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心得撰写(3篇)
篇一:《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心得撰写
新时代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思考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我通过学习和思考,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自己认识。
一、这是进一步强化党组织在中小学工作中的领导作用
加强党对教育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和国家育人,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落实的必然要求。确保党组织履行好把方向、管大局、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责任。在全面考虑中小学任务的同时,要把党建作为办学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作用,突出一个党员是旗帜、一个支部是堡垒的先锋模范和引领作用,把学校教书育人的根本任务落实到党的部署和决策中去。实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要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工作,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做好学生德育工作,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基因深度融入学校教育,培养爱党、爱国、爱民、爱社会主义情怀,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这是更加突出校长在学校管理中的责任主体
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制意见指出,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和党总支的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般应单独设置;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也就是说,以党组织为党支部的学校,在组织关系上融合了党的领导和行政领导,职责相同,一岗双责。党的领导体现在校长正确运作的过程中。统一的机制需要我们关注。校长要规范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研究、专业发展部署、人事安排、资金使用等决策。由支部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执行决策,需要研究
党组织相关会议上产生的规则,而不是随意的行政安排,更不是一个人的决策。始终要抓住党组织的领导决策核心。校长对校长组建的学校负责,领导机构仍是党组织,是党组织统一领导下的分工协作、协调运转的工作机制。分裂不是独立管理和不干涉的问题。一切工作都是党组织的决策和部署,集体研究的结果,并不是所谓的强势人物谁决定谁说了算。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要在学校建立定期交流制度,有事经常商量,没事多交流,必要时通过党委会研究讨论;要规范年度职代会制度,加强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倾听广大教职工的声音和意见,避免行政权力不受约束、运行不畅、决策不透明以及未经党的会议集体决定的行为。
三、这是进一步明确为谁培养人的根本任务
教育是阶级导向的。在党领导下的中小学教育中,必须明确为谁培养人的根本问题。建立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要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方略,坚持为党和国家育人,确保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的决策部署在中小学得到有效落实。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就是坚持办学治校,全面教书育人,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履行以德育人的根本任务,团结带领全校教职工推进学校改革发展,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四、这是更好地协调同责的政治要求
根据党组织领导校长负责制的意见,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和党总支的中小学,党组织书记和校长一般应单独设置。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中共党员校长还应兼任党组织副书记。这既突出了党组织的领导地位,又明确了同责同权的政治要求。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实行党组织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切重大问题都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校长在学校党组织的领导下,依照法律法规行使职权,根据学校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
党组织的领导是全面的、全方位的领导,负责方向、全局和决策。校长负责制负责落实党的决策部署,研究安排具体落实措施,确保党的方向不偏离、决策执行不走样。
无论是组织领导还是管理主体,都有同样的责任,要求领导拧成一股绳,全力以赴,全力以赴,想尽一切办法,为学校的发展互相帮助,不搞小计划,不搞小圈子,有学校就是党的学校结构和情怀,有长远的眼光,长远的规划,同心同德,共同努力。
党组织的领导负责领导,政治功能突出。要优化基层党组织设置,创新活动方式,严格党员教育管理,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促进党的建设与教育教学、德育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深度融合。坚持党管干部、管人才,做好学生德育工作,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学校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形成良好校风和学风。
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强调和突出了党的领导,校长负责毋庸置疑,校长必须在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鼓励校长大胆工作,让校长“决策有空间,创新动力,工作有热情”。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进一步促进学校依法依规办学,协商统一,决策达成共识,落实坚决有力,为实现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组织保障。
篇二:《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心得撰写
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精神(以下简称《意见》),按照省委组织部等五部门关于《陕西省贯彻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工作措施》部署要求(以下简称《工作措施》),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和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和加强党对中小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充分发挥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为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提供坚强保障。
二、实施范围
全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公办中小学校(含中等职业学校),公办幼儿园参照执行。民办中小学校党的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未单独设立党的支部委员会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履行党章和有关规定明确的职责任务。
三、工作任务
(一)充分发挥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作用
1.明确党组织职责定位。中小学校党组织全面领导学校工作,履行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领导职责,支持和保证校长在学校党组织领导下,依法依规行使职权。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意见》《工作措施》的学习宣传,使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中小学校党组织和
广大党员深刻理解和准确掌握《意见》精神,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确保《意见》《工作措施》中党组织的10项领导职责和校长10项职权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选优配强学校领导班子
2.规范党组织设置。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设立党支部;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设立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正式党员100人以上的,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50人或100人的,因工作需要,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也可设立党的总支部委员会或党的基层委员会。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学校或偏远地区农村学校(教学点),可就近就便与其他学校建立联合党组织。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对所属中小学校党组织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摸排,及时调整设置不规范的党组织,于2023年4月中旬前完成工作任务。
3.理顺党组织隶属关系。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党组织。高等学校和部门等单位举办的中小学校,党组织关系一般隶属于举办单位和部门党组织。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全面梳理所属中小学校党组织隶属关系,于2023年4月中旬前完成隶属关系的规范调整。
4.稳慎推进班子调整配备。党组织设置为党委、党总支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应当分设,党组织书记一般不兼任行政领导职务,校长是中共党员的应当同时担任党组织副书记;党组织设置为党支部的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一般由一人担任,同时应当设1名专职副书记;学校行政领导班子副职中的党员一般应当进入党组织班子。对师生人数多、学校规模大、发展速度快但党员人数达不到设置党总支部的中小学校,由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部门、编制部门进行研判后,也可实行书记、校长分设。2023年6月底前,80%以上符合分设条件的学校完成分设;2023年12月底前,符合分设条件的学校基本完成分设;2024年6月底前专职副书记基本完成配备。
5.明确领导班子人选标准。上级党组织要按照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认真履行领导和把关作用,严格标准条件和程序,选优配强中小学校领导班子特别是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党组织书记人选要突出党性强、懂教育、会管理、有威信、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校长人选要突出政治过硬、品德高尚、业务精湛、治校有方。专职副书记要熟悉并热爱党务工作,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能够专心专责抓党建。
6.提高领导班子能力素质。按照省级示范培训、市级重点培训、县级全员培训的工作要求,每年常态化组织开展1—2次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重点培训。各县(市、区)组织部门、教育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全员培训,保证区域内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每年至少参加1次集中培训。强化经验交流,推动学校领导班子全面提升党建工作水平、管理能力和教育教学质量。
(三)健全完善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7.健全完善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议事规则。推动中小学校建立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议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指导中小学校对照《陕西省中小学校党组织会议议事规则参考文本(试行)》《陕西省中小学校校长办公会(校务会议)议事规则参考文本(试行)》,结合实际细化议事决策的内容和程序,对学校党组织会议和校长办公会(校务会)的议事范围、议题的提出和确定、讨论的程序、表决的方式作出明确规定,厘清权责边界。中小学校议事规则按照管理权限报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8.修订完善学校其他章程制度。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指导中小学校修订完善学校章程,把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从严管党治党有关内容写入学校章程,修订完善党务公开、校务公开、民主监督等制度,同时明确党组织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内容。中小学校完成章程修订后,需报上级党组织和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备案。
9.建立完善协调运行机制。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加强工作监督指导,推动学校合理确定领导班子成员分工,明确工作职责,全面建立党组织书记和校长定期沟通机制、班子成员协调配合机制、师生员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机制,认真执行集体决定,积极主动开展工作。
(四)全面提升党建工作质量
10.提升中小学校党组织组织力。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督促中小学校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严肃党的组织生活,严格党员教育管理,创新党组织生活方式,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进中小学校党组织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全覆盖。积极为党组织和党员发挥作用搭建平台,设立党员示范岗、责任区,开展党员承诺践诺,推动党建工作和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建立学校党组织班子成员联系服务师生制度,加强对优秀青年教师的政治引领和政治吸纳,建立健全“双培养”机制,市、县组织部门要将发展党员指标向中小学校倾斜。
11.加强中小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坚持五育并举、德育为先,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弘扬革命传统、传承红色
基因深刻融入学校教育,厚植师生爱党、爱国、爱人民、爱社会主义的情感。强化中小学校思政课全学段贯通和一体化建设,深化中小学校思政课大练兵活动,建设一批中小学思政课一体化基地。做好教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引导教职工不断增强政治认同和教书育人责任感,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实行师德师风“一票否决”。
12.配齐配强党务工作力量。指导学校健全党务工作机构,充实专兼职党务工作力量。办学规模大、党员人数多的学校可配备1-2名专职党务工作者。专职党务工作者比照学校同级行政管理人员落实相关待遇。兼职党务工作者的工作量应计入教育教学工作量。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应与同级表彰的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等享受同等待遇。
13.完善基础保障。实行中小学校党建工作经费专项列支,纳入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支出。上级党委可按照留存党费的一定比例下拨中小学校党组织,用于党组织活动。整合利用学校现有场所,建立党员活动室、学习室,并配备必要设施。加强对农村偏远地区和党建基础薄弱的中小学校保障。持续健全城乡中小学校党组织互联互帮机制,倡导学校党组织与机关、企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党组织结对共建、资源共享、共同发展。
14.实施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程。把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教育评价改革总体要求、执行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发挥党组织和党员作用等作为重要评价内容。探索在中小学校开展党建示范创建和质量创优工作,到2024年12月底,建设一批中小学校党建示范点单位,挖掘、培育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党建工作典型,着力提升中小学校党建工作质量。
(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5.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发挥市、县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作用,加强组织领导,抓好总体部署,帮助解决实际问题,每年至少听取1次中小学校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建立各级党组织、编制、教育、人社等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推进机制,组织部门要加强统筹指导和工作协同,全面掌握工作运行情况,及时推广改革经验做法,研究解决中小学校党务工作者激励保障问题;教育行政部门要强化政策把关,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建立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领导班子包抓中小学校制度,坚持“一学校一对策”,稳慎推进各项工作;编制部门要强化编制资源配备,发挥支持保障作用;人社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指导推动技工学校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
16.强化督导考核问效。执行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情况将作为巡视巡察和县(市、区)政府履行教育督导考核、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建立和落实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执行情况报告制度,中小学校党组织结合年度考核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执行情况,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在民主生活会、述职评议考核、年度工作总结中报告个人执行情况。对违反民主集
中制原则,不执行学校党组织决议,或因班子内部不团结而严重影响工作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必要时对班子进行调整。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是办好教育的根本保证。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是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保证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中小学校得到贯彻落实的必然要求。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必须高度重视、毫不动摇、长期坚持并不断完善,确保教育领域始终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各中小学校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把党建工作作为办学治校的重要内容,把思想政治工作紧紧抓在手上,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使基层党组织成为学校教书育人的坚强战斗堡垒。
(二)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加强分类指导、分步实施,针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学校,统筹党组织设置、领导班子调整、制度机制配套和学校章程修订等相关工作,在做好思想准备、组织准备、工作准备的前提下,成熟一个调整一个,确保改革稳慎推进、有序推进。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尽快制定工作方案,于2023年3月底前报市教育局,并将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及时报告。
(三)强化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市级相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开展《意见》学习宣传,及时总结提炼试点工作中好的做法,注重形成操作性强、可复制、易推广的试点工作经验,及时报送上级党组织。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作用,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多层次、全方位的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浓厚氛围。
篇三:《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心得撰写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全面加强中小
《贯彻落实《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试行)》,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
“如何坚定不移地推进中小学校党的建设,使其真正成为学校的核心力量,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为了解答这一问题,按照《中共中央关于建立中小学校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的意见》的要求,2014年7月1日,全国实施了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即“中校校长负责制”。针对这一新体制,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已成为当前重要课题,也是向社会创造优质教育服务的有效路径。
一、建立“双重领导”体制
作为一种全新的领导体制,“中校校长负责制”在中小学校党建工作中发挥着重要作用。首先,要建立“双重领导”。一是党组领导,党组应当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指导校园建设;另一方面,校长作为学校的第一领导,应对学校的日常管理和教育教学工作负责,既要遵守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又要保证校园秩序的维护。
二、强化基层党组织党建
经过几年的努力,中校校长负责制已推进到实践阶段,但要想把它变成真正有力的核心力量,就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发挥其作用。这就要求当地教育部门要把加强基层党组织党建摆在重要位置,同时还应该充分激发党组织的活力和主动性,加强对基层党组织的管理,深入贯彻执行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让党组织成为学校发展的根本动力。
三、加强思想政治教育
如果要把中小学校党建工作做好,就必须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学校要开展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学习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党性观念,形成良好的党性情调,并以“打造学校全体师生的共同精神家园”为宗旨,提升内涵和价值。当然,推荐的教育内容也要与学生的生活、学习以及成长实际对应,只有这样才能让学生真正接受理解和体会到政治教育的思想。
四、有效利用媒体创新
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利用媒体创新是必不可少的,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官方网站,发挥互联网及社交网络典型特点,及时、准确、全面反映学校党建活动,把有益的做法和经验广泛传播开来,正确引导对学校党建工作的舆论。
总之,要想使“中校校长负责制”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全面加强中小学校党的建设工作,需要学校全体教职员工为之努力,教育部门持之以恒地巩固完善,只有这样,中小学校党组织才能真正成为学校发展的核心力量,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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