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取指南-25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服务指南
提取指南-25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 提取服务指南 一.办理条件
农村进城务工人员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封存满半年未继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申请材料 序号 材料名称 原件份数 备注 1 户口簿 1
2 银行卡 1 1.仅单位未采集职工银行账户信息的需要; 2.限提取人本人的I类借记卡(工行、农行、中行、建行、光大、恒丰、交通七家银行之一)
3 身份证 1 提取业务可以由职工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办理;或由系统登记的单位经办人持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办理;职工还可委托第三人,持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办理。
4 授权委托书 1 仅委托第三人办理时提供
三.提取额度
销户支取账户全部余额及利息。
四.办事流程 1.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
2.公积金中心审核,并办理提取手续。
五.收费标准
本事项不收费
六.受理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
机
构
名
称 地
址 征管业务电话 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莱山区黄海路 9 号黄海置地广场 1 号楼 3 楼
芝罘管理部 芝罘区南大街 9 号金都大厦 17 楼
开发区管理部
开发区金沙江路 83 号
莱山管理部 莱山区迎春大街 170 号金贸中心 16 楼
福山管理部 福山区县府街 196 号
牟平管理部 牟平区正阳路 368 号政务中心 7 楼
长岛管理部 长岛县乐园大街 130 号建行 3 楼
高新区管理部 高新区创业大厦政务服务中心 2 楼
莱阳分中心 莱阳市旌旗西路 400 号
海阳分中心 海阳市海阳路 14 号建行 2 楼
栖霞分中心 栖霞市山城路 63 号建行 4 楼
龙口分中心 龙口市东城区府东二路 299#广电大厦 10 层
蓬莱分中心 蓬莱市登州路 108 号
莱州分中心 莱州市莱州北路莱辉大厦 4 楼
招远分中心 招远市初山路 107 号
七.住房公积金电话咨询热线:12329 八.烟台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官方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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