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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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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级党组织两个责任(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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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下级党组织两个责任篇二:下级党组织两个责任

  

  基层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

  基层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

  篇一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新论述的在企业基层的实际意义。在很多企业基层党组织只设党支部,这样基层党支部就既要对党风廉政建设负主体责任又要负监督责任,也就是“一岗双责”。这就意味着党支部既是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也要承担主要的责任,如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不好,首先要问基层党支部的责。这就给基层党支部及其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增加了压力,加重了责任,从而增强他们抓党风廉政建设的自觉性。另外,在企业基层党支有它的特殊性,点多面广,面对的问题多数是小而杂,不容易引起注意,隐蔽性强,面对的人群主要是企业一线的党员干部、职工,绝大部分都是企业各个岗位的能手、榜样和中坚力量,本身自觉性和觉悟都很高,因此在基层党支部“两个责任”的重点应该着重放在对党员干部的“警、防、堵”和正确引导上来,更多的是鼓励他们,激发他们爱岗敬业的精神和工作积极性,让他们起到每个岗位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所以我认为基层党支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都应围绕这个主题开展工作。

  企业基层党支部“两个责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内容。我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是党章赋予各级党委和纪委的重要职责,同样也是企业基层党支部不可推

  卸的责任,企业基层党支部点多面广,各行各业,对切实落实好“两个责任”有着重要意义。在廉政建设中基层党支部的主体责任是全面责任、首要责任。我认为主要包括6个方面内容:1、领导责任。全面领导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定期研究、分析和部署,不要做大做空,不切实际,这是基层党支部领导部署的关键点。2、示范责任。基层到支部领导和各部门领导干部特别是各部门”一把手”要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做到勤政廉政,为本单位、本部门党员干部做出表率。这是他们建立威信和让基层党员、群众信服关键。3、教育责任。组织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4、管理责任。做到一级管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5、检查考核责任。对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发现问题及时批评劝导。6、负监督责任。监督的对象包括同级党员、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各职能部门。监督的内容包括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部署的贯彻实施情况;党员干部的教育和管理情况;贯彻落实法规制度,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责任追究;对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增强威慑力;依靠群众开展监督。

  基层党支部如何切实把“两个责任”落实好。基层党支部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划分责任区域和责任范围,明确责

  任部门和责任人,防止出现责任虚置、责任不清的现象。一把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勇于担当、敢抓敢管,既管好自己,又要对班子和队伍严格教育管理。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哪个地方、哪个部门出了问题,要视情况追究分管领导甚至主要领导的责任。

  基层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主要从应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1、做好动员部署,开展专题宣传活动,利用各种形式宣传廉政建设方面的优秀典型,形成学典型、做典型的优良传统,同时也研究分析反面典型,起到警示教育作用,做到别人有病,自己吃药。选择的事例要结合工作实际情况,避免“大而空”。

  各基层部门要制定详细的学习计划,明确学习要求,做好学习记录。总支(支部)要组织编写学习资料,研究上级的文件会议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和身边的事例,汇总成资料以便于党员干部学习。营造宣传氛围。基层各部门要开辟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园地,制作标语条幅、展牌展板,悬挂或摆放到办公楼、服务大厅、对外窗口等显著位置,积极营造浓厚的活动宣传氛围。

  、建立科学的考核机制。建立健全考核预告制度、公开评议制度、分类分时段考核制度、随时抽查制度、信息共享制度。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情况公开,以便互相监督。

  、强化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约束,以钉钉子精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我们工作和生活周围我们应当看到,当前社会环境比较复杂,通过各种媒体和渠道,我们能了解到各种腐败行为发生,这些都会影响我们的思想和行为,我们要看清主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抵制社会不良风气。

  、基层党支部在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中避免开个会、讲个话就万事大吉了。要深入了解,发现动向,在刚刚有苗头的时候不能只表态、不行动,说一套、做一套,装糊涂、当好人。这是很多企业基层党支部存在的问题。很多人认为,在企业基层没有腐败的条件,很多党员干部的不良作风都不是大事,出不了什么事,甚至有的怕伤人,表面上或者在会上简单提一下就了事,这是失职的行为,我们基层党支部要防微杜渐,从小事做起切实履行好党章赋予我们的责任。基层党支部特别是主要负责人必须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解决好不想抓、不会抓、不敢抓的问题,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经常研究、合理部署。

  、基层党支部要经常组织广大党员学习上级廉政建设会议精神,要让每名党员干部都清楚和掌握开展此项活动的要求、原则和主要任务,开展好“五个一”活动,即进行一次全面自我剖析,举行一系列开门听取意见活动,组织一次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召开一次高质量民主生活会,建立一套行

  之有效长效机制,注重发挥群众积极性,确保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

  、进行公开承诺,企务、政务公开。领导班子和每名党员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出公开承诺,领导班子承诺和每名班子成员个人承诺要在本单位内向职工群众公开,让群众监督。要避免领导干部腐败的滋生,基层党支部要督促企业企务、政务公开,全面接受各级各部门和广大职工监督。

  、广泛征求意见。基层各单位、部门都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聚焦“四风”、“八项规定”和为民服务等问题,采取机关到基层一线征求意见、领导班子与职工座谈、到用户家中入户走访、通过热线回访等方式征集职工群众,特别是服务对象的意见和建议,要认真梳理、汇总所征求的意见、建议,及时向班子成员、党员领导干部反馈,作为整改的重要内容。

  、做好调研工作解决职工思想问题。基层党支部领导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工作,发现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分析解决。比如了解一线党员干部聊天,了解思想动态,了解工作生活中的问题让他们始终保持党员的先进性,远离社会不良风气,抵制不良风气,这些是基层党支部领导应该重点调研解决的问题。

  有数据显示,近些年基层党组织设置方式不断创新,覆盖面进一步扩大,截止到20XX年底基层党组织党员人数

  已经占到了党员总人数的80%以上。因此,基层党支部落实好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到位,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觉悟就会提高,工作积极性也会随之提升,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就会得到更充分发挥。广大党员冲锋在前、无私奉献的精神充分展示出共产党人的优秀品格和时代风范,我们的党员干部就会更深入的推进窗口单位、服务行业创先争优等各项事业的蓬勃发展。

  基层党支部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

  篇二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是全党重大的政治任务,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的重要抓手。

  然而,一些地方和单位在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由于观念陈旧、担当意识差,以至于出现了主体责任表面化、监督责任被动弱化、落实方法简单化、检查考核形式化等现象。

  应当看到,主体责任缺位或不到位的情况,其根子在党的观念淡漠,导致了对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任务、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责任担当缺失。监督责任的缺失,必然导致纪律的松弛,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也就难以抓

  住。因此,落实“两个责任”,不仅要从思想认识上加强教育、学习、引导,更要在理顺体制机制、明晰职责定位上不断深化,并善用责任考核加强约束、督促落实。

  当前基层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主体责任表面化。一些基层单位党委落实主体责任的龙头作用体现不够,往往还是以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等问题。落实主体责任大多满足于“三个样板动作”,即开会、讲话和签责任书,方法简单,缺乏实效。有的单位在年初轰轰烈烈签订“责任状”,平时工作则很少过问,党风廉政建设“讲起来重要,抓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依然存在。党委主体责任仅限于开会部署、听取汇报与带队检查,而执行和落实的具体工作仍多由纪委负责,大多处于“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状态。

  监督责任被动弱化。虽然一些地方在“三转”后已经重新调整了纪委书记的工作分工,对兼职问题也进行了专项清理,但在实际中仍然很难摆脱一些其他事务的干扰,监督执纪问责或多或少受到精力不足的困扰。另外,一些基层派驻机构的纪检组长分管的事务多、参与其他业务工作多的现象突出,大多数纪检组在案件检查上感到力不从心。

  落实方法简单化。一些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主要模式仍然是“年初开会部署、下发文件责任分解、年终检查

  考核”,落实措施与方法较为单一,工作方式上还存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的情况,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主动性、积极性。大部分单位没有结合所在地方和部门实际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一般是照搬照抄上级原则要求,千篇一律,不分级别,不分岗位,缺乏针对性与可操作性。

  检查考核形式化。在一些地方,落实“两个责任”的考核对象实质上由党委变为纪委,与考核的初衷相背离,导致基层纪委在组织检查、迎接检查等工作上投入很多精力。考核形式上多以听汇报、查看资料、搞测评为主,考核检查不太深入,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特别是群众参与途径不够宽,除民意调查测评外,群众参与“两个责任”落实的途径有待进一步拓展。同时,在考核结果的运用方面也存在考核结果与干部评先评优和选拔任用挂钩不够,存在责任履行好不好一个样的现象。

  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原因分析

  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部门对“两个责任”的要求在理解上有偏差,导致主体责任意识模糊淡化,认为党风廉政建设主要是纪委的工作,党委只需要提提要求、听听汇报即可。有些党委负责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带头廉洁自律就行了,这些认识使得党风廉政建设和中心工作脱节,又导致纪委在落实“两个责任”中“唱独角

  戏”。有的党委负责人甚至担心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地区发展,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同时,一些基层纪委在执纪办案上存在畏难情绪,有的担心领导不支持,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有的认为经常在基层工作,拉不下面子,怕得罪人,担心被打击报复,影响工作开展和自身发展。

  责任内容不明晰。一些基层单位对“两个责任”的内容和范围在认定上存在差距,制定的《实施办法》从形式到内容尚不规范,规定的内容过于笼统、原则,责任分解不够明确具体,对领导班子和个人所承担的责任没有很好地与本地、本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实际相结合,对“两个责任”具体怎样落实、不落实怎么办等尚未作出明确要求,责任内容只停留在纸上,成为应付检查的摆设,缺乏程序性、保障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工作体制不顺畅。一些基层纪检机构的人员编制、经费等都没有真正独立,在一定程度上受制于同级党委,使得监督执纪问责面临压力和干扰,监督的权威性和独立性不够,且这种情况越到基层越突出。另外,一些基层党委或出于工作惯性,或不愿得罪人,对应该承担的主体责任不愿承担,过分依赖纪检机关“牵头”,导致基层纪委无法集中精力聚焦主业。还有的单位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因分工不明,存在责任交叉和责任“空挡”现象,导致一些工作出现“大家都管,结果是大家都不管;大家都负责,结果大家

  都不负责”的问题。

  责任追究不到位。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责任追究力度不够,一般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警示约谈,较少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同时“一案双查”执行力度不够,对一些单位出现大的腐败案件问题,主要注重处理当事人,对应负领导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及相关责任人问责少、处理少,存在不想追究、不愿追究、不敢追究、难以追究的现象。

  对更好地落实“两个责任”的对策建议

  增强担当意识,提高落实“两个责任”的政治自觉

  要通过组织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领导干部讲党课、开展专题培训、集体约谈和播放警示教育片等方式,加强“两个责任”重要性的认识,教育引导基层党委、纪委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决克服落实“两个责任”满足于一般部署与要求的倾向,大力纠正”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具体业务工作”的错误认识,切实做到“党委主动担责不松手、党委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不甩手、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不袖手、纪委履行监督责任不缩手”。

  细化分解内容,明确落实“两个责任”的分工定位

  明晰党委的主体责任。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由多个层面构成的责任体系,必须按照分层定责和结合实际的原则将基

  层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基层党委班子、党委第一责任人以及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具体职责,科学划分各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明晰纪委的监督责任。要按照聚焦中心任务突出主业主责的要求,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纪委监督责任的履行,推进基层纪委“三转”,要着重明确、细化“检查、督导、纠错、考评、追责、惩戒”等环节上所应负的责任,创新监督方式,完善纪委对同级党委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机制,探索对纪委监督责任的再监督机制,不断提高纪委监督责任履行的规范性和公信力。

  健全工作机制,把握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抓手

  完善领导机制。要完善定期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有效防控廉政风险、协调推进重点任务等工作机制,逐项分解夯实责任,促进党委班子、主要领导和班子其他成员严格履行自身责任。

  建立定期汇报制度。应组织基层单位定期召开汇报交流会,年底向纪委全会述责述廉,重点汇报“两个责任”完成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完善巡查督导制度。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反腐倡廉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及“两个责

  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

  优化考评机制。要积极探索建立“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群众参与”的常态化、立体式考评模式,坚持把基层履行“两个责任”的情况作为日常巡视的重要内容,定期选取一些权力较集中、资金较为密集、信访反映较多、腐败案件多发的重点地区和部门开展专项检查,同时引入第三方评议机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加大追究力度,强化落实“两个责任”的倒逼机制

  完善责任追究办法。既要强化问题倒逼的原则和标准,又要理顺责任追究关系,要准确区别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直接责任与领导责任,前任领导责任与现任领导责任等界限,用好“签字背书”和“一案双查”,形成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

  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党委和纪委的“失责”行为、对各级组织和领导干部违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行为要严肃追究责任,实施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形成良性的责任导向,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

篇三:下级党组织两个责任

  

  浅析基层党委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第一篇:浅析基层党委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浅析基层党委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浅析基层党委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

  基层党委纪委是落实“两个责任”最为具体的实践者,是“守土有责”的重要一关,能否把责任放在心上、扛在肩上、抓在手上,直接关乎“两个责任”的落实到位。现在,笔者就基层党委纪委如何落实“两个责任”,谈几点看法。

  一、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主要表现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一些基层党委负责人认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主要是纪委的工作,党委只需要提提要求、听听汇报即可。有些党委负责人把“一岗双责”的要求仅仅理解为自己作为班子负责人带头廉洁自律,对部下却要求不严。还有一些基层党委负责人认为纪委查办腐败案件会影响本地经济发展,不重视、不理解、不支持纪委查办案件。同时,基层纪委监督责任意识淡化,缺乏责任担当,导致其自身监督执纪问责主业荒废。

  二是主体责任不明确。一些基层党委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工作不到位,往往还是以纪委的监督责任来代替党委的主体责任,或者由纪委来包办党委的主体责任,存在定位不准、责任不清等问题。落实责任制也仅仅停留在发个分工文件、签个责任状等老一套上,缺乏创新。考核往往交由同级纪委实施,党委的领导仅限于开会部署、听取汇报、带队检查,执行和推动责任制落实的具体工作仍多由纪委负责,落实责任制仍然处于“党委挂帅、纪委出征”的状态。

  三是监督责任有弱化现象。纪委工作重心往往在组织协调和具体任务落实上,对追究问责工作投入精力不够。一些基层纪委开展责任追究面临较大压力和阻力,存在不想追究、不愿追究、不敢追究、难以追究的现象。即使进行责任追究,手段也仅仅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内部处理,较少给予党政纪处分。对所辖部门或单位“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监督检查不力。

  四是落实责任的方法简单。多年来,基层党委纪委贯彻落实责任制的主要模式是:年初开会部署,年中下发文件责任分解,年终检查考核。结合所在地方、部门和单位,实际制定的具有操作性的办法不多。落实途径被动单一,难以充分调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履行责任的主动性、积极性。贯彻实施的手段也较为落后,工作方式上仍停留在“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贯彻会议”上。

  二、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辩证关系

  一是两者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直接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务求实效。监督责任主要是指纪委必须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工作”,协助党委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主体责任是总责、是全面责任;监督责任只是一个方面的责任,是有没有尽到监督责任的问题。如果一个地方或部门党风廉政建设没搞好,出现了严重的腐败问题,无庸置疑,党委要负总责,承担主要责任,但纪委的监督责任也难以推卸。

  二是两者既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党委的主体责任是前提,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党委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地位、领导权力和领导责任,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基本方向。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保障,强调的是如何通过进一步强化纪委作为党内专门监督机关的监督地位,明确纪委的监督主责,提高纪委的监督地位和能力,进一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聚焦主业,突出主责,为进一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加强保障。

  三、落实“两个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提高思想认识。“两个责任”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牛鼻子,是一个协调运作的有机整体,不可偏废;必须一同落实,一同推进。因此,要充分运用地方报刊、电

  视台、网站、手机报、宣传栏、户外广告等媒体和播放典型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等,增强基层党委、纪委履行“两个责任”的自觉性,进一步明确“两个责任”,正确处理好“主角”与“配角”的关系,促进“两个责任”具体化、规范化、程序化,确保各责任主体主动作为,各司其职。

  二是创新监督方式,加强日常督导。加强落实“两个责任”的日常监督,是破解基层部门平时消极对待,年终积极应对现象的有效方式。一是建立定期汇报制。以书面、工作例会等形式,要求基层党委每季度汇报一次落实“两个责任”情况,交流好的经验和做法,探讨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督促“两个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二是完善经常性监督检查制度。充分发挥纪委监察局职能作用,加强和改进监督的形式、途径、方式,深入了解基层各部门尤其是重点部门“两个责任”落实情况,协调解决遇到的实际困难,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纠正。三是构建全方位的监督网络。做到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结合,深化党委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加强党务、政务公开,全面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拓宽和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切实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监督作用。

  三是优化检查方式,注重结果运用。建立科学、合理、实用的考核评价体系,是落实“两个责任”的关键环节。一是积极探索建立“日常检查、巡视监督、专项巡查、重点监督”的常态化、立体式检查考核模式。坚持把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纪委履行监督责任的情况作为巡察的重要内容,督促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职。二是每年选取一些权利集中、资金密集、信访突出、案件多发的重点部门开展专项巡察,做到有的放矢。三是有序拓展群众参与党风廉政建设贯彻落实的途径。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领导干部个人测评结果存入廉政档案,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

  四是严格责任追究,完善问责机制。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两个责任”的重要保障,也是从严治党方针的具体体现。一是有责必究,追究必果。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问责制结合起来,实施

  责任追究倒查制,出了问题从严从快处理,实行层层追究,不搞下不为例;杜绝以经济处罚为由,逃避执纪,或以集体决策失误为由,逃避个人责任。二是分清主次,抓住重点。在责任追究的重点对象上,要坚持以抓领导干部为重点,就各级领导班子而言,应以党政领导班子为重点;就各部门领导干部而言,应以重要岗位的主要领导干部为重点。三是宽严相济,区别对待。把出了问题积极查处与出了问题遮遮掩掩的责任分开,对职责范围内发生的问题进行掩盖、袒护,或者干扰、阻碍责任追究调查处理的作为责任追究的着重点,充分调动领导干部履职尽责的自觉性和积极性,特别是党政“一把手”切实履行“一岗双责”的责任意识。

  第二篇:两个责任-党委主体责任与纪委监督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明确工作指向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的重大决策部署,强调了党委及同级纪委的工作责任。作为远离祖国的海外建设队伍,项目党委要紧靠党中央,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建设一支有力量,得民心,重团结,能创新,向前看的队伍。各级纪委要确实履行职责,在治理腐败的工作中做好监督、执行的工作。充分解读、坚决贯彻“两个责任”的决策部署,是把队伍建设成一支廉洁的队伍,有战斗力的队伍,得民心的队伍的关键。

  党委的主体责任体现在三个方面,组织结构上的主体责任、工作内容上的主体责任以及执政能力上的主体责任。从组织结构方面出发,首先领导班子要对整个项目肩负集体责任,要将廉政建设与政治建设、经济建设及文化建设提升到同一高度,在部署落实和检查考核等方面要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其次领导班子的第一负责人同样也应是廉政建设的第一负责人,不可在经济建设和廉政建设上厚此薄彼,认为廉政建设是纪委书记的事情,在廉政建设重大事项的开始阶段上要亲自部署、亲自协调,在运行阶段要亲自过问、亲自督办;再次领导班子中的各分管领导,不但要管好自身职责内的经济建设,同时也要正确认识“一岗双责”。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从工作内容上讲,第一要营造一个良好的政治环境,坚决去除掉一切滋生腐败的土壤;第二是要建好队伍,要管好队伍,在人员选拔中消除腐败,从根基上解决腐败问题;第三是要把红章子放进盒子里,要把权力关进笼子里,明确各级领导的职责权力,防止职责不清,防止出现权力越位,职权不到位,工作不上位的现象出现;第四是要在廉政建设中领导和支持纪委查处违法违纪人员,要把廉政建设放在政治任务高度,通过具体的工作协调、人员调整确保廉政建设的有效、有序进行。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主体责任,从主体责任上讲,要认清党委的主体责任是纪委监督责任的工作前提,纪委的监督责任是党委的主体责任的保障,两种责任是相互作用,相辅相成。

  党委要将保障纪委工作作为主要职责,要秉持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渎职的思想,同时要坚持对纪委工作的领导,防止纪委在工作中出现越位、缺位、错位和不到位。各级党委要建立完善的腐败治理体系,要加强对于腐败治理工作中的全局统筹能力、人员工作协调能力、腐败现象的治理能力和对于防腐工作的保障能力。

  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监督责任,要在职责地位、工作对象、和职责内容三个方面充分发挥自己的工作能力。在职责地位方面,纪委要明确自身为对于腐败治理工作开展监督的专职机构,纪委的监督权威不可动摇、不容替代,要在监督同级党委腐败治理工作的高度履行自身职责。在工作对象方面,纪委的工作对象为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各级机关、项目以及相关党员领导干部,明确工作对象,防止在工作中做到“打虎拍蝇,不容遗漏”。在职责内容方面,第一,纪委应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要积极开展对组织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第二,纪委要坚决查处党组织内的各机关、项目及党员的违反党章案件,对于违法乱纪情况,有义务向同级党委报告;第三,对于同级党委起草制定的防腐工作相关规定和制度,提出建议和意见,同时向同级党委及上级纪委及时汇报腐败处理工作进程;第四,纪委需根据相关防腐规定,手里党员群众对于党组织及党员在工作中存在违法乱纪事项的举报,以及统计党委中党员对于举报的申诉。

  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就是明确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体系建立和完善中的主导地位,要求党委在防腐建设中起到“指挥棒”和“冲锋枪”的双重作用。对于纪委工作,党委要在为其监督作用提供保障的前提下,纠正其在监督工作中执行不到位的现象。明确纪委的监督责任,就是明确纪委的监督主责,要求纪委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敢于并善于提出对同级党委工作进行的意见和建议,确保党委在工作中意识清晰、旗帜明确。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相互促进的,职责清晰,分工明确,才能确保党在廉政建设反腐倡廉中工作中的有效、有力、有序、有成。

  第三篇: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

  纪检干部不再“挂羊头卖狗肉”

  中央十八大后,一系列的改革开始实施,纪检监察工作正在实施中,中纪委推出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改革,明确了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检干部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把纪检干部从维系复杂的政府事务工作中解脱出来,专职的做好对党委、政府工作的监督和纪检案件的查处。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独立,不再受同级政府的约束,也不再兼职党委、政府系列工作。同时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查办力度,要求绝不姑息违纪违法事件的查处。

  在以前,党委政府的很多事情纪检干部都要参与做事,特别是工作中的领导小组都有纪检干部做为成员之一,纪检干部忙于这些事务,干主业的时间少了;另外部分纪检干部有重经济、轻纪检的思想,现在专职纪检干部,就杜绝了这种思想,纪检干部的职责就是办案了。因此,在纪检干部有更多的时间干主业,不再“挂羊头卖狗肉了。梓州落花

  作者:敬先勇

  笔名:落花

  电话:***邮箱:********************邮编:621116稿源:绵阳市三台县广利乡文卫街

  第四篇:落实“两个责任”情况

  落实“两个责任”情况汇报

  为认真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省市公司“两个责任”精神,今年以来,我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做到认真学、率先做、积极践行,在我分管的部门内形成了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现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及监督责任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为切实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坚持公司党委统一领导,各部门各负其责、依靠职工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为重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问题亲自督办。结合我所管部门实际,将公司党委主体责任分解落实到各个层面,细化部门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监督责任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划分各个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建立完善工作程序和保障机制,将“两个责任”融入到业务管理工作中,既抓好了分管工作又带好了分管部门人员队伍,切实做到“一岗双责”。

  二、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责任细化体系

  始终抓住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这一龙头,通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留空挡,做到各级“肩上有担子”、“心中有压力”、“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不断强化各级干部的“一岗双责”要求,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放在同等重要的位置,同研究、同检查、同验收、同部署,常抓不懈,真正做到“干在实处,走在前列”营造风正气正的廉洁环境,确保了该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抓教育,增强廉政意识。

  认真做好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贯彻执行。加强修养的带头人、模范表率的带头人、团结务实的带头人、勤政廉洁的带头人的工作氛围。抓住清明、五一等重大节日节点,及时组织全体人员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纪律要求和典性的通报材料,及时做好提醒,提高党员干部贯彻落实各项政策、制度的的自觉性,增强警示教育的震慑力,进一步促进了党员干部廉洁自律。

  四、坚持以身作则,增强拒防变的能力。

  我作为一名领导干部不断加强自身的党性修养和思想道德修养,一直把反腐倡廉教育作为重要任务,自觉参加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自觉加强学习,把政治理论学习、业务知识学习与党纪、政纪条规和法律法规结合起来,不断提升自身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做到四个管好:

  1、把自己管好。

  2、把队伍管好。

  3、把家人和身边人员管好。

  4、把八小时以外的生活管好。达到明辨是非,坚定信念,遵章守纪,自警自励,自尊自省的目的,全身心投入到工作中去。

  回顾半年的工作,各项工作扎实有效,但离公司党委的要求还有一定差距和要求,在工作作风力度方面还有待加强。下一步我将认真落实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和措施,加大对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各项制度、规范行政情况的监督,深入持久地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第五篇:落实两个责任

  落实“两个责任”坚守政治担当

  李县平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落实好“两个责任”,关键是一把手带头,切实把抓党风廉政建设的政治责任记在心上、拿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厘清责任边界,明确责任内容,强化责任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要切实做到“四个一”。一是认真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五个好”的选人用人标准,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干部队伍。要注重把好用人导向关、提名推荐关、识别考察关和酝酿决定关,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同时,切实抓好干部监督体系建设,以常态化监督约束干部管好权、用好权。二是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问题的化解推动干部作风更快转变,党群关系更加密切。当前,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就教育乱收费、食品药品安全、拖欠农民工工资、镇办干部“走读”等问题,扎实开展专项治理,以工

  作实效取信于民。三是建立一套预防腐败的制度体系,将制度建设贯穿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始终。通过制度建设,切实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今年以来,我们围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就“三公”经费管理、行政责任问责、党员领导干部婚丧喜庆事宜等出台了制度,以此规

  范党员干部的行为,从源头上杜绝了腐败行为。四是对顶风违纪、知法犯法的人和事,以“零容忍”的态度顶格处理。通过抓一批反面典型,加强警示教育,营造全县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履行好纪委监督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必须”。一是必须协助党委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坚持检查监督不松劲、不歇脚,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为党委出好主意、当好参谋。同时,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要求,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和权威性。二是必须严执纪、严问责、严把关。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放在首位,敢于唱黑脸,严厉查处违反党纪的行为。当前,要结合教育实践活动,重点抓好八项规定落实,狠刹“四风”,加大检查和惩戒问责力度,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增强震慑力。三是必须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坚持从组织创新和制度建设上加强和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强化纪律约束,加大自我监督力度。准确定位自身角色,对存在的不正之风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解决“灯下黑”问题。同时,自觉接受党组织、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的监督,树立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良好形象。

  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要切实做到“三个管好”。一是管好自己,不搞特殊化。“第一责任人”要把学习作为一种政治责任和精神追求,坚持学习党章和党纪政纪相关条例规定,学习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全会及省市纪委全会精神,提高自身的廉政意识和理论素养,带头落实《党章》、《廉政准则》等规定,自念“紧箍咒”,经常“照镜子”,时刻“正衣冠”,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二是管好班子,不当老好人。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坚持把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里,勇

  于担当,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教育引导班子成员根据分工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按照县委提出的“三条军令状”办事,对以权谋私、拨弄是非、破坏团结的单位和个人,要大胆管理、敢于问责、严肃处理。三是管好队伍,不留害群马。坚持把“三严三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对下级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甚至“大喝一声”。同时,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不搞微错不究、不搞初犯不查、不搞法不责众,严厉惩处“害群马”,充分发挥案件查办的警示教育作用。

  (作者系陕西省合阳县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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