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工程合同(土建工程)
市 政 工 程 合 同 ( 土 建 工 程 )
甲方:X 镇人民政府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建筑安装工程合同条例》,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同意,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沿河大道驳岸土建工程; 2、工程地点:X 屋基场西侧 3、工程内容:浆砌驳岸,土石方填平夯实。
第二条
工程期限 1、工程合同期限 15 天。
2、工程开工日期为 X 年 10 月 21 日,竣工日期为 X 年11 月 4 日。
第三条
工程合同价格 1、浆砌驳岸单价 X 元(含材料人工费及税费); 2、按实际工程量据实结算。
第四条
施工要求 1、驳岸脚宽 2.5 米,面宽 1.2 米,长 18 米,高度约 7米,根基深 0.5 米。
2、根基以上必须用 4 人对抬以上的大石头浆砌,砂浆配比适当,灌浆要饱满密实。坡比为 1:0.2 标准,排水孔呈梅花状分布。
第五条
工程验收
工程竣工后,乙方方可向甲方申请验收,由甲方组织
验收工作小组进行据实勘测验收,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六条
工程款结算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税务发票一个月后付清。
第七条
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负责技术指导和工程验收; 2、责按合同要求及时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责任
1、负责组织施工,负责施工中所有人员安全。
2、负责材料采购资金垫付。
3、负责石岸质量终身制。
4、负责按要求施工及施工中各环节的质量,因不按要求操作,偷工减料造成质量问题概由乙方承担。
5、乙方每道工序完成要经甲方验收后方可进行下一个工序, 此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负责人(签章):
代表人(签字):
乙方(签字):
鉴 证 单 位(签章):
年
月
日
相关热词搜索: 土建 市政工程 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