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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工程环保措施
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要以设计文件要求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吉草高速公路建设管理办法》要求,保护生态环境、牢固树立“环保优先”的理念,全面完成项目施工环境保护任务。同时建立环境隐患排查与治理的长效机制,本着“从源头防治污染”的原则,追求“零事故、零污染、零赔偿”
目标,努力创建 “环境友好型、 资源节约型” 高速公路工程。
项目部特制订环境评价报告,环境保护工作计划,并制定各部门人员环境保护职责,应急反应预案等,确保实现环境保护工作目标的实现,这部分内容较多,详见项目部环境保护档案,这里不再累述。
8.1 工作目标及控制指标
8.1.1 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8.1.2 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率 100%;
8.1.3 固定源工业污水达标率 100%;
8.1.4 固定工业污染源生产混合尘、沥青烟尘达标率
100%;
8.1.5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执行率
100%;
8.1.6 环境保护设施完好率、运行率 100%;
8.1.7 固定声源厂界噪声排放达标率 100%。
8.2 加强环保教育 :
组织职工学习环保知识,强化环保意识,使大家认识环
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必须性。贯彻环保法规 , 认真贯彻各
级政府的有关水土保护,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令。结合设
计文件和工程特点,及时提报有关环保设计,切实按批准的
文件组织实施。
8.3 强化环保管理 :
定期进行环保检查,及时处理违章事宜,主动联系环保
机构,请示汇报工作,做到文明施工。
8.4 消除施工水污染 :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污染水源、耕地、农田、灌溉
渠道,可用渗井或其它措施进行处理。工地垃圾及时运往指
定地点深埋,清洗集料机具或含有沉淀油污的操作用水采用
过滤的方法或沉淀池处理,使生态环境受灾减少到最低程
度。
冲洗集料或含有沉积物的操作用水 , 应采取过滤措施 , 经
沉淀池处理后方可排入永久性排水设施 , 并且沉淀物不得超
过施工前河流的随水排入的沉淀物量。
8.5 扬尘控制 :
对施工作业时产生的灰尘随时进行洒水降尘,并给施工
人员配备必要的专用劳保用品。扬尘量的控制应符合当地环
保部门的有关规定。易于引起扬尘的材料应予遮盖或适当洒
水,运输时应用帆布等物品遮盖。
8.6 减少噪音、废气污染 :
各种临时设施和场地应尽量远离居民区,并设于居民区
主要风向的下风处。使用机械设备时,要尽量减少噪声、废
气的污染,距离居民区较近的施工场地的设备应采取隔声降
噪措施,并遵守当地有关部门对夜间施工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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