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总结 一、基本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中介行业,加强房地产中介市场监管,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的通知》的通知精神,我市于 4月底制定了《市开展房地产中介机构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成立了专项整治房地产中介机构领导小组,于 20xx 年 5 月 13 日至 20xx 年 10 月 30 日对房地产中介机构进行了全面整治行动。
二、主要做法 由住建局牵头,市场监管、人社、税务、公安等部门组成的专项检查组采取现场查看、查阅资料、合同抽查等方式,对全市 126 家房地产中介机构的经营业务开展情况、合同签约情况、现场信息公示情况、业务档案情况等内容进行了检查。
1、住建局重点负责核查中介机构的业务台帐档案中是否存在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未签订书面委托合同、是否存在非法侵占或者挪用客户交易资金,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订金等行为。
2、市场监管局重点负责核查中介机构是否存在虚假折扣,或变相向购房者收取电商费、服务费等费用为借口变相涨价、价外加价问题和通过微信、QQ、宣传单等途径是否存在捏造、散布房地产虚假信息等行为。
3、人社、税务局重点负责核查是否存在通过挂靠公司名义虚假办理纳税、
社保方式违反调控政策等违规行为。
4、公安局重点负责核查中介机构是否存在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和其他违法违规、涉黑涉恶行为。
三、检查结果 检查中发现:1、11 家中介机构存在经营场所公示内容不全问题;2、个别中介机构收取的过户服务费、贷款服务费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代办该项业务而收取服务费等问题;检查组对发现的问题出具《责令改正通知书》,目前已全部整改到位。此次执法检查力度大、成绩显著,进一步规范了房地产中介市场秩序。
四、下一步工作目标 房地产中介市场的监管是一项长期的、持之以恒的工作,下一步我市将进一步建立联动监管机制,明确各部门的责任,相互协作。加大对群众举报投诉、以及网络、报纸等媒体曝光的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坚决整治房地产中介市场各类乱象,该处罚的及时向执法局移交,涉嫌违法犯罪的“涉黑、涉恶”线索由公安机关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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