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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每半年汇报一次汇报(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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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意识形态每半年汇报一次汇报

  

  2020年4月19日

  意识形态管理制度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XX街道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

  一、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日常信息搜集发现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二、完善应急处理,确保及时有效处理突发事件。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事件,“边处理,边报告”,避免延误发酵。对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等错误思潮和言论,必须敢抓敢管。

  三、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出现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事件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情况、协同处理。

  四、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学术交流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和基金会在境内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厉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严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2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管理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极端重要,结合我办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党工委对本办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应当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

  二、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协调指导落实工作,做到知责履责尽责。

  三、支委及班子其它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和“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四、街道党工委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32020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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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工作紧密结合,一同部署、一同落实、一同检查、一同考核。

  五、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提高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验收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党纪国法,进一步加强意识形态工作能力建设,不断增强做好意识形态工作的能力和本事,不断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话语权4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XX街道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对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的分析研判,由街道党工委牵头组织实施。其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准确提供有关情况。

  二、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文化艺术、社会舆论、思想道德、网上舆论等进行分析研判。

  三、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点需注意问题进行前瞻性分析研判,对特定领域和群体重要情况随时进行分析研判。

  四、健全完善组织协调、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规范化。

  52020年4月19日

篇二:意识形态每半年汇报一次汇报

  

  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区委:

  今年以来,xx街道党工委把贯彻落实意识形态领域工作责任制的相关工作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与经济建设同布置、同谋划,责成宣传文化战线结合实际开展相关工作,做到了守土有责,守土尽责。按清单要求,街道党工委进行了梳理,现就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完善制度建设,切实履行责任。

  (一)街道党工委认真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和宣传思想工作的一个重要方面进行布置,作新形势下的一项重要任务。党工委书记倪正德今年4月初向机关干部、社区干部作了一次形势报告会,把对意识形态的理解和认识,贯穿于报告会的始终,进一步加深了全体干部对意识形态的认识与理解。

  (二)街道党工委建立健全了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届时邀请公安、司法、教育、文化、宗教、信访、妇联等单位和部门同志负责参加,分析预警监测情况,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带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排查风险点。

  (三)街道党工委中心组制订了中心组学习制度。转变学风,保证学时,把学习习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并有专门的学习笔记和学习心得。

  二、加强分析研判,确保责任落实。

  (一)根据街道办事处实际,党工委以研判舆情为重点,定期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汇报。同时组织专班对全街道的意识形态工作进行督查和评估,今年3月由党政办牵头,组织文化、教育、团委、妇联等科室,就如何用先进文化占领农村和社区文化阵地进行了调研,对意识形态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程度进行了评估,具有较强的操作性,收到较好效果。

  (二)切实加强学校、社团、互联网及宗教组织的管理。组织专班对辖区内的民族工作和宗教活动进行1—2次调研,认真做好少数民族、宗教团体等人群的团结引领服务工作。

  (三)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信念”。街道办事处将由纪工委牵头,对意识形态工作履责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将实行追责问责,形成追责问责的常态。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一)明年年街道党工委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的内容,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纳入考核范畴。

  (二)积极推进思想政治工作的改革创新,组织开展相应的调研活动。明年街道办事处将以小北街、荷叶街社区为龙头,打造一批思想政治工作创新的工作示范点。要求出经验、出成果、出亮点。

  (三)进一步按照讲纪律、守规矩的要求,严格规范党员干部的日常言行。以社区为单位,以网格为重点,全面实施包保责任制,如有违反,连带追责。具体做到五点:一是不准不分青红皂白乱发贴转贴,蛊惑人心,传播谣言。二是不准妄议中央大政方针。三是不准习惯性上交矛盾,不要踩少数人的尾巴,随便承诺不合理诉求,不得泄漏国家和工作单位机密,甚至鼓励群众上访。四是不准参加伪科学活动。五是不准有违社会公序良俗的行为。

  落实意识形态工作,是一项复杂系统的工程,要有水滴石穿的韧劲和“润物细无声”的柔情,街道党工委在这方面虽然做了一些工作,但与社会和群众对我们要求还有差距,我们将按照清单要求,认真梳理,逐项落实,努力开创全街道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新局面。

篇三:意识形态每半年汇报一次汇报

  

  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制度[重要情况通报制度]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一

  为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选择权、监督权,确立党员在党内政治生活中的主体地位,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党内事务、加强党内监督的积极性,根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基本原则

  上下级组织要互通情况、互相支持、互相监督,保证党内监督的有效实施。

  第二条通报主体及对象

  党内情况通报主体是党员大会和党委会,党内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全体党员。

  第三条通报的内容

  1、党务工作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党委会议决策事项,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党员干部的奖励和惩戒,党组织调整选举,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民主评议党员及党费收缴、使用、管理情况,同时包括本级党组织负责人的述职、述廉等。

  2、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通报的主要内容:系内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

  点、焦点问题的处理等。

  3、对上级党组织的会议精神,要求传达到党员的,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传达到每一位党员;机关党委会召开的各项工作会议,应以摘要的形式在支部大会上向党员进行通报;机关党委会开展的每一项工作和活动,除按上级党组织要求需要保密的外,一律向全体党员进行通报。

  4、其他应通报的有关情况。

  第四条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通报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公示等形式进行。党委每半年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属于党内秘密,涉及个人隐私,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免予通报。工作和会议情况通报后,要认真收集党员反馈的意见,以便于党委解决自身存在的问题,促进党建工作健康发展。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党内监督,提高党务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批评权,使广大党员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实现对党内的有效管理和监督,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以合法、平等、公开、及时、真实为原则,保证党内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责任意识,提高党内监督的效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的重要情况是党内的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

  第四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对象是全体党员;党内重要情况报告的对象是党员大会或上级党组织。

  第二章通报的内容

  第五条党内重要情况通报的内容:

  (一)党务工作方面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工作指示情况;

  2、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

  3、党委会议议决事项;

  4、党委年度工作计划、重要党务、政务活动进展和完成情况;

  5、党委负责人每年的述职述廉情况;

  6、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情况和整改措施;

  7、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情况;

  8、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

  (二)组织人事方面

  1、党代表的推荐产生情况,党组织调整选举情况,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及发展党员情况;

  2、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先评优、表彰奖励和惩诫情况;

  3、党员干部因违法违纪被立案审查、处理的情况。

  (三)与党员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方面

  1、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部署,以及涉及干部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

  2、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

  3、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结果;

  4、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焦点问题的处理情况。

  (四)其他应通报的重要情况。

  第六条涉及党员干部和党组织重大利益或对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在正式决定前,实行预通报制度,党委要充分听取党员干部的意见后再做出决定。

  第七条党委对事关全局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情况及重大问题,应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程序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或请示。

  第八条各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向党组织如实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自觉接受监督。

  第九条属于下列情况免予通报

  (一)属于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

  (二)涉及个人隐私的;

  (三)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与行政执法有关,通报后可能会影响调查取证等执法活动的;

  (五)其他免予通报和报告的情况。

  第三章通报的形式及程序

  第十条通报一般采取召开专门会议和发文、简报、信息公开栏、网络等形式进行。

  第十一条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

  第十二条党内重要情况一般每半年通报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进行通报。

  第十三条通报和报告的具体工作由党委办公室负责。

  第四章监督和检查

  第十四条党委要在每年年底前对上年度党内情况通报和报告工作进行总结,并在党委工作总结大会上向全体党员通报。第十五条本工作接受党员的监督,党员有权要求通报有关情况,如应通报而未通报的,可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

  重要情况通报制度范文三

  为进一步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具体要求,创新和完善党内监督的方式方法,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使责任追究有依可循,切实从制度上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勤政、廉政。现结合我社区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通报、报告的内容和范围

  1、大兴安岭地区的重要指示、新林区和镇(场)会议精神,根据需要可向全社区的党员干部通报;

  2、本镇作出的决议、决定,一般向全处党员干部通报,根据需要,还应向参保单位和参保职工通报;

  3、班子确定的事关全处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根据需要应在一定范围通报或处党员通报;

  4、在本社区范围内发生的重大突发群体事件、安全事故、紧急火灾及其他重要紧急情况必须上报镇党组,以及某一阶段群众关注的问题也应以适当方式上报。

  5、党员领导干部个人在公务活动中收受了难以拒绝而按规定应当上交的礼品及处理结果;其配偶、子女从商和在外资企业、驻境内机构担任主管人员的情况;本人因私出国在国(境)外活动情况;营建、买卖、出租私房和参加集资建房等情况的报告,按地委组织部文件规定执行。

  6、领导干部外出要按规定请示报告。

  二、报告的原则和要求

  原则上按轻重缓急、逐级报告、特殊情况特殊处理的要求进行。

  三、报告的形式和时限

  凡属应报告的重要情况,一般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报告。接到报告后一般应在5个工作日以内作出答复。属重大群体性事件、重大安全事故、严重灾情、疫情以及其他重大紧急情况,要立即向学校报告,报告时限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最迟不能迟于事件发生后2小时。

  领导干部在工作日或节假日期间离开本省或本市(家属在外地节假日回家除外),按请假权限办理请假手续。时间在1天的,应事先口头请假,经同意后方可外出;时间在3天以上的,应提前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

  外出;出国(境)的,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在出国(境)前提前3天以上书面请假,经批准后方可外出。领导干部外出期间,因故需逾期返回的,必须请示报告并经批准同意。

  四、监督与责任

  对重要情况应报告而瞒报、谎报、漏报、缓报的;对下级请示不及时答复、批复或对下级报告中反映的问题在职责范围内不及时处置,造成严重后果的,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外出不请示报告的干部,要给予严肃批评;对造成不良影响的,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进行诫勉谈话或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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