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所党支部党员大会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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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所党 支部党员大会的批复
中共 X 镇财政所支部委员会:
关于召开财政所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请示收悉。经研究:
一、同意你们 X 年 9 月 23 日召开中国共产党 X 镇财政所党支部党员大会和大会议程。
二、同意请示中提出的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名额,候选人名额以及差额比例。
三、原则同意你们提出的选举办法。
请你们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补选工作。
中共X镇委员会 X 年 9 月 1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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