砌驳岸工程施工合同书
砌驳岸工程施工合同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他法律、行政规定,为明确双方施工中责、权、利得到落实,经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名称:沿河大道浆砌驳岸工程。
二、工程地点:沿河大道 XX 河东边桥头 三、合同日期及承包方式:工期 15 天,自 XX 年 11 月 10 日至 XX 年 11 月 25 日止,包工包料。
四、工程造价及结算方式:
1 1 、工程规格及质量
驳岸根基深 2 米,底宽 1.5 米,石岸受面宽 1 米,长约 100米;驳岸填浆饱满,双人对抬石头上岸,线条流畅美观。
2 2 、 工程造价
220 元/m³ (包括开挖土方在内)。
3 3 、 结算方式
按上津政府验收实际工量据实结算,乙方凭结算单及正式发票结算工程款。
五、甲、乙双方权利责任:
(一)、甲方权利责任 1、负责施工场地协调及矛盾调处;
2、负责技术指导和质量监督,对每一个施工环节的检查验收; 3、按合同约定按时兑付工程款。
(二)、乙方权利责任
1、做好施工各环节记录和材料的检验检测资料的收集、管理、归档,待工程竣工验收后交给甲方; 2、负责按要求施工及施工中各环节的质量,因不按要求操作,偷工减料造成的质量问题承担全部责任; 3、 乙方在施工期间要做好安全保险等相关手续,做到安全管理、规范施工,负责施工过程中的车辆、工人的安全管理和住户房屋、行人的安全,所有安全事故和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甲方慨不负责。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存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签字:
乙方
签字:
XX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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