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信息专报(4篇)
篇一:信访维稳信息专报
大调解工作汇报
第一篇:大调解工作汇报
青莲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
汇报
为加快推进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体系建设,确保全镇“大调解”网络体系建设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根据高坪区委、政府[2010]46号文件精神进行全面建设,建成镇、村(居)、村(居)民小组和各部门、各行各业的调解组织网络,实现了调解工作全面覆盖。现就我镇开展“大调解”体系建设工作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全面构建调解组织网络体系
1、我镇成立了矛盾纠纷“大调解”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任组长,镇长、副书记、人大副主席任副组长,党政办、派出所、法庭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全镇矛盾纠纷“大调解”的管理、协调、督促、督查、督办、考核等工作。
2、领导小组下设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负责日常工作。矛盾纠纷“大调解”协调中心由综治维稳专职副书记牵头,司法、信访、维稳、民政办、卫生院等有关部门从事行政执法或调解工作人员组成。成员单位按照“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机制,主要根据矛盾纠纷的类别和发生地确定参与调解部门和具体负责人。主要职责:负责需要联动调处矛盾纠纷的接待、受理、调处或分流指派;协调跨村(居)、跨单位发生矛盾纠纷的调处工作;负责调解员的培训;成立人民调解督导组,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检查、督促、指导。
二、措施具体
1、配齐人员,加强队伍建设。由综治维稳专职副书记任专职副主任,综治办、司法所、群众工作办为骨干,镇级政府内设机构和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协调中心日常工作人员有4人,其他相关部门也遵循“有事则聚、无事则散”的联动工作机制原则。主要职责:负责辖区范围内各类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和信息上报;加强村(居)人民调解工作检查、督促、指导。
2、建立完善村(居)、单位调解组织,确保覆盖全镇各村(居)、各单位设立矛盾纠纷调解室,每个调解室落实专门人员。主要职责:调解合同、婚姻等纠纷和其他民事纠纷,调解由民间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和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自愿要求行政机关调解的民事纠纷。
3、配齐配强村(居)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吸收有文化、有素质、有调解经验人员进入人民调解委员会,特别是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有法律、有政策水平的退休干部、基层干部等人员参加。主要职责:负责辖区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解、信息上报等工作。
三、制度健全
建立有七项主要制度:
1、矛盾纠纷排查和预警制度。
2、“三三”调解制度和“特邀调解员”制度。
3、定期会议制度。
4、培训制度。
5、重大事项通报制度。
6、联动协调制度。
7、协调、督促、督办制度。
四、程序完善
1、完善调解效力机制。人民调解和行政调解的矛盾纠纷,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除事由简单、能及时办结的案件外,应如实记录调解过程,达成协议的要出具调解协议书,并及时送达双方当事人,确保调解文书合法、有效。
2、矛盾纠纷调解实行“属地管理”原则。村(居)调委会、镇“大调解”协调中心等有关部门本着案结事了,便民、快捷、高效原则,实行首按负责制。由首按人负责分流、调处或跟踪矛盾纠纷的调解,随时了解动态,稳控双方当事人,不得互相推诿,防止矛盾激化。
3、人民调解程序。原则按照《青莲镇矛盾纠纷调解流程》开展工作。
4、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五、工作衔接
1、建立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案件信息通报制度,每周镇“大调解”协调中心和综治办、司法所等部门以书面形式进行一次调解案件信息通报。
2、建立“大调解”组织之间调解员互请互聘制度。
六、管理规范
1、一般纠纷调解成功后,只填制《矛盾纠纷受理调解登记表》并归档即可;疑难重大纠纷应一案一卷。
2、调解文书制作要求:
(1)、调查笔录及相关证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2)、调解协议书要权利、义务具体,履行时间、地点明确。
(3)、回访记录要求记载协议履行情况,当事人对矛盾纠纷调解意见。
(4)、调解案件适用法律、法规明确。
(5)、签名捺印规范。
七、效果明显
1、将调解工作纳入综合目标考核。
2、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主管单位层层签订责任书,层层考核,严格兑现奖惩,每年对调解工作成绩突出单位和个人实行奖励。
3、督促、督查、督办有力
(1)、镇“大调解”领导小组加强对调解工作的督促、督查、督办,对结果及时向主要领导反映。
(2)、对可能发生的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矛盾纠纷,由镇“大调解”领导小组研究,协调落实包案单位和责任领导,限期调解结案。
通过全面构建我镇矛盾纠纷“大调解”体系,将使我镇进一步加强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并深化农村平安建设,为全力化解各种矛盾提供一个全新的平台,为推进我镇经济建设稳定健康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全新的环境,为构建和谐平安镇镇做出了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信访调解工作汇报
滕州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下辖21个镇(街)、1226个村(居),总人口156.8万。200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70.7?亿元;境内财政总收入1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01亿元;第三次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列第43位,进入山东省县域经济30强。
近年来,滕州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枣庄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镇(街)调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探索和创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路子,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平安建设,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两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省集体访,没有一起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得当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先后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市”等荣誉称号。今年6月,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县级市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得到各级领导和与会代表的肯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体系
近年来,滕州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秩序良好,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换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渐显现,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面对这一新形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切实抓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才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出“心齐、气顺、人和”的干事创业环境。而搞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必须从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抓起,有效整合资源,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的“防火墙”和“减压阀”作用,才能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
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才会有根本保证。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把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了市、镇(街)、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2002年,我市专门成立了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牵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工作;市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人员单独列编,经费单独列支,归市委直接领导,负责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培训。全市21个镇(街)分别成立了镇(街)调解中心,由镇(街)分管副书记任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专门设立了调解中心办公室和调解庭,负责本镇(街)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全市1226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并配齐配强了调解员,调解员人数达到3998人。全市上下形成了以市调处中心为统领,以镇(街)调解中心为龙头,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今年1至8月份,全市各级调解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9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8起,防止非正常死亡案件62起,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26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6.5%?。截止目前,全市有1183个村(居)实现三年无刑事案件,占总数的95%。
二、明确职责,整合职能,实现调解工作的四个对接
我们明确规定,镇(街)调解中心是由基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受市调处中心工作指导和监督,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办事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赋予其十项职责,即:制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掌握并控制全面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办事处)报告重大社情、民意和热点、难点纠纷;组织指导监督基层调委会和各单位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开展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并协助信访部门接待来信、来访,疏导、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解决突发性事件;调处基层调委会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调处跨村(居)的矛盾纠纷;调处本辖区有关单位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指导“110”、“148”接处警工作;调处各级领导和市调处中心
交办和指定的矛盾纠纷;搞好社会矛盾的预测和调研,进行经验总结和情况交流。镇(街)调解中心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积极开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为有效提高调解中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注重整合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调处手段,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了“四个对接”:一是与司法行政工作对接。把普法依法治理等基层司法所的职能纳入调解中心,在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同时,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二是与信访工作对接。各级党委对调解和信访工作,做到任务同时安排部署,例会同时要求参
加,信息同时要求上报,工作同时检查指导,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又有效地减少了因调处不及时、不得力而导致矛盾激化现象的发生。三是与政法工作对接。政法部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提升处置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构筑起了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四是与市纪委工作对接。借助纪委监督的权威性,依法依纪处理各类矛盾和问题。通过实行“四个对接”,初步走出了一条群专结合、上下协调、各方联动、合力调处各类社会矛盾纠纷的新路子。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建立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为确保调解中心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好职能作用,我们重点抓了七项制度建设。
一是定期排查制度。坚持做到“双排查”,即一般矛盾经常排查,敏感时期、重要时期专题排查。各镇街每半月进行一次排查,市调处中心每月一次统一调度、汇总,市综治委每季度召开一次社会矛盾分析会,市调处中心成员单位每月一次碰头会,及时掌握全市面上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每逢重大节日、重要会议、重大活动期间,都要组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及不稳定因素专题大排查,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早做工作,早定预案,提前防范,及时化解。
二是信息专报制度。发挥基层信息员、调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发现重大矛盾隐患及突发性事件苗头,在第一时间迅速报镇(街)调
解中心,调解中心立即专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采取措施化解,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今年以来,全市共有7起群体聚集苗头因情报及时,反应快速,被成功解决在酝酿阶段。
三是联席会议制度。对全市重大疑难和牵扯面大的复杂矛盾纠纷,由市调处中心提出方案,市委、市政府定期召开有关镇(街)、部门责任人参加的联席会议,遇到重大问题随时召开,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落实。2002年以来,共召开联席会议38次,研究城市拆迁居民安置补偿、大型工程建设征地等重要议题24个,化解疑难矛盾纠纷57件。
四是帮包督办制度。市委、市政府制订了《重大矛盾纠纷市级领导帮包责任制》,36名市级领导帮包镇街17个、重点企业26个、单位16个。各镇(街)也制订了相应的领导帮包责任制,实行包村、包企业、包单位,领导干部定期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掌握群众思想动态,将一些重点部位全部纳入管理视线,带动了化解工作措施的落实。对应该及时调处的矛盾纠纷,由市调处中心出具交办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交有关单位办理,限期化解,并报告调处结果;对市级领导批示或上级交办的重大矛盾纠纷,市调处中心作为重点案件,指定专人跟踪督办。去年以来,对26起重点矛盾纠纷的调处情况实施了督办,都取得了明显效果。
五是回访制度。为检验调解中心调处工作成效,防止敷衍了事、重复访等问题的发生,坚持定期回访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对调处不合理、当事人不满意的,责令有关单位重新处理,直到当事人满意为止。2002年以来,通过回访,妥善处理当事人不满意的矛盾纠纷9起。
六是快速联动制度。一旦发生群体事件,市、镇(街)调解(处)中心及有关职能部门能够迅速赶赴现场,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及时予以处置,稳定情绪,控制事态,消除影响,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
七是考核奖惩制度。市委、市政府把各级调解中心矛盾纠纷排查
调处工作作为领导班子年终、任期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市委组织部把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考核标准,与单位及领导干部评先树优、晋职晋级挂钩;坚决落实“一岗双责”、“黄牌警告”、“责任查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视其情况给予处罚;对工作成绩出色、年内未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2003年,市委、市政府表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先进单位76个,先进个人117名;对因疏于防范或处置不当造成一定影响的5个单位的责任人进行了追究。
四、以人为本,法德结合,全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调解中心的作用,我们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依法行政,用民主的、说服教育的方法进行调解,既化解了矛盾,又保护了群众的合法利益,有力维护了社会稳定。
一是把维护好、发展好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妥善调处矛盾纠纷。在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的过程中,各级调解(处)中心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预防为主,教育疏导,依法处理,防止激化”的原则,把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作为排查调处矛盾纠纷的重点,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我市羊庄镇洪山前村村委违反国家关于土地承包的政策规定,对该村土地重新进行调整,并擅自砍伐了原村民承包田内树木,造成23户村民共受到各种经济损失4万余元。后经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该村委败诉,要求村委会履行原合同并赔偿经济损失。但因该村委拒不履行判决,引发群体上访。事发后,由市调处中心牵头,羊庄镇调解中心迅速介入,经过一个多月的艰苦工作,查清了原因,分清了责任,依法纠正了该村村委的违法行为,责令其赔偿了农民的经济损失。近年来,我市各级调解(处)中心紧紧围绕解决群众关注的税费改革、办事不公、土地山林承包、农村财务帐目不清等热点、难点问题,妥善解决了390余件矛盾纠纷,其中重大社会矛盾68起,切实维护了群众利益,维护了党和政府的形象,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赞誉。
二是坚持服务大局,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各级调解(处)中心
坚持从维护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大局出发,大力宣传普
及法律知识,深入细致地搞好排查,及时调解处理矛盾纠纷,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环境。我市原平板玻璃厂改制成立新的金州玻璃公司后,原厂的2000余名下岗职工因生活困难,加上少数人的操纵,到市里集体上访,干扰了新企业的发展。市调处中心迅速成立了由有关镇调解中心和有关部门组成的工作组,及时进驻企业开展工作,通过不懈努力,完成了企业清产核资,为原厂职工一次性兑付了总计1200万元的集资款、风险金和拖欠工资,并帮助1800余名职工实现了再就业,迅速稳定了职工情绪,保证了新企业顺利实现投产,得到了广大职工和外商的一致称赞。
三是统筹协调关系,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调解工作涉及千家万户,与人民群众的生活息息相关。各级调解(处)中心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充分发挥配套联动作用,统筹协调,联调联处,尽心尽力为广大群众办实事、谋实利、解难题。例如,我市龙泉街道的润泽小区,由于历史遗留原因,造成288户居民用电问题长期未得到彻底解决,供电部门多次停电、限电,该区居民多次集体到有关部门上访。今年以来,由市调处中心牵头,龙泉街道调解中心靠上进行疏导调处,积极协调各方关系、帮助筹措资金,及时补交了该区居民拖欠的电费,对电网进行彻底改造,实行一户一表,使该区居民供电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广大居民交口称赞。
五、理顺关系,强根固基,加强调解队伍建设
近年来,我们始终把提高调解队伍的整体素质作为做好矛盾调解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一是全面加强调解员队伍选拔任用和培训管理。严格规范任职条件和任用程序,坚持挑选一批“敢办事、能办事、会办事、办成事”的精兵强将,充实到各级调解中心的领导干部岗位上来。通过选举、聘任等方式,把一批为人正派、处事公正、联系群众、具有一定法律和政策水平的中青年干部和离退休干部吸纳为调解中心成员,在全市建立起一支专群结合、结构合理、素质过硬、作风优良的调解员队伍。定期组织法官、律师深入各级调解中心指导工作,对调解中心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和业务素质培训,全市调解员参
训率达到100%。通过召开交流会、座谈会、现场会等形式,对调解员队伍进行现场教育培训。今年以来,共举办培训活动6次,培训调解员1600余人次。定期组织开展综合素质考试和专项考核,实行民主评议,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调解中心及工作人员的意见建议。对作风扎实、能力出众、成绩显著的,在全市通报表扬,并给予重奖;对责任心差、作风浮夸、应付了事的及时撤换。调解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极大地促进了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开展,全市90%以上的矛盾纠纷在镇(街)、村(居)得到及时有效解决,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难事不出市”。二是不断加大投入,改善基层调解组织的办公环境。全市各镇(街)累计投资300万元,为调处中心配备了车辆、电脑、通讯工具等现代化办公设备;西岗、级索、洪绪、姜屯等10个镇还拨专款建镇调解中心办公大楼。全市21个镇(街)调解中心规范化建设达标率达97%以上。为了更好地发挥基层司法所的调解主力军作用,今年以来,市财政拨付资金近100万元,用于司法所建设。目前,全市21个镇(街)的司法所全部达到了办公用房、办公设施、交通工具、档案管理、工作文书五落实,45%的所建成了办公设施一流的司法办公大楼。三是理顺关系,充分调动基层调解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将镇(街)司法所收归市司法局垂直管理,人员任免权、财物支配权、工资发放权统一由司法局负责,司法所办公经费统一纳入市财政预算;解决了困扰基层司法所多年的人员编制问题,帮助50余名困难干警解决了住房、子女入托升学和家属安置等问题,充分调动了广大基层司法行政干警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做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各位领导、同志们,我市的镇(街)调解中心建设和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与上级领导的要求相比,与先进地区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以这次会议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创建“平安滕州”,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第三篇: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滕州地处苏鲁豫皖交界处,下辖21个镇(街)、1226个村(居),总人口156.8万。2003年,全市国内生产总值实现?170.7?亿元;境内财政总收入14.6亿元,其中地方财政收入5.01亿元;第三次跻身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百强县,列第43位,进入山东省县域经济30强。
近年来,滕州
市委、市政府按照省委、省政府和枣庄市委、市政府的要求,高举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伟大旗帜,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加快发展是政绩,维护稳定也是政绩”的理念,在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的同时,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狠抓镇(街)调解中心建设,建立健全调解网络,探索和创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新路子,较好地化解了社会矛盾,促进了平安建设,推动了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两年来,全市没有发生一起进京赴省集体访,没有一起因矛盾纠纷调处不及时或不得当而导致的群体性事件,先后被授予“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先进市”、“全省信访工作先进市”等荣誉称号。今年6月,在浙江杭州召开的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会议上,我市作为全国唯一县级市代表,作了典型发言,得到各级领导和与会代表的肯定。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网络体系
近年来,滕州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秩序良好,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换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渐显现,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面对这一新形势,我们深刻认识到:只有切实抓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好人民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问题,才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营造出“心齐、气顺、人和”的干事创业环境。而搞好社会矛盾调处工作,重点、难点在基层,关键也在基层。必须从加强调解组织建设,健全调解组织网络抓起,有效
整合资源,实行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真正发挥人民调解的“防火墙”和“减压阀”作用,才能及时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维护社会稳定才会有根本保证。
基于这一认识,我们把加强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了市、镇(街)、村三级调解组织网络。2002年,我市专门成立了市社会矛盾排查调处中心,由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牵头,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任主任,具体负责社会矛盾排查调处的组织领导工作;市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为正科级单位,人员单独列编,经费单独列支,归市委直接领导,负责全市矛盾纠纷调处的指导、协调、监督、管理和培训。全市21个镇(街)分别成立了镇(街)调解中心,由镇(街)分管副书记任主任,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和司法所长担任副主任,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并专门设立了调解中心办公室和调解庭,负责本镇(街)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全市1226个村(居)全部建立了调委会,并配齐配强了调解员,调解员人数达到3998人。全市上下形成了以市调处中心为统领,以镇(街)调解中心为龙头,以村(居)调委会为基础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今年1至8月份,全市各级调解中心共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495起,防止民转刑案件48起,防止非正常死亡案件62起,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26起,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比去年同期下降了?16.5?。截止目前,全市有1183个村(居)实现三年无刑事案件,占总数的95。
二、明确职责,整合职能,实现调解工作的四个对接
我们明确规定,镇(街)调解中心是由基层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受市调处中心工作指导和监督,以基层司法所为依托,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办事机构,并按照有关规定赋予其十项职责,即:制定工作规划和具体实施意见;掌握并控制全面情况,及时向党委、政府(办事处)报告重大社情、民意和热点、难点纠纷;组织指导监督基层调委会和各单位矛盾纠纷调处组织开展社会矛盾排查调处工作;配合并协助信访部门接待来信、来访,疏导、调处重大矛盾纠纷,解决突发性事件;调处基层调委会调处不了的矛盾纠纷;
调处跨村(居)的矛盾纠纷;调处本辖区有关单位之间产生的矛盾纠纷;指导“110”、“148”接处警工作;调处各级领导和市调处中心交办和指定的矛盾纠纷;搞好社会矛盾的预测和调研,进行经验总结和情况交流。镇(街)调解中心按照规定的职权范围积极开展工作,逐步实现了制度化、程序化,充分发挥了职能作用。
为有效提高调解中心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注重整合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调处手段,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了“四个对接”:一是与司法行政工作对接。把普法依法治理等基层司
第四篇: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以人为本重民生
信访调解促和谐
---xxx信访调解工作汇报材料
(2012年7月25日)
各位领导:
大家好!
近年来,我市信访局按照信访职责要求,把重在持续,重在提升,重在统筹,重在为民作为信访调解工作的总抓手,针对新时期信访调解工作的突发性、复杂性和不稳定性的特点,突出重点,强化措施,结合司法调解和基层矛盾调解,探索和创新了一条独具特色的信访调解工作新路子,化解了一大批突发性信访突出问题,有效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下面,我把信访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健全信访调解三级网络
近年来,xxx社会政治稳定,经济秩序良好,各项事业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体制的转换和社会利益格局的逐步调整,一些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和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逐渐显现,人民内部矛盾呈现出多样化和复杂化的趋势。由于信访人观念的变化,少数群众信访不信法,特别是交通事故、意外伤亡等一些本应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的突发性事件,要通过信访调解来解决,致使信
访调解工作所面临的压力越来越大,形势越来越严峻。今年以来,市信访局共参与调解信访意外性突出信访事件17起,为全市各项工作持续健康科学发展营造出“心齐、气顺、人和”的干事创业环境。
基于这一实际情况,我们把加强信访调解组织建设作为做好1信访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高度重视,强化领导,狠抓落实,逐步建立健全了市、镇(街)、村三级信访调解组织网络。整合司法调解、矛盾调解资源,在全市17个乡(镇)区办和323个村(社区)成立矛盾调解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信访矛盾调解委员会。参与调解处理信访问题50多起,防止和减少群体性上访事件12起。今年上半年,全市实现了国家、省、郑州市集体上访零登记。
二、明确职责,整合职能,实现信访调解工作四个对接
为有效提高信访调解工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我们注重整合各种调解组织、调处方法、调处手段,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机地结合起来,做到了“四个对接”:一是与司法行政工作对接。信访局与司法局“148”法律服务所建立长期联动协调机制,明确2名律师参与信访调解工作,把普法依法治理等司法职能纳入信访调解工作,在提高干部群众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的同时,依法及时有效地化解信访问题。二是与信访工作对接。各级党委对调解和信访工作,做到任务同时安排部署,例会同时要求参加,信息同时要求上报,工作同时检查指导,使二者有机结合起来,既提高了信访工作效率,又有效地减少了因调处不及时、不得力而导致矛盾激化现象的发生。三是与政法工作对接。信访局与政法委建立定期信访问题通报制度,充分发挥政法职能作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全面提升处置信访突发性、群体性事件的能力,构筑起了信访工作大排查、大调解的工作格局。四是与市纪委工作对接。借助纪委监督的权威性,依法依纪处理各类干部违纪信访问题。通过实行“四个对接”,初步走出了一条群专结合、上下协调、各方联动、合力调处的信访调解工作新路子。
三、完善制度,规范运作,建立信访调解五项长效机制
为确保信访调解工作规范运作,最大限度地发挥信访调解的职能作用,我们重点抓了五项制度建设。一是信息专报制度。发挥基层信
息员、调解员身居一线的优势,发现重大矛盾隐患及突发性事件苗头,在第一时间迅速报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及时召开会议,采取措施化解,确保情况早知道、工作早到位、问题早解决。今年以来,全市共有5起群体聚集苗头因情报及时,反应快速,被成功解决在基层。二是是联席会议制度。对因交通事故、意外伤亡等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群体性突发事件,信访人又不愿通过法律渠道解决的,信访局会及时组织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的联席会议,明确牵头领导,指定责任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抓好群众反映问题的落实。先后解决了东华镇李玉龙在校死亡、石道乡高玲莉父亲务工死亡等意外伤亡事故17起,有效维护了全市社会大局稳定。三是包案督办制度。市信访局制订了《重大信访问题领导帮包责任制》,对涉及突出信访问题调解的单位负责人签定责任书,明确调解时限和稳控责任,掌握信访人思想动态,将信访问题调解的全过程纳入领导的视野,促进了信访调解工作扎实开展。四是快速联动制度。按照“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疏导不误导,淡化不激化”的原则,一旦发生群体性信访事件,要求相关单位负责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处理现场。积极稳妥地稳定情绪,控制事态,消除影响,在最短的时间内化解矛盾,把危害和影响降到最低限度。五是考核奖惩制度。我局把各级信访调解工作作为信访工作和领导班子考评的重要内容,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定期组织检查考核;认真落实“一岗双责”、“黄牌警告”、“责任查究”、“一票否决”等制度,对工作不力、处置不当,造成重大影响的单位和有关人员,视其情况给予处罚;对工作成绩出色、年内未出现问题的单位和个人,进3行表彰奖励。
各位领导、我市信访调解工作经过近几年来的探索实践,成功化解了一桩桩意外突发性信访事件,使一大批批信访问题得到了成功调解,有力地促进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如依据不充分、措施不到位、机制不完善等。下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指示精神,以这次调研为契机,进一步总结经验,不断创新,积极探索新时期正确处理社会矛盾的新途径、新方法,推动全
市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
谢谢大家!
第五篇:社区调解工作汇报演讲
各位领导,各位朋友,大家好!中国有句俗话“清官难断家务事”。说的是家庭矛盾错综复杂,千头万绪,即使是最清正廉明的官员也难以断出个子丑寅卯。可是今天,我要给大家讲的却是“清官可断家务事”。
有
人会说,你社区主任也算“官”吗?的确,社区主任可能是天底下最芝麻的芝麻官了,但是我想说的是,社区主任虽小,但我们却可以凭自己的能力成为“小巷总理”;社区工作虽普通,但却可以幸福成百上千的普通人;社区调解工作虽然婆婆妈妈,但有了我们就有了天下婆婆妈妈的幸福。所以,我们可以响亮的说:只要我们认认真真的去做好身边的小事,我们就能成为“清官”,我们就能断好老百姓的家务事。
作为一个社区主任,我要面对许许多多的家庭矛盾,也调解好了许许多多的家庭矛盾。在我所调解的工作中,我印象最深,也颇感自豪的是调解好住在我们社区大元头10号的刘老太太一家的矛盾。
记得那是五月的一天下午,忽然有居民来向我们报告:“大元头10号有人在喊救命了,你们快去看一下吧!”没等话说完,我和另几位同事就冲出办公室,直奔大元头10号。这是一楼的刘老太太家,她早年丧夫,一个人把三个儿女拉扯大。当时我们在现场看到屋子内一片漆黑,房门锁着,84岁高龄的刘老太太,手拿锅铲一个劲儿地在地上敲,一边敲,一边喊救命。我们走上前,隔着门,问老太太怎么回事,老太太只喊口渴,肚子饿,我们立即买了面包、矿泉水,从窗口塞了进去,老太太拿了便吃了起来。看到此情此景,我们不禁感到心痛,这么大年纪,怎么会发生这样的状况呢?
联想到几个月以前,刘老太太的媳妇到居委会跟我们说:“儿子大了,要结婚,家里居住条件困难,所以准备在旁边搭个棚子,叫婆婆住下去。可老太太又不肯,这样把儿子的婚事也给搅黄了。”听了
此话,我们感到这是在侵犯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老人常年腿脚不便,走路只能依靠凳子慢慢往前移,这种情况怎么能叫老人住到这冬冷夏闷的棚子里呢?于是,我们多次上门,与刘老太太的媳妇交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告诉她,这房子本来就是老太太的,她一个人含辛茹苦地把儿女们养大,并为儿子娶了媳妇,现在怎能为了孙子结婚将老太太赶到棚子里去住呢?住房困难是事实,但绝不能将老人赶出去,实在不行儿子和媳妇可自己住到棚子里,缓解暂时困难。几句劝说,老太太的媳妇哑口无言,感到自己不占理,也不能多说什么,但心中还是不服,和老太太的关系很紧张。随后儿子、媳妇去了广州打工,只留下孙子和老太太共同居住在此。平时白天孙子要上班,根本无法照顾老太太的生活起居,随着年龄越来越大,老太太的生活自理能力越来越差,没有人照顾,现在又留下她一人在家,于是就发生了前面开头的场景……
分析了纠纷,我们感到必须要尽力化解矛盾,要从根本上解决老太太的生活,于是便经历了几个月的艰难调解。首先我们先电话联系其女儿来居委会了解情况。原来为了房子的问题,老太太的两个儿子闹得矛盾很深,好多年基本不来往。女儿认为:大哥家庭条件较宽裕,他的儿子也已成家,二哥拿了老太太的房子,家庭条件也不是很差,而自己夫妻双双下岗,还有一个女儿在读书,生活比较困难。作为两个儿子,理应由他们来负责母亲的生活,而我这个女儿平时有空来探望一下已经尽责了。刘老太太的二儿子和儿媳去了广州,我们只能又找大儿子、大儿媳来居委会协调。大儿媳则认为:老二一家都占着母亲的房子,母亲又跟他们住在一起,想让我们承担母亲的生活,除非他们全家分一半的房款给我们,我们一定将母亲的晚年生活安排好。各说各有理,调解似乎成了僵局。然而事情未结束,老太太的生活还是没有着落,我们再次找到其女儿,据理力争谈赡养的责任,谈做儿女应尽的孝道。告诉其女儿,虽然你只是女儿,作为子女你们每个人都有赡养老人的义务。你母亲有儿女三个,却每天一人关在屋里喊救命,难道你们不感到脸红吗?你自己也有一个女儿,难道不想给女儿作好的榜样吗?将来你们老了,你的女儿要是也以这个理由不管你,怎么办?一席话,说
得刘老太太的女儿心服口服,表示愿尽责任。但要想叫他们全家一起坐下来协调又是一件难事。因为为了房子问题,他们已经好几年不来往,现在要想让他们一起来协调,只有我们牵头,于是约好了7月23号晚上7:00,在居委会召开了协调会,兄妹三个(除老二在外地,由孙子代理外)其余全到场。我动情地对他们说:“世上手足情,人间同胞亲。这是千金难买啊,我们大家都要珍惜。”听得此言后,孙子第一个代表其父亲发言:“我要上班,父母又在外地,奶奶在我家中可能没人照顾,如果送养老院,我愿意出35%的费用。”大儿子也应声:“我也出35%的钱。”女儿说:“我家虽然生活稍微困难,既然他们两兄弟已经承担了70%,那余下的30%由我来出。”女儿又接着说:“平时我会多多去看看母亲,一些日常生活用品都由我来负责。”然后他们顺利地签好了协议书。
这真是“渡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事情解决了,看
到他们兄弟之间的真情尚在,我也感到由衷的高兴。
从2002年考入担任社区居主任至今已经6年了。6年里,我调解了大大小小的纠纷有100多起,其中60%以上都是家庭矛盾纠纷。对这一百多起纠纷的当事人我现在已经不可能全部记清,但是那些当事人有可能一辈子需要我调解的就是那一次家庭纠纷,所以这一次调解的成败对我来说只有1%,而对一个家庭来说,却是100%,我的调解成功与否就意味着一个家庭可能终生生活在光明或黑暗之中。所以,我唯一能做的就是每一次为1%的芝麻绿豆小事付出自己100%的努力,我要用自己100%的努力为我的社区疏通理解之河,架起公平之桥,铺好和谐之路。我们调解员虽然不是官,但是我们也要让自己成为清官,我们不但要可断家务事,而且还要断好家务事。
法国文学家雨果曾经写道:“花是尊贵的,果实是甜美的,让我们都来做叶吧,因为叶,是平凡而谦逊的。”我觉得这首诗就是为我们调解员所写的,而我就是这片小小的绿叶,我们所有的人民调解员就是这片小小的绿叶,一片衬托着社会和谐的绿叶。和谐的邻里关系、家庭关系是每一户人家所向往的理想生活,也是我们所有的人民调解员所共同追求的目标。我们用我们的真诚和热情奔波在化解矛盾的第
一线,我们用我们的智慧和执着奔波在促进和谐的第一线,我们用我们的热血和汗水奔波在维护稳定的第一线!看看我们的蒸湘区,看看我们的衡阳市吧,因为有了许许多多甘当绿叶的人民调解员无悔的付出,我们的城市才会一天天地繁荣,我们的社会才会一天天地和谐!
谢谢大家!
篇二:信访维稳信息专报
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小编整理]第一篇: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为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信息服务效率和质量,确保区委、区政府及时把握全局、科学决策,指导各项工作。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规定,现就进一步规范全区信息报送工作的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信息报送内容和载体
1、日常信息报送。主要包括:①各街道各部门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思路的新举措、新亮点;②各单位每月重要工作动态及下月工作要点;③重点项目、重点片区的推进情况;④区委、区政府需要重点了解的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⑤各单位重点工作、重大事项的预测、预警信息;⑥其它需要提报的重要情况。
2、重要紧急信息报送。主要是各类稳定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紧急灾情疫情、重特大安全事故以及其他重要情况的信息。
信息刊发的主要载体包括:①《今日信息》。每天一期,内容侧重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最新重要动态,以及各地科学发展的创新经验,主要报送区委常委、区人大、政协主要领导同志。②《区情信息》。定期编发各街道、各部门及各基层单位的工作亮点和经验做法,发各级各部门交流参考。③《信息专报》。及时呈报重要紧急信息,不定期呈报高质量的信息调研报告和有关重点工作的具体问题建议,视情况
专门报送区委领导同志。
二、进一步增强信息报送的时效性
对全区重要会议、重要决策及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情况,应于一周内报送落实情况;各单位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新突破,重点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报送时限不能超过5天;每月工作动态和下月工作要点在月底最后一天前报送;各类经济运行情况、就业保障情况、安全稳定情况要在统计数字确定的当天及时报送;重要紧急信息要在第
一时间报送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值班室和信息科,首报时间不得晚于事发后1小时。
三、进一步提高报送信息质量水平
要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总体工作思路,立足本单位实际,突出“短、快、新、深”的特点,及时上报工作动态;要特别注重挖掘调研信息,着重在典型性、综合性、前瞻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措施;要高度重视重要紧急信息的报送,确保第一时间报告有关情况;要处理好报喜与报忧的关系,既汇报成绩,又如实反映困难问题,为区委、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真实依据。
四、进一步规范信息报送程序
1、明确信息归口管理。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的各类信息(含各类简报、资料)要先报送区委办公室,由区委办公室常委值班室统一归口、筛选和综合后再呈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区维稳办、区信访局、区安监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单位在做
好日常信息报送的同时,还应及时向区委办公室报送有关网上舆情、社会稳定、信访动态、安全生产等方面突发性事件的紧急信息。
2、建立紧急信息报送领导审签制度。各单位向区委办公室常委值班室和信息科报送的紧急信息,须主要领导签字后再上报;区直有关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紧急信息,须由部门主要领导签发,并先报区委、区政府同意,统一口径后再上报。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信息科上报的重要紧急信息必须由办公室分管领导审核把关,报办公室主任审签,重大紧急信息应送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审查。
3、规范报送渠道和报送形式。各街道各部门要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同时报送信息。各垂直部门也要坚持“双向”原则,即既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也同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信访、稳定、治安类信息除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外,还须向区委政法委、区信访局报送。向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报送的日常信息,一般以电子邮件报送为主;对情况特别紧急或复杂的重要事件,可先通过电话第一时间报告,并随后上报书面材料,对事态的发展变化和后续
处理情况,要同步做好续报工作。
五、认真执行信息报送工作责任制
各街道各部门分管领导、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具体信息工作人员是信息报送责任主体,要分级负责,层层落实责任,确保信息报送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要进一步健全完善信息工作网络、明确信息工作责任、落实工作人员,并搞好有关环节的沟通衔接,切实畅通工作运行渠道,确保信息按时、准确上报。各街道各部门主要领导是重要紧急信息上报的第一责任人,同时确定一名领导同志负责报送重要紧急信息工作。各单位的信息报送情况将纳入年度综合考核,对提报信息被省、市、区党委政府信息部门采用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加分;对迟报、漏报、瞒报重大紧急信息的,在年度综合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追究有关单位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的责任。
第二篇: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大英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工作的通知
各镇乡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县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确保突发事件发生后县委、县政府能迅速掌控、科学决策和正确应对,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41号)和市政府领导的批示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
突发事件信息贯穿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全过程,及时准确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既是《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的法律责任,也是省、市、县政府对应急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必须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执行;既是应急管理的内在要求,也是突发事件快速妥善处理的关键环节,必须及时准确,赢得先机;既是现代传媒条件下克服信息滞后的必然选择,也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现实需要,必须争取工作主动,积极作为。各镇乡、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以高度负责的政治
态度和恪尽职守的责任意识,把突发事件信息报送作为应急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来抓,坚决克服“能压就压,压不住再报”等心理,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及时准确上
报突发事件信息,坚决遏制迟报、漏报和瞒报等现象发生。
二、落实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责任
各镇乡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的责任主体,负责向县政府报送信息;突发事件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向县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报送信息,县政府应急办归口管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工作,负责突发事件信息接报、汇总和报送。
三、明确突发事件信息报送要求
(一)报送范围。较大和重大、特别重大突发事件信息;死亡、失踪3人以上的突发事件信息;涉藏、涉外突发事件信息;发生在敏感地区、敏感时间、敏感人群,已经或可能在社会上形成舆论热点的突发事件信息;涉及国家安全、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以及其他可能对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造成重要影响的内幕性、预警性、行动性信息;其他可能引发重大以上突发事件的险情信息。
(二)报送内容。包括以下四个基本要素:事件发生时间、地点、简要过程等基本情况;涉及人数、造成环境污染、社会影响等危害程度;领导到场、是否需要支援等处置情况;是否可控等事件态势。
(三)报送时限。必须坚持“边处置边报告、边核实边报告”原则,在事发后40分钟内向县应急办电话报告事件概况,2小时内书面报告详情(书面材料须经主要领导签
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确因通信、交通中断等特殊原因无法及时获知信息的,必须在接到事件报告后40分钟内直报县应急办并说明迟报原因。县应急办(县政府值班室)值班电话:************(上班)、************(下班及节假日);传真(自动):************(上班)、************(下班及节假日);邮箱:****************、****************。
四、严格执行突发信息报送制度
(一)严格执行现场报送制度。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镇乡、行业主管部门领导必须按规定第一时间到达现场,靠前指挥,控制事态,妥善处置,并第一时间报告动态信息。事件处置结束后,及时总结和报告处置结果。
(二)严格执行信息日报制度。各镇乡、各重点部门要按照“有事报信息,无事报平安”的原则,坚持每日14时40分前向县应急办报送突发事件信息或平安信息,凡发生该上报的突发事件而报平安的,一律视为漏报瞒报。
(三)严格执行信息报送考核问责制度。县委、县政府将突发事件信息报送纳入对各镇乡、各部门的目标考核,凡迟报、漏报、瞒报突发事件信息及报告质量差的,要对该单位予以通报批评,责令查找原因,限期整改;因迟报、漏报造成严重损失、重大影响或严重后果的,要按问责有关规定给予主要责任人和具体责任人进行问责处理、行政处
分,直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五、不断拓宽突发信息来源渠道
各镇乡要在企业、社区、农村、学校等基层单位设立信息报告员,建立和完善信息报告网络,要密切关注互联网信息和新闻媒体报道,多渠道获取突发事件信息;切实加强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等各类应急力量的直接联系,确保第一时间获取事件处置的相关动态信息,要逐步开通面向社会公众的突发事件信息接报平台,鼓励社会公众及时报告各类突发事件信息。
六、切实加强突发信息报送工作领导
各镇乡、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突发事件信息报工作,要落实专门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负责人,完善工作机制。要整合应急管理机构和值班室,把值班室建设成为突发事件信息综合接报平台,确保应急值守、信息汇总职能作用的充分发挥。
第三篇: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考勤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由于个别科室考勤表报送不及时、考勤内容不规范,出现漏报、谎报等现象,严重影响了工资核算及效益工资核算,为进一步规范考勤报送工作,严格考勤制度,经院长办公会研究规定如下:
1、凡科室因工作需要调出、调入、新进和进修的人员,必须是在人事科、医务科或护理部已经登记的,科室要在考勤表上注明。
2、有见习人员(临时人员)辞职的,科室要在考勤表上注明,并认真填写《科室人员变动情况登记表》(见附件)上报人事科。
3、各科室考勤表必须经科室负责人确认后方可上报,如出现考勤信息错误或填写不准确现象,扣科室质量分1分。
4、各科室考勤表要在每月5号前通过内网报给办公室收材料专用号,如果出现报送不及时或不按要求报送等现象,扣科室质量分1分;对出现漏报、谎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对相关科室负责人降职处理。
5、医务科和护理部要在每月5号前将全院医疗、护理人员变动(包括入科、转科、辞职、外出进修)情况报办公室、人事科、财务科。
6、各相关科室做好配合工作,进一步做好考勤管理工作。
7、以上规定自5月2日起开始执行。
办公室
2013年4月22日
第四篇: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的通知
凤台县、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公文报送工作,根据《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和《淮南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现通知如下:
一、各县区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请示、意见、报告”,必须由主要负责人或主持工作的负责人签发。
二、向市政府报文必须使用文件形式,不得以呈阅件、便函等形式报文。“请示”必须一文一事,只报一个主送机关并标注联系人和联系电话;“报告”中不得夹带请示或需要办理的建议事项,对“报告”中夹带请示事项的公文,只按报告处理,不予答复。
三、需报市政府协调审批事项的公文(含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代
拟稿),呈报单位应当先行就拟协调审批的具体事项所涉及的合法性、可行性及其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风险问题进行分析、研究、论证和把关,并明确拟协调审批的具体事项、处理意见及相关情况说明与政策法律依据。属于有关业务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部门之间需要协商解决的问题,各部门直接行文,不应报市政府转办。
四、报请市政府审批的公文(含以市政府名义制发的代拟稿),涉及其他单位职责范围的,呈报单位必须主动与相关单位充分协商一致后,与相关单位会签或联合报市政府审批;经协商未形成一致意见的,呈报单位应书面说明各方理由和依据,并提出办理建议,与相关单位会签后报市政府。
五、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及重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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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策事项在办理前,须经市政府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六、各县区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一律由市政府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呈批。除市政府领导同志直接交办的个别事项和确需直接报送审批的敏感绝密事项、重大突发事件外,不得将应报市政府审批的公文直接报送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更不得同时报送多位领导同志;报送市政府的公文也不应抄送市政府领导同志个人。
七、各县区各部门报送市政府的公文,除敏感密级事项外,一律通过协同办公系统报送。要切实增强保密意识,确保做到“保密不上网,上网不保密”。
八、报送市政府的公文,内容要准确、简明、具体,涉及领导活动安排的请示,活动时间、地点等要素应齐全。
九、各县区各部门要严格执行公文报送有关规定,主要负责人要高度重视。办公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健全、落实公文处理工作各项规章制度,确保本单位不出现违反上述规定报送公文的问题。
十、市政府办公室将进一步加大对公文报送的监督管理检查力度,严格规范公文格式,对不符合规定报送的公文,一律退回报文单位,由其按程序重新报送;对由于报文不规范而延时误事的,由报文单位承担责任。市政府办公室将定期对报文情况进行通报,并纳入公文处理工作考核评比范畴。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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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篇:关于规范工作简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信息报送格式
关于规范工作简报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信息报送格式
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单位为加大我县的外宣力度及时反映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的工作动态和成功经验严把新闻信息关特对上报的工作简报和信息动态要求如下一是紧扣主题弘扬正气主次分明。
二是确保工作简报和信息动态的真实性和实效性杜绝网上下载和杜撰现象。三是实行工作简报和信息动态的署名制既要有作者的姓名、电话又要有审核人的姓名和电话。
四是上报的工作简报和信息动态以电子文档为主可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分别发送到xx县委宣传部和锦屏县新闻信息中心xxxxxxxx.comxxxxxxx.com。
五是上报材料图文分发文字稿与图片分别以附件的形式上传发送切记不要将图片插入文档中要求每张图片在2M以下。
六是严禁报道影响全县经济发展和政治稳定的负面报道。
七是各乡镇党委、县直机关单位每月上报3条以上的工作简报或信息。八是实行层层把关制和责任追究制。
篇三:信访维稳信息专报
关于政务信息工作总结
在信息社会传递的各类信息中,政务信息无疑是与社会发展有着密切关系的重要信息源。下面是有关于政务信息工作总结,欢迎参阅。
关于政务信息1今年以来,我局政务信息工作紧紧围绕州政府中心工作和重要部署及我局工作重点,充分发挥信息工作的参谋助手作用,针对重点、热点、难点、移民群众关切的问题,积极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及时报送有价值的政务信息,为领导及时掌握情况发挥了积极作用,信息工作质量和水平有了一定的提高,并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一年来政务信息工作总结如下:一、政务信息工作开展情况
(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保障有力。
我局对政务信息工作高度重视,并把信息工作摆在局机关重要的工作日程上,当作全局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为加强我局政务信息工作,年初调整了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日常工作。
(二)围绕移民中心工作,在服务领导机关决策上取得新进展。
信息工作能否出成效、参谋助手作用体现得是否充分,主要看是否真正扣紧中心工作,是否对领导机关的决策有帮助。我局坚持把移民反映突出的问题,移民工作中的焦点、难点、重点问题作为信息工作的切入点,从调查研究、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角度去开展工作,为领导机关提供决策服务。
一是及时反馈各县市贯彻落实上级方针、政策情况。一方面,及时反映各县市移民部门在贯彻落实中央、省、州方针政策及重大战略部署,推进移民工作中的新思路、新实践、新做法,为领导参阅及各单位之间的沟通交流提供良好的信息服务。另一方面,及时报送各库区贯彻上级决策部署的实践和实效,跟踪反馈决策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
二是全面反映移民工作情况。及时了解掌握各库区移民工作情况,收集第一手材料,对反映出来的移民问题,及时以信息专报、简报等形式向上级报告,准确、及时上报移民工作中反映出来的情况和存在问题及建议意见,使领导能在第一时间了解到实情,掌握最新移民工作动态。进一步规范全州移民系统的信息工作。为及时、准确、全面掌握移民工作情况,逐月收集汇总要求各县市上报的《黔西南州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开发综合信息月报表》、《维稳信息月报表》等数据资料。
三是关注移民群众信访舆情与移民民生。全年共接待移民群众来访110批次430余人,收到移民来信68件,接到移民群众来电咨询300余次,全年共受理移民信访66件。对移民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政策性问题、共性问题,及时以信息、简报、报告的形式上报,共向省局上报5件信访,向州领导报告3件信访,收集各类移民舆情、民生信息40余篇,在服务省、州领导决策、促进移民工作中热点、难点、重点问题解决方面有了新进展,取得新突破。
(三)突出重点,在信息综合质量上取得新提升。
我局结合实际,抓住移民群众关心的问题,做到喜忧兼报。在信息文字、数字、内容、时效等每一个细节,严格审核、严格把关,尽可能做到仔细全面,以提高信息的综合质量和服务效果。
一是加强信息调研,努力挖掘深层次、综合性信息。信息调研是挖掘和开发高层次信息的有效途径。我局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围绕州移民工作这一重点、难点、热点,深入基层走访有关单位,征求各方面人士开展信息调研,捕捉、收集第一手材料,进行信息的综合、提炼、升华,挖掘深度信息。集中精力做有深度、有质量的专题信息、综合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了超前性、预警性信息。
二是发挥库区优势,写出富有特色和影响力的信息。与州报社合作,开设了“和谐库区”专栏,写出了10余篇富有特色的报道文章。各地之间通过横向比较,充分发挥优势,凸显地方特色。各县市皆根据本地移民工作中的不同特点,写出富有影响力和特色的信息。
三是加大信息收集、约稿力度,努力提高信息的适用性和针对性。针对县市移民局对信息工作把握不准确、报送不及时、编写不充分等
问题,加大信息收集、约稿力度。指导县市移民局认真完成约稿任务。通过约稿和指导,有效地提高了信息报送的针对性、时效性和质量,同时也锻炼了信息工作人员,增强了业务素质。同时,我局积极向州委、州政府信息部门投递重要信息。
四是加强信息工作指导,有效提高信息采编水平。针对移民信息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局加强对信息编写的规范和指导,提高了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效能。
关于政务信息工作总结范文2为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报送工作,提高政务信息工作的质量和水平,更好地为政府决策服务,实现政务信息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和常态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统一思想,强化对政务信息工作的认识
近日,省市政府办公厅专门召开政府办公厅(室)主任工作会、对信息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国务委员杨晶在全国政府系统秘书长和办公厅主任会议上强调,各级政府部门在工作中的阶段性重大进展、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工作完成情况要及时向国务院办公厅报送信息。省政府秘书长朱浩文在全省政府系统秘书长办公厅(室)主任会议上强调,信息调研要“快、新、实、准”,上报信息要严控数量、注重质量,重点围绕领导的决策需求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搜集信息、搞调研。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政务信息工作的重要性,使政务信息工作真正发挥服务领导决策的基础性作用。
二、围绕中心,明确政务信息报送重点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按照“把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服务决策”的原则,及时反映本部门工作开展情况,重点抓好以下方面信息的上报:1.重大政策和措施出台后,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及时报送本乡镇、本部门传达贯彻情况、具体落实措施;实施决策中取得的成效、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完善决策的建议。
2.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项目建设、实施民生工程等情况。
3.上级领导、各类工作组来我县调查研究、检查工作、解决问题
的情况,包括对重要事项的表态、意见和建议。
4.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对上级领导重要指示、批示的办理落实情况。
5.县政府领导下基层调查研究、检查工作、参加会议、发表讲话、现场办公情况及基层贯彻落实的情况。
6.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年度、季度和阶段性重点工作、主要措施、进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7.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具有推广价值和指导意义的工作经验,有参考价值的各种专题等;各级领导同志的新思想、新观点和推进工作的新思路、新举措。
8.重大经济动态,社情民意,倾向性、苗头性问题。
9.每月主要经济指标完成情况,季度、半年经济形势分析及预测信息。
10.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获省市奖励的情况。
11.其他需上报的信息。
三、明确要求,提高政务信息报送质量
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在信息报送工作中,要始终突出信息的全面性、时效性、真实性,切实提高信息质量,确保上报信息准确、简洁、实用。
(一)要注重信息的全面性。围绕“需要领导知道和领导需要知道”两个重点,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全方位、多领域、多视角、多层次地挖掘信息,将本乡镇、本部门涉及经济、政治、文化等各个方面的重要信息及时上报。要突出工作中的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特别是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广泛收集,重点反映。要对工作中形成的新举措、新做法,认真调研,深度挖掘,认真提炼和总结,供全县学习交流和借鉴。
(二)要注重信息的时效性。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对需要及时上报、立即处理的重要情况和紧急信息,都要迅速收集整理上报,对未达到紧急信息标准,但发生地点敏感、涉及人员身份特殊、持续时间较长、社会影响较大的其他情况和问题,也要及时上报。
(三)要注重信息的真实性。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坚持实事求是、全面反映的原则,加强对信息的分析核实,客观全面报送各项工作进展、成绩、问题和困难,并由分管领导把关审核,确保报送信息内容真实、数据准确、情况清楚。
四、完善机制,提升政务信息服务水平
(一)建立政务信息工作制度。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建立政务信息工作机构,明确1名领导分管政务信息工作,确定1—2名业务素质好、写作能力强的政务信息专职及时向县政府信息中心报送信息。
(二)完善政务信息报送方式。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报送的信息,要将纸质版和电子版(信息中心邮箱地址:电话:)同时报县政府信息中心。
(三)要严格政务信息考核管理。实行政务信息通报制度,县政府信息中心对所有乡镇和部门上报的信息进行统计,按月统计、季通报、年排队制度,同时上报县委、政府主要领导,并下发各部门。
关于政务信息工作总结范文3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政务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以来,省社党组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将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年度重点工作之一,作为廉政建设、效能建设的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纳入年度目标任务和考核范围。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工作领导机构。调整充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和公开办成员,成立由省社党组成员、纪检组长闫铁力任组长,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汪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具体工作,从机关各处室抽调10名工作人员,明确专人专岗负责,真正做到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亲自抓,分管领导加强协调具体抓,有关部门明确专人负责抓,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督促抓。
二是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规划指导。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政务公开办的目标要求,先后召开3次专题会议,研究制定政务公开和工作要点,并按照“各司其职、通力合作”的方针,对具体工作任务予以分工。同时,将政务公开任务与年度目标、效能建设、政风行风等
同步安排部署、同步督促检查、同步检查评比,上下联动,整体推进,使政务公开工作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三是落实工作经费。积极主动地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经费问题,经费主要用于配备办公设施、培训学习、建设网站等开支。20XX年更新电脑11台,20XX年配备电15台;并配备打印机、传真机等办公工具,确保各项政务公开措施落到实处。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
(一)认真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全省政务公开工作、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会议召开后,省供销社分别于4月19日、9月7日召开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专题会议,迅速传达会议精神,部署国务院、省政府第三次廉政会议、全国依法行政工作电视会议关于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总结推广政务公开的先进经验。强调要求机关各处室把深入学习贯彻政务公开相关会议精神作为当前政务公开工作的重点,明确工作目标,加大公开力度,在认真学习、深刻理解、切实贯彻会议精神的基础上,把政务公开工作与效能建设结合起来,与廉政建设结合起来,与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促进省社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再上新台阶,取得新成就。
(二)切实加大信息公开宣传力度。广泛开展宣传培训活动,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等多种方式,组织开展对全体干部、职工的培训,明确把此项工作作为省社加强效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要求各处室、每位工作人员都要把此项工作作为一项基本工作抓紧、抓实,切实增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工作思路上,实现“要我公开”向“我要公开”转变;在工作内容上,实现“结果公开”向“过程公开”转变,积极组织具体负责政务公开工作的有关同志参加省政府举办的相关培训,提供政务公开工作水平。继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沟通,20XX年在安徽电视台、安徽人民广播电台、《安徽日报》、《中华合作时报》等媒体上宣传报道供销社相关工作40余次,为开展好政务公开工作营造了良好氛围。
三、结合实际,健全制度
以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执行年”活动为契机,进一步健全信息公
开制度体系,推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落实。对照《条例》和省政务公开办有关文件,在梳理落实省社政务信息主动公开、内部公开、保密审查、监督检查、考核奖惩等政务信息公开配套制度的基础上,针对制度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化制度改革,创新公开制度。今年以来,结合供销社工作实际,先后制定出台了《省供销“政府信息公开网”和“安徽供销合作网”信息发布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供销社实施依申请公开的政务信息公开管理规定(试行)》、《安徽省供销社政务信息公开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省供销社虚假或不完整信息澄清工作办法(试行)》。同时,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完善公开平台,调整信息分类,规范发布时间,经常性组织开展对政务公开工作实施落实情况的自查与督察,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用制度来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逐步形成比较完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的制度体系。
四、明确职能,规范流程
根据安徽省政务公开办等三家单位《关于进一步做好编制职权目录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XX〕5号)精神,省供销社高度重视,依据现行法律、法规、规章及省社有关制度等涉及省社职权的有效规范性文件,认真清理审核省社职权。鉴于省供销社不是省政府职能部门,没有相关的行政许可权,省供销社根据省政府委托职能和自身实际,编制了省供销社相关职权目录,分为两个大类,即非许可行政审批和内部管理权,非许可行政审批类别项目包括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简称“新网工程”),棉花、茶叶产业化,内部管理权包括社有资产监管、部门预算、物资采购分配权、人员录用、调动、任免、奖惩等,并按照“合法、简单、明了、便于操作”的原则逐一绘制了职权运行流程图。省供销社把职权目录及流程图报送省政务公开办、省编办、省法制办的同时,在省社门户网站和省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向社会进行了公布。
篇四:信访维稳信息专报
移民信访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
1总则
1.1目的及制定依据
为建立健全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及时控制和妥善处置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群体性信访维稳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省信访条例》和省、市移民开发管理局及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维稳的有关要求,制定本预案。
1.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区域范围内因水库移民搬迁安置、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政策等原因引发的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的预防、预警及处置工作。
1.3工作原则
(1)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群体性移民信访事件的处置工作要在事发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分级响应、条块结合、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2)健全机制,预防为主。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将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3)坚持三“宜”,尽快劝返。在事件处置中要坚持宜散不宜聚、宜解不宜结、宜顺不宜激。要以教育疏导为主,做到谈清问题、讲明政策、解疑释惑、理顺情绪、化解矛盾、尽快劝返,防止矛盾激化。
(4)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形成处置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紧密衔接,做到反应快速、应对正确、处置果断。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为确保全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突发事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置,成立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2.1.1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
组长:区委常委、副区长
副组长:区移民办主任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区移民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2.1.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全面领导全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的处置工作;
(2)指导库区乡镇办事处做好群体性移民上访的劝返工作;
(3)决定本预案的启动和终止;
(4)研究决策重大应急措施;
(5)决定其它相关事项。
2.1.3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信访接待值班工作,及时向区政府报告移民信访维稳突发事件有关信息;
(2)负责内部协调,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3)负责信息搜集整理上报及通报;
(4)协助库区乡镇办事处做好群体性移民上访的劝返工作;
(5)协助库区乡镇办事处做好移民不稳定因素排查和化解工作;
(6)总结事件的经验教训。
2.1.4现场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
为做好全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的处置工作,成立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现场应急指挥部,余孟龙同志任指挥长,杨朝晖同志任副指挥长,李哲华、唐启龙、尹国文、刘萍、刘亚刚、陈明军、蒋群汉为成员。
现场应急指挥部职责
(1)做好群体性移民上访的劝返工作;
(2)协调处置群体性移民突发事件中各相关部门的关系;
(3)确保现场应急指挥通信联络的畅通;
(4)决定向社会公众和新闻媒体发布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情况。
3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等级
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等级的确认,主要根据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中移民行为的激烈程度、涉及人员的规模以及对社会稳定的危害程度划分。
3.1特别重大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Ⅰ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
(1)一次参与移民人数500人以上的;
(2)到北京上访移民人数30人以上的;
(3)到省城上访移民人数40人以上的;
(4)到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同志驻地等重点地区聚集的上访移民人数100人以上的;
(5)出现全市范围或跨县区移民互动性连锁反应的;
(6)视情况需要作为Ⅰ级对待的其他移民事件。
3.2重大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Ⅱ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
(1)一次参与移民人数在100以上、500人以下的;
(2)到北京上访移民人数在20人以上的;
(3)到省城上访移民人数在30人以上的;
(4)到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同志驻地等重点地区聚集的上访移民人数在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5)跨县区串联到市上访移民人数100人以上的;
(6)视情况需要作为Ⅱ级对待的其他移民事件。
3.3较大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Ⅲ级)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
(1)一次参与移民人数在50以上、100人以下的;
(2)到北京上访移民人数在10人以上的;
(3)到省城上访移民人数在15人以上的;
(4)到市委、市政府、市领导同志驻地等重点地区聚集的上访移民人数在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5)视情况需要作为Ⅲ级对待的其他移民事件。
上述分级标准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4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的报告
事件发生地乡镇办事处要在第一时间(接到信息2小时)内向区政府和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到市委、市政府的群体性移民上访事件,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在第一时间向区委、区政府、区信访局和市移民局报告。报告内容须客观、全面、准确。信息报送内容包括:
(1)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2)事件的经过、参与人员数量和估计的人员伤亡数、财产损失情况;
(3)事件发生的原因分析;
(4)事件发展趋势的分析、预测;
(5)事件发生后已经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
(6)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
4预防预警机制
4.1预警信息
(1)出现不稳定事端和群体性事件苗头,但尚处在酝酿过程中的;
(2)聚集上访尚未发生堵门、堵路、拦截车辆、围攻殴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严重影响交通、治安秩序,党政机关工作秩序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4.2预防行动
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预警信息后应迅速核实情况。
(1)情况属实的,迅速将信息上报区委、区政府和区信访局,同时报请领导小组启动本预案,并考虑事件可能发生的方式、规模、影响,立即拟定相应工作措施,及时、有效地开展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态扩大;
(2)情况不能迅速核实的,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积极通过各种渠道进行核查。
5应急响应
5.1Ⅰ级、Ⅱ级、Ⅲ级响应
(1)事件发生后,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迅速核实信息,Ⅰ级信息2小时内、Ⅱ级信息4小时内报告区委、区政府和市移民开发局,并提出意见和建议报领导小组;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启动本预案,并随时将处置情况报区委、区政府和市移民开发局,在区委、区政府和市移民开发局领导下具体负责处置工作。
(2)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对事发当地乡镇办事处进行指导,或派出人员在区政府信访部门的领导下指导事发地乡镇办事处开展疏导、劝解和处置工作。
(3)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落实区委、区政府和市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事项和决定,并随时与有关部门保持联系,及时沟通情况。
(4)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在本预案启动后,立即成立协调组、信息和新闻报道组及后勤保障组。
协调组负责与当地乡镇办事处共同采取化解措施,组织人员到现场配合地方政府做化解工作,协调与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络。
信息和新闻报道组负责及时收集与整理各方面的信息,根据需要,编写信息专报报区政府值班室、区信访局和市移民开发局;重要信息立即报区政府值班室、区信访局和市移民开发局;准备新闻发布口径;事件结束后总结事件起因和经过,写出事件经过报告。
后勤保障组负责协助事发地乡镇办事处,根据事态发展,准备交通工具、医疗支持和其他急需物资,为应急工作、伤员救治、善后处理提供保障。
5.2信息发布
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处置工作的信息发布要严格按照《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的有关规定进行。
5.3应急结束
Ⅰ级和Ⅱ级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市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宣布;Ⅲ级事件的应急结束由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宣布。
6后期处理
6.1后期工作
(1)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经过现场处置,群众被劝返回当地后,区移民办要配合有关部门和事发地乡镇办事处共同做好事件参与移民的思想稳定工作和矛盾化解工作。
(2)对国家或省、市、区领导同志有批示的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将事件处置结果报领导小组组长审定后,按程序及时呈报批示的国家、省、市、区领导同志。
6.2经验教训总结
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总结事件预防和处置的经验教训,加强对有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并根据事件暴露出的问题不断修改和完善防范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6.3责任追究及奖励
对工作不负责任,甚至违法乱纪、激化矛盾,引起事件发生;以及在处置工作中因官僚主义严重、工作不力造成处置不当;或因迟报、漏报甚至瞒报信息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根据《省信访条例》相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对在预防、处置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工作中有重大贡献的单位及个人给予奖励。
7保障措施
7.1通信与信息保障
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要保证24小时通信畅通;预案启动后,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应能随时保持联络。
7.2交通运输保障
为确保及时赶往现场进行有效处置,配备湘M07298为应急处理专用车辆。
7.3医疗保障
在处置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过程中,区群体性移民信访维稳事件应急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应通知医护人员到场,并配备救护车辆及必备药品和医疗器械。
8附则
8.1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区移民开发办公室负责解释。
8.2施行日期
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移民信访事故应急预案责任编辑:陈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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