检汇报:承包人自检人员根据专业监理工程师同意工艺步骤和提出工艺检验程序,在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首优异行自检,自检合格后,申报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检验验收。
(三)工序检验认可:驻地办在承包人工序自检后,48小时内进行每道工序(工艺)完工后检验验收,对不合格工序(工艺)应指令承包人进行缺点修补或返工。前道工序未经检验验收,后道工序不得进行。
(四)中间交工汇报:当组成一个工程单位工程,分部或分项工程完工后,承包人自检人员应再进行系统自检,汇总各道工序检验统计及测量和抽样试验结果提出交工汇报。由驻地办组织验收,自检资料不全交工汇报,拒绝验收。
(五)中间交工证书:驻地办组织对完工单项工程进行一次系统检验验收,必需时作测量或抽样试验;检验合格后提请驻地监理工程师签发《中间交工证书》。未经中间交工检验或检验不合格工程,不得进行下项工程项目标施工。
(六)中间计量证书:对填发了《中间交工证书》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方可进行计量并填发《中间计量证书》。完工项目标交工资料不全或结束整理工作未完,不得计量支付。
三、工序(工艺)质量检验步骤
驻地办在分项工程开工之前,提出一个(或一套)工序(工艺)检验程序说明,以供现场旁站监理人员、承包人自检人员及施工人员共同遵照。工序(工艺)检验程序按以下标准提出:
1、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分项相一致;
2、和技术规范及所采取施工方法和工艺步骤相协调;
3、和国家或协议要求验收标准、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相配合;
4、工序(工艺)检验程序宜采取框图形式表示,方便直观;并应和对应检验统计、报表、证书等相配套。
四、测量放样监理
测量监理检验工作由测量监理工程师(配置测量员)专门负责,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向承包人移交正确无误原始基准点、基准线和基准标高,并对承包人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验和认定;
2、在各项工程开工之前,对承包人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验和认定;
3、在各项工程施工进行中,对控制工程导线及轴线位置、标高和尺寸等步骤进行监督、检验和认定;
4、在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标中间交工和完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验,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测量正确性结果资料。
五、验证试验
验证试验是对材料或商品购件进行预先判定,以决定是否能够用于工程,按以下要求进行:
1、在材料或商品购件订货之前,由承包人提供生产厂家产品合格证书及试验汇报,必需时监理人员还应对生产厂家生产设备、工艺及产品合格率进行现场调查了解,或由承包人提供样品进行试验,以决定同意采购是否。其一切费用由承包人自己负担。
2、材料或商品购件运入场地后,按要求批量和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不合格材料或商品购件不准用于工程,不准入库混杂,并在监理要求时间内由承包人立即运出场外。
3、在施工进行中,对用于工程材料或商品购件,进行符合性随机抽样试验检验。
六、标准试验
标准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内在品质进行施工前数据采集,它是控制和指导施工科学依据,包含多种湿度—密度关系试验、集料级配试验、混合料配合比试验、结构强度试验等。标准试验按以下进行:
在各项工程开工前按协议要求或在试验监理工程师指定合理时间内,由承包人先完成标准试验,并将试验汇报及试验材料提交监理试验室审查同意。试验监理工程师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参与承包人试验全过程,并进行有效地现场监督检验,并作复核试验。
七、工艺试验
工艺试验是依据技术规范要求,在动工之前对路基、路面及它需要经过预先试验方能正式施工分项工程预优异行试验,然后依其试验结果全方面指导施工。工艺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驻地办应要求承包人提出工艺试验施工方案和实施细则并给予审查同意。
2、工艺试验机械组合、人员配额、材料、施工程序、预埋观察和操作方法等应有两组以上方案,方便经过试验作出选定。
3、驻地办应对承包人工艺试验进行全过程旁站监理,并应作出具体统计。
4、试验结束后应由承包人提出试验汇报,并经高驻办审查同意。
八、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实际内在品质进行复核性检验,内容应包含多种材料物理性能、混凝土强度等测定和试验,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1、驻地办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多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验。
2、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频率抽样试验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一定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判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结果是否有效。
3、当施工现场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需时还要求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4、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抽样频率为100%,监理试验室抽样频率为5%-10%。
九、验收试验
验收试验是对各项已完工程实际内在品质作出评定。按以下要求进行:
1、驻地办应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承包人进行抽样试验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进行有效监督。
2、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按规范要求频率独立进行抽样试验,以判定承包人抽样试验结果。
3、试验工程师对承包人技术规范要求进行检测试验项目标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同意;对试验实施进行现场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十、旁站监理
旁站监理目标是对承包人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进行有效控制。旁站监理由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员担任,实施全方位、全过程、全步骤监理.包含以下关键内容:
1、检验用于工程材料、设备、现场施工人员及其它施工条件和同意分部(项)工程开工汇报相符合。
2、检验多种集料组成、配合比及用量和同意标准试验通知单是否一致。
3、检验施工方法和工艺,对低劣产品立即报请驻地办发出监理指令。
4、进行每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后检验。
5、对隐蔽工程进行覆盖前检验。
6、监督承包人施工人员进行试样抽取和控制参数测定及统计。
7、观察了解影响工程进度和质量自然风险、隐患及外部干扰信息,立即汇报。
十一、质量缺点处理
在各项工程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觉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不许可质量缺点,或不能和合格工程质量相符合时,依据缺点性质和严重程度,按下列方法处理:
(一)质量缺点判定方法
1、首先是凭经验进行目测检验,而且目测检验结论能被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收。
2、假如监理人员无法以目测对质量缺点作出正确判定,或监理人员目测判定不能使承包人施工人员所接收,应立即通知材料、测量或试验等相关监理人员并会同承包人自检及试验人员,进行实际检验测试,并依据检测结果作为认定质量缺点存在是否依据。
(二)质量缺点处理方法
1、当质量缺点发生在萌芽状态时,立即发出警告信息,要求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材料、设备或不称职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2、当质量缺点正在出现时,立即向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确保施工质量有效方法,并对质量缺点进行了正确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3、当质量缺点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点存在将对下道工序产生质量影响时,拒绝检验验收或工程计量,并要求承包人进行返工或进行处理。
4、当严重程度将影响工程安全时,经过业主邀请设计单位进行现场分析或验算,立即决定采取处理方法。
5、对任何质量缺点修补,先由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监理工程师同意方可进行。
第二节 工程质量监理程序
一、开工程序
1、各协议段开工
由驻地监理工程师公布各协议段开工令。
2、分项工程开工程序
二、质量事故处理程序
不管何时,一旦发生工程质量事故,需按下列程序抓紧处理。
①事故发生后,承包人应立即采取紧急处理方法(包含暂停施工),同时填写质量事故汇报单汇报驻地办。
②驻地办接到质量事故汇报后,随即组织相关人员现场查看,同时依据事故现场情况下达指示;
③承包人依据驻地办指示,立即采取对应方法,查清事故原因并提出处理意见报驻地办,并依据质量经济损失额度,按部颁《公路工程质量管理措施》确定质量事故等级;
④若为重大质量事故,承包人、驻地办应立即书面汇报。
⑤组织由相关各方人员参与联合调查组,查明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并抄送相关各方;
⑥若事故原因迟迟不能查明,驻地办认为事故隐患未消除,则不发复工令,或依据协议条款再次发出暂停施工命令,直到事故原因查明后方可恢复施工,下达进行处理指令。
三、试验室工作程序
(一)驻地试验室工作程序
1.原材料试验程序
承包人申报原材料或商品构件计划原材料说明文件
承包人申报原材料或商品构件计划原材料说明文件
驻地试验监理审查原材料或商品构件起源必需时取样试验
驻地试验监理审查原材料或商品构件起源必需时取样试验
承包人提供源材料或商品构件自检汇报试验监理
承包人提供源材料或商品构件自检汇报试验监理
合格
复核承包人原材料试验汇报
复核承包人原材料试验汇报
原材料试验程序框图
2.混合料设计配合比复核试验程序
审查送来混合料及原材料试验资料审查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对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复核试验提交汇报
审查送来混合料及原材料试验资料
审查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对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复核试验
提交汇报
混合料设计配合比复核试验程序框图
3.现场检测试验程序
和承包人确定备检工程试验项目承包人试验/旁站检验
和承包人确定备检工程试验项目
承包人试验/旁站检验
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以要求频率抽检
向驻地办呈交质量检验单及试验汇报
现场检测试验程序框图
(一)驻地试验室工作程序
1.原材料试验程序
2.混合料设计配合比复核试验程序
审查送来混合料及原材料试验资料审查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审查送来混合料及原材料试验资料
审查试验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对原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进行复核试验
提交汇报
混合料设计配合比复核试验程序框图
3.现场检测试验程序
和承包人确定备检工程试验项目
和承包人确定备检工程试验项目
承包人试验/旁站检验
驻地试验监理工程师以要求频率抽检
驻地办呈交质量检验单及试验汇报
现场检测试验程序框图
4、钢材质量监理
严禁进入现场
严禁进入现场
或降级使用
料 源
钢材报验单
驻办试验室抽检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使用
承包人按要求频率自检
监理抽检频率和现场发觉材料抽样问题
进行抽样检测
合格继续使用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重选料源
厂(场)质保书
承包人自检
驻地办审批
驻地办审批
5、混凝土质量监理
钻芯取样检
钻芯取样检
测监理、承包
人双方选择
位置送驻地办
试验室试验
配 合 比 设 计
承包人
驻办试验室
进行复核性试验
现场混凝土拌和
承包人填写混凝土强度汇报
现场监理或试验人员
按监理抽检频率抽检
认 可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重配
驻地办审批
驻地办审批
按要求频率自检
监理、承包人双方取样
重做或
补 强
认 可
合格
不合格
第三节 结构物工程现场监理
一、钢筋砼及其原材料试验
(一)钢筋工程
1、监理程序
(1)原材料试验首先应做好原材料检验和报批工作。承包人应将原材料出厂证实或检验单送驻办审查,驻地办检验合格并予同意后,开始原材料进场和贮存。
(2)原材料进场及贮存
驻地办应检验钢筋存放时是否支垫好或放在格架上,有没有覆盖遮挡,使钢筋不致锈蚀;是否远离油脂、油漆、灰尘等杂物,以免钢筋受到污染。
(3)承包人按分部、分项工程提出开工汇报并送高驻办和总监办按权限审批。
(4)开工汇报得到同意后即按计划进行实施。
在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旁站监督并抽样检验。钢筋试验应按交通部《公路工程金属试验规程》JTJ005-83要求进行。
(5)钢筋笼入模
钢筋笼入模后,按要求工序检验程序检验验收。
2、监理框图
钢筋工程监理应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监理程序见上图。
(二)混凝土工程
1、监理程序
(1)原材料检验和审批
首先承包人应做好原材料试验和报批工作。承包人应将原材料出厂证实或检验单送驻地办审查,经驻地办检验合格并予同意后,开始原材料进场和贮存。
(2)材料储存检验
承包人按相关要求进行场地硬化和隔离储存,由驻地办进行检验验收。
(3)审批承包人报送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案及审查拌和站
①审批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方案
承包人在混合料正式生产30天之前,应向驻地办、驻地办呈报砼混合料配比设计及在拌合场生产混合料试样。
驻地办在同意该设计配比之前,应按承包人配比重新抽检各项技术指标。如不合格,将配比设计退回承包人重新设计、报批;如合格,则同意使用。
严禁进入现场
严禁进入现场
或降级使用
料 源
材料报验单
驻地办审批
驻地办试验室抽检
承包人按要求自检
(包含焊接检验)
监剪发觉材料有问题
进行抽样检测
开工汇报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换厂家或降级使用
厂方质保书
承包人自检提出协商指标要求
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及贮存设施
驻地办审批
检验支垫、遮护情况
合格
旁站检验钢筋加工、绑扎、焊接(含预
应力筋)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抽查
钢筋入模
合格
钢筋入模后检验
合格
质量管理处、中心试验室随时抽查
钢筋工程监理程序框图
②审查承包人拌和站
承包人应根据技术规范要求配置足够数量且品种齐全拌合、运输、摊铺混合料机械设备及工具,并应在试验路段开工之前安装调试完成,合格后报驻地办审查,由驻办审批。
全部工程中使用设备应保持良好操作条件。不符合技术规范要求设备,监理人员有权要求承包人从工作中撤消。
(4)审批承包商开工汇报
在上述各项检验均合格基础上,由驻办审批承包商提出开工申请汇报。
(5)工序检验
驻地办对以下施工工序按规范要求进行工序检验、验收。
a.支架和模板制作安装;
b.钢筋制作入模;
c.混凝土浇筑和养生;
d.砼外观和表面修饰。
(6)砼强度检验
全部砼试件制作养生及试验,均须在旁站监理人员监督下按规范进行。由旁站人员签字认可,驻地办按要求频率对砼强度进行抽样,送驻办试验室试压,签发强度试验汇报。
(7)混凝土工程中间交工
在对混凝土工程混凝土强度及外观检验均合格后,由承包人填写中间交工证书,连同对应开工申请单及质量检验单一并报驻地办审核,并签认中间交工证书。
2、监理框图: 混凝土工程监理程序
钻芯取样检
钻芯取样检
测监理、承包
人双方选择
位置送驻地办
试验室试验
配 合 比 设 计
承包人
驻地办试验室复检
现场混凝土拌和浇筑养生
承包人填写混凝土强度汇报申请交工验收
现场监理或试验人员
按监理抽检频率抽检
认 可
不合格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重配
驻地办审批
驻地办审批
按要求频率自检
监理、承包人双方取样标识
重做或
补 强
认 可
合格
不合格
原材料进场
驻地监理对原材料进行贮存检验
驻地办对原材料
检验和审批
砼工程质量监理程序框图
二、基础
(一)挖钻孔桩
1、监理程序:
①承包商依据驻地办提供测点进行放线,确定桥位、墩位、台位和桩位。驻地办关键工作是复核放线测量是否能达成规范要求,然后复核一次各墩台位置是否正确。
②其它准备工作。备好材料、机具,做好混凝土配比设计并报驻地办审查,由驻地办审核同意。驻地办组织人力取样抽验查对原材料及机具落实情况,并查对水泥混凝土配合比,要尤其注意配比坍落度。
③承包商在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后即可提出桩基开工汇报,包含开工日期,估计完工日期,施工进度计划,机具、材料准备情况,人力、电力准备情况,和放线定位和试桩结果等。经驻地办组织审查落实,认为合格后报驻地办同意开工。
④桩基开工后,首先是挖成孔并清孔,在此施工阶段,驻地办应进行旁站检验,常常了解钻进情况、泥浆情况及土层情况,清孔后要测井深看沉淀量是否合格,同时要检验井深、井径和倾斜度是否合格。
⑤下钢筋笼和焊接。旁站应注意钢筋是否拴牢,焊接是否完整,上下接点距离是否达成要求要求。钢筋最终应固定在设计位置。
⑥按要求埋设桩检深测管。
⑦下导管并浇筑水下混凝土。导管应预先试接,接口严密、基础不漏水,导管应在桩中心,亦即钢筋笼中心,以避免和钢筋相碰,管口应插入已浇混凝土中1~6米,通常以2米为宜。浇筑混凝土要常常检验其坍落度,坍落度过小影响混凝土流动度,太大表示水灰比过大影响强度。导管应从上面逐步减短,并应随时检验混凝土面标高,以确保导管插在混凝土内,使混凝土不致中止。导管内混凝土面一定要保持一定高度,勿使导管内窝住空气造成高压气囊。超高部分应在做桩帽承台前给予凿除。混凝土浇筑应做好统计。
⑧浇桩完成,保护桩检声测管不堵塞,混凝土硬化合格后进行无破损探查。
⑨在混凝土养生期满后应按规范进行混凝土强度检验。每根灌注桩或每浇筑50立方米混凝土应有一组试件。
⑩承包商提交中间交工证书报驻地办、审核并给予签认。
不合格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分项工程完工验收
·认可测桩汇报
·检验试块汇报
测量定位检验
无破损检测
·确定数量、桩位
·审定测桩单位资格
混凝土灌注监理旁站
·导管悬高、埋深
·混凝土标高、进尺
审核结果
检验埋设护筒
审批开工申请
·人、材料、机械审批
·试桩总结审批
·混凝土设计、对比试验
·材料抽验试验
同意开工
钻孔、清孔检验
检验孔深、孔径、偏
位、
试桩检验
·审批试桩汇报
·审批试验工艺
·试验核定指标
·监理旁站,检验桩施工
承包人
重 测
钢筋检验
承包人返工
承包人返工
审核结果
审核结果
必需时钻芯取样进行部分分析
提出处理方案
不合格
合格
合格
挖孔灌注桩质量监理程序框图
(二)明挖基础
1、监理程序
(1)承包商依据监理工程师提供测点进行放线,确定桥位、墩位、台位和基础位置。驻地办应复核放线测量是否能达成规范要求。
(2)其它准备工作。备好材料、机具,做好混凝土配比设计并报驻地办审查,由驻地办审核同意。驻地办应组织人力取样抽验查对原材料及机具落实情况,并查对水泥混凝土配合比。
(3)基础开挖后,应由驻地办对基础平面位置、基底标高、基底地面情况进行检验,确定合格后填写地基检验表,经检验签证地基检验表由施工单位保留作为完工交验资料,未经签证,不得砌筑基础。
(4)当基底地质和设计图不符时,报高驻办、总监办按程序办理。
(5)经检验后基坑,即可进行常规钢筋、砼工作。
(6)砼成品检验。
(7)中间交工检验验收。
基底为软基
基底为软基
中间交工检验验收
混凝土浇筑(常规旁站)
混凝土成品检验
钢筋检验(常规)
模板检验(常规)
基底检 ·标高 ·平面位置
查认可 ·地质复查 ·承载力试验
测量定位基础
审批开工汇报
审核工料机准备
混凝土配合比试验
承包人作返工修补取芯试验
承包人返工修补
作地基处理,设计变更
软基处理监理
软基处理监理
承包人重测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明挖基础监理程序框图
三、桥梁工程
桥梁施工应严格根据设计图纸、施工规范和相关技术操作要求进行,在监理过程中,对每一个分项、分部工程进行开工申请、工序检验验收、交工验收、中间交工验收。对每道工序进行严格检验、签证和验收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
桥梁工程开工申请审批
桥梁工程开工申请审批
·测量基桩交接完成
·测量控制网建立和检验同意
·施工技术方案和进度计划审查同意
·检验工地试验室
·施工材料抽验,施工控制指标,做对比试验
·施工人员、设备及材料准备情况审核;第一次工
地会议审查经过开工申请
同意开工,发开工令
下部工程监理
·下部工程开工申请审批
·基础工程施工监理
·承台、墩身、墩柱、盖梁、桥台监理
·台背回填和锥坡砌筑监理
·枕梁、搭板监理
上部工程监理
·预制梁、预制构件施工监理
·支座安装施工监理
·预制梁安装施工监理
·悬臂浇筑,悬臂安装施工监理
·拱桥:拱圈、拱上结构施工监理
·斜拉桥:索塔、主梁系、索施工监理
·现浇箱梁施工监理
·桥面系监理
·横隔板施工监理
·防撞墙、栏杆、灯
柱、人行道等监理
桥面隶属工程监理
交工验收
完工验收
引道施
工监理
(同道
路)
桥梁工程监理工作步骤框图
施工缝检验
施工缝检验
测量定位检验
模板检验(常规)
钢筋检验(常规)
混凝土浇筑监理
旁站检验(常规)
混凝土成品检验(常规)
分项工程完工证书签认
承台、墩台、墩柱、盖梁、桥台监理工作步骤
养生检验蒸气养生控制温度、
养生检验
蒸气养生控制温度、
湿度、时间
底模检验
·不变形扭曲
·强度
·不影响振捣
不合格承包人修 整
不合格
承包人
修 整
不符合要求
不符合要求
审批结果混凝土强度检验
审批结果
混凝土强度检验
继续养生
继续养生
张拉监理旁站·
张拉监理旁站
·应力
·伸长量
·施工应力程序
·断丝及滑丝
·混凝土强度
审核开工汇报
·审核人、材料、机械;
·仪器检验,评定;
·工艺设计和计算复核;
·材料抽检试验汇报;
·混凝土设计、对比试验
发觉问题
发觉问题
承包人及 时
承包人
及 时
调 整
补充开工
补充
开工
汇报
审批结果压浆监理旁站·水泥稠度、配合比·
审批结果
压浆监理旁站
·水泥稠度、配合比
·压浆次序
·灌浆压力
不一样意
同意
同意
钢筋、预埋件检验(常规)发觉问题
钢筋、预埋件检验(常规)
发觉问题
返工修整不合格
返工
修整
不合格
审批结果及时调
审批结果
及
时
调
整
封堵
·外形尺寸
·凿毛清洗
模板检验(常规)合格
模板检验(常规)
合格
审批结果返工修整不合格砼成品检验(常规)
审批结果
返工
修整
不合格
砼成品检验(常规)
合格
合格
责令承包人立即调整生产,改善工艺申请分项工程完工证书混凝土浇筑
责令承包人立即
调整生产,改善工艺
申请分项工程
完工证书
混凝土浇筑
常规旁站
不合格
不合格
后张法预应力砼预制梁质
控制测量监理
控制测量监理
交接桩
建立控制网
定位测量监理
支座安装监理
下部结构钢筋
混凝土施工监理
基础施工监理
预制梁安装监理
·吊装方案
·安装检验
审核测量方案
审核测量计算
审核测量误差
开挖(钻孔)
混凝土施工
承台、系梁
墩台、墩柱
桥台、盖梁
枕梁搭板施工监理
台背回填监理
锥坡砌筑施工监理
完工
桥面路面施工监理
桥面铺装施工监理
栏杆、灯柱、扶手……
监理
横隔板监理
桥梁结构预制安装质量监理程序框
横隔板施工、安装分项工程完工验收
横隔板施工、安装分项工程完工验收
认可后临时固定
·全跨安装就位后,重新检验调整
·焊接固定
吊装就位检验
·平面位置
·倾斜度
承包人调整
不合格
承包人重做
开工准备
不一样意
审批开工汇报
·人、材料、机械准备
·吊装方案
·承载试验汇报
物件检验
·梁体损伤
·外形尺寸
承包人
整修
不合格
同意
合格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预制梁(板)安装监理程序框图
分项工程完工检验
分项工程完工检验
支座垫石检验
·标高 ·平面偏位
·顶面倾斜度
补充开工准备
不一样意
·全数检验
·更换厂家
支座成品检验
厂家出厂合格证
抽样检验
测量检验
承包人
整修
不合格
审 批 开 工 报 告
支座安装检验
·标高 ·平面位置
·四面高差 ·气温及距离调整
·防尘装置,稳固性检验
承包人返工
不合格
承包人返工
不合格
签认检验单
合格
合格
同意
合格
不合格
不合格
审批结果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审批结果
支座安装质量监理
料场
料场
料厂(场)质保书
重做或
补强
认 可
不合格
合格
承包人自检
承包人填写砂浆强度汇报
现场监理或试验人员
按监理抽检频率取样
按要求频率自检
监理、承包人双方共同取样
配合比设计
重
配
驻地办审批
驻地办审批
不合格
不合格
砂浆质量监理程序框图
备料试验
备料试验
·土料试验
·石料试验
基底处理
·清除松土
·切坡、挖台阶
台背回填检验
·逐层检验压实度
·确保宽度
枕梁
搭板
施工
下一层施工
下一层施工
锥坡砌筑监理
(按圬工常规)
加强
碾压
不合格
合格
继续
处理
不合格
合格
更
改
料
场
不合格
继续
汇报
审批开工汇报
·审核人、材料、机械
·审核基底压实度
·击实试验
·砂浆配合比,对比试验
同意
不一样意
审核
结果
审核
结果
审核
结果
审核
结果
.
台背回填、锥坡砌筑监理程序框图
备料检验
备料检验
·强度试验
·块度、厚度
·修凿规格
·材料作废
·停止收料
勾缝检验
·砂浆标号
·嵌深
·缝宽
养生
凿除
重勾
不合格
合格
同意开工
合格
不合格
合格
定位测量
检 查
承包人重测
不合格
合格
签发分项工程完工证书
开工汇报审批
·人、材料准备
·测量合格
·砂浆试验
·备料合格
拆除返工
砌体开工
·砂浆检验
·平整度
·缝度
·外形尺寸
不合格
审核
结果
审核
结果
审核
结果
审核
结果
圬工砌体墩台质量监理程序框图
监理工作项目
监理工作项目
施工程序
基底清理、整平
砂石、水泥备料
结构物基础开挖
填报《隐蔽工程
验收通知单》
监理旁站
现场抽查,签发《隐
蔽工程质量验收单》
圬工砌筑
监理旁站
回填材料
备料及回填
洒水养护
填报《质量验收通知单》
支挡结构物质量认可
几何尺寸检验、填
写《质量验收单》
报送
合格
送
至
支挡结构物监理程序框图
第四节、桥涵工程环境监理关键点
桥涵工程潜在环境影响
序号
活动内容
潜在影响
1
河道开挖
1.生态破坏 2.污水排放、淤泥堆积、围堰作业等污染环境
2
钻孔机和打桩机作业
1.噪声 2.漏油污染 3.钻孔作业时拓放污水污染环境 3.钻孔打桩对河床破坏 4.泥浆外泄对土壤污染和泥浆泄漏水污染
3
打桩机械维修保养和进出场运输
1.打桩机械维修保养时机油、废油洒漏和废配件丢弃 2.进出场运输时有机油泄漏和泥尘粉尘洒落
4
水泥混凝土
1.水泥浆搅拌和输送噪声 2.水泥倾倒、拆袋有扬尘污染 3.砼插入震捣机震捣噪声 4.商品砼运输、泵送噪声 5. 震捣棒维修滴油、配件丢弃 6.浇筑时砼落于河道污染河水
5
场地碎石、黄砂堆放
1.扬尘
6
钢筋
1.装卸、声内搬运噪声、扬尘 2.锈蚀产生锈水 3.钢筋焊接产生废气和废渣 4.焊接和生电火花、电弧光 5.钢筋切断机、弯曲机使用产生机械噪声 6.零星废钢筋等未立即回收
7
机械设备
1.漏油污染 2.能源消耗 3.废配件丢弃
8
各类运输车辆
1.噪声 2.扬尘 3.有害气体 4.漏油
9
钢模钢管
1.装卸噪声、扬尘、防锈漆震落 2.搬运噪声 3.钢模施工噪声、扬尘 4.支模架搭拆噪声、声尘 5.钢模钢管扣件遇水腐蚀产生锈水 6.零星扣件散落
10
钻孔平台搭设
1.使用后处理
11
工程船舶
1.船舶生活废物处理、水土污染 2.抛、起锚噪声 3.主辅机运行时噪声、有害气体 4.油料泄漏污染水源
施工中关键方法及防治:
①施工单位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噪声应该符合国家要求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90)。桥梁打桩噪声场界限值为昼间85dB,夜间严禁打桩。
②施工期污水不得排入《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G3838-88中所要求I、II类水域。排入其它水域时,必需符合对应水质标准,不符合时要进行水质处理。
③依据《公路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3.4.6污水排放评价,当取样测试有害成份含量值高于排放标按时,必需进行污水处理。
④水泥混凝土拌和站不得设在饮用水源地保护区内。施工过程中搅拌站排水、混凝土养护水等含有害物质废水不得排入地表水I—III类水源地保护区。
⑤对桥梁施工机械、船只严格进行检验,预防油料泄漏。严禁将废油、施工垃圾等随意抛入水体。
⑥桥梁施工中工程用水需经沉淀池沉淀后方可排放,工程弃方不能随意丢弃河流中或岸边;涵洞出口流速较大时,必需在进出口进行加固,预防冲刷。
⑦水泥混凝土搅拌、振捣、运输、摊铺等作业中防粉尘、防噪声(振动)方法同前。
⑧对于不可避免河道及河岸开挖工程,要明确并严格控制开挖界限,不得任意扩大开挖范围,将受影响两栖动物生境控制在最小范围。
第五节 安全设施现场监理
1、审查开工汇报
承包人向驻地办提交开工汇报,开工汇报包含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位置及具体桩号、原材料和预制件产品检验合格证、材料数量、机械设备型号和人员配置,经审查均符合协议、规范要求,报驻地办由驻地办审批。
2、审查试验段开工汇报
全部交通安全设施施工均应先做试验段。驻地办收到试验段开工汇报后,经审查认为试验段位置、长度选定适宜,工艺、材料、机械设备、试验检测、人员配置能满足规范要求,即可签发试验段开工汇报。
3、审查、同意试验段总结汇报
承包人按试验段汇报内容进行施工,驻地办经过旁站,用各项目对应技术规范进行检验,如达成技术规范要求,由承包人编制试验段总结汇报驻地办审查。
4、正式施工旁站监理及验收
单项工程试验段总结汇报同意后即可正式开始施工。全部施工工序如放样、基础开挖、混凝土浇筑、安装、调试、缺点处理等全部要逐一旁站并检验验收,坚持上一道工序未经监理签认,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标准。
第五章 工程进度监理
第一节 进度监理工作内容
1、审批承包人按协议要求编制全部工程进度计划(包含总计划、年度计划、月计划、周作业计划及关键工程项目标施工计划)。
2、确定工程开工时间(总体开工、单位及分项工程开工)和完工时间。
3、检验落实进度计划实施情况,督促承包人修改调整计划,以确保协议工期。
4、处理工程延期及确定最终完工时间。
5、处理工期延误(加紧进度、指定分包、终止协议)
第二节 进度计划内容及编制
一、总体进度计划内容
1、项目协议工期
2、完成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应注明各关键工程名称)所需工期,最早开始和最迟结束时间。
3、各单位工程各施工阶段所需要完成工程量及现金流动估算。
4、各单位工程及各施工阶段所需配置人力和机械数量。
5、各单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施工方案和施工方法等。
二、年度进度计划内容
1、本年计划完成单位工程及施工阶段工程项目标内容、工程数量及投资指标。
2、施工队伍和关键施工设备数量及调配次序。
3、不一样季节及气温条件下各项工程时间安排。
4、在总体计划下对各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具体说明等。
三、月(季)度进度计划内容
1、本月(季)计划完成分项工程内容及次序安排。
2、完成本月(季)各分项工程数量及投资额。
3、完成各分项工程施工队伍及人力和关键设备配置。
4、在年度计划下对各单位工程或分项工程进行局部调整或修改具体说明等。
四、周作业计划
1、本周计划完成工作内容数量及次序安排。
2、完成本周工作内容所需人力及设备配置。
3、对进度计划影响及说明等。
五、关键工程进度计划内容
1、具体施工方案及方法。
2、各道工序控制日期。
3、现金流动估算。
4、各施工工序人力配置和设备配置及运转安排。
5、施工准备及结束清场时间安排。
6、对总体计划及其它相关工程控制、依靠关系和说明。
六、进度计划编制
进度计划编制应采取线路法(CPM)或驻地办所指定其它方法进行。关键线路清楚、正确无误地提交逻辑网络图(时标网络图),进度计划横道图中一切关键活动应和工程量清单中项目一致。关键路线和里程桩号相关联络必需清楚标明年度、月(季)度任务(工程量及金额)、资源需求及累计进度必需标明清楚。
年(季、月)度计划采取总监办要求格式进行编制,具体格式总监办将在随即工作中以文件形式给予明确。
第三节 进度计划审批
一、总体进度计划应在签署协议协议书后28天内提交。总体进度计划报驻地办审查,工程管理处审批。
二、各阶段性进度计划应在阶段开始前14天内提交,年度进度计划,月进度计划由驻地办审查,工程管理处审批。
三、关键工程项目进度计划应在开工前14天提交,由驻地监理审批。
四、在不影响整体工程进度情况下,驻地办可通知承包人调整分项工程开工次序按上述要求报批。
五、进度计划审查内容
1、工期和时间安排合理性;
2、施工准备可靠性;
3、计划目标和施工能力适应性。
第四节 进度计划检验落实和调整
一、每日进度检验统计
驻地办应每日检验承包人进度实施情况,依据检验结果填写《监理日报》,并上报驻地办作为掌握进度和进行决议依据。
二、每个月工程进度汇报
驻地办应依据所掌握当月进度情况及《监理日报》进行分析、整理,每个月向总监办提交每个月工程进度汇报。说明当月进度计划实施概况。
三、进度计划调整
驻地办应依据进度计划实施情况,结合各方面原因,督促承包人立即调整修订进度计划,以确保协议工期。
第五节 施工进度延误处理
一、在承包人没有取得合理延期情况下,假如监理工程师(包含总监、驻地监理工程师)认为实际工程进度过慢,不能按进度计划预定时间完成工程时,应书面警告并要求承包人采取方法加紧进度。其方法方案
相关热词搜索: 公路 细则 监理 公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