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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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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腐案例分析客观原因(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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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贪腐案例分析客观原因

  

  当前腐败现象发生的原因及特征

  课程前言

  大家好,我们这个主题是关于当前腐败现象的发生的原因和特征。我们准备利用这一段时间对当前在我国发生的腐败现象的诱因以及它的一些表现做一点分析。这个原因就在于党的十八大对于我们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怎么深化反腐败斗争做了战略部署,尤其是对当前的形势和任务做了清晰的表述。十八大对当前的形势的判断有一句话,是“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短短的几个字是有非常丰富的内容,起码传递了这么一个信号,我们不能对当前的腐败形势做太过乐观的估计,它依然严峻,严峻就是不容忽视,更不能有任何的侥幸,它是严重的,而且严峻的意义还在于它以解决腐败的问题就有紧迫性,所以严峻的含义要把严重更广、更多,严重讲的是腐败的形势的严重性,严峻更多地强调紧迫性。

  为什么党的十八大做这样的判断,以及它是通过什么样的事实、什么样的现象而得出这样的结论呢?你依据什么来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严峻呢?这就是我们这一个题目。

  一、当前腐败现象多发的诱因分析

  就当前中国发生腐败现象的原因的分析不能离开对整个社会所处阶段的定位和定性,腐败是个现象,它是在整个社会大背景,社会的特定发展阶段,以及社会的制度结构大变动之下发生的,那么它发生的这些都跟它所发生的背景结

  构变动、社会变迁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从某种意义上说,腐败现象就是这种社会变革、变动、结构调整的自然的一个副产品,所以我们分析当前腐败发生的原因,要从我们所在什么样的结构变动、什么样的社会背景之下来出发。

  首先,中国当前正处在社会转型过程中,什么意思呢?我们当前的这个社会要给它做个定位的话,政治术语应该称之为“社会主义的初级阶段”。初级阶段什么意思呢?初级阶段的目标是要向终级、高级,它不是凝固不变的,它在千方百计摆脱这个冲击,它在通过建设发展来提升国家由初级向终极,这就注定了我们这个初级阶段是一个变化的阶段,更是一个变革的阶段,它跟高级不一样,你再过多少年以后,社会主义到了高级阶段,相对成熟了,又稳定了,成熟和稳定具有相对固定,但初级阶段不是,初级阶段就像人生一样,它还是童年、幼年时期,而童年、幼年最大的特点是不断地生长、发育、变革,这是它的特点。

  从发展政治学上来分析我们现在这个处在什么阶段呢?叫转型社会。二战以后,世界上专门有一个转型社会学、转型政治学,也叫转轨。

  我们现在这个期间正好是一个社会转轨期,它多长时间呢?几十年,可能上百年。而这个社会转轨和社会转型,它指的是什么呢?指的是传统社会向现代化社会转变,它的内容会涉及哪些呢?会涉及制度、体制、人的思维方式、利益结构、社会的物质技术结构等,它是一个全方位的大变革、大变动、大转轨的这么一个特定阶段,总称“转轨社会”(转

  型社会),我们再来看,中国当前发生的腐败现象、贪污现象就是在这个大变动、大转轨、大转型、大变化的背景下发生的,当前我们面临的这些腐败现象是与社会转轨的特点密切相连的,是社会转轨转型过程中的一个特定现象。我们看看世界,你就会发现,所有的国家在转轨和转型期的快速时期基本上都是腐败的高发期,当一个国家进入到了改革、转轨、转型的快速、密集、高频率的这个阶段,往往同时也是腐败高发期,这二者有正相关关系,转轨、转型的高频率高速度的这一段时期,同时也是腐败发生的高发期、易发期、多发期,二者是正相关。

  为什么在社会转轨的快速期、高频率转型期一般都会发生比较高的腐败发生率呢?这为什么?这不是一个国家、两个国家的事情,现在中国也是一样,这是值得我们分析的,这就是我们这一个题目讲发生的诱因是什么,尤其就当前中国,尤其90年代以来,90年代以来,我们现在发生的这个贪污是典型的转轨期的现象,我们是又一个典型的国家,所以我们要做一下分析,就针对我们,特别是90年代改革开放加速发展新阶段以来,这又20年了。在这个期间我下面列了这么几个方面都是相关的诱因(相关条件),我们不能简单地说这一定就都是原因了,但是诱因是可以。

  (一)权力寻租现象成为腐败诱因

  第一个,在社会的快速转轨期,尤其是改革的手段、改革的力度加大的这个特定阶段,一般来说,政府职能范围会急剧扩大,而政府职能范围急剧扩大以后,寻租机会就增加

  了,而寻租机会增加就产生了贪污腐败的隐患,这是第一个诱因,简单地说,在社会的快速转轨期,政府职能扩大,寻租机会增加,从而引发了贪污腐败的上升。我们要分析为什么政府职能扩大,寻租机会增加,贪污腐败问题可能就会扩大、增长呢?这是为什么呢?我们就不得不从这个“寻租”开始。权力寻租,它指的是政府官员、政府部门,把手中的权力当成了获利生财的资本,把它拿出去,或者用它跟别人做交易,取得额外的利益,这个额外的利益或是贪污或是受贿或是其他好处,这就相当于他手中的权力就成了他的资本和资源,而他获得的好处就等于是这个资本带来的收益,这就叫权力寻租,这不叫腐败叫什么?权力寻租不是腐败吗?典型的腐败,但我们要继续往前问了,为什么在社会转型期权力寻租就多了呢?这跟政府职能扩大有关系,国外的情况就不说了,就说我国,为什么腐败的事多了?你仔细看一看在过去30多年,政府的权力是越来越少了,还是越来越大了?你就多多少少能够看出点眉目了,答案很清楚,过去30多年,中国的改革开放需要政府推动,客观上政府的职能范围越来越广,什么叫职能?职能就是管的事,管的事越来越多,管的事多权力就大,权力越来越大,个别的部门和干部,就可能把它视为是为自己带来利益的资本,搞腐败这就是它的隐患之所在。

  我们为了防范权力寻租,是不是应该缩小政府职能呢?我们实事求是讲,你做不到,这就是它带来的副产品,因为中国的发展,包括市场经济的类型属于政府主导型,都是政

  府推动的,这个有它的长处,效率高,另外国家可以集中财力集中干一点事,从中央到地方,但是有它的致命弱点,这就是政府部门的权力大了你怎么保证你这里边的人都是两袖清风,都是依法办事?有几个害群之马过去没机会,他就想办坏事,他也没那个舞台,但是你现在的权力大了,外在监督又跟不上,权力寻租就发生了,现在机会多了,所以这是第一项诱因,政府职能范围扩大,“寻租”机会增加。我举一个例子,包括前面其他场合我也老举这个例子,土地例子。过去计划经济下,1990年以前,中国的土地,从集体到国有土地,非卖品,不能流通,但后来政府权力大了,既监管又可以操作它的流通,这是不是权力大了?当然是权力大了,可是土地由非卖变可卖,由不流通到可流通,这个机制变了,变了以后权力的作用都突显了,这个土地流向谁,以多少价钱给张三还是李四,这很大程度是由政府监管部门制定的,过去它没有这个权力的,现在它有了,这就是权力大了,于是这里边就有人经不住诱惑做文章了,就把这个监管分配裁决的权力变成了他获利的资本,额外拿利益。什么叫额外呢?受贿,就这么来的。权力增大以后,他寻租机会增加了,寻租机会只要增加,腐败只升不降,这是一般规律。国外当年也是这样,只不过现在中国到这个时期,这是第一项。

  (二)权力资源价值膨胀成为腐败诱因

  第二项诱因,经济迅猛发展,权力资源价值膨胀,这也是一个诱因。这个话说得再通俗一点,经济发展以后,实际

  上都与公共发展、社会发展有需求的东西都增值了,首推权力。但是一个命题也提出来了,这个权力有价值吗?权力是资源吗?权力也有价值,权力也是资源,关键是你怎么分析,为什么有人出事呢?就是这些人把权力也把商品看待,别人通过商品可以出售牟利,我出售某种权力的权能把它当做商品也能做交换,过去它是外在的这个市场经济,特别经济不发展情况下,这种外部性,可以把权力的某项功能商品化,同他人做交易的舞台太小或者是没有,这个问题不突出,后来改革了,开放了,经济发展了,迅猛发展,而且社会发展都与政府主导型的相关部门的需求,它也提高了,提高了以后无形中就把这个权力的地位,权力的价值量也增值了也提升了,这个时候就有的人看重这个。过去,社会需求量小也没有舞台的时候,它这个低,也没人看重,现在它抬升了,于是,你说99%的干部不会犯事,它一升了以后我也不会犯事,但是那1%呢?腐败就这么出现的。既然这个东西能换来钱,这个东西能捞来好处,我为什么不用呢?于是个别害群之马就开始违法乱纪,利用职权做局、做交易,这就发生腐败了。第二个诱因,经济迅猛发展以后,权力资源确实有个价值膨胀,这对多数人没有意义,多数人两袖清风,依法办事,但是对个别人的意义可就不同了,他一犯事,权力性质就变。

  (三)体制规范出现漏洞成为腐败诱因

  第三个诱因,体制规范处于过渡期,出现大量漏洞和机会。我们讲到更直接、更深层次、也更要害的地方,我们前

  面也在讲转型转轨,什么意思呢?体制在变化,机制在调整,新老体制在过渡,这不就是转轨、转型么?但是转型转轨的一个客观特色是什么?如新老机制、新老体制,它是一瞬间调整完成的吗?如新老体制和机制的交接,就像火车,前面车厢和后面车厢要对接,“咣”,那钩子“咔碴”一声锁定了,火车可以这样,但社会公共管理体制,资源分配体制能这样吗?不可能。它是一个新老体制逐步磨合,老的体制逐步退去,新的体制逐步完善,相互磨合、识别这么一个纠结的过程,这是一个真实的行为。我们要注意,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用一句话叫“过渡期”,什么叫“过渡期”?过渡期的典型特征是老体制的特点不明显,新体制也不成熟,过渡期就必然会发生空白地带,必然发生模糊地带,必然发生新老体制的空档,就这个所谓的空档、灰色地带、模糊地带,而你在现实中你会发现,相当多数的腐败现象就是发生在这个空档、空白地带,就是人们所说的利用了新老体制交接,发生的空档和空白来谋取私利,叫第三个诱因,体制和规范过渡期出现了漏洞和机会。漏洞和机会出现了,老体制不动的时候没有机会也没有漏洞,新体制过了多少年以后,它就位了,也完善了,漏洞和机会也少了,什么时候漏洞和机会多呢?老体制在不断地退,新体制不断地完善,就在中间这一块,漏洞就会多,这就我为什么一再强调中国发生腐败现象是转轨期,转轨过渡期,特别是快速转轨期下的特定现象。

  我举一个例子来说明我们这个问题,改革开放30多年,我们的国有资产的流失量也非常巨大,现在也没有一个权威

  的统计,实事求是地讲,你也统计不出来,因为大量的是统计不上来的,你会发现,我们要做一个进一步的深度分析,这个国有资产怎么流失的,在哪个阶段是大规模失血的阶段呢?你要再进一步这么往下问你就会发现,EXP:国有资产大规模流失的高峰期,恰恰是国有资产的监管、经营机制,大规模调整的那一段时期,包括一些地方,尤其是中小国企,大规模的叫做转制、兼并、改制、拍卖那一段时期,那一段时期多长呢?大致上有十年左右,而那一段就是中国的国有资产的流失的高发期和巨量失血期,这就是我们这里讲的体制和规范过渡有空档,出现机会了,包括现在发现的、查处的一些国有资产流失的一些典型案件,好多都发生在国有企业转制、拍卖、兼并那个阶段,为什么发生在那个阶段呢?因为那个阶段,老的国有制要退去了,新的机制要转制了,监管又跟不上,包括资产评估又不到位,于是就有人在这边做文章,国有资产怎么流失的呢?这个手段很简单,那个不需要大上学的,是个人都知道他怎么流失的,一块钱的东西一毛钱卖出去,就这么流失的,但你现在要问了,当时资产评估不到位吗?确实,资产评估确实不到位,一块钱的东西确实卖一毛、卖五分、卖一分。这什么现象呢?我就以此例来说明,这是社会转轨期特定现象,我们到今天,尤其2005年以后,大规模的国有企业转制、兼并、拍卖已经完成了,都完成了,在以后,尤其到今天,国有资产的大规模流失,不可能,我不是说不流失,有腐败就有流失,但这种大规模的、成体系的,而且在一瞬间,压缩在一个时段完成的那

  种事不会发生,这是一个典型案例,什么叫转轨期,新老体制交接过程中的空档、机会和漏洞而造成一些人贪污腐败的良机的典型案例。你不分析,这个转轨转型解释不了这个现象,这是第三个。

  (四)社会价值观冲突成为腐败诱因

  第四个诱因,当前我们腐败现象发生还和我们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出现了冲突有关系,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当然有人要问了,整个社会的价值观出现了冲突跟腐败的发生有关系吗?这关系太大了。这个原因要说也很简单,人是有所思才有所有动,脑子里想的事他才会行动,人只有心动才会行动,他脑子观念不变,他没有那个念头,他能干那个事吗?不会。所以从这个意义上说,当一个社会进入到了价值观出现了剧烈冲突,人们在认识什么是好的,什么是坏的,什么是高尚的,什么是卑鄙的,这些问题上如果发生了模糊、混淆和认知上的错位之后会发生什么事呢?这很简单,所以一个社会,你看着大量的社会问题的背后,根本上人的内心问题,就贪污这一块来讲,别的都不说,贪污,谁贪污?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为什么在这个时期贪污的事高了?那是因为在这个队伍里也发生了价值观的冲突和价值观认知上的困惑。

  在过去,老的时期,如计划经济年代,大家的价值观是一致的,在我们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上没有冲突,那时候大家整齐划一,但改革开放以后对人的生存,包括思维方式的最大的冲击是价值观多样化,于是,评价好坏的标准,老的一些也崩溃了,你说社会成员出现这个事,可能会导致社

  会风气的败坏,而在官员队伍中那就是导致党风、政风的不正,这也是一个相当大的诱因,从这一点来讲,包括到党的十八大都为什么强调党风廉政教育,强调自律自省,强调官员树立高尚的官德和政德,就是要匡正价值观。人的观念正确了,思维方式不发生偏差,他在行动上也不会发生偏差。

  所以这四个诱因是我们分析当前中国发生的腐败现象的一些基本的方面。一个,政府职能范围扩大了,寻租机会增加了;第二,经济迅猛发展了,权力资源价值膨胀;第三,体制和规范处于过渡期,出现大量漏洞和机会,被人钻了空子了,这是三。第四,价值观出现冲突,人们在价值观的认知上出现了差异和混乱,导致行动上的脱轨、出轨,四大方面,这是关于腐败现象的诱因的分析。

  二、当前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及特征

  下面我们来谈一谈,既然有这样一些诱因和表现,那腐败现象都有哪些突出的表现和特征呢?最近十多年、二十多年,中国的腐败现象是有一些规律可循的,这些规律我前面讲了深层次的跟社会变动、结构调整、社会转轨有关,但就表现来讲也是有规律的,经过这20多年腐败发生都有哪些共同的表现,集中体现在哪些方面,现在我们思考它的对策,就要针对这些表现而有针对性,分析它的表现特征是有意义的,它的意义就在于让我们对于廉政建设、反贪措施的选择有针对性。最近二十年,腐败现象的突出表现,表现在这些特征上,我在这儿列了六个方面。这六个方面是一些共性特征、突出特征,而不是说所有的特征。还有,我们需要集中

  研究,需要注意这六个方面。

  (一)大案要案激增

  第一点,大案要案激增。大案要案显著增加,它的第一特点,这个特点人人都看得见,就在表面,大案要案显著增加跟什么时候比?我这里讲的特点是最近二十年,既然是最近二十年的特点,那是跟二十年以前,主要是90年代以来,首先我们看大案,大案指的是数额大,反贪,反贪上指的大案,第一个标志是数额,它怎么显出现在大了呢?很简单,二十多年前,如果您的单位、您的行业里发现一个人贪污了十来万、二十万,这叫大案,这是很不得了了,很大的案子了,那是80年代。但到今天,您单位里或者什么地方再发现一个二十万、三十万的能叫特别大的案子吗?不能叫了,因为比这个数额多的案子更多了,这就叫大案,越来越大。当前最大的案子,贪污受贿加挪用已经突破了亿,80年代当时的贪污案是以万计的,80年代您单位里发现了一个贪污犯,贪污了五万、六万这肯定是一个不小的案子,以万为单位;90年代,是以十万为单位;到了90年代,最近二十年,现在已经以百万,甚至千万为单位,数量级都不一样,现在最大的已经发生多起了,都过亿。

  (二)腐败主体中,高中级干部的比例在上升

  什么叫要案?要案指的是涉案人的地位重要,这就是所谓的大要案,既然讲到涉案人了,这就进入到了第二个表现,腐败主体中,高中级干部的比例在上升。高级干部、中级干部越来越多,执政党,包括政府官员的队伍是有结构的,犯

  11案人的高地位的人越来越多,只能传递一个信号,说明腐败的蔓延往高在蔓延,如果往高在蔓延,你说这是腐败的现象表现是轻了还是重了呢?这答案很清楚,肯定是严峻了。我记得早在80年代的时候,当时如果一个部级干部犯案,那《人民日报》头版要报道,头版二条、三条,现在一个部级干部犯案,《人民日报》头版能报道吗?都在后面几版,为什么?它多了,这是现实。

  2000年以后被查处的部级干部,尤其是在2000年到2005、2006年那一段,每一年都是几十个,最少有十来个,最多有近四十个,这个比例就不低了,部级干部什么概念?中国的高级干部,那就不用说很高级别的干部也有被查处、惩罚。最典型的是1996年政治局委员陈希同因为受贿判了十多年,在2000年的时候,当时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克杰,这个人是被枪毙,因为受贿三千多万,这个地位很高了,比部级还高,到2007年,2007年,当时又一位政治局委员陈良宇被判刑,因为受贿,滥用职权。

  大家看看,政治局委员、国家副委员长什么级别的干部?80年代你都无法想象的事情都发生了,这就说明腐败主体中高中级别干部在过去二十年中间,我在这里讲的表现是有个时段的,过去二十年是在不断地弹升的,什么叫做不断地弹升?一,人数在增加,过去每年查处十来个,最多的时候查处近四十个,这是一。二,级别也在增长了,80年代的时候部级干部犯案,《人民日报》头版要报,为什么要报?少。这些问题,所谓的干部犯案的结构的变化也值得我们认

  12真地分析和警醒,这是第二个。

  (三)团伙和群体作案比例呈增长趋势

  第三个特点和表现,团伙和群体作案在增长。什么叫团伙、群体作案呢?在犯罪上,对团伙作案,尤其是有组织犯罪是严厉打击的,为什么?因为有组织、团伙犯案,它对社会造成的危害远远大于分别作案,就贪污腐败这一块,过去二十年我们确实会看到相当一部分比例的腐败现象是走了一个这么一个过程,由彼此分别作案向相互合作,由彼此各自为战到相互关联这么一个过渡。于是,这就发生一些地方、一些行业,有些案件一查就一窝,一窝就是一群,一查就是一串,什么叫串呢?相互关联、勾连,这个的危害性和严重性可就大大上升了。这就变成了有组织犯罪了,我们当前查处的已经有一批群体犯案的典型案例,少则十多人,多则几十人,而且都是相当级别的干部,这已经有一批典型案例。当年辽宁“木马”大案就抓了一批,7、8年前黑龙江的案件,其中在黑龙江的案件里边光部级干部就有7位,而且其中有2位还是正部,这两位正部,一位是省长田凤山,还有一位政协主席韩桂芝,这群伙,这串还要串多大?相当大了。这就是所谓的一堆、一串,这也提出了警醒,什么警醒呢?当这方面的违法乱纪,彼此合作,相互照应,甚至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是不是意味着它的破坏性更大了呢,是不是意味着你对它的防范以及你对它的查处的代价和成本更高了呢?当然是。所以,面对这样的现实,十八大说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是正确的,这个判断是对的,不过分,很到位,严

  13峻就是紧迫、严重的意思,这是第三,团伙和群体作案的方式,团伙性。

  (四)腐败案件普遍分布又重点频发

  第四个表现,分布的特点。既普遍分布又重点频发,这是第四个特点,什么叫既普遍分布呢?既普遍分布就是我们过去在计划经济的时候,腐败现象的分布特点没有什么规律,为什么?发生率很低,也没什么规律,没有大范围的问题,也没有规律,但后来情况发生变化了,就最近二十年,最近二十年它绵延开来,它也是有一定的规律,什么规律呢?不分行业和部门,这就叫普遍分布。你现在说找贪污,找受贿这些现象,很难说行业和部门之间有没有的区别,你这儿有,我这儿没有,很难有这个区别,顶多是多和少,就连过去老百姓讲的清水衙门的一些部门现在也有抓贪污,这都有了。

  另外,一方面要普遍分布的这个环境下,另外又有一些部门和单位叫做重点频发,什么叫重点频发?易发、多发、高发,这就是我们讲的重点频发,那些领域和部门被认为是易发、多发、高发呢?这个在中央文件中是有定论,而且最近这几年都是专项治理,都在这里边,现在反腐倡廉有专项治理,专项治理就是针对高发区。

  首先是工程领域高发区,改革开放以来,工程领域是腐败的高发区,一直居高不下,到今天也没有实质性地下降,你别看已经有专项治理了,这个事确实是长期的,工程领域。倒在工程领域的干部里是数不胜数了,一些干部是管工程

  14的,最后中箭落马,经不住诱惑,掉下去了。还有一些干部也不管工程,但最后犯事一查也是工程,你就看出这里边多少人想在这里边插手,捞好处,再加上为什么工程是个重灾区呢?因为中国改革开放,特别是中国是有史以来建设规模最大的时期,工程量大,一年几万亿的工程量,人人都想在这里边捞,当然是不乏手段,其中就有一些关于,所以它就成为重灾区,高发区。刚才我们讲到了90年代的陈希同,那里边就有涉及工程的事,后来2007年陈良宇也有涉及工程的事了,别说底下了,都有涉及。

  第二个,高发区,土地。我们前面举例子也谈了,土地过去是非卖品,不能流通,后来变成可卖品,在加上土地这个特殊商品的价值链的附加值太大,于是各路人等纷纷在这里边插手,也有干部掉下去,落马了。第三个高发区,资源。资源是从煤炭到稀有金属,很多人都想在这里边挣一些额外的利益,这也相当一些干部,像一些地方,前几年,这几年中央集中整顿好了,前几年矿难不断,矿难一半背后是人祸,官商勾结,就是在这资源里边搞腐败。再往下,在一段时间内,一些领域也是高发区,这个中央都认定,如金融,大金融领域里边抓了多少人,90年代有一段时期抓行长,包括中央的央企的行长好几位都被抓了,现在都在大狱了,王雪冰、张恩照,这都是中央央企一级行长里的一把手。另外有一段时期的高发区,海关。你要在90年代末期,先是出现的湛江海关案,抓了多少人,后来又是厦门海关案,厦门远华案,这都是高发区。所以,面对第四个特点,既普遍分布又重点

  15高发,怎么办?只能是普遍防范,加上重点专项治理,这是现在中央在抓的,专项治理就是针对高发区,这是第四。

  (五)腐败手段隐蔽多样

  第五,最近十多年,腐败现象还表现在手段隐蔽多样上。最近,这十多年,近二十年,你会发现查处越来越多的案子有一个趋势,好多人犯案手段多样化,更加隐蔽,什么叫隐蔽,隐蔽是以合法的外衣掩盖非法的内容,这叫隐蔽。本来是受贿,但他可以跟对方,如对方是一个金融单位,来签订一个理财协议,理财协议是一个民事合同,表面上当然是合法的了,但实际上他是行贿受贿,这些都有了,什么叫多样化?多样化,这种腐败交易的手段多种多样,有的甚至都超出了我们现有法律认定的传统范围,难以认定,这叫多样化,这个挑战也是不容忽视的,这是第五个。

  (六)一把手腐败现象严重

  我要列的最后一个特点,一把手发生腐败严重。头几年我跟踪进行过统计,一把手,所谓的一把手是或党、或政、或政、或企一把手,犯案的比率大致是三分之一,这三分之一是被查处的这些人里边一把手占三分之一。这个比率就相当高了,尤其在中国,一把手的地位是比较特殊的,你在地方党委一把手,你到企业一把手,他的荣辱,他出事还是不出事,对你这个地方、对这个企业的影响太大了,特别对这支干部队伍,但三分之一的比例,这个比例就很高了,值得我们警醒,值得我们去认真对策研究,怎么防范?远的不说,16你看2012年中纪委通报的几个典型案例,其中有好几个都是一把手。

  他是一把手,他一犯事,你对党的形象、对党的党风影响是什么?这打击太大了。刘志军,这也是2012年,移送司法,刘志军是贪污受贿,他也是一把手,铁道部部长党组书记,像这样职位的人如果犯事,后果是什么?而且你也能推断出来,这样的人犯案也绝对不是他一个人,是一批人,这个一批人的概念少则7、8个,3、4个,多了就没法说了,这个打击很大。刘志军一出事,由他再顺藤摸瓜又抓了好几个,都是铁道的,你不得不承认,你对这个部门是不是打击,对这个行业是不是打击,而且这样地位的干部犯事,对你的党风,对你的形象是不是打击,所以一把手腐败严重是值得我们认真研究、防范和警惕的重要课题。

  关于当前腐败发生的原因和表现,我们就谈到这儿,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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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贪腐案例分析客观原因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下面是520作文网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1罗发玉违法违纪案件为各级领导干部提供了很好的明断得失的镜子,作为我,也从中受到了深刻的教育和警示,。思考这个典型案件,我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谈谈认识。

  一、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和坚定正确的理想信念。

  毛泽东同志指出物发展的根本原因,不是在事物的外部而是在事物的内部。唯物辩证法认为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罗发玉走上毁灭之路是各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但其中意识的蜕化是内因,也是主要原因。罗发玉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堕落为人民的罪人,最根本的原因就是他背弃了正确的理想和信念,放松了学习,忽视了主观世界的改造。他作为一名系统地接受过高等教育的领导干部,自以为学历高,文凭硬,知识面广,阅历丰富,觉得不需要再下苦功学习了,即便学一点东西,也只是为了武装嘴巴和用做手电照别人,理论与实际工作相脱节。殊不知对于一个党的领导干部来说,放松思想改造,丧失理想信念,就会失去精神支柱,失去灵魂。“物必自腐而生虫”,这句古训富有很深的哲理。罗发玉的毁灭警示我们,理论上的糊涂就会导致政治上的动摇,政治上的动摇必然失去正确的发展方向,失去健康向上的工作和生活态度,必然栽跟头。一个民族需要一种精神力量,一个人需要有一点崇高的理想和追求,反之就难免会被各种诱-惑所俘(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虏。

  用反面典型警示自己,其目的就是让人不重蹈覆辙,而最根本的就是要加强学习。当前,我们正处在大变革、大调整、大发展的时代,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日益加快,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对领导干部的知识水平、理论修养和领导能力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对社会的深刻变化,我们要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切实把学习作为自己终身的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知识积累,不断优化自己的知识结构。同时,坚定理想和信念,不断改造自己的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地位观和权力观,忠实地践行“三个代表”,筑牢思想上的防线,才能立于不败之地。

  二、领导干部必须认识到“手中的权力是人民赋予的”,要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要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罗发玉从一个贫苦农民的子弟成长为一名党的高级干部,也曾为人民做过一些有益的工作。但随着权力和地位越来越高,周围的赞扬和吹捧越来越多,他逐渐地不清醒了,把廉洁自律的要求和接受监督的要求置于脑后,逐渐开始用手中的权力谋取私利,最终从一个党的高级干部蜕化变质为人民的罪人。罗发玉的落马,可以清楚地看到,他思想上的蜕变始于思想防线的崩溃,由生活作风的失检,到想方设法以权谋私,逐步发展到经济上贪得无厌,政治上与党离心离德,最后一步一步走向毁灭之路。

  古人言“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一个人面对各种诱-惑,最大的敌人是自

  己,要经得住考验,迈得过关口,罗发玉走向自我毁灭,再次印证了这样一条真理权力失去监督必然导致腐-败。领导干部作为组织的一员,既有监督的权利,也有接受监督的义务,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对象。身为领导干部,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自己不论在工作上取得多大的,都应首先归功于党,归功于组织,任何人离开了党的组织,离开了领导集体,离开了人民群众的支持,终将一事无成。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的大小与为人民服务的责任是密切相联的。无论在什么上掌权、用权,都要想人民群众所想,急人民群众所急,办人民群众所需,真正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坚定不移地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无私无畏地同一切损害群众权益的现象作斗争,保持人民公仆的本色。

  三、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我们党的全部工作,就是为人民谋利益,能不能正确对待名、权、位,是对领导干部十分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只有严于律己,在勤政廉政上作表率,才能把一个单位的风气树起来。如果凌驾于组织和群众之上,搞以权谋私、权钱交易,贪图美色,最终会在权力、金钱和美色考验面前跌跤翻船。罗发玉从忽视廉洁操守,发展到肆无忌惮地以权谋私,最终为党和人民所唾弃的这个典型案例,值得我们每一个领导干部深刻和认真汲龋

  当前党中央强调牢记“两个务必”,这是我们更加牢固地树立思想道德防线和党纪国法防线的一个重要精神支柱。从这个意义上讲,能不能坚持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能不能经得起权力、金钱、美色的诱-惑,能不能在实践中创造性地贯彻好“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每个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经受的一个很现实的考验。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各项廉洁自律的规定,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不准别人做的,自己首先不做。同时带头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亲属和工作人员。真正做到仰不愧官,俯不愧民,在广大干部群众中树立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2内蒙古三起领导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被贪婪和奢靡腐蚀的人生

  ——薄连根、武志忠、金昭违纪违法案件剖析

  薄连根内蒙古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曾任乌海市副市长、市委副书记,呼和浩特市委常委、副市长。现已查明,薄连根存在玩忽职守、收受巨额贿赂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武志忠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曾任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调查发现,武志忠存在贪污、挪用公款、收受贿赂、巨额财产来源不明、隐瞒境外存款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

  金昭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曾任满洲里市副市长、扎兰屯市委书记。经查,金昭存在收受贿赂、礼金和违反外事纪律,参与境外奢靡活动等违纪违法问题。5月29日,内蒙古自治区召开全区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深刻剖析了自治区供销社原党组书记兼理事会主任薄连根、自治区政府原副秘书长兼法制办主任武志忠和呼伦贝尔市原副市长金昭等三起腐败案件,以案明纪,以儆效尤。

  此前,根据相关规定,任免机关分别给予或批准给予薄连根、武志忠、金昭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将他们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薄连根、武志忠、金昭三起案件是典型的领导干部奢靡变质、腐化堕落、以权谋私的违纪违法案件,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重大、触目惊心。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薄连根、武志忠、金昭从地厅级领导干部堕落成腐败分子,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巨大的人生反差值得每一位领导干部去认真反思,给我们留下了沉痛的教训和深刻的警示。

  信念动摇、信仰缺失、精神缺“钙”,使他们在权力、金钱和美色面前败下阵来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理想信念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或者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就可能导致政治上变质、经济上贪婪、道德上堕落、生活上腐化。坚定的信仰始终是党员、干部站稳政治立场,抵御各种诱惑的决定性因素(我们一定会做的更好翻开薄连根、武志忠、金昭的成长履历,可以说,他们在党的教育培养下,也曾经有过勤奋上进、努力工作的昨天,他们本应该不辱使命,认真尽责,善始善终走完美好人生,然而他们却在权力、金钱和美色面前败下阵来。

  薄连根在检讨材料中写道“自从提任副市长之后,我就没有认真参加过政治理论学习,把中央的政策和自治区党委的要求当成耳旁风,一吹而过,发展到后来,我每天连报纸都不翻不看,反而对社会上的一些不正之风感到新奇,甚至追捧奉行,以至于丢掉了谦虚谨慎、艰苦奋斗的本色,自己没能顶住诱惑、守住底线,蜕变为人民的罪人现在冷静分析,原因是自己的理想信念发生了动摇,人生观、价值观发生了扭曲。”

  在武志忠心中,早已没有了共产党员的理想和信仰,没有了人民群众,没有了党纪国法。他把住所内的一间屋子专门装修为佛堂,四壁用黄色绸缎装裱过的架柜上供奉了近百尊大大小小的佛龛、佛像、佛塔、佛画,每天把念经拜佛当作必修功课。武志忠还热衷于研究阴阳八卦,俨然把自己当作易学大师和风水先生,经常去帮一些企业老板参禅悟道,测算风水,指点迷津。办案人员在清查武志忠的储藏室时发现,储藏室三面墙的柜子里也全是他收藏的佛教用品。然而,在供奉佛像的柜子下面,武志忠却存放着近百张不堪入目的黄色淫秽光盘。

  金昭也曾经是个勤于思考、善于学习的干部,他撰写的近百篇学术论文,曾在国家一、二类刊物和大学期刊上发表,他还是北京某高校的客座教授。然而,随着成绩的取得,职务的升迁,金昭滋生了骄傲自满的情绪,逐渐放松了思想改造,丢弃了对理想和信念的追求。他在忏悔书中写道“这些天,我不断地反省自己,一次又一次心如刀绞。犯罪的原因是我主观上放弃了思想改造,对党的誓词、对党的宗旨意识、对党纪党规意识淡化,平时学习不够。”

  官僚作风严重、法纪观念淡薄,胆大妄为、心存侥幸,使他们一步步走向深渊

  古人说“不自重者致辱,不自畏者招祸。”毛泽东曾告诫全党“脱离群众,官僚主义,势必要挨打。”他还强调“没有纪律是不行的。”薄连根、武志忠、金昭正是在官僚主义、特权思想的作祟下,作风霸道、目无法纪、心存侥幸,一步步走向深渊的。

  官僚特权思想在薄连根的脑子里根深蒂固,在他看来,自己作为“位高权重”的市委常委、副市长就应该说了算、定了办。他专横跋扈、刚愎自用,把违背程序个人决断当作敢作敢当、有魄力的表现;把大包大揽、轻率表态看成是有能力的象征。在他分管范围内,每次研究讨论问题,无论大事小情,薄连根根本不允许有反对意见,对于不同声音,薄连根认为这是在挑战他的权威,轻则训斥,重则痛骂,有时甚至会把持异议者直接赶出会场。市政工程招标、确定承建方等都要由他来拍板,什么制度、程序,什么监督、制约,在薄连根那里都是摆设。久而久之,“有事直接找薄市长,他说了算”便成了他分管工作领域内一条不成文的规定。

  正是凭借着这样的地位和权势,薄连根在项目审批、土地出让、工程开发等事项上,很少向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请示汇报,也很少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肆意插手和干预工程项目,权力运行完全以他的“个人意志”展开。

  一个人胆子大了,私心重了,走向腐败也就成为必然。薄连根作为分管土地、城建工作的常委、副市长,明知秀水佳园项目和保全庄农产品批发市场项目未签订三方协议,还侥幸地认为,“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不符合规定的事情也可以‘特事特办’,不会出什么事。”于是他滥用职权,违规签批,帮助开发商免缴土地出让金,给国家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严重损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

  武志忠盛气凌人、专横霸道,在包头市中级法院和自治区高级法院是出了名的,到自治区法制办担任主要领导后更是一手遮天。他常常以个人好恶来行事决断,恣意践踏民主集中制,只要是他决定的事情就必须照办。

  武志忠常说“我是法制办主任、党组书记,我就可以代表组织,我的决定就等同于组织决策。”在武志忠决定将办案经费抵押到银行,帮助妻子贷款搞房地产开发时就曾有人提醒他“拿公款抵押办贷款不合适,那得经自治区政府批准,而且自治区政府也不会同意这个事。”但武志忠却口出狂言“我是谁?我是自治区政府的副秘书长,我就能代表政府,我说了就算!”正是这种霸气十足、独断专行、“老子天下第一”的官僚作风,让武志忠更加有恃无恐,视法纪为儿戏,在犯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重要屏障,而法律工作者的形象更与司法公信力乃至公众的法治信仰息息相关,法律工作者违法违纪,比其他人影响更坏。武志忠曾经先后在临河公安局、包头市司法局、包头市中级法院、内蒙古高级法院、自治区政府法制办工作,应该说是一名长期从事司法工作的领导干部,但却没有把自身多年积淀形成的法律素养用在执法、守法上,而是用在了违法犯罪上。武志忠的反侦查意识非常强,在作案之初就谋划着怎样规避法律,钻制度空子,表面上看似经过了相关程序,甚至“手续完备”,但实际上完全是按其个人意愿来行事,制度和程序反倒成了他违法乱纪的挡箭牌。无论是接受审查,还是法庭审判阶段,武志忠都心存侥幸,自我粉饰,试图用一些手段来威胁办案人员,对抗调查。

  金昭在其担任满洲里市副市长以后,随着手中权力逐渐增大,他的官僚思想也开始渐渐

  膨胀,把党纪国法丢在脑后,高高在上、肆意妄为,或随意插手行政管理部门的执法行为,或干扰税务部门的正常税务稽查,或干预组织部门的人事任免。在金昭眼里,一切组织纪律、政策法规都抵不过其手中的权力。

  “船到江心补漏迟。”在移交检察院的前一天,金昭泪流满面、泣不成声,对找他谈话的纪委工作人员忏悔道“我是一个从不掉眼泪,从不向困难低头的人,我今天怎么都控制不住我的眼泪,我悔恨我没有听党的话,没有遵守党的纪律!再过几年我就退休了,如果没有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我会有一个非常幸福的晚年,但现在一切都晚了。抚今追昔,想到即将到来的铁窗生涯,我才幡然醒悟什么是真正的幸福,才感觉到自由的重要、亲情的可贵。”

  贪图奢靡享乐、生活腐化堕落、情趣低下,使他们逐步蜕化变质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告诉我们奢靡浪费、挥霍无度必然导致国家灭亡,政权颠覆;一个领导者骄奢淫逸、生活腐化必然葬送前途,身败名裂。薄连根、武志忠、金昭就是从热衷于吃喝玩乐,沉溺于灯红酒绿,逐步蜕化变质的。

  薄连根奉行的是“人生得意须尽欢”的人生哲学。他平日里喜欢和商人老板交朋友,那些围绕在薄连根身边的开发商们,为了各自的利益,或以金钱为诱饵、或以娱乐为纽带,主动与薄连根拉关系、套近乎,迎合他的需求。薄连根在大小老板们的簇拥下,经常出入星级酒店、公馆会所,在吃喝玩乐中腐蚀着自己的灵魂。据许多知情人讲,薄连根平时很少回家吃饭,而且接受老板们的宴请只喝茅台酒,一桌宴席上万元是常事,一晚上消费几万元也是常事。薄连根曾经让人一次就给他送上10箱茅台酒。薄连根在检讨材料中写道“随着职务的升迁,特别是当了盟市级领导后,经常洽谈几千万甚至几个亿的项目,出入的是装潢考究的高档场所,接触的是出手阔绰的商人富豪,宴席上摆的是珍馐佳肴和名贵烟酒,渐渐地,自己不仅身体醉倒在觥筹交错的酒桌上,思想也慢慢迷失在酒绿灯红的花花世界里。”

  人不能把奢侈带入坟墓,但奢侈却可以把人送入坟墓。武志忠的住所装修得如何豪华气派、富丽堂皇自不必说,单是打开武志忠在北京、呼市的几处储藏室,就会令人瞠目结舌成捆的现钞、金条、银条和各种翡翠、玛瑙、鸡血石、象牙、瓷器古董琳琅满目,应有尽有,专案组组织十余名干警,仅对涉案物品进行清点就耗时将近一个月。武志忠的奢侈无度还体现在其妻子身上,据当事人自己交代,有一次他们夫妇入住北京某高档酒店,在酒店一楼工

  艺品店,武志忠妻子看好一些首饰,当即就包下一个柜台里的全部饰品。案发后,检察机关共扣押冻结武志忠个人家产价值4000余万元。公诉机关算过一笔账,以武志忠案发前的工资收入计算,挣这笔钱需要300多年。

  金昭生活上追求贵族化,沉迷于轻歌曼舞,把每次出国访问考察当成了个人游玩、挥霍奢侈的契机,频频出入境外色情场所,变成温水中青蛙,身临绝境却浑然不觉,完全丢掉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品格。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奢靡享乐之风盛行,不仅腐蚀干部群体,败坏政府的形象,而且损耗党的公信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对社会风气带来不良的示范和影响。薄连根、武志忠、金昭案件警示我们党员领导干部如果沉湎于奢靡享乐,势必走向反面,自毁前程。各级党员领导干部都要牢记自己的政治面貌和党内职务所赋予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责任,严以律

  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诱惑,坚决抵制腐朽思想观念和生活方式的侵蚀,保持高雅的生活情趣,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违法违纪典型案例剖析材料3查办案件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一项基本功,也是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的内要要求,同时也是纪检监察干部综合素质的体现。

  一、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的意义

  加强对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的剖析,对于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典型案件剖析是警示教育的载体。从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对反腐倡廉教育的要求上看,中共中央颁布的《实施纲要》明确指出,要“深化警示教育,深刻剖析违法违纪案件发生原因,分类分层次开展教育”

  。从查处案件工作的目的之一就是为了教育党员干部方面看,必须把开展警示教育贯穿于案件查处的全过程,坚持边查案、边教育。从创新反腐倡廉教育方式方法的需要方面看,近年来,各地各部门综合运用各种载体和手段进行警示教育,通过召开案件总结教育会、举行案例剖析展览等,就是一种有益的探索。特别是执纪执法机关利用执纪执法办案优势,抓住有利时机,选取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违纪违法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在什么问题上、在哪些环节中犯错误、栽跟头,并运用反面典型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正是利用了案件剖析这一有效载体,效果也比较明显。

  (二)典型案件剖析是制度建设的前提。反腐倡廉的实践表明,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缺陷往往很难完全通过主动查找来实现自我完善,通过查办案件、剖析案例,则能够暴露和发现体制机制制度方面的漏洞和弊端,从而为深化改革、建章立制创造有利条件。例如,从前些年查办的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发现,一些拥有行政审批权、干部人事权、财权的关键岗位之所以权钱交易的腐败行为易发多发,都与某些管理制度和体制机制存在的缺陷有关,进而采取了干部人事制度、行政审批制度、财政管理体制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在预防腐败方面取得明显实效,这些领域的腐败现象较过去在逐步减少。重庆市2007年以来查处了房地产领域窝案串案之后,中纪委监察部第五纪检监察室进行了专题调研分析,重庆市委市政府对产生这些案件的深层次原因也进行了剖析,发现容积率调整等方面问题严重、原有政策弹性过大,出台了《进一步加强控制性详细规划修改等规划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项制度,体现了案例剖析的作用。

  (三)典型案件剖析是专项治理的依据。查办案件是重点揭露和集中解决问题的好时机。通过案例剖析,能够发现一些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增强见微知著的敏锐性,有针对性地及时部署专项治理工作,一个领域一个领域地抓,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由点及面,达到“查处一案、治理一线”的效果。例如,近年来,通过大量案例分析发现,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仍然易发多发,立项审批、规划审批、项目选址、工程招投标、土地出让、设备采购、征地和房屋拆迁、工程监理和质量验收、预算追加和资金结算、水电气配套、规费征收减免缓、银行信贷等诸多环节都存在权钱交易的空间,理所当然地成为反腐败的重点领域。因此,中央决定用两年左右的时间,集中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工作,把它作为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建设的切入点,规范领导干部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行为。

  (四)典型案件剖析是“一案三报告”的内容。目前,不少执纪执法机关实行

  “一案双报告”

  制度,即案件查办后,不但要形成对案件的调查处理报告,还要针对发案地区、部门和单位存在的体制机制制度上的漏洞和弊端,形成整改的建议报告,有的还形成总结报告,对推进预防腐败工作起到了积极作用。

  二、什么是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一)内涵。

  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是指执纪执法机关针对查处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警示意义进行分析,从而达到教育党员干部、健全完善制度、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活动。其特点是

  一是权威性。它是一种有组织的活动,由执纪执法机关开展或委托授权有关人员进行,而非个人行为。与社会上一些人员为吸引读者眼球、引起轰动效益,依靠道听途说和打探消息撰写的花边新闻报道有着本质区别。二是典型性。案件本身的特点、原因、教训、启示,都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是在认真地剖析基础上得出的结论。三是实效性。对于加强警示教育、健全完善制度具有现实意义,充分体现了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二)与其他文体的区别。

  1、典型案件剖析与机关公文的区别。机关公文是党政机关处理公务时制作的具有特定效力和规范格式的文书,是指导、布置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和交流情况的工具。典型案件剖析不是为上述要求而开展的活动,而是对案件特点、发案原因、警示意义进行剖析。在《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设定的公文种类中没有这种文体,在一些公文写作知识资料中,也找不到这种文体的写作方法。可见,无论是写作目的,还是内容、格式等,两者都是有区别的。比如,纪检监察公文中的调查报告,是客观地对案件调查的文字记载、事实真相的书面表达、责任划分的初步认定,有固定格式,无需对案件特点、原因、教训、启示进行深度表述。

  2、典型案件剖析与新闻报道的区别。这里仅就典型案件剖析与报告文学的区别作一比较。如《大贪官李真覆灭记——来自中央纪委的特别报道》属于典型的报告文学,笔墨多用在违纪违法事实的描述上,分别从“霹雳出击

  中央纪委攻坚不为难;找宝行动

  从外围固定证据;钱能通神

  ‘土老冒’成了有魄力之人;致富有道

  工程回扣不能漏;机关算尽

  官商勾结好发财;风正帆扬

  严惩腐败得民心”六个方面客观地对案情和查处情况进行报道,从标题到内容,侧重于运用叙述、描写的表达方式,文学色彩比较浓郁,形象生动,饶有趣味,而对案件特点、原因、教训、启示则不作分析论述。《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属于典型的案例剖析,从“丧失信念注定要走向毁灭、监督是防范腐败的关键”两个方面,对案发原因进行剖析,而且有教训、有启示,从标题到正文,语言严谨,政论性强,富有说服力。同是一位作者,同是一个案件,表达方式、文体风格截然不同,这充分体现了两种文体的区别,也反映了作者驾驭不同文体的能力和水平。而在剖析材料的写作实践中,常常存在的毛病是

  把案件剖析材料写成报告文学、记叙文之类的材料,有的习惯于在标题上

  “贴标签”,虽冠以“剖析”二字,但却缺乏深入的剖析思考,把那种单纯对案情叙述报道当作案例剖析,把本来应该由作者完成的剖析任务交给了读者去思考,显然是张冠李戴,也发挥不了案件剖析的作用。

  3、典型案件剖析与案件查办工作中常用文体的区别。(1)案件分析是对于特定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及如何定性处理进行的讨论分析,包括案情介绍、分歧意见、焦点问题、分析意见。例如《王某等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纪---在国企改制中隐瞒盘盈抵算不良债权的行为如何定性》。(2)案件点评是对某一典型案件查处工作或某一申诉案件办理中的经验做法进行点评,对不足之处甚至是失误进行反思,包括基本案情、点评。例如《处理重大复杂案件要善于运用政策——评一起串案、窝案的处理》。(3)案件查办经验材料是对查办案件工作或突破某一典型案件的做法、经验进行总结,以利于借鉴、交流和推广,往往以案件点评中的个案经验作为例证。这方面材料较多,不再举例。以上三类文体不需要对发案原因、案件警示意义进行剖析,而且语言表达方面专业性要求较强。

  三、怎样进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剖析

  (一)典型案件剖析的写作。

  1、标题。所谓题好文一半。制作典型案件剖析的标题应做到准确、鲜明、生动,使标题真正能够成为内容和主题的高度浓缩。一是单标题。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的标题,而且这个标题采取的是直白的表达方式;二是双标题。主标题又称虚题,概括出剖析材料的主题;副标题又称实题,点出所剖析的人物和案件。例如

  《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的主标题,就运用了拟人的修辞手法,具有形象生动的语言表达效果,而副标题则直白地点出人物和案件。

  2、开头。开头是全文的序幕。这个序幕如何拉开,有两种方式(1)叙述性开头。即用高度概括的语言介绍案件查处情况,这种方式最为常见。这里要注意

  对案件有关情况的介绍不是案情的全面铺开,不易占用太多篇幅,事无巨细地罗列犯错误人的具体违法违纪情节和经过,而是概括介绍,然后很快过渡到正文,因为正文中会就案件的特点进行较为详细的叙述。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的开头

  先概括叙述案件调查、处分和审判情况,然后以

  “王怀忠从一个孤儿成为副省长,又从一个副省长沦为死囚,给人诸多的启示和深刻的教训”一句话转入正文,具体案情的展开则在正文中案件五个方面的特点中叙述。又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的开头部分更加简单,主要介绍了案件处理情况和进行剖析的背景,案件具体情况放在正文中与案件四大特点一并叙述。(2)政论性开头。用简洁明快、坚定有力的政论性语言,揭示案件的性质,表明对案件的看法和态度。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的开头部分。

  3、正文。这一部分是对案件的认识、看法与态度,带有很强的指令性,是全文的重点,写作难度也比较大,既要对案件特点进行归纳,又要分析发案原因、总结警示意义;既要有具体的叙述,又要有议论分析。

  (1)归纳案件特点。要在仔细研究案情的基础上,归纳出所剖析案件的典型之处,与其他案件的不同之处。其作用是

  一是对开头部分的案情概括充实拓展,使读者对案情更进一步地了解;二是为下面的原因、教训剖析作铺垫,使读者对案件有一个全面的理性认识和把握。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正文中第一部分就概括归纳了案件的五个特点

  即违纪违法数额巨大、情节恶劣;集政治蜕变、经济贪婪、生活腐化、作风专横于一体的全方位腐败;后果、危害严重;反调查能力强,顽固不化;案件查处的社会政治效果

  好。这里应注意

  一是案件特点的叙述不是案件调查报告的照抄照转,而是通过对案情认真研究,归纳概括的结果;二是案件每个特点归纳出来之后,都要附以事实材料来印证,否则,特点就是空穴来风。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分析第二个特点时,分别从组织人事、土地批租、国企改制、工作作风、生活作风五个方面,列举大量实例和数据,充分反映了案件这一特点;三是有的剖析材料这部分以描述案情来代替,虽没有突出“特点”一词,实际上也是经过对案情的认真思考,以小标题的形式,围绕案件几个方面的特点,精选相关材料来展开。

  (2)分析发案原因。对违纪违法原因的分析,要注意揭示出问题的本质,从主观与客观的角度分别指出产生问题的根源,以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一文,紧扣丧失信念、不受监督两个方面,侧重于分析李真腐败的主观原因。例如,用李真“与其一旦江山易手,自己万物皆空,不如权力在握之时,及早做些准备”的自说自话,道出了其信念动摇、思想滑坡的事实。又如,李真在河北省委作秘书时,以河北“第一秘”自居,同级领导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就是级别高点的领导,他也“狐假虎威”地说训就训一顿。说明其他领导他根本不放在眼里,已经失去了监督制约,成为脱缰野马,导致腐败必然无疑。《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则从思想道德防线失守、监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藐视党纪国法四个方面分析了王怀忠腐败的原因,既有主观原因分析,又有客观原因分析。比如,在对监督管理上的失控进行剖析时,作者引用了这样的材料

  “王怀忠的胡作非为早就引起了阜阳干部群众的强烈不满,从20世纪90年代初期以来,一些干部和群众不断向上级组织反映王怀忠的问题,但是由于种种原因,王怀忠不仅没有受到惩处,反而被提拔重用,这在客观上助长了他的嚣张气焰,使他忘乎所以”,发人深省地揭示出监督管理失控、干部考察考核失真是案件发生的一个客观原因。这里应注意

  一是要在违法违纪事实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提出问题、剖析原因,做到有观点、有例证,不仅要讲清道理,还要摆出事实。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论述“被监督者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是监督的重要前提”这个分论点时,是这样剖析的他曾吹嘘“阜阳是他王家的天下”,按阜阳1300万人口计算,他就是“世界第58位总统”;他把有人为讨好而送他的“颍亳两州一圣王”的对联视为珍品收藏。通过两个事例,很形象地说明了王怀忠走向灭亡的原因之一,就是他把自己凌驾于千万人之上而不可一世、拒绝监督的结果。二是要抓住要害,入木三分,突出重点,创出新意。因为相同性质案件有许多,而违纪违法的原因和教训大同小异,不用心钻研就无法体现剖析材料的特点,有可能是千人一面,很难有新意。因此,要在深入研究分析案件本质上下功夫,尤其要在典型材料的选用上多做文章。

  (3)总结启示意义。在对案件特点、原因深入剖析的基础上,这一部分主要是揭示警示意义,提出能够给人以启迪、发人深省的论断。不求多只求精,抓住几点,讲深讲透,增强说服力和感染力。写作这一部分应注意

  一是本部分内容的摆放位置。具体有两种结构形式。第一种是分析原因与指出警示意义有机结合,每一个原因分析之后,紧接着提出一条启示。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在对四个方面的原因和教训剖析时,采取了边剖析原因、边揭示警示意义的方法,在分析每个原因之后,接着指出这方面的警示意义,包括对组织和党员干部的启示,推理严谨、逻辑严密,结构衔接非常自然,可以说是水到渠成。如“思想道德防线的失守”一段,在剖析原因之后,以“前车之覆,不可不鉴”一句引出对每一个党员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的启示意义。第二种是与案件特点、原因分析两个部分并列来写,把几个方面的启示意义归纳在一起,独立作为一个部分,摆放在原因分析部分之后。例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一文,特点、原因、启示三大部分,各自独立、自成一体,分别以三个小标题明示。其中,第一部分是“案件

  呈现四大特点”,第二部分是“剖析

  走向腐败的衍化”,在这两部分之后,把“启示

  常修为政之德”作为第三部分,从领导干部要正确使用权力、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领导干部要谨慎交友三个方面分析提出警示意义。二是启示意义部分以议论为主,力求简明扼要。如果是第一种结构方式,因前面原因剖析中已经列举事实,这里则无需对事实材料再详加叙述,直接点出意义即可;若单独成为一个部分,可以适当展开。三是要体现新形势下党和国家对党员干部的新要求、新论断。

  4、结尾。有的以总结式结尾,例如《王怀忠腐败案件的案情及其教训》一文,用“总之,王怀忠案件再一次警示我们……”一段话结束全文。有的在启示意义结束后戛然而止,不再画蛇添足,例如《信念动摇之后——河南省水利厅原厅长张海钦违纪违法案件剖析》一文,就没有那种拖泥带水之感。

  (二)案件剖析材料的写作要求。

  1、了解熟悉案情。巧妇难为无米之炊。对案件查处情况的了解熟悉程度,决定了对案件特点、原因、意义剖析的深度。了解案情的途径

  一是仔细研读调查报告、处分决定、通报、判决书等与案情有关的材料,尤其是要充分利用好违纪违法人员的忏悔书,如马鞍山市国土局原局长王海风的忏悔书,对

  “朋友”

  的三点新认识“讲得清、记得老、跑得快”,就很能说明领导干部慎交友的现实问题;二是与直接参与办案的人员座谈,了解一些调查报告中没有展开叙述的具体情节;三是对有关违纪违法人员进行现场采访;四是关注社会群众对案件查处情况的反映。

  2、提炼正确观点。这是由剖析材料的权威性、指令性和约束作用决定的。剖析材料一旦作为警示教育的教材,就会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产生影响和效用。如果立意有误,观点偏颇,就会产生相反的教育效果。因此,达到这一要求,必须提高我们把握政策法规的能力和水平,学会科学分析问题的方法,提炼出正确的观点,写出符合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的剖析材料。

  3、选择典型材料。一是把握材料丰富与精炼的关系。占有、选用的材料越多,文章的立体感就越强、就越丰满、就更能以事实服人。但也要防止材料的简单堆砌,并非材料使用的越多越好,关键是做到典型精炼,确保能够印证案件的特点、论证提出的观点。二是要重视细节材料的巧妙运用。注重细节运用,从小处入手,小中见大,常常会产生意想不到的效果。调查报告中没有使用的案情材料,常常不被重视的材料,在剖析材料中可以有效利用,这也是使剖析文章生动形象、具体可感,增强读者阅读趣味的出彩之处。典型案件剖析虽与报告文学有别,但并不排斥形象的语言运用,尤其是在对细节进行描述时,可以适当借鉴报告文学语言形象生动的表现手法。例如《失去信念的灵魂能走多远——对李真贪污受贿案的剖析》一文中,对李真嗜钱如命的本质进行分析时,就选用了一个很典型的细节当听说中央纪委要查他时,他想把一个箱子里的钱转移到香港,但一看箱子里的钱还不满时,就通过朋友通知一个想承包某工程的老板说

  “先送50万元人民币,等到工程合同签完后,再从里面扣,否则我就要把工程承包给别人。

  ”那个老板把钱送来后,填满了这个箱子,李真就把多余的钱放在了另一个箱子里。如果有机会,李真承认会将另外一支箱子也装满的。通过人物的行为、语言、心理的描述,充分说明了李真“捞钱,捞得越多越好”这种贪得无厌的丑陋嘴脸。

  4、形成独特风格。写好案件剖析材料,要坚持“文有定法”

  、“文无定法”的规则。所谓“文有定法”,就是说案件剖析材料内容和形式有其特定的要求,是有一定的写作规律可循的,至少应做到形似。所谓“文无定法”,就是说案件剖析材料写作又有一定的灵活性,不能循规蹈矩、千篇一律。在语言风格方面,有的端庄严肃,有的生动形象;在叙述表达方面,有的概括简要,有的具体翔实;在谋篇布局方面,有的把案情与特点合并叙述、有的单独归纳特点,有的把原因与启示合并剖析,有的特点、原因、启示自成一体。可见,在遵循总体原则的情况下,要善于创新,针对具体案件,进行巧妙构思,既能借鉴调查报告、通报的严谨,又能吸收报告文学的生动形象,充分运用叙述、议论、描写等多种表达方式,形成自己独特的风格,撰写出高质量的剖析材料。

篇三:贪腐案例分析客观原因

  

  5756引言

  中央纪委监察部近日在南京市召开全国反腐倡廉建设创新经验交流会,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在会上强调指出:要全面贯彻反腐倡廉战略方针,坚持标本兼治,既要通过抓紧治标清除已经暴露出来的腐败现象,又要更加注重治本,逐步消除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

  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的关键阶段,转型本身会产生出过多的任意处置权和寻租空间。由于任意处置权这种公共权力的存在和寻租空间的扩大,导致腐败的现实成本和机会成本都很低,这就造成了日益猖獗的腐败行为。对腐败的治理,正如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贺国强所强调,需要从各个可能方面阻止腐败产生条件的发生,进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其产生的根源,从而最大限度地杜绝腐败。

  案例资料

  记者30日从山西省纪委获悉,山西声势浩大的煤焦反腐运动取得阶段性成果,截至今年4月,共立查煤焦及非煤矿山领域违纪案件1126件,共有1590名贪官“蛀虫”受处。

  有关人士指出:现阶段在乌金天府山西,煤焦领域中还隐藏着不少贪官“蛀虫”,有的贪污索贿,有的入股分红,有的为黑矿点充当“保护伞”,有的非法评估煤矿资产等,这些贪官“蛀虫”以权谋私表现出不尽相同的手法和特点。

  据悉,截至2019年4月,山西各级煤焦领域反腐败领导组办公室共受理群众举报2737件(次),初核煤焦及非煤矿山领域违纪线索1353件,共立查案件1126件,共处分违纪党员干部1590人,涉及县处级干部79人,乡科级干部436人。

  2019年6月,山西首次对外通报一批煤焦领域典型案件,在社会引起强烈

  5756反响。今年5月27日,山西省纪委又公开披露七个典型案件,其中包括:河曲县阳坡泉煤矿改制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案;蒲县外贸局原局长乔怀亮违规入股煤矿案;石楼县国土局总工程师李雪峰贪污、挪用公款案;盂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原局长罗春林违规投资入股案;保德县孙家沟乡党委书记张建军贪污案;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家岭露天煤矿矿长董典志受贿案;乡宁县公安局台头派出所所长王睿贪污受贿案。

  据山西反腐官员介绍,山西煤焦反腐运动已经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有效遏制煤焦领域腐败现象多发的势头,全省煤焦领域专项斗争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框架初步形成。

  资料来源:《中国新闻网》2019年05月31日

  案例背景

  山西省的优势在煤,发展靠煤,问题也集中在煤。特别是在解决煤矿企业“多、小、散、乱”问题过程中暴露出的官煤勾结、权钱交易等问题,社会广泛关注,群众反映强烈。在巨大的经济利益诱惑和驱使下,相比其他领域和环节,焦煤领域腐败现象更加易发、高发。

  早在2019年,山西省纪检监察系统就焦煤领域腐败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对“保护滞后、审批制约、秩序不稳、监管不力、政策问题和环境问题”等突出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对策建议。调研报告引起了山西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也得到了中央纪委的充分肯定。

  2019年7月11日,山西省委省政府就贯彻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首次对全省深入开展煤焦领域反腐败专项斗争进行了

  5756动员,做出了部署。以此为标志,山西煤焦反腐运动拉开了帷幕。

  理论分析

  腐败是指滥用公共权力,以谋取私人利益的行为。此定义包含了四个意思:

  第一,腐败行为的主体存在获取私人利益的无限欲望;第二,腐败行为的主体可以从腐败行为中获得私人利益;第三,腐败的产生有赖于主体掌握一定的权力;第四,社会中存在可以滥用公共权力并能获得利益的空间。在对定义分析的基础上,我们从公共经济学角度分析腐败的根源。

  按照公共经济学理论,政府官员同样是经济人,在拥有公共权力和寻租空间的情况下,如果从事腐败活动的收益大于成本,腐败的产生就不可避免。

  本文以山西焦煤反腐运动为案例,从主观因素和客观因素两个角度来政府官员腐败的主要原因。

  1.主观因素

  1.1.经济人假设角度的分析

  公共经济学中的人都是经济人,在各个领域,都以追求利益最大化为目标。政治官员不可能因为处在政治领域而例外。在利益最大化的驱使下,人的欲望是无法满足的。在生活中,指对生活水平的要求是无法满足的。由于个人的经济收入不同,生活水平一般是分层次的。对于大部分政府官员来说,收入水平有限,生活层次不高。但是,他们经常接触到的人群,往往有着较高的收入,生活水平较高,他们往往对生活水平有着一个较高的追求。

  5756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必然要在可以获得收入的渠道上尽可能多地追求收入,以获得较高层次的生活水平。在这种利益的驱动下,政府官员作为经济人,主观上愿意通过腐败行为获取超额利润。研究表明,政府官员尚有任期与退休期成反比关系,尚有任期与退休期比例愈小,产生腐败的可能性愈大。当然,作为理性人,他还要考虑自己的收益是否超过成本,即成本与收益的比较问题。

  1.2.成本收益角度的分析

  有得必有失,腐败亦如此。腐败行为虽然会产生超额的收益,但只有当收益大于成本的时候,身为政治人的经济人才会腐败。

  否则,没有人愿意去做。关于腐败的成本,从个人角度,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机会成本。按照经济学的定义,机会成本是指为了得到某种东西所必须放弃的东西。政府官员一般从事固定的工作,具有严格的工作时间限制,不得从事其他的盈利性活动。而腐败是可以在工作中完成的,即腐败的机会成本较小。

  二是从事腐败活动的本身成本。成本在生产中的定义是“为了达到某种目的或某种商品所付出的代价”。对于腐败而言,政府官员往往在上班时间内从事腐败活动。从时间角度来看,消耗时间较少;

  从付出的劳动来看,政府官员仅需写个批条,盖个公章等,付出劳动也比较少。总的看来,从事腐败活动本身所造成的成本也是微乎其微的。

  三是因从事腐败活动,发现被查失去的利益。由于腐败的程度不同,被查处后的惩罚也不同,其将失去的利益也不同,这第三种成本大小很难精确计算。就我国实际说来,最重的是死刑,意味着腐败官员将失去原有的一切,此时的成本无穷大;其次是被开除公职或监禁,此时付出的成本是不发生腐败行为时官员从公职中应得的收入、荣誉,以及退休后的福利收入等;比较轻微的大多是经济惩罚,此

  5756时成本仅仅是经济惩罚的数额以及因此而带来的荣誉损失。

  总的来说,成本的不同意味着收益的不同,成本愈高,相应的收益一般也比较高。人的欲望是无尽的,总想获得更多的收益,这就导致经济人会不顾成本大小而从事较为严重的腐败。

  根据上面的分析,得出腐败的前两种成本比较小,主要成本是第三种成本,即从事腐败活动,发现被查失去的利益。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腐败都能被查出。据Yale大学的苏珊·罗斯·艾克曼女士的统计研究表明:在所有的腐败交易中,官员实际被抓获的可能性可能还远远低于三分之一。在法制尚不健全的社会,其被抓获的可能性可能要更小。面对低成本、高收益,政府官员作为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经济人,完全愿意为获得个人利益而进行腐败活动。

  在山西焦煤领域,一个方面是党政干部和执法部门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多种形式参股分红,和矿主结成一个利益共同体;另一个方面就是利用手中的职权,为一些违法、非法矿主提供保护,谋取私利。而官员入股、滥批卖证、直接受贿、亲属开矿、纵容、包庇煤矿违法生产经营是主要形式的腐败收益尤其高。《中国经济周刊》获悉,从2019年7月到2019年7月自查自纠阶段和集中整治的前半段中,单位主动申报问题999个,涉及资金39亿多元;个人主动申报问题3881个,涉及资金2599万多元;全省共追缴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和价款、煤炭可持续发展基金、煤炭能源基金等各类资金达100亿元。

  2.客观因素

  前面的分析得出,政府官员在利益的驱动下,存在进行腐败活动的主观意向。另外,腐败的产生还需要一定的客观条件,即官员能够从事腐败活动并且存在从事腐败活动的空间。

  57562.1.公共权力角度的分析

  从对定义的分析知道,腐败的产生有赖于其主体掌握一定的权力,这种权力的存在导致了腐败发生。这种权力作为一种资源,不仅仅是一种政治的体现,还具有经济资源的属性,这主要体现在它是一种重要的资源配置方式。

  案例资料中,阳坡泉煤矿是河曲县4个国有煤矿之一。2019年11月,在未对阳坡泉煤矿的国有资产作价格重置、也没有考虑成新率的情况下,河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向阳坡泉煤矿改制工作组出具估值为负154万元的资产评估报告书,而2019年8月,河曲县煤管局委托山西泰元审计事务所对该煤矿的资产评估值却为5143.46万元,由此造成了国有资产的严重流失。经河曲县纪委、监察局研究决定,赵光英作为河曲县国有资产管理局局长,对阳坡泉煤矿国有资产流失负有直接责任,给予留党察看一年、行政撤职处分;河曲县审计局支部书记何芳柳作为企业改制工作组组长,对此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该案例中,何芳柳和赵光英作为政府官员,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严重流失。期间,他们自身是否经济利益或者是否查出,暂不予讨论。但付出的代价并不高。由此可见,政府官员一旦有了决策的权利,如果没有监督和制约,为获得最大利益,必然会滥用权力。而这种权利,不只是一种政治权利,还会影响资源的配置。尤其涉及到影响公共资源供需配置的时候,权利的经济资源属性尤其明显。政府官员正是拥有了这种权利,才有机会发生腐败行为。

  2.2.寻租空间分析

  腐败发生的客观条件还要求有寻租空间的存在。

  5756案例资料中,董典志在担任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露天煤矿矿长期间,于2019年3月利用职务便利帮助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产品中标,两次收受该企业贿赂共计40.48万元人民币。经朔州市纪委研究决定,给予董典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董典志帮助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产品中标,是因为与其他公司相比,这家公司让他自己获得了更多的利益。他运用权利对企业竞标的经济活动进行干预和管制,妨碍了市场竞争,损害了给其他参与竞争的企业,从而取得超额收入的机会。在公共选择理论中,这种利益称为租金,董典志与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之间对利益的追逐也就相应地称为寻租行为。

  假设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产品对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露天煤矿有关产品需求完全垄断,下面通过右图分析讨论寻租空间问题。

  在竞争条件下,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以Pc提供产品,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露天煤矿可以取得三角形G+R+L区域大小的消费者剩余福利。但是,在垄断条件下,西安博康电子有限公司索要价格上升至Pm,这样不仅侵吞了平朔煤炭工业公司安太堡露天煤矿剩余福利L,还额外产生了长方形R区域大小的垄断资金,R全部或部分就将作为奖励给为其提供垄断保护的董典志及相关利益人。这样看来,代表权利的董典志及相关利益人仅需要为博康电子有限公司提供价格垄断特权,就可以获得租金,而授权一般是董典志权力之一,这就意味着以董典志,拥有较大的寻租空间,可以在职权范围内进行寻租行为。

  拥有采购权利的董典志如此,代表权利的政府官员亦是如此;拥有垄断权利如此,对公共资源的处置亦是如此。政府仅需要对公共政策作稍微的倾斜,即可获得利益。总的来说,寻租活动是与政府在经济中的活动范围大小直接联系在一起的,与公共部门的相对规模直接相关。

  对处于资源型经济转型中的山西,转型本身会产生出过多的任意处置权。政府官

  5756员可以利用授权和管制权腐败,可以利用公共资源的处置权腐败,可以利用征税权腐败,可以利用公共物品和服务分配权腐败,可以利用执法、司法权腐败,可以利用投资和采购权等腐败。换句话说,如果在一种制度中,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就不需要由政治来配置资源。那么,一旦这种制度不能让市场发挥作用,或者市场的配置功能受到干扰,政治必定会介入。在这种制度中,个人、企业家和集团将更多地通过政治活动来寻租,而不是更多地通过市场活动来寻租。另外,对寻租行为的管制较少,导致寻租空间更大。

  一般来言,在社会转型时期,往往是腐败现象产生和泛滥比较严重的时期。因为一系列的政治变化、经济变化,使以往正常的社会政治制度、经济制度以及法律秩序等方面受到严重的冲击破坏,这不仅加大了寻租的可能性,而且降低了对寻租的管制。这样的寻租空间的存在,使得腐败更加迅速传播蔓延开来。

  结

  论

  从以上的分析不难看出,腐败的产生需要一定的主观与客观条件,或者说,腐败的产生并非一蹴而就的行为,它需要各方面条件的积累。缺少任何一个条件,都不能产生腐败。只要在每一个环节上都能有较好的制约和引导机制,就可以成倍地减少腐败的发生概率,并最大限度地减少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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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文.山西再无"煤老板"煤炭业"国进民退"欲断"官煤勾结"黑链条.中国经济周刊2019.

篇四:贪腐案例分析客观原因

  

  廉政学习材料2:几个反面典型案例的剖析

  1、“温和腐败”:一个贪官的发明

  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赵仕永说:“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

  云南省麻栗坡县委原书记、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民政局原局长赵仕永,因受贿索贿400多万元、贪污50多万元,6月29日被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650万元.

  赵仕永说,自己在受贿贪污这些钱的时候自认为是正常行为,直到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才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犯罪。

  为群众谋利的同时也为自己捞钱

  赵仕永说:“我收了人家的钱,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中收的,这是正常的.现在别人都这样,我为什么不这样呢?"

  客观地讲,赵仕永知识面广,能力很强.他在为官的20多年里,充分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为群众办了许多有益的事情,特别是在他担任麻栗坡县委书记不足6年的时间里,使麻栗坡县发生了较大变化。

  麻栗坡县是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2002年12月,赵仕永到麻栗坡县任县委书记时,该县的全年财政收入位居文山州倒数第二名。面对贫困,赵仕永因地制宜,采取了若干既可行又见效快的全县经济建设发展措施,大手笔地进行市政建设、房地产和水电开发、矿产资源和林业资源整合等等……经过4年的奋斗,到2006年底,麻栗坡县的财政收入已跃居文山州第三名。

  然而,赵仕永在为民谋利的同时,也大肆地为自己捞钱。他收受了在麻栗坡县搞开发建设的20多位老板送给的包括“年节礼金”在内的400多万元贿赂款;以购买个人用品开成公务开支发票报销的手段,贪污公款50多万元。

  对于自己的敛财行为,赵仕永觉得很正常。他直言不讳地对记者说:“因为现在社会上有‘潜规则’。很多人是在损害别人的利益、损害麻栗坡的利益,可我不是,我不存在收了钱不办事、吃拿卡要,我是正常地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我收人家的钱,是在为麻栗坡做好事的情况下收的,这是正常的,而且没有损害麻栗坡群众的利益。"当记者问及为什么购买个人用品也要开发票报销时,赵仕永也很干脆地说:“现在别人都这样,我为什么不这样呢?这也正常呀!”

  变着方式“正常”地敛财

  赵仕永敛财方式有五种:为人提供帮助、发挥县委书记的核心权力决策作用、去企业调研、直接或间接地开口要、个人购物公家报销

  在麻栗坡,赵仕永说话一言九鼎,办事干脆果断,因而人们既怕他,又很服他。他的一位下属说:“赵仕永威信很高。”赵仕永就是利用这样的威信,运用他的“协调决策权”、“过问指示权”,一边领导着他的事业,一边变着方式“正常”地捞钱.

  敛财方式之一:为人提供帮助.赵仕永收受的大部分钱物都是他在为他人提供帮助后而心安理得收受的.

  1998年,王某在麻栗坡县沿河街街心投资建了一个友谊商场,因影响市容和交通,引起群众强烈不满.在民愤的压力下,2003年初王某找到赵仕永,表示自己愿意拆除,但要求政府给予经济补偿.赵仕永认为商场拆除有利于市政建设,便同意了王某的要求。按照县政府的要求,王某按时拆除了商场,拿到了150万元的政府补偿款。事成后没几天,为感谢赵仕永的关照,王某送给赵仕永20万元.

  2005年,在赵仕永的支持帮助下,王某得到了开发沿河街的项目、建设政务楼(回迁楼)的开发权。2006年下半年的一天,王某送给赵仕永15万元以示谢意。王某随着自己利润的增加,又陆续送给赵仕永70万元。至此,赵仕永共收受了王某的贿赂105万元.

  敛财方式之二:发挥县委书记的核心权力决策作用。在麻栗坡,基本上一切党政大权都集中在赵仕永一人身上,他就是发挥县委书记定夺事项的核心权力,通过帮人“解难”而收受贿赂的。

  2005年上半年,麻栗坡县一家木业公司经理张某因没有获得木材采伐指标,请求赵仕永关照。在赵仕永的协调下,张某当年下半年就获得了2000多立方米的木材采伐指标。2007年6月,赵仕永又让县林业局多关照张某的木材生意,因

  而县林业局每年都在正常采伐指标基础上多批给张某300至400立方米木材。在此过程中,张某5次送给赵仕永30。2万元.

  开发水电是麻栗坡县的一项重要经济发展项目。该县曼棍第五级电站,起初由两家单位和一名个人联合开发。云南某锌铟股份有限公司股东林某看到开发这个项目很有前途,就找赵仕永请求参加开发。赵仕永觉得林某能干,就表态同意。此时,原定开发人已经着手建电站,在赵仕永“一定要让林某牵头开发,并持有多数股份”的要求下,林某的公司获得了46%的相对控股权。为此,林某4次送给赵仕永人民币30万元和4000元美元。

  敛财方式之三:去企业调研。赵仕永经常带领有关部门的领导到一些企业调研,这本来是在正常履行县委书记的职责,关心支持企业发展,而赵仕永却认为:“县委书记去哪家企业调研,说明这家企业是县委书记关注的,各有关单位对该企业的优惠政策都会相继出台。等这家企业发展上去了,有了好效益,自然就会给关心它的领导送好处.”于是,赵仕永就把去企业调研作为捞钱的一种方式。

  2005年,陈某、骆某在麻栗坡合伙开办了一家咖啡发展有限公司。为了获得赵仕永对公司的支持和政府的一些优惠政策,二人于2006年春节前夕送给赵仕永5000元。赵仕永当即表示支持,并于春节过后带着相关部门的领导到该公司基地进行调研。结果,县扶贫办和农业局就给该公司下达了100万元的贴息贷款指标。此后,只要是陈某、骆某决定要开发的项目,赵仕永就会支持,有关部门就会关照。在这一过程中,赵仕永得到了3.6万元的好处费。

  敛财方式之四:直接或间接地开口要钱。在赵仕永捞钱的过程中,不乏自己对下级开口要或者叫人为自己的消费买单.

  2008年10月中旬,赵仕永以要办事用钱为由,叫其驾驶员找县财政局长想办法提出10万元给他。财政局长立即召开局班子会议研究,决定以到州上看望老领导为名,从县财政局单位账户预支10万元交给了赵仕永。

  敛财方式之五:个人购物公家报销。赵仕永贪污的50多万元,都是通过购买个人物品让公家报销的方式,将公款据为己有的.赵仕永说他并不看重钱,自己生活得很俭朴.在采访中,记者反问他:“你既然不看重钱,那为什么购买个人用品还开发票让公家报销呢?”赵仕永回答倒也干脆:“我是县委书记,有报销的便利条件.现在当官的哪个不这样,大家都这样做,我也这样做,正常啊!”

  赵仕永是这样想的,也是这样做的。

  2004年12月至2008年9月,赵仕永和郑娅琳(特定关系人)在昆明、文山等地购买家具、电器、服装等生活用品,共报销了53万余元。赵仕永拿发票在麻栗坡县委办、财政局、广电局等单位共报销了28。9万余元,安排驾驶员开发票到麻栗坡县委办、建设局及文山州民政局报销了24.1万余元。

  从认为只是违纪到认罪服法的转变

  赵仕永说:“如果我不是县委书记,人家不会给我送钱,那些给我送钱的人是在‘期权’。”

  赵仕永虽然脑袋灵活、有知识、能力强,却是个法盲.赵仕永说:“我干了那么多好事,也收了那么多钱、贪了那么多钱,可我在收钱的时候,认为这是社会‘潜规则",是正常的,并不认为有什么问题。"

  文山州检察院负责侦查赵仕永案的主办检察官王强说:“赵仕永开始并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犯罪,直到案件由纪委移送到检察院。我们在审讯他时,他都只认为自己是违纪,我把《刑法》法条讲给他听,他才感到自己的问题严重,叫我给他找法律书看,我就把书拿给他了。到第二次审讯时,他就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赵仕永在看守所里认真地读了《刑法》,把自己所做的事与法条一一对照,从内心深处感到自己确实犯罪了。赵仕永对记者说:“我原来有一个盲点,那就是:我在收钱和贪钱的过程中,总认为是正常的,因为我收人家的钱是在帮助和扶持企业发展,是在为麻栗坡经济建设作贡献,没有损害党和人民的利益,人家给我一点钱,我就收了,这是正常的呀.我买东西拿去报销,是因为现在大家都这样做,我不认为是什么违法犯罪.我根据现实的情况发明了两个词,叫做‘暴力腐败’、‘温和腐败’。我认为,那些不给钱就不办事的人是‘暴力腐败";像我这样,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是温和的,所以我说自己是一个温和腐败的县委书记。现在我已经认识到了,如果我不是县委书记,人家不会给我送钱,那些给我送钱的人是在‘期权",当时他们既是对我职务和权力的投资,又是对我未来职务和权力的期待.”

  赵仕永在看守所对记者说:“开庭前一天,周和玉检察长(文山州检察院检察长)找我谈话,我对他讲,我之所以能支撑到今天,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的问题,而且还比较乐观,全是检察院给了我力量。所以,我在法庭上作最后陈述时说:‘上了法庭就等于进了医院,通过检察官、法官、辩护律师这些医生的诊断

  后,我才知道自己的病很严重。以后我坐牢改造,就是一个康复的过程,我相信自己的病一定会康复好,我会成为一个健康的人.’"

  私欲膨胀导致权力变异

  文山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贵华说:“作为国家工作人员,都应把赵仕永案作为一面镜子,时刻警醒自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

  赵仕永,一个曾经的县委书记,既为群众做好事,又为自己捞钱财;虽然读书很多,知识广博,却是个法盲,已经违法犯罪了,还认为是正常行为.“赵仕永现象”应引起有关部门的深思。

  文山州检察院副检察长宋贵华在法庭上发表公诉意见时说:“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是赵仕永案的明显特征。”他指出,该案涉及众多行贿人,这些行贿人均在麻栗坡有投资开发的项目,他们送钱的目的就是看中了赵仕永手中的权力,希望和赵拉近关系,能够在工程、生意上得到赵的支持和帮助.对此,赵仕永也是心知肚明。由此可见,一方以金钱换利益,一方以权力换金钱,各有所得,双方均实现了各自的目标,权钱交易特征显露无遗.赵仕永“在为人办好事的情况下收点钱”,也就是他所谓的“温和腐败",实质不就是权钱交易吗?

  宋贵华认为,赵仕永案的发生虽然有深刻的社会原因,但最重要的还是他个人主观原因所致,即私欲的膨胀。宋贵华分析说,由于我国现行体制的原因,县委书记的权力过于宽泛,权力的触角可以延伸至各个领域,如果不好好把握自己,任由个人私欲膨胀,加之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权力行使者就可能滥用手中的权力。赵仕永就是这样走上犯罪道路的。作为县委书记,赵仕永对党的基本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可能不知道,对党的宗旨、执政理念、反腐倡廉方针政策不可能不熟悉,可是由于私欲的膨胀导致了权力的变异,使他从领导干部沦为了阶下囚,不仅丧失了美好的前程,也给家人带来极大的痛苦,令人深感惋惜。

  “前车之覆,后车之鉴.作为国家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干部,都应把赵仕永案作为一面镜子,时刻教育自己、警醒自己,正确行使手中的权力,不迷失方向。”宋贵华说,赵仕永案也说明,各级干部、工作人员对领导干部的无理要求不能盲目服从,对领导干部的违法违纪不能视而不见,而应提醒、劝阻,防止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发生,这样才是对领导、对同志的尊重和保护。

  2、浙江临海“反腐作家”程凌征

  剖析自己堕落腐败“三部曲"

  程凌征在法庭上痛哭流涕

  程凌征,浙江省临海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原局长,兼任临海市作家理事会副主席,曾因创作反腐长篇小说《官运亨通》、《位高权重》、《天地作证》出名,被当地人称为“反腐作家”。7月7日,程凌征被临海市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法院经审理查明,从2000年到2009年3月,程凌征在担任临海市城市管理局局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局长期间,利用职权收受他人贿赂11.3万元。

  这是5月23日程凌征在检察机关立案侦查期间写下的悔过书。

  在组织的培养和领导、同志的关心与帮助下,我从一名普通干部逐步走上领导岗位.我虽然在不同的工作岗位上,尽了自己该尽的职责,但在不知不觉中走上了犯罪道路。我在用笔讨伐别人腐败的同时,自己却没能抵挡住腐败的侵蚀,从昔日的创卫功臣沦为阶下囚。

  现在我悔恨万分,觉得对不起组织,对不起领导,对不起社会,也对不起家庭和友人,对不起单位的同仁。回顾自己走过的人生之路,悔恨之痛无法言表。我今天忍痛用写过“反腐小说"的笔,剖析自己堕落腐败的“三部曲”。

  法制观念淡薄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根源所在

  由于我个性耿直,不拘小节,什么事情都认为无所谓,又是一个老好人,当别人送钱送礼给我时,我觉着推得太快怕伤人感情,所以先收下再说。其实从自己内心来说,确实没有想要别人钱财的动机,更没有希望别人送钱给我的动机。

  当自己一步一步走上犯罪道路时,我还没有一点知觉,没有一点警醒,没有觉得这是大问题.犯了罪还糊里糊涂,直到被查处,才知道自己触犯了法律。我从前对法律常识学得太少,可以说很少去学,到执法局后也只学习了业务上用得到的专业法律。假如过去能懂得些刑法,了解受贿的法律后果,我也许会在诱惑面前、金钱面前、友情面前自律、自省,不去触犯。这是我被查处后最深刻的教训和反省。希望大家不要步我后尘。

  【记者旁白】当了十年的城管局长、行政执法局长,居然法制观念还是如此淡薄,还是不懂刑法,还是不知道受贿的法律后果。暂且不论平时普法学习和教

  育时,这位局长究竟学到了什么,单说他在创作小说时,写腐败分子如何贪污受贿,如何走上犯罪道路,为什么在现实中就没把自己受贿当犯罪呢?

  人心不足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心灵恶魔

  我走上受贿犯罪道路,无论是组织上还是我妻子及亲朋都不会相信,觉得不可理解.从经济条件看,这些年来,做保险营销的妻子年平均收入有50万元左右,家里有房有车,家境十分宽裕,而且妻子对我管得非常严,连用公车上街办私事她都禁止;组织上给我的待遇也非常好,一年有7万元的工资收入,又有专车,又有医疗、住房、退休金保障。另外,还有精神上的、名誉上的、自由上的无法估量的财富。而我为10余万元就走上了犯罪道路,不但失去了自己曾拥有的一切,还要遭受牢狱之灾,失去自由,完全是得不偿失。

  我借此提醒各位领导干部,当你收了不该收的钱时,要算一算政治账、经济账、精神账.只要算一算这些账,就是有金山银山也不会要了。尽管任何人都不可理解,但我还是走上了犯罪道路,这是人心不足的缘故.一个人要懂得知足,不该要的不要,洁身自好,就会平安。

  【记者旁白】

  “反腐作家”其实“不差钱”,却还贪心不足,写小说时、在位时、受贿时,这些账为什么不先算一算?收了人家10余万元,失去的却是自己的整个世界!

  交友不慎是我走上犯罪道路的台阶

  从政以来,我的身边有许多朋友,有好的也有坏的,好的朋友有助于增加人生乐趣,而坏的朋友要么带你走上犯罪的道路,要么暗中不明不白让你犯罪。这种坏朋友,一生中只要出现一个,就会让你身败名裂而成为阶下囚。

  许多朋友也不一定是坏朋友,但我一步一步走上犯罪道路,没有一步不是因朋友引起的(当然我自身应该负主要责任)。假如没有这些朋友,我就不可能收受人家钱,对于陌生人的钱,任何一位官员都是不会要的。当朋友们在不知不觉中引诱你犯罪时,自己要有足够的清醒,要坚守住法律的底线,宁可得罪友情也不要去得罪法律。可是我太重义气而没有做到,触犯了党纪国法。

  【记者旁白】据了解,程凌征的首部反腐长篇小说《官运亨通》,是以临海市委原书记,台州市委原常委、宣传部部长苏建国腐败案为蓝本创作的(2002年8月7日,苏建国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苏建国就是因为滥交朋友,最终被“朋友”拖下水的,程凌征在小说中也用笔对此剖析得淋漓尽致。但在现

  实生活中,貌似清高的程凌征仍“不知不觉”复制着苏式腐败,被“满座的高朋”送上了审判席.可悲,可叹!

  准备老老实实改造自新

  世上没有后悔药。我所走过的犯罪道路不堪回首,假如时光能够倒流,一切能从头开始,我决不会走上这条不归路。当一个人失去自由的时候,才知道所有金钱都是身外之物。我恳求组织上从轻处理我,给我重新做人的机会。我准备老老实实接受改造、老老实实悔过自新、老老实实吸取教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记者旁白】程凌征的悔过书虽然不及他的小说那样引人入胜、那样文采飞扬,但看得出他是发自内心的.在庭审时他更是痛哭流涕,再次当庭忏悔。世上没有后悔药,但愿程凌征能在监狱里好好改造,以自己为原型写一部纪实反腐小说教育自己、警示他人!

  3、曾涛―――

  “大事做得好,小事打折扣,出了大问题”

  曾涛,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原局长(副厅级),曾任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院长,2008年10月,因犯受贿罪、贪污罪被长沙市中级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并处没收财产100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0年3月至2007年12月,曾涛利用职务之便,在设备采购、工程项目发包、水利工程勘测设计、工程款拨付和人事任命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索取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262万元、美元4万元、港币32万元。此外,他还采取与外单位签订虚假合同的形式,与他人共同贪污78万元,个人实得40万元.

  这是曾涛在被审判前写下的一份悔过书。

  对于自己主动交代问题的行为不后悔

  组织刚找我谈话时,我有一些抵触情绪,想到自己一心为党工作,刚刚从北京为洞庭湖的治理跑项目、跑资金回来,就接受组织的审查,有些想不通。在办案

  同志严肃而耐心的教育下,我很快意识到,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遵守自己入党时的誓言,要对党忠诚,于是主动交代了自己的问题及犯罪事实.

  我所主动交代的问题及犯罪事实大部分都是组织上没有掌握且很难查到的.特别是与湖南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研究总院环评处原处长张魁的不正当经济往来,由于历时长,次数多,我记不太清了。我就一点点回忆,唯恐有遗漏。我所主动交代的,无论是家庭财产,还是违纪违法金额都是非常大的,我知道等待我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对于自己的主动交代行为,我并不后悔,虽然我做了很多对不起组织的事,但我感到欣慰的是,我最后没有欺骗组织.

  痛失了为社会作贡献的机会

  对于自己所犯下的违纪违法行为,我是非常后悔的,是痛心疾首的。首先感到自己的行为,愧对党、愧对人民,对不起组织对我多年来的培养.组织对我一直关心、信任、重用。我26岁就由组织选派到基层挂职锻炼,任主管科技工作的副县长,29岁任省水电院的副院长,35岁就走上了厅级领导岗位,是省里第一批送到美国培训、学习的28位领导干部之一。

  因自己的所作所为,我痛失了为党、为人民工作,为社会作贡献的机会.我是一位业务出身的领导干部,是水文及水资源专业的博士、研究员及高级工程师,多年来从事洞庭湖治理、开发与保护的研究。调任湖南省洞庭湖水利工程管理局局长后,我自己想大干一番,客观地讲,一年来,我还是做了大量有益的工作.

  在我被组织审查的前一周,我又专程到清华大学,清华大学决定在水资源国家重点实验室成立洞庭湖研究中心。中心由一位院士任主任,我任常务副主任,专门研究洞庭湖的问题,特别是长江与洞庭湖的关系。而这次违纪违法,让我失去了多么好的一次为党、为人民工作,体现自己价值,为社会服务的机会啊!每想到这一切,我就非常痛心,非常悔恨,真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党性不强产生了一些糊涂想法和错误认识

  我深刻地分析了自己违法犯罪的思想根源,主要与我的成长经历有关。我一直从事业务工作,是一个业务性的干部,党性锻炼不够,党性不强,因此产生了一些糊涂想法和对一些现象的错误认识.因而,自己由起初的痛恨腐败到自身搞腐败,感觉做个清官心态会不平衡。现在想起来,真是糊涂啊!

  曾有人说过,一个重复出现的现象确要在体制、机制上找原因。确实我们目前的体制、机制,由于权力源性的空间很大,是很容易出现腐败的,必然会有一些干部出问题。在体制、机制还不完善的情况下,就要求每一个领导干部要有很强的党性,要经得起考验,任何时候都要跟党走,听党的话,不论大事小事,否则不出问题才怪.

  我在大事上做得好,在小事上打了折扣,而恰恰就在小事上出了问题,并且是大问题。因此,我感到组织查处我,是关心我,是对我的挽救。我也希望我的教训能对一些领导干部产生震动,希望他们放弃侥幸心理,像我一样主动地向组织讲清自己的问题。

  服刑期间会彻底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

  我知道审判后,我的身份会发生变化,我不再是组织的一员,而是人民的罪人。但我信仰共产主义的信念不会变,我永远都会跟党走.在服刑期间,我会彻底地改造自己的世界观,同时,我不会放弃研究工作,还会继续参与洞庭湖治理的研究工作,用我所学之长回报社会。

  亲爱的党,我虽然被您开除出了组织,但我会因为曾经是组织的一员而感到骄傲和自豪,以后我做任何事情,都会想到我曾经是一名共产党员,而且我不会就此消沉,会更加努力地奋斗.刑满后,我还要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还会向组织重新提交我的入党申请书。

  4、狂敛财3200万

  看赤峰原市委副书记徐国元的堕落

  徐国元案件说明,在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一些改革措施没有到位,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

  《瞭望》新闻周刊记者从相关地方干部警示教育工作中了解到,经调查,赤峰市原市委副书记、市长徐国元在赤峰市工作的6年间,狂敛钱财3200余万元,案件涉及人数之多、性质之恶劣,实属罕见。他的堕落轨迹留下很多教训和警示。

  放纵欲望的“扭曲"

  出生于辽宁海城一个普通工人家庭的徐国元,1974年参加工作,1976年入党,历任呼伦贝尔盟统计局局长、根河市市长、呼伦贝尔盟委组织部长、赤峰市委副书记、赤峰市市长等职务.从下乡知青成长为地厅级领导干部,徐国元有过勤奋学习、努力工作、有所作为的昨天.然而,随着职务的升高,徐国元经历了一个从精神空虚到政治颓废、从意志消沉到信念垮塌、从私欲膨胀到背弃党的事业的嬗变过程.

  徐国元蜕化变质过程中,心存侥幸和迷信心理.他堕落后,试图依靠神灵“保佑"获得心理上的“安慰”。他家中常年供奉“神龛”,烧香拜佛,每次收到钱款,都要在“神龛”下面放一段时间,以求保佑.他家隐匿赃物的箱包也极有“讲究”,四角各摆放一捆钞票,中间放置“金佛"或“菩萨”,以求“四平八稳”。

  如此扭曲源于他政治动摇。他对党章、党规、党纪视而不见,权力独断、滥用职权以及行为诡秘;淡忘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热衷于穿名牌、戴名表、坐好车、住豪宅。

  制度和程序为个人玩弄

  近年来,像很多城市一样,赤峰市在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工程建设招投标等方面有不少制度和规章。但徐国元钻制度空子,插手土地出让、矿产开发和工程建设,表面上看经过了相关程序,甚至“手续完备”,实际上完全是按徐个人意志操作,制度和程序反倒成了他违法乱纪的挡箭牌。

  比如,对重大问题“先拍板后走程序”,是徐国元逾越、规避制度的一贯伎俩,许多重大问题决策不见纸、不留声、不发文。徐国元在研究重大问题时召开的“市长办公会”许多都是在饭桌上,有个几亿元的大工程,也是他同市里几位领导在接待某开发商的饭桌上拍板定下的.一切制度、规章,在徐国元眼里成为摆设,丝毫起不到规范、约束作用.

  徐国元任职期间思想上蜕化变质,政治上独断专行,经济上疯狂敛财,生活上追求奢华,情节十分恶劣.但是,无论是党内监督机制,还是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等,都未能及时发挥有效的作用。案件还涉及赤峰市多个重要经济管理部门.这些部门的权力运行程序不规范、不公开,权力配置不科学,为权钱交易、索贿受贿提供了条件.

  从徐国元腐败案件中能看到,在政府转变职能过程中,一些改革措施没有到位,体制、机制方面还存在薄弱环节。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税费减免、土地出

  让金减免等,往往是徐国元一锤定音;一些项目建设,徐国元采取所谓现场办公形式,就可以越过必要的程序,而这样的“市长办公会”甚至没有会议纪要和任何记录,实际上是徐国元的个人决断。

  交友不慎“内助”不廉

  未能正确处理来自社会和家庭环境的消极影响,也是徐国元违法违纪的一个重要因素。比如,一些党政干部即使正常人事变动,事后也要给有关领导送上“感谢费",把组织的信任变成了个别领导的“恩惠”;一些企业即使正常的招商引资、投资立项和经营活动,老板也要千方百计地同有关领导“搞好关系",把依靠政府支持变成了拉领导当“保护伞”。徐国元作为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对社会上一些不正之风,顺其自然,甚至恣意迎合。

  徐国元落马后反思:“觉得过年送礼品礼金是正常的人情往来和社会交往。时间久了,对这类交往失掉了警觉,失掉了原则,变得很麻木,对一些有明显个人目的的人失去了判别,收受的财物数额比较大,很多超过了人情交往的范围……同一些情趣相投、爱好相近的企业老板交往过密,错把老板当作朋友,接受了他们的大额财物……没有看到他们与我交往的真正目的……”

  “内助”不廉也助长了徐国元的贪欲.当地人称,徐国元在仕途上发迹,其妻李敏杰在私下里发财。凡有人到徐国元家送钱送物,不管徐国元在不在家,她都照收不误,甚至许多人她根本不认识,所送钱物也都欣然收下。以至她在交代材料中用“大高个"等形容送钱的人。徐国元则每收到一笔钱都如数交到李敏杰手里,李便以她或儿子的名字开户存储、或拿出去投资。

  从徐国元家中查出的存折、存单等,据称全部由李敏杰管理和操作.在听到徐国元被调查的“风声"后,她有转移财物的嫌疑。

篇五:贪腐案例分析客观原因

  

  当前违纪违法案件线索特点及原因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及查办案件力度的不断加大,一批隐藏较深的违纪违法分子被挖了出来,受到法纪党纪政纪的严惩,反腐败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审计如何把握近年来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腐败现象脉络,适应新形势的需要,成为审计机关亟待解决的课题。笔者及同事在开展的多个政府部门或企事业单位的审计工程中,发现局部违纪违法线索,全部移送至纪检监察机关进行侦办,其案件主要呈现出团伙协同作案、职务犯罪高发、失职渎职增多等几类特点,围绕几个特点简要的谈一谈笔者在审计工作中的几点体会。

  一、当前几类违纪违法线索的主要特点及原因

  (一)工作人员内外勾结,形成团伙协同作案

  随着现代社会的不断向前开展,政府的内部监督与管理越来越严格,内部控制制度越来越健全,使得不法份子钻空子,找漏洞的机会也越来越小,因此采取从上至下或由内至外相互勾结,集体团伙协同作案成为了重要方式,严重侵害国家利益,由于作案人互相之间就是上下级或者是管理与被管理者的关系,使得实施案件时各环节的信息链完整,破绽和漏洞少,团伙成员之间互相纵容包庇,给审计人员的查证带来困难。

  例如我们在对某公司开展的征地拆迁审计工程中,在调阅大量的拆迁档案时,发现有些房屋的拆迁补偿款被重复计算,有些房子是被“画”出来的,而要想顺利到达非法牟利目的,只能采取团队作案方式,因为无论是重复计算还是“画”出来的房子,都是经过了现场人员实地勘测、房屋测绘部门画图、基础资料认定与计算、中介组织确认通过、房屋征收部门领导最终批准等多道审核把关的手

  续,而要想从这看似严密的内部控制过程中找到漏洞,采取买通、腐蚀其中的关键环节成为了犯罪份子贪污国有资产的重要手段,而在金钱的诱惑下局部公职人员会逐渐丧失自我而同流合污,成为了犯罪环节中的一份子。

  (二)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的案例呈高发态式

  随着市场经济的快速开展,在各种利益的驱动下,各类职务犯罪案件的发案率仍然居高不下,作案主体职位高权力大,党政一把手腐败案件增多,有些还呈现出以家庭为中心的家族式共同犯罪等特点,一些领导干部外表上清正廉洁,实际上利用开公司、办实体等隐弊的形式,自己隐居幕后操纵牟取暴利,或是暗地里唆使、纵容、默许自己的亲属大肆收受贿赂,或利用亲属在银行、证券等金融行业的特殊性地位,通过看似正常的大额存款等方式转移资金,最后实现贪污等不可告人的目的,因此职务犯罪呈逐年上升趋势。

  例如我们在对区属某国有企业领导人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时,发现该企业名下的控股公司、参股公司及多家企业与本部之间存在不正常的关联交易,同时还向参股公司和股东无偿提供资金、担保,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而这些都是建立在该单位领导人利用职务之便,能做到一手遮天,使内部监管体系形同虚设,将公权转化为私权,通过办公司或对外投资等方式,转移国有资产,漂白不法收入,同时还利用自己职位便利在工程招投标、工程款结算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贿赂,在审计的揭露下其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再如我们在对某区级领导干部开展的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他在单位任职时擅自动用基建资金几千万元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常人看来这绝对是疯狂之举,然而,这样的疯狂不是凭空而来的,因为该单位财务上实行的是领导“一支笔”,为他瞒天过海营造了有利条件,在他看来,以购买理财产品的这种看似“合理化”、“合法化”的理由,将国有资金打入自己子女所在银行,从而既能有效利用“闲置”的专项资金,又能提升子女的工作业绩,并且还能得到一笔可观的好处费,真可谓“一石三鸟”的“好主意”,最终将自己推上了一条毁灭的不归路。

  (三)失职渎职与违法违纪的界线较模糊

  在审计过程中,失职渎职的界定是比拟难以判断,它不像贪污受贿那么清楚明显,很多失职渎职人员在被审查期间甚至都还没有意识到违纪违规或犯罪,在定责与追责的过程中,也往往与一般的工作性失误相混淆,或常以工作中经验缺乏进行开脱,因此往往也需要审计人员具有更仔细的观察与区分能力,而不能只看到外表。对此,审计人员更应宏观把握、微观区分,实事求是地查清案件发生的主客观原因,系统的把握事物之间的复杂联系,分析各个危害行为在事物开展过程中各原因的主次、大小,在此基础上再审慎地确定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从细微处入手,着力培养发现案件线索的意识

  (一)紧盯国有企业、政府投资等腐败易发高发领域,增强发现案件线索意识

  当前必须在腐败的多发高发领域主动发起进攻,这也就要求我们审计部门在选择工程时要做到有的放矢,对长期未经审计的国有企业、政府投资较多的工程类等领域给予更多的关注度,在具体的操作上,要全面开展审前调查,深入研究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高的审计实施方案,提出具体的审计目标、内容和重点,以及相应的审计方法与步骤,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和针对性,审计过程中要增强查找案件线索的意识,要从细微处入手,多提问题勤于思考,对提出

  问题后又找不到合理答案的,不能轻易放过,通过询问、勘察、实地走访等方式直至找到能够佐证的真实材料,审计人员要把领导干部在经济领域作出的重大决策事项和程序作为重点,在短时间内锁定目标,不打无准备的仗。

  (二)及时“充电”,提高审计人员发现线索的手段与技能

  审计机关应从人员的素质培训入手,定期开展各类业务知识培训,进一步拓宽知识面,提高综合应变能力、推理逻辑思维能力等,在多学多练中增强审计人员的职业敏感性,审计过程中要事事留心,察微辨细,学会与各类人员的交流沟通,练就一双发现案件线索的“慧眼”,从中发现有用的信息和线索。由于每个案件都有其独特性,因此审计人员必须加强各类法律法规的学习,在平时的工作中积累经验,及时“充电”,消除审计工作中出现的“吃老本”和能力恐慌,否那么,就有可能在与犯罪嫌疑人作斗争的过程中败下阵来。

  (三)运用先进技术,提高审计发现线索的能力

  在审计过程中,除少数财务证据能直接证实经济犯罪外,绝大多数的勘验结果往往只具有某些疑点,需要进一步对这些线索进行查证,因此要求审计人员必须依据经济活动规律,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谨判断与分析,对获取的线索做因果关系、动机手段、事实过程等诸多方面的分析和假设,但是传统的审计经验与手段,作用比拟单一,难以挖深挖透,我们要学会运用先进的技术手段与方法,找到突破案件的关键点。目前审计中应该多尝试运用数据趋势分析法、数据挖掘技巧、多维数据分析技巧等现代信息化应用技能,在海量化的数据中运用数据的维度、关联分析、开展趋势、序列模式等多种方式找到疑点发生的规律,当然这需要审计人员既熟悉各类

  业务,又要精通计算机的新技能,把技巧真正运用于纷繁复杂的审计业务实践中去,才能使审计在反腐过程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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