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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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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超计划招生整改方案(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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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小学超计划招生整改方案

  

  XXX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整治方案

  XXX关于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会精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为指导,XXX制订了关于中小学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的实施方案。该方案旨在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促进广大青少年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重点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招生入学、违规考试和超标超前等办学行为。

  治理重点包括公办学校未实行免试就近入学、以竞赛证书、考试成绩等作为招生入学和分班依据、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费用、公布学生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等、未实行均衡分班、变相分快慢班等。

  工作措施包括成立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推进协同治理、优化资源供给、规范过程管理等。教师是规范办学行为的主体力量,学校将通过家长会、家访、给家长的一封信等方式,告知家长本次专项治理的要求、重点和安排步骤,引导家长和社会破除功利思想,切实改变“学校减负、家庭增

  负,校内减负、校外增负”的现象。学校还将完善课后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公开透明招生秩序,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发布督查整改、批评问责通报、专项治理专报等,形成共同履职的监督管理新格局。

  在推进步骤中,第一阶段为动员部署阶段,其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前。

  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得到了动员和部署。这包括了领导层、管理层、技术人员以及其他相关人员。我们需要确保每个人都清楚自己在这个项目中的角色和责任,并且已经准备好了开始工作。

  2.数据收集和分析阶段(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5月31日)

  接下来是数据收集和分析阶段,其时间为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5月31日。

  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收集所有相关数据,并进行分析,以便确定我们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解决问题。我们需要收集的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反馈、市场调查、竞争对手分析、员工

  反馈等等。我们需要对这些数据进行深入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我们的业务和市场。

  3.制定计划阶段(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接下来是制定计划阶段,其时间为2019年6月1日至2019年6月30日。

  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根据数据分析的结果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和计划。我们需要确定我们需要采取哪些措施来改进我们的业务和市场地位,并制定详细的计划来实现这些目标。我们需要确保计划具体、可行,并且能够在规定时间内实现。

  4.实施阶段(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最后是实施阶段,其时间为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按照制定的计划开始实施。我们需要确保所有相关人员都已经得到了培训和指导,并且能够按照计划顺利地开展工作。我们需要定期进行监测和评估,以确保我们的计划能够按照预期实现,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

  5.总结阶段(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最后是总结阶段,其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

  在这个阶段,我们需要对整个项目进行总结和评估,以便了解我们取得了哪些成果和进展,以及有哪些可以改进的地方。我们需要总结经验教训,并将其应用于未来的业务和项目中。

篇二:小学超计划招生整改方案

  

  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

  第一篇: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

  成武县教育局

  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

  作

  方

  案

  规范办学行为,控制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过大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教育质量、减少学校安全隐患的必然举措。多年来,我县虽然采取了一系列控制中小学班容量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和进城务工人员的增加及学校建设的滞后等因素的影响,班容量过大的现象未能彻底解决,尤其是城区中小学。为了促进全县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控制普通中小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根据《山东省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意见》(鲁教基字?2011?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目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满足率和满意度。

  二、目标要求

  (一)基本思路

  着眼于实现教育现代化,结合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根据全县学龄人口现状、未来人口增长预期、现有中小学校教育资源以及教育布局规划,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和配置标准,分层次合理制定全县普通中小学校新班额执行标准,分阶段逐步实施新班额计划推进目标。

  (二)总体目标

  以班额标准化为切入点,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为重点,通过提高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均等性,确保“人人享受充分的教育”,助推素质教育运行机制的构建,使全县基础教育观念得到进一步更新,教育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努力实现全县教育“四个提升”,即教育对学生的关照度有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程度有提升、学生创

  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提升、学生身心发展健康水平有提升。全县普通中小学校班额标准预计在3-5年内完成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努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基础。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实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县教育局对照《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

  条件基本标准(试行)》及其补充规定,将组织力量摸清全县学校的达标情况,认真做好摸底排查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中的各项工作。对原有大班额学校,采取扩建或分流生源等有力措施,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班额逐步符合“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同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妥善处理施工期间学生就学和食宿问题,保障师生安全。尤其要重视薄弱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的配备,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建立有效的中小学教师补充机制,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足额配备教师;坚持每年招录部分优秀大学生充实到中小学教师队伍,不断优化、改善教师队伍结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重点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着力解决农村学校师资力量薄弱和失衡问题,逐步缩小城乡教师队伍差距。

  (二)科学规划普通中小学校布局

  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方便学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关键所在。当前,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同时也有学校布局调整不恰当、学校建设滞后等方面因素。按照“办学条件标准”中规定的适宜办学规模,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学校布局总体规划。对新建居民小区要根据需求配套建

  设学校。规划中明确各个学校办学规模,原则上不再建设超大规模学校;对边远农村、交通不便地区可适当保留较小规模的小学和教学点。对于原有超大规模、大班额学校,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生源分

  流,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办学规模和班额逐步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

  (三)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

  认真分析当前规模和班额状况,建立合理的疏导机制。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动态调整机制,监控学校的规模和班额变化情况,根据学校教育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区域,并根据人口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方式、招生范围等办学行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一是严把入口关,从招生源头上控制中小学班容量。义务教育学校必须按照《义务教育法》规定,严格执行“就近、免试、划片”入学的原则。城区中小学只能在县教育局当年划定的招生服务区域内招生,以学生提供的家庭户口簿和房产证或进城务工农民子女提供暂住证和务工单位证明为依据;民办中小学依照县教育局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模招生,乡镇中小学依照本校当年服务区域内人数足额招生,不得跨区域招生;高中学校严格执行“三限”政策,按照当年市、县下达的招生计划和规模招生,不得突破。

  二是严把备案关,从新生学籍备案始端环节控制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城区小学新生备案时,招生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施教区对符合条件的儿童进行资格审查,并报县教育局审批;初中新生备案时,招生学校严格按照小学生学籍及招生学校的施教区划注册学籍,不属于本校施教区域的新生学籍一律到所属施教区学校备案,高中生按照市教育局有关要求备案。

  三是严把进口关,从转学环节上控制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对超出办学规模和标准班额上限的学校,基教股向学校下发通知书,只有在该校确有余额的情况下,学校提供减少学生的名单和去向,才能办理转入手续。学校要严格审核转入学生提供的户口簿、暂住证、务工证明等相关手续,经学校调查无误后才能办理转学手续。办理转学手续时间限定在每学期放假前和开学后三十日之内。

  四是严把出口关,从颁发毕业证书的终端环节控制中

  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由于学校超规模、超计划招生及跨区域招生

  而导致的学生无学籍,学生将来毕业时,对于学籍不在本校的学生,一律不予颁发毕业证书。由此产生的后果,由学校负责。

  五是严把经费关,从学校划拨经费的渠道控制中小学

  校规模和班额。学校办学经费以规定的规模和班容量测算,凡是不超规定规模和班容量的学校,以学籍备案名单人数下拨经费;凡是超出规定办学规模、班容量的学校,按规定的班容量人数下拨经费。

  六是加大处罚力度,从校长组织管理上严格控制中小

  学校规模和班额。校长是控制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关键,校长思想观念是规范办学的首要前提。对于校长工作不力,招收非“划片”服务区域学生造成班容量超标的学校,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校长相应的处罚。学校班额的控制,纳入对单位的年终综合评,对未经批准,超班额招生的学校除予以通报批评外,年终综合考评另扣减相应分值,并限期整改。

  七是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进一步加强教育法规的学习宣传,增强依法治教意识,进一步规范办学行为。各中小学校要把控制班额作为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的基本条件,高标准、高质量实施基础教育的一项重要工作,加大宣传力度,争取社会各界理解支持,并使更多的学生家长参与监督,不断推进普通中小学校班额管理标准化,提高全县基础教育整体水平和质量。

  成武县教育局

  二○一一年十月二十日

  第二篇: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意见

  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意见

  鲁教基字〔2011〕17号

  各市教育局:

  保持学校适宜规模和班额是尊重教育规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升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基础教育科学发展、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治理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问题,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受人口规模变化加速、学校建设滞后、教育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影响,当前学校

  规模和班额过大问题仍然存在,已经成为制约教育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0〕6号),保持我省普通中小学校适宜规模和班额,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目标和要求。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明确规定:学校的适宜规模为普通小学12至36个班、初中18至30个班、高中24至48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8至36个班,原则上不再设立24个班以下高中和规模过大的学校;班额为普通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不超过50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管理规范(试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亦提出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要求。各地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工作措施,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学校规模、班额过大问题,努力保持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

  二、认真落实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措施。

  (一)努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实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各地要依据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尽快组织力量摸清辖区内学校的达标情况,结合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薄弱学校消除规划,建立扶持薄弱学校发展的经费、政策和制度保障。尤其要重视薄弱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的配备,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要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学校合作共建的有效途径,帮助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

  (二)科学规划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和建设规划,方便学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关

  键所在。当前,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同时也有学校布局调整不恰当、学校建设滞后等方面因素。各地近年来开展的学校布局调整、合班并校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办学效益,但是部分学校在资源集中的同时,也出现了规模大、班额大的问题。市县教育部门要结合规划纲要实施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当地学校布局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必须坚持立足长远、实事求是、科学规划、依法进行,以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导向,注重提升办学效益的同时,更要考虑方便学生就学的需要,克服贪多求大的倾向,避免脱离实际、造成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对于确需撤销或者合并的学校,应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于原有超大规模、大班额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生源分流,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办学规模和班额逐步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

  (三)依法加快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步伐。各地要结合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进程,依法加强配套学校建设,落实政府办学的责任。城乡新建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应认真按照《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保证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区配套学校建设标准,保证新建学校不低于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城市中心城区应该综合考虑区位特点、人口流动状况、群众需求等因素,要抓好学校改建、扩建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不同层次教育的需求。

  (四)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各地应认真分析当前规模和班额状况,建立合理的疏导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动态调整机制,监控学校的规模和班额变化情况,根据学校教育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区域,并根据人口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抓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的核准工作,严禁普通高中的超区域、超规模招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方式、招生范围等办学行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

  明年秋季招生之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对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的调查、审核和调整工作,工作过程应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调整后的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要通过报纸、网站、信息管理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控制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制度保障

  (一)各地要将控制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作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政府办学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制定控制本地学校过大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健全各项保障措施。我厅将根据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在全省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全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评选、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等工作中突出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情况,(二)实施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报告和通报制度,实时地对各地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工作情况进行监控。今年10月底前,各市要向我厅统计上报本地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情况以及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计,普通高中信息以市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填写统计表报我厅基础教育处(统计信息见附表)。各地学校规模和班额变动情况应随时报送。学校规模和班额信息采集报送要与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填报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力求信息准确、真实。我厅将对各地报送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信息进行核实,定期进行通报。

  附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信息统计表(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第三篇: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意见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严格控制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的意见

  鲁教基字〔2011〕17号

  各市教育局:

  保持学校适宜规模和班额是尊重教育规律、维护正常教学秩序、提升教育质量的必然要求,是基础教育科学发展、均衡发展的重要体现。近年来,各地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工作部署,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治理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问题,并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受人口规

  模变化加速、学校建设滞后、教育发展不均衡等因素影响,当前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问题仍然存在,已经成为制约教育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之一。为认真贯彻落实《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治理义务教育择校乱收费的指导意见》(教基一〔2010〕6号),保持我省普通中小学校适宜规模和班额,现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以下几点意见。

  一、进一步明确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目标和要求。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基本办学条件标准(试行)》明确规定:学校的适宜规模为普通小学12至36个班、初中18至30个班、高中24至48个班、九年一贯制学校18至36个班,原则上不再设立24个班以下高中和规模过大的学校;班额为普通小学每个班级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不超过50人。《山东省普通中小学管理基本管理规范(试行)》、《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山东省素质教育推进计划(2011-2015年)》亦提出了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要求。各地要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强化工作措施,争取用3至5年的时间,基本解决学校规模、班额过大问题,努力保持适宜的学校规模和班额。

  二、认真落实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措施。

  (一)努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基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以促进教育公平作为深化教育改革的出发点,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实施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各地要依据省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尽快组织力量摸清辖区内学校的达标情况,结合推进中小学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制定薄弱学校消除规划,建立扶持薄弱学校发展的经费、政策和制度保障。尤其要重视薄弱学校校长和师资队伍的配备,采取切实措施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要努力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积极探索集团化办学、强校带弱校、学校合作共建的有效途径,帮助薄弱学校提高办学水平。

  (二)科学规划普通中小学校布局。制定科学合理的学校布局和

  建设规划,方便学生就近接受优质教育,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关键所在。当前,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的主要原因是优质教育资源缺乏,同时也有学校布局调整不恰当、学校建设滞后等方面因素。各地近年来开展的学校布局调整、合班并校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办学效益,但是部分学校在资源集中的同时,也出现了规模大、班额大的问题。市县教育部门要结合规划纲要实施和学校标准化建设,科学、合理确定当地学校布局规划。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必须坚持立足长远、实事求是、科学规划、依法进行,以有利于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为导向,注重提升办学效益的同时,更要考虑方便学生就学的需要,克服贪多求大的倾向,避免脱离实际、造成学校规模和班额过大。对于确需撤销或者合并的学校,应由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对于原有超大规模、大班额学校,要采取切实措施,进行生源分流,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办学规模和班额逐步符合基本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

  (三)依法加快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步伐。各地要结合城镇化、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和进程,依法加强配套学校建设,落实政府办学的责任。城乡新建居民区配套学校建设应认真按照《山东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要求,实行教育行政部门前置审核制度,保证配套学校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各市教育行政部门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城区配套学校建设标准,保证新建学校不低于基本办学条件标准。城市中心城区应该综合考虑区位特点、人口流动状况、群众需求等因素,要抓好学校改建、扩建工作,努力满足人民群众接受不同层次教育的需求。

  (四)合理调整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各地应认真分析当前规模和班额状况,建立合理的疏导机制。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动态调整机制,监控学校的规模和班额变化情况,根据学校教育能力以及适龄人口分布和流动情况,科学合理地调整学校的招生范围和区域,并根据人口变化情况进行适时调整。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抓好普通高中学校招生范围和规模的核准工作,严禁普通高中的超区域、超规模招生。各级教育主管部门要依法加强对民办中小

  学校招生方式、招生范围等办学行为的监管,维护良好的教育秩序。明年秋季招生之前,各县(市、区)要完成对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的调查、审核和调整工作,工作过程应注重听取群众的意见,调整后的各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范围和区域要通过报纸、网站、信息管理平台等形式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三、建立控制义务教育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制度保障

  (一)各地要将控制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作为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落实政府办学责任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切实制定控制本地学校过大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健全各项保障措施。我厅将根据省中长期教育规划纲要要求,在全省教育综合督导评估、全省教育工作示范县(市、区)评选、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先进县(市、区)评选、省级规范化学校验收等工作中突出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情况,(二)实施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报告和通报制度,实时地对各地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工作情况进行监控。今年10月底前,各市要向我厅统计上报本地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情况以及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信息以县(市、区)为单位进行统计,普通高中信息以市为单位进行统计,并填写统计表报我厅基础教育处(统计信息见附表)。各地学校规模和班额变动情况应随时报送。学校规模和班额信息采集报送要与基础教育学籍管理系统信息填报相结合,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力求信息准确、真实。我厅将对各地报送的学校规模和班额信息进行核实,定期进行通报。

  附件: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校规模和班额信息统计表(略)

  二〇一一年九月三十日

  第四篇:鼓楼小学关于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

  泰兴市鼓楼小学

  关于严格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工作方案

  规范办学行为,控制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过大是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主要内容,也是提高教育质量、减少学校安全隐患的必然举措。多年来,我校采取了一系列控制班级容量的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随着城镇化建设的发展和进城务工人员

  的增加及学校建设等因素的影响,班容量过大的现象未能彻底解决,为了促进全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控制办学规模和班额,结合我校实际,特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目标,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资源的满足率和满意度。

  二、目标要求

  (一)基本思路

  着眼于实现教育现代化,结合我校发展实际,根据学区学龄人口现状、未来人口增长预期、现有教育资源以及教育布局规划,进一步完善学校建设和配置标准,分层次合理制

  定全校新班额执行标准,分阶段逐步实施新班额计划推进目标。

  (二)总体目标

  以班额标准化为切入点,以促进教育资源均衡化、优质化为重点,通过提高教育过程和教育结果的均等性,确保“人人享受充分的教育”,助推素质教育运行机制的构建,使全县基础教育观念得到进一步更新,教育质量得到大幅提高,努力实现全县教育“四个提升”,即教育对学生的关照度有提升、学校精细化管理程度有提升、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有提升、学生身心发展健康水平有提升。全校班额标准预计在3-5年内完成目标。

  三、主要措施

  (一)努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

  推进教育均衡发展是控制学校规模和班额的基础。坚持均衡配置教育资源,大力实施办学条件标准化建设工程,着力改善学校办学条件,努力缩小学校办学条件和水平的差距。采取扩建或分流生源等有力措施,加强控制和引导,使其班额逐步符合“办学条件标准”的要求。鼓励优秀校长和教师到薄弱学校任职任教。不断优化、改善教师队伍结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建立城乡教师交流机制,重点推进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工作,逐步缩小城乡教师队伍差距。

  345第五篇:小学班额工作方案

  黑塔镇李庄小学班额控制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努力消除学校“大班额”现象工作目标,特制定“大班额”消除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教育工作全局,坚持“两基”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地位,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按照“分区规划、分类指导、城乡统筹、和谐发展、积极推进”的原则,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促进教育公平,积极消除“大班额”现象。

  二、学校基本情况

  李庄小学现是一所学区小学,现有3个教学班,教师4人,学生21人。学校占地面积3000平方米,建筑面积321平方米。

  三、消除“大班额”的措施

  消除“大班额”是“两基”成果巩固和提高工作的重要前提,是构建和谐教育的重要内容,是推进城乡教育统筹、均衡发展的重大课题,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提高教育质量、扎实推进素质教育的重大问题。因此,我们必须要站在科学发展观的高度,必须要站在服务发展,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高度,充分认识控制“大班额”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彻底消除“大班额”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并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快推进中小学班额控制工作,逐步从根本上解决“大班额”问题。

  1、是加大宣传力度,做好舆论导向。通过大力宣传“大班额”的不良影响,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化解大班额的良好氛

  围。

  2、加强学校建设,解决校舍紧张问题。积极争取教育经费投入、办学条件等方面,努力扩大学校规模,以缓解学校的压力。

  3、是增加教师数量,优化师资结构。加大校内名师的培养力度,以缓解因学生择校、择师所带来的“大班额”压力。

  4、是严格执行划片招生,就近入学的规定,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控制新生年级人数,加强义务教育学籍信息化管理和规范学校办学行

  为等方面入手,化解已有“大班额”并防止新“大班额”的出现。

  5、是建立健全治理“大班额”的长效监督机制。

  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我校将有效地控制“大班额”,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奠定基础。

篇三:小学超计划招生整改方案

  

  学校违规招生行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切实推进我校招生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坚决纠正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维护我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就进一步规范我校20年招生秩序,严肃招生纪律,特制定本方案。

  一、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二、专项整治违规行为范围

  (一)、严格执行招生计划。要严格按照双桥区教体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招生,不得擅自突破。要严格控制班额,每班不超过55人。原则上不得招收不足六周儿童入学。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名目设置或者变相设置重点班和非重点班,坚决执行均衡分班,均衡师资分配。

  (二)、严格规范招生时间。为维护中小学的教育教学秩序,确保国家课程计划的实施,我校于一年级新生严格按照双桥区教体局规定时间招生,我校不提前进行招生。

  (三)、规范招生宣传。我校在正式招生前将在双桥区教体局下发的本学区内小区进行招生宣传,不得跨学区进行招生宣传。

  (四)、严格规范招生方式。我校不以考试方式招收新生,不将各种竞赛成绩、奖励、各级各类考级证书作为入学条件和依据。

  我校严格按学区招生,不跨学区招生。

  (五)、严格教育收费。学校招生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与入学挂钩的赞助费。

  (六)、严格招生纪律,严禁违规招生行为。我校不违反招生政策跨学区争抢生源,不通过承诺减免或者奖励有关费用等非正当手段争抢生源,不得向生源单位或个人支付有关费用招揽生源,所招生源必须是学区范围内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

  三、专项违规行动处理办法

  学校将加强对招生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健全问责制度,认真落实群众投诉举报件,发现违规问题要坚决查纠,并对照上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特别对因违规招生问题造成影响社会稳定等严重后果的,或对上级督办、群众举报以及其他途径暴露出来的违规问题整改不到位的,将追究有关人员的党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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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小学超计划招生整改方案

  

  关于开展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在全省深入开展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实施意见》(晋发〔2014〕31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在全省学习讨论落实活动中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厅字〔2015〕10号)精神,在重点领域、民生领域、关键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着力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现就整治招生考试工作有关问题,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治活动,严格规范中小学、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秩序,努力破解热点难点问题,消除不公平因素,净化教育生态,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和内容

  (一)整治范围

  全省幼儿园、中小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各级招生考试管理部门。

  (二)整治内容

  1.幼儿教育“入园难”问题。重点是当前存在的城乡公办学前教育资源不足,民办幼儿园收费高、公益性和普惠性服务不够,无证幼儿园监管不善、存在隐患等导致的“上公办园难、进民办园贵、黑户园乱”问题。

  2.中小学“择校”问题。重点是中小学入学过程中存在的招生信息不公开,人为因素多,打招呼、递条子、说情请托、权学交易等“以权入学”、“以钱入学”等不正之风;学校

  招生过程中的无序竞争、恶性抢夺生源、重复选拔和乱收费等问题。

  3.高中“抢生源”问题。重点是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招生考试部门在普通高中招生过程中,程序不规范,组织不严密,信息不公开;普通高中学校无计划、超计划招生;公办学校跨市招生;公办、民办学校以各种不正当手段争抢生源,擅自组织招生,违规招收高收费学生等。

  4.完善招生考试工作。重点是对现有的普通高中招生工作制度、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进行改革。规范高考加分工作,出台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强化考试安全责任落实机制,开展考试电子监察试点工作。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阶段(2015年3月1日至3月15日)

  省教育厅制定《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开展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明确任务书、时间表、路线图,成立领导机构,召开工作会议,全面安排部署。各市、县(市、区)按照全省统一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抓好具体工作的安排和落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5年3月15日至5月31日)

  针对专项整治重点,省教育厅制定下发《关于切实解决幼儿教育“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无证园乱”有关问题的通知》、《关于严格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工作的通知》、《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严格规范普通高中招生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等文件,对扩大公益性、普惠性

  学前教育资源、清理整顿无证园、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规范中小学招生入学行为提出明确、严格要求。研究制定招生考试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开展考试电子监察试点工作。加强国家教育考试监考人员、评卷教师队伍建设,提升“人防”水平。出台高考加分实施方案,加强高考加分资格的审核工作。各市、县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组织学校和广大教师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并公布专项整治工作咨询、举报电话,接受家长和社会的咨询、投诉和举报。同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和网络,大力宣传专项整治的安排部署、整治重点、基本政策、实施办法和违规查处,使之家喻户晓,让教育系统明白,让社会各界支持,让家长学生理解,为推进专项整治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三)督查落实阶段(贯穿活动全过程并延伸至2015年12月30日)

  专项整治期间,各级各部门通过受理举报、查阅资料、明察暗访、突击检查、专项核查等方式,对各地中小学、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扩大公益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清理整顿无证园等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出台《山西省初中毕业与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改革方案》、《山西省深化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施方案》、《山西省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方案》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专升本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由厅党组成员、正厅长级督学张卓玉同志任组长,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党组成

  员、副主任任应红同志,教育厅基教处处长张爱萍同志任副组长,发展规划处、职教处、高教处、督导室、学生处、驻厅纪检组监察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招生考试工作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指导。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各学校、幼儿园要把专项整治作为学习讨论落实活动的重要内容,认真组织领导、严肃自查自纠、不遮丑护短、不留死角。各市、县教育局局长、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各级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是专项整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专项工作负总责。

  (二)建立责任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和幼儿园要严格执行本规定,健全责任落实和倒查追责的有效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建立起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专项整治工作责任体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合力攻坚,及时纠正存在的问题。教育督导部门要将规定执行情况纳入教育综合督导,促进各项规定的贯彻落实。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负起监督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三)严守工作纪律。教育系统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员干部和广大教师的教育管理,坚持教育在先、告知在先、预防在先,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和教职员工严格遵守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严守工作纪律,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各级领导干部要做出表率。对顶风违纪、问题严重的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确保形成专项整治的高压态势。

  (四)形成长效机制。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幼儿园针对集中整治和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建立健全相关制度,持之以恒狠抓落实。

  坚持时间服从质量,坚持整改不达目的绝不收场,充分利用专项整治契机,下大力气破解一些长期制约教育事业发展的顽疾和体制机制方面的深层次问题,优化教育发展环境,推动建立促进教育健康可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

  五、问责

  省教育厅将专项整治内容作为对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幼儿园、招生考试中心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对各级教育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内容;对各类违规违纪问题实行零容忍,坚决查处,彻底斩断违纪违法利益链条。

  省、市、县(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要全程做好对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行为、普通高中和高等学校招生行为的监管工作。省级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将采取明查暗访的形式随时随机进行招生专项检查,集中于8、9两个月进行联合专项督查。凡对相关规定精神置若罔闻、对省教育厅三令五申毫无戒惧的,经专项督察发现的问题,一经查实,实行严肃问责,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属于教育部门、公办学校的,责成当地党委、政府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一律先免职后处理,同时追究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招生考试部门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负责人

  的责任;属于民办学校的,采取限制或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等措施,并给予经济处罚。问题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将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教育督导暂行条例》、《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有关党纪法规进行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坚决查处扰乱我省招生工作秩序的违规违纪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省教育厅建立专项治理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举报。

  举报电话:

  省招生考试管理中心:************;

  基础教育处:************。

篇五:小学超计划招生整改方案篇六:小学超计划招生整改方案

  

  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问题

  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积极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持续开展以集中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为重点的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活动,根据中共江苏省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中共江苏省纪委机关、江苏省监察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实施方案》要求,在前一阶段集中整治校外培训机构、义务教育违规招生专项治理取得成效的基础上,用3个多月的时间,进一步聚焦义务教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和巩固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规范中小学校食堂管理、提升名师空中课堂质效等方面进行专项整治,切实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全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教育获得感和幸福感,努力办好更加公平、更有质量、人民满意的基础教育。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国教育大会和全国基础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全面整治义务教育学校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等违规办学行为,学生学业负担过重和家长焦虑心态有所缓解,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得以恢复重建;全面建设并开通“名师空中课堂”,有效支持教育现代化教与学方式改革,切实增强教育获得感和满意度;全面巩固提升校外培训机构整治成果,积极构建长效监管机制;全面建设和应用“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有效遏制中小学食堂腐败。整治工作立足源头治理,强化协同治理,加大督查力度,严肃执纪问责,推进各地各校切实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加快构建“以生为本、依

  法治校”的良好育人生态,为建设现代化教育强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保障。

  二、整治重点

  重点针对以下6种违规办学行为开展专项整治。

  (一)违规举行考试。各级教育部门举行区域性统考、统测的,在小学组织选拔性或与升学挂钩的统一考试的;小学一二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1次,其他年级每学期统一考试超过2次的;考试内容超课程标准、超教学进度或将奥数和学科竞赛题等作为考试内容的。

  (二)违规进行排名。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以各种形式公布

  学生的考试成绩、班级年级均分、排名的;小学阶段的考试成绩未以等级记分评价的;要求家长评改作业的。

  (三)违规分快慢班。义务教育学校未实行均衡分班,以考试成绩分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或以分层走班等形式变相分快慢班的。

  (四)违规超前教学。义务教育学校超课程标准、超进度教

  学或“非零起点”教学的;各级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未经批准随意调整教学计划的;寒暑假推迟放假或提前开学的;在职教师开展有偿补课的。

  (五)校外培训机构违规办学。校外培训机构与中小学校勾

  连,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招生入学挂钩、向中小学推荐优秀学员、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或无教师资格从事教学工作、招收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开展全日制培训,替代实施义务教育等违规违法办学行为的。

  (六)食堂管理不规范。校长不履职;中小学校“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运行管理不力的;在学校食堂运行和管理中存在侵害学生利益行为、贪污挪用学生伙食费的。

  三、主要措施

  (一)开展违规考试排名和超标超前教学专项整治。在上半年义务教育违规招生专项治理的基础上,推动各地逐校开展总结分析,形成全省招生态势图;

  健全自上而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立体化整治网络。学校对照整治重点开展自查自纠,及时纠正违规行为,定期在

  校园网站或校务公开栏中向家长公布自查表及整改情况,主动接受监督。责任督学加强对学校办学的日常监督,制定计划对所负责学校进行随机督查并写实记录。各设区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对区域内的义务教育学校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督查。各级教育督导机构督促和指导下级政府及其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依法依规办学。省教育厅指导推进各地专项整治工作,组织开展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安排专人接听举报投诉电话,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周报制度,全力遏止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行为,积极构建有利于实施素质教育的教学秩序和育人生态。研究制订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实施办法,加快建成全省统一的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信息化平台。

  (二)提升“名师空中课堂”服务质效。全面运行“名师空中课堂”电视端、PC端和手机端,依托全省中小学生学籍平台,为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构建一对一个性化学习空间。按照提高教学质量要求,同步启动建立“校内数字课堂”。围绕国家课程体系,进一步征集遴选和摄制建设优质课件资源,丰富学习平台资源,帮助提高学习针对性,补齐中小学生学习短板。进一步组织遴选高级教师、特级教师等教育教学骨干名师,明确名师服务义务和权益,完善和优化名师专家库建设管理办法,保障名师优质高效参与平台服务。省名师空中课堂于11月底前面向全省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开通运行,基本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均衡全覆盖。

  (S)巩固提升培训机构整治成果。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联席会议统筹、纪委监委监督、教育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合作、社会力量参与”的工作机制,依托“江苏省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结合暑期培训机构情况,组织开展第三轮暗访巡查活动,防止少数问题机构反弹。继续“查漏补缺”,强化薄弱地区、薄弱环节的专项治理。研究制定“线上机构专项治理工作

  方案”和“备案审核细则”,会同省有关部门适时组织开展线上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工作。制定我省校外培训机构长效管理文件,推进长效机制建设。

  (四)全面构建“阳光食堂”监管网络。全力做好“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在全省的部署工作,今年9月初上线运行。积极推进《江苏省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研制工作。以信息化监管平台为主体,以中小学食堂管理服务规范地方标准和制度化文件为支撑,统筹推进“阳光食堂”建设。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8月中旬一9月120)O在全省市、县(市、区)政府分管教育负责同志培训班和全省高中校长培训班上,召开专门会议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从全局高度、在全系统树立责任意识,提高对专项整治侵害群众利益问题重大意义的认识。重点部署违规考试排名、超标超前教学、社会培训机构整治工作。在每市各50所义务教育学校试用“名师空中课堂”学习平台的基础上,举办“开学第一课”网络与电视直播,向更多学校、更大范围推广“名师空中课堂”,并强化顶层设计,建构名师空中课堂在教与学变革中的功能定位;积极做好“名师空中课堂”技术平台、教育资源和共享体系建设,为全面推开做好准备。召开全省“阳光食堂”信息化监管服务平台应用技术培训会,进行食堂规范管理警示教育,为平台的全面使用进行总动员,保障9月初系统投入使用。联席办完成第三轮校外培训机构明察暗访、专项督查和飞行检查,对违规机构通报并依法处置。

  (二)规范自查阶段(9月13日—10月15日)各地教育部门按照6条整治重点,对本辖区内情况进行全面摸排,指导各学校认真自查自纠,全面对标找差,即知即改,抓好整改落实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做到投诉举报一件,查实一件。认真做好“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两个平台的系统培训和全面部署,确保全省所有中小学校(含幼儿园)、所有相关人员都正确使用、常态应用。各地开展平台应用、规范管理和自查自纠的情况

  于10月15日前报省教育厅。对自查自纠中弄虚作假、整改不力的地区和学校,省教育厅将进行汇总通报并严肃查处。

  (三)督查问责阶段(10月16日一11月30日)。各地中小学责任督学定期到所负责学校和地区开展巡回督查、记录。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校自查自纠情况逐校督查。设区市教育行政部门坚持点面结合,对本辖区内学校和培训机构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省教育厅对全省学校和培训机构开展重点督查和“飞行检查”,对“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两个平台的应用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违规办学行为的重点地区和学校进行严肃处理,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实施专项整治周报制度,市和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每周上报专项整治情况,省教育厅分析汇总后印发通报。

  省教育厅对违规办学情况严重的地区、学校、培训机构等,予以严肃查处并在全省通报;对发现的问题线索和问责事项,会同各级派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等提出问责建议,由各级派驻教育系统纪检监察机构、组织(人事)部门等按照有关规定作出问责处理。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照相关规定对违规办学行为进行分类处理和责任追究,学校违规情节严重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对校长及相关责任人依情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行政处分、调离岗位,直至撤职处分。

  (四)总结提高阶段(12月1日—12月30日前)全面评估专项整治成效。每所学校进行逐项自评,形成一校一表。市、县(市、区)教育部门逐级加强审核汇总,形成区域性整治分析报告。在此基础上,省加强对各市、县(市、区)专项整治工作的绩效考核,并将结果作为2023年对各地政府教育履职考核的重要依据和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的相关指标值。结合教育现代化监测评估,全面测评各地人民群众对专项整治的满意度。着力构建长效机制。实现校外培训机构常态化管理。优化整合全省名师和优质教育教学资源,办好互动平台的有线电视端和网络端,构建课内课外、线上线下、学校家庭全覆盖的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体系。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深化教育教学改革,优化教学过程,提高课堂教

  学效率和教学质量。研制开发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平台,为2023年全面规范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做好技术准备。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教育厅成立江苏省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厅主要领导担任组长,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和分管厅领导担任副组长,监督与审计处、发展规划处、基础教育处、教师工作处、语言文字与继续教育处、教育督导室、电教馆等相关处室(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厅基础教育处。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履行主体责任,细化整治任务,硬化整治措施,周密部署安排,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二)坚持破立并举。各地各校在专项整治过程中,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做到精准施策、标本兼治,真正做到问题导向与目标导向相结合、反向制约与正面引导相结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既纠正功利化的教育理念和教学行为,又维护有利于素质教育实施的教育教学秩序;既整治违规办学行为、纠偏改错,又推进教育改革创新、追求卓越,真正使专项整治取得“每个学生受益、人民群众满意”的良好效果。

  (三)强化舆论导向。各地各校主动与媒体沟通,细致扎实做好政策宣传、理论阐发、释疑解惑等工作,对违规办学行为情节严重的,要公开曝光。通过宣传规范办学行为、减轻中小学生过重学业负担、全面实施素质教育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宣传各地规范办学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做法和先进经验,大力营造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的良好氛围,更好发挥义务教育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中的奠基作用。要注重家校协同,广泛宣传科学的教育理念,积极发展适合的教育,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教育的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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