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最新(7篇)
篇一:信访最新
信访工作基本程序流程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信访工作基本程序流程
《信访条例》规定信访工作的基本程序为:信访事项的提出、信访事项的受理、信访事项的办理和督办。按照《信访条例》规定,具体工作程序的参照标准为:登记,告知,受理,办理,复查与复核,督办,立卷归档。
一、登记
登记是信访工作初始阶段的基本工作。《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信访事项,应当予以登记;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信访事项的,有关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同时,规定对采用口头形式提出的投拆请求,应当记录信访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和请求、事实、理由。
登记基本内容的参照标准:一是信访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姓名、住址、邮政编码、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二是基本事实,即信访人反映的主要事实情况;三是具体要求,即信访人提出信访事件的目的及所要解决的问题;四是相应理由和依据;五是信访事件的来源,即信访事项由信访人直接提出,或由上级信访工作机构转送;六是信访事项的处理方式,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受理,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关机关提出;七是信访事项受理、答复的规定期限等。
二、告知
告知是指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件后,在法定的期限内,依据现有法律、法规的规定,判断该事项是否属于其受理范围和该级管辖,从而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告知信访人。判断信访事项是否予以受理的参照标准:一是信访事项是否属于受理的范围;二是信访事项是否属于本级有权受理的事项;三是信访事项是否属于本地区有权受理的事项;四是信访事项是否已经过终结性的信访工作程序;五是信访事项是否有实质性的内容和具体请求;六是信访事项是否已经受理、正在办理。
关于应当告知的情形,《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对本条例第15条规定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分别向有关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提出;对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等法定途径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程序向有关机关提出。信访人按照本条例规定直接向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以外的行政机关提出的信访事项,对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信访事项,应当告知信访人向有权的机关提出;有关行政机关收到信访事项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后,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自收到信访事项之日起15日内书面告知信访人。
三、受理
受理,是指信访人工作机构认为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信访事项属于受理范围,决定进行处理的行为。特殊情况下,对于可能引发群体性信访行为、集中投拆行为,或即将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产生较为广泛影响的事项,在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未向信访工作机构提出信访事项前,可以根据相关的信息和线索主动受理。受理程序的参照标准:
(一)转送。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于决定受理的信访事项,根据政府工作部门的职责权限和级别管辖,将信访事项转到有权对信访事项的实体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作出处理意见的部门。《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转送适用两种情形:一是对依照法定职责属于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其工作部门处理的信访事项;二是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
转送程序的参照标准:首先,明确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一是指由于作出具体或者抽象行政行为而引发信访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事项的行政机关,即通常所称的责任机关;二是指依上下级隶属关系或管理职能,有权进行层级监督的行政机关和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机关;三是由于信访工作机构自身引发的信访事项,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也是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其次,直接转送至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事项涉及下级行政机关或者其工作人员的,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直接转送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同时抄送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
(二)交办。《信访条例》规定,对转送信访事项中的重要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交办适用情形;一是对于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属于本经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二是下一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
交办信访事项应当附正式的交办函件,制定交办函件的参照标准:包括交办函件的文号、交办的信访事项、指定的办理期限、对办结报告的要求等基本内容。办结报告有两个参照标准:其一,形式标准。包括交办件的文号;信访人陈明的事实、意见和要求;调查核实的事实;办理意见、办理依据及办理意见的落实情况或落实计划;签发人等。其二,实质标准。一是事实清楚,即信访事项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问题的前因后果清楚,证据材料确凿;二是办理意见所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三是形成办理意见后,办理机关在报送办理结果时,应当注明办理意见是否落实或落实的计划与期限。
(三)通报、报告。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报转送情况,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要定期向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报告转送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
其目的在于:一是便于下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全面掌握本辖区范围内信访事项的基本情况。信访工作机构除了了解本级受理的信访事项外,还应该了解属于本级受理范围但是信访人向上级信访工作机构提出的信访事项,只有全面了解本辖区内信访事项的总体情况才可能进行综合分析、判断,为本级人民政府更好的开展各方面工作,为行政领导科学决策提供依据。二是便于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履行职责的情况。上一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通过下一级信访工作机构的报告,了解一下级信访工作机构对其转送、交办信访事项的办理、落实情况。
四、办理
办理,是指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据职权,对已经受理的信访事项进行研究论证或者调查核实后,依法作出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处理意见、予以处理的行为,这是狭义的办理。广义的办理还包括复查、复核,是指行政机关受理信访事项后、信访终结前所有的程序性活动。办理程序的参照标准:
(一)开展信访调查。《信访条例》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信访事项,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必要时可以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说明情况;需要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的,可以向其他组织和人员调查。同时规定,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听证应当公开举行,通过质询、辩论、评议、合议等方式,查明事实,分清责任。
信访调查步骤的参照标准:一是事前通知。办理机关要求信访人、有关组织和人员或者第三人到场陈述或提供文书、物品等相关资料,或者召开听证会之前,都应当以适当的形式通知当事人,以便其能够做好必要的准备。二是表明身份。在开展信访调查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表明自己享有调查者的合法身份,而且遵照调查的基本规则,信访调查人员不得少于两人。三是说明理由。信访调查人员应当向被调查对象说明调查的理由、法律依据,同时告知其在调查过程中享有的陈述权、申辩权等各项权利,以获得被调查对象的配合。四是实施调查。如询问当事人、调取资料等。五是制作笔录。信访调查结束之后,调查人员应当制作相应的调查笔录并交由当事人签字。对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于比较复杂的信访事项,办理机关还应当制作调查报告,基本内容的参照标准:其一,调查的事项和问题;其二,信访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其三,信访当事人、第三人所作的其他说明和提供的材料;其四,办理机关经查核认定的事实、意见以及予采纳的事实、意见,并说明理由;其五,对信访事项的初步处理意见及依据。
(二)作出办理决定。《信访条例》规定,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经调查核实,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分别作出以下处理,并书面答复信访人:1、请求事实清楚,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他有关规定的,予以支持;2、请求事由合理但缺乏法律依据的,应当对信访人做好解释工作;3、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作出办理决定的形式要求:第一,经调查后作出。信访调查是作出办理决定的法定前置程序。信访事项办理机关要按照行政程序法规定的“先取证、后裁决”的基本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在充分辨别的基础上依法作办理决定。属于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办理机关还必须在举行听证后作出办理意见。第二,以书面方式作出。《信访条例》明确规定,对信访事项的办理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意见必须书面答复信访人,充分体现了对当事人知情权、申辨权的保护。
(三)送达与执行。送达,是《民事诉讼法》对行政文书的送达与诉讼文书送达的通用性规定,信访行政文书也适用此规定。信访处理意见的送达主要采用邮寄的方式,即办理机关将要送达的处理意见书通过邮局挂号寄给信访人。同时,办理机关也可以采用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公告送达等方式。执行,是指信访人的请求得到支持的,处理意见作出之日起即可执行。《信访条例》规定,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依照《信访条例》的有关规定作出支持信访请求意见的,应当督促有关机关或者单位执行。根据法律,行政机关的处理意见作出后,在未被有权机关依法定程序改变或撤销之前,都要承认其效力,负有义务的当事人应当履行自己的义务,以保证行政管理的稳定性与连续性。
五、复查与复核
(一)复查。《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行政机关作出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不服,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请求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复查。收到复查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并予以书面答复。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复查机关是原办理行政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如果原办理机关是非垂直领导的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复查机关可以是办理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也可以是办理机关的本级人民政府;如果办理机关是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则复查机关为其上一级主管部门;如果办理机关是地方人民政府的,复查机关只能是上一级人民政府。复查程序的参照标准:
1、申请。信访人向原办理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查请求,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信访人不服信访事项原办理机关的处理意见;二是有具体的复查请求和事实依据;三是属于信访复查的范围,并且无法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其他法定途径得到救济;四是属于该接收申请机关的职权范围;五是在申请复查的期限的范围之内。
2、审查。其一,形式审查。审查是否符合复查申请的条件,不符合申请条件的行政机关不予复查,同时告知信访人相关理由;接受符合条件的复查申请,申请事由部分不清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补正。其二,实质审查。审查关于信访事项的事实认定是否准确,办理意见是否合法(含政策规定)与适当。复查机关必要时,可以根据《信访条例》第31条的规定,享有办理机关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相同的信访调查权,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信访人、办理机关的意见。
3、作出处理意见。复查机关对信访人提出的有效申请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查意见:一是办理意见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恰当的,处理意见维持;二是办理意见事实不清、依据不足或者处理不恰当的,依职权直接变更原办理意见或者责令原办理机关重新办理。复查机关责令原办理机关重新办理的,办理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或理由作出与原办理意见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意见。复查意见应当自收到复查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
(二)复核。《信访条例》规定,信访人对复查意见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书面答复之日起30日内向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请求复核。收到复核请求的行政机关应当自收到复核请求之日起30日内提出复核意见。
复核机关是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与信访复查机关一样,根据不同情况,复核机关可能是上级主管部门,也可能是一级人民政府。复核程序的参照标准:
1、申请。信访人向原复查机关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提出复核请求,应当满足以下基本条件:一是申请人必须是不服复查意见的信访人,不服办理意见的只能先申请复查,不能越级直接申请复核;二是有具体的复核请求和事实依据;三是属于信访复核的范围,并且无法通过行政复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议、行政诉讼等其他法定途径得到救济的;四是属于该接收申请机关的职权范围;五是在复核申请的期限范围之内。
2、审查。其一,形式审查。审查复核申请是否符合申请条件,不符合复核申请条件的,收到复核申请的机关不予复核,同时告知信访人相关理由;对符合复核申请条件的,接受复核申请,申请事由部分不清的,可以要求申请人在合理的期限内补正。其二,实质审查。审查办理机关、复查机关适用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据是否准确,办理意见、复查意见是否合法与适当。必要时,复核机关同样可以根据《信访条例》第31条的规定,享有和办理机关相同的信访调查权,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信访人、办理机关、复查机关的意见,或者举行听证。
3、作出处理意见与公示。复核机关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请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规定作出复核意见:一是事实清楚、依据充分、处理恰当的,处理意见维持;二是复查意见事实不清、依据不足或者处理不恰当的,直接变更有关处理意见或者直接责令有关机关重新办理。复核机关直接责令有关机关重新办理的,该机关不得以同一事实或理由作出与原办理意见、复查意见相同或基本相同的意见。复核意见应自收到复核申请之日起30日内作出;如果复核期间举行了听证的,听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内。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信访条例》第35条第2款规定:“复核机关可以按照本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向社会公示。”其意义在于:一是可以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为作出公正的复核意见提供程序保障。通过听证与公示,使有关行政机关对该信访事项的处理活动处于公众监督之下,其作出的处理意见必须指明认定的事实、适用的法律政策依据、说明相关的理由,避免了随意性。二是信访人可以通过听证与公示发表意见、陈述情况、当面质证,维护自己合法权益。三是有利于提高信访人的法律意识,将极少数人利用信访无理缠闹的情形公之于众,让社会和群众作出客观评价,起到教育疏导作用。
六、督办
《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督办,并提出改进建议:1、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的办理期限办结信访事项的;2、未按规定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3、未按规定程序办理信访事项的;4、办理信访事项推诿、敷衍、拖延的;5、不执行信访处理意见的;6、其他需要督办的情形。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督办的主体专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督办的对象是同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和下级行政机关,既包括了对信访事项有权作出处理意见的行政机关,也包括了信访处理意见的执行机关,还包括了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督办的内容是信访事项的处理(包括执行)情况,包括对信访事项个案的督办和对信访事项总体处理情况的督办;督办的方式包括电话督办、书面督办、实地督办、联合督办。督办程序的参照标准:
(一)跟进督促。信访事项交办后,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主动对有关办理和执行情况进行一般性的跟进督促,或者要求下级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代为跟进督促直至办结;如果发现行政机关在处理信访事项的过程中有轻微不当的行为,要及时通过电话或函件形式予以提醒和督促纠正,以使信访事项得到妥善处理。
(二)专门立项。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在对信访事项处理情况进行跟进督促的过程中,如果发现有关行政机关有《信访条例》第36条所列6种严重不当的情形,要予以专门立项,及时督导。立项时要明确督办的理由、内容、目的、对象,并提前将有关材料汇集整理,提出初步意见。必要时,可以将专门立项的决定通知被督办的行政机关,要求其准备配合督办工作。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三)调查协调。对已立项的督办事项,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针对其情形进行调查,分清缘由,了解办理、执行的真实情况和效果;情况复杂、有关行政机关处理信访事项有困难的,可以予以协调帮助。
(四)提出建议。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专门立项督办的信访事项进行调查了解,掌握实际情况后,应当针对信访事项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建议。一是提出改进建议。比如,办理机关未按期答复信访人办理结果的,应当建议依法书面答复;对关键事实认定不清的,应当建议重新调查核实等。同时,《信访条例》规定:收到改进建议的行政机关应当在30日内书面反馈情况;未采纳改进建议的,应当说明理由。二是提出责任追究建议。《信访条例》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对在信访工作中推诿、敷衍、拖延、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可以向有关行政机关提出给予行政处分的建议。
(五)审核结案。对信访事项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认为信访事项处理完毕的,应当向交办、督办机关(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交办、督办机关对办结报告进行严格的审核,并依据有关规定决定是否结案。审核结案程序的参照标准。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首先,办理机关按规定向交办、督办机关提交办结报告。《信访条例》第21条第1款第四项明确规定:“对转送的信访事项中有比较重要的情况需要反馈办理结果的,可以直接交由有权处理的行政机关办理,要求其在指定办理期限内反馈结果,提交办结报告。”因此,信访事项处理完毕,办理机关应当及时向交办、督办机关提交办结报告。
其次,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收到办结报告后,应当对交办事项所反映的事实情况、处理程序、处理意见等内容进行审核。审核的参照标准:一是事实清楚,即信访事项发生的时间、地点、涉及问题的前因后果清楚,调查全面充分,证据材料确凿;二是依据充分,即办理意见依据的事实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充分;三是处理适当,即办理意见要考虑到信访事项的特定情节或特殊情况,实事求是、宽严适度;四是意见落实到位,即办理机关在报送办理结果时,应当注明办理意见是否落实或落实的计划与期限。
最后,作出结案决定。如果需要向上级机关或领导同志反馈信访事项办理结果的,人民政府信访工作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反馈,然后再作出结案决定。
七、立卷归档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信访事项结案后,应当组成案卷归档,有条件的,应当输入信息系统,以备查索。
立卷范围的参照标准:信访工作大事记领导批示;重要会议材料;信访事项所有登记记录;信访数据统计;信访工作定期总结报告;信访信息、专报、交流;信访事项交办、通报函件;信访事项结案报告;经签发的所有文件。
信访档案立卷归档之后,应当建立相应的保管制度、措施,防止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发生,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首先,应当有适合档案存放的固定场所,应当有科学的管理和存放方法,做到即查即用。
其次,应当建立信访档案保密制度,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泄露需要为信访人保密事项的情形发生。
精品好资料-如有侵权请联系网站删除
篇二:信访最新
《信访工作条例》[最新]信访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保持学院及各部门同广大师生员工的密切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工作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信访~是指本学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并由学院或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处理的活动。
第三条
信访工作应当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坚持为学院的大局服务、为学院的改革和发展服务、为全院师生员工服务的原则,坚持“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依法解决问题与思想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要发扬党的密切联系群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建立文明的接待秩序。要关心群众疾苦,认真为信访人解决问题~充分相信和依靠群众~接受群众监督。
院党政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加强对信访工作的领导~批阅重要来信~接第四条
学
待重要来访~定期检查指导学院和本部门的信访工作。
第五条
我院信访工作实行两级管理。学院办公室是学院信访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学院层面的来信、来电处理和来访接待以及全院范围内有关信访问题的协调、落实和督办。学院其它各部门应当明确一位负责同志分管本部门的信访工作~并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办理。
第二章
信访人
第六条
信访人~是指采取书信、电话、传真、电子邮件、走访等形式向学院或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本院师生员工以及与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有关联的当事人或组织。
第七条
信访人对下列信访事项~可以向有权做出处理决定的学院各部门提出:,一,改革、发展、稳定工作和教学、科研、后勤、管理等各项工作的建议和要求,,二,对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建议、批评和要求,,三,对学院各部门的工作人员违法违纪及失职行为的监督和揭发,,四,对学院、各部门或师生员工侵害自己合法权益、且属学院解决范围的行为的控告,第二十六条第十八条第四章第十二条第三章应由学院各部门受理的其他信访事项。第五章
信访事项的办理一般采用登记、编号、调查、转阅、领导批示、提出办理意见及学院各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属于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信访事办受奖励与处罚对于在信访工作中做出优异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由学院予以奖励。
理理
第八条
信访人采取走访形式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到学院指定的信访接待场
第二十七条回复等程序~并视情况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项以及由上级机关批转和下属部门上交的信访事项。
信访人提出的建议、意见被采纳~并在实践中证实对学院改革、发展、稳定富所提出。走访学院领导~须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准~一般安排在院领导接待日内进行。
第十九条
第十三条
学院各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时~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清
对于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凡是属于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法院、检察院和有贡献的~由学院给予奖励。
第二十八条
信访工作人员不履行职责~推诿、敷衍、拖延工作~或在信访工作中玩忽职守、第九条事实~分清责任~正确疏导~及时、恰当、正确处理~不得推诿、拖延。
信访人应当遵守信访秩序~不得影
响学院正常的教学、科研、生活秩序和学院各部政府部门职权范围内的~应建议、劝告信访人向相应机关提出,对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徇私舞弊~给工作造成损失或责任事故的~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
第二十条门的正常工作秩序~不得围堵、冲击办公场所~不得拦截学院领导及其车辆~不得冲击会场~
办理信访的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应当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二十一条不得损害接待场所的公私财物~不得纠缠、侮辱、殴打、威胁接待人员~不得携带危险品、第十四条
信访工作人员在办理信访事项过程中~不得将检举、揭发、控告材料及有关情
对于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需要由学院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
第二十九条
信访人妨碍信访秩序的~要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制止~并视其情节给予批评况透露或者转送给被检举、揭发、控告的人员和部门。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压制、打击报复、爆炸品和管制器械进入接待场所。作主管部门受理,需要由上级部门解决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请示有关院领导后进行教育或党纪、政纪处分,违反国家法律或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条
多人反映共同意见、建议和要求的~一般应当采取书信、电话等形式提出,需要采迫害信访人。处理,属于不同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分别批转所涉及部门受理~若
第二十二条
由学院各部门直接办理的信访事项应当在取走访形式的~应当推选代表提出~代表人数不得超过10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并视情况需要协调~则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召集所涉及的部门协商解决,属于各部门职责范围内5人。将办理结果答复信访人,情况复杂的~在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后~时限可以适当
第十一条
信访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的~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批转有关部门受理。延长。
第二十三条
对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交办的信访事项~学院各部门应当自收到之日起
第十五条
对于
学院各部门收到的信访事项~属于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由本部门负责受理,10个工作日内办结~并将办理结果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不能按期办结的~应当说明情属于其他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况~并征得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同意。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认为对交办的信访事项处理批转给有关部门受理,需要由学院解决的~应及时上交学院信访工作主管部门~由学院信访不当的~可以要求有关部门重新办理。工作主管部门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二十四条
信访人对学院或各部门做出的信访事项处理决定~应当遵守、执行,对处理决
第十六条
信访工作人员发现来访人员精神不正常时~应当通知病人所在部门或其监护人将定不服的~除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之外~可以自收到处理其接回,对不能控制自己行为、妨碍信访秩序的病人~可通知学院保卫处将其带离接待场所~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请示原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复查。原办理部门或其上一级部门应当自进行适当处理,对有传染病或疑有传染病的信访人~应通知院卫生所按照有关卫生防疫法规收到复查请求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查意见。处理。
第十七条
经复查~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正确~就不再重新办理,若信访事项处理决定确有错误~应当
学院各部门在获悉可能造成社会影响的重大、紧急信访信息后~应当果断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首先控制好局面~防止不良影响的发生、扩大~同时立即报告学院信访工作主重新办理。
第二十五条
学院领导和各部门负责人应当及时分析信访事项所反映的有关情况和师生群管部门和学院有关领导。众的愿望~采取切实措施~不断改进工作。
篇三:信访最新
《信访管理规定》[最新]
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则
本规定旨在规范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公共秩序,保护公民合法权益。
第二章
事项受理
第一节
提交方式
1.公民可以以书面、口头、电子等形式提交事项。
2.材料必须真实、合法、完整,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第二节
事项受理程序
1.政府部门负责受理事项,并及时进行登记。
2.受理人员应保持亲善态度,向人详细解释相关程序和时限。
第三章
事项处理
第一节
初步核查与调查
1.受理机构应进行初步核查,确认事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如有需要,受理机构可以进行进一步调查,收集证据材料。
第二节
处理方式和时限
1.事项应尽快得到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给人。
2.处理方式包括调解、调查、审理等,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
3.处理时限应遵循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
监督与考核
第一节
监督机制
1.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2.监督机构可以采取暗访、调查等方式进行监督。
第二节
考核评估
1.各级政府应建立工作考核评估机制。
2.考核评估应综合考虑工作的成效和效率。
第五章
法律责任
1.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对于失职渎职、滥用权力等违法行为的人员,应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六章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废止之前相关规定。
篇四:信访最新
信访复查复核最新规定1500字
信访复查复核是指对信访事项的初次办理结果进行复查和核实的工作,目的是提高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保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近年来,我国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得到了不断完善和规范,最新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复查复核的范围和适用条件。根据最新规定,信访复查复核适用于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对信访事项的初次办理结果进行复查确认的情况。复查复核的范围包括事实调查的准确性、证据的合法性和适用法规的正确性等方面。
二、复查复核的程序和要求。最新规定要求,复查复核的程序应当以申请人的申请为主,主动查找、核实证据,听取申请人的陈述和申辩意见,并及时通知申请人复查复核结果。同时,规定了复查复核的时限和责任追究机制,确保复查复核工作的及时性和效果。
三、复查复核的组织和管理。根据最新规定,行政机关和相关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信访复查复核机构,负责组织和管理复查复核工作。同时,规定了复查复核机构的职责和权限,保证了复查复核工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四、复查复核的结果和处理方式。最新规定要求,复查复核的结果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予以通知,明确复查复核的结论和处理意见。对于初次办理结果错误的,应当及时纠正和调整;对于初次办理结果合理的,应当加强宣传解释和回应,以消除申请人的疑虑和不满。
五、复查复核的监督和评估机制。最新规定指出,信访复查复核工作应当建立监督和评估机制,加强对复查复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相关部门和机构应当定期对复查复核工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问题并针对问题做出整改和改进措施。
以上是关于信访复查复核最新规定的主要内容。这些规定的出台,对于规范信访工作、提高信访工作的公正性和效率具有重要意义。希望相关部门和机构能够切实贯彻执行
这些规定,推动信访复查复核工作的健康发展,为广大申请人提供更加高效和公正的服务。
篇五:信访最新
最新的信访流程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因感到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不当侵害或者认为国家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损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而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请求解决问题的行为。信访工作是国家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是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为了更好地规范信访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国家不断完善信访流程,使之更加便利、高效。下面将介绍最新的信访流程。
首先,信访人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方式向国家机关提出申诉、控告或请求解决问题。在提出信访之前,信访人应当搜集相关证据材料,确保信访内容真实可靠。在提出信访申诉时,应当如实陈述事实、提出请求,并且签署真实姓名,提供有效联系方式,以便国家机关能够及时与信访人联系。
其次,国家机关在收到信访申诉后,应当及时受理,并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国家机关应当对信访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应当依法受理,并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国家机关应当向信访人说明理由,并告知信访人可以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
接着,国家机关应当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对于信访内容需要调查的,应当及时展开调查工作,依法取证,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调查核实的过程中,国家机关应当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严禁打击报复。对于调查核实的结果,国家机关应当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处理结果,并告知信访人可以向上级国家机关提出申诉。
最后,国家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并及时向信访人告知处理结果。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国家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对于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案件,国家机关应当向信访人说明理由,并告知信访人可以向上级国家机关提出申诉。国家机关应当严格执行处理决定,保障信访人的合法权益。
总之,最新的信访流程在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方面具有重要意义。国家机关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做好信访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和谐。希望通过不断完善信访流程,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提供便利、高效的信访服务。
篇六:信访最新
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此处印制公安机关名称)受理信访事项告知书
×公()受字[]号
(信访人姓名/名称):
本机关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你(单位)提出____________(信访事项内容)____________的信访事项,经审查,符合法定受理条件。根据《信访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十三条及《公安机关信访工作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决定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受理,在60日内作出书面答复意见;情况复杂的,延长办理期限不得超过30日。
查询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安机关信访专用章)年
月
日
信访人
年
月
日
一式二份,一份交信访人,一份附卷。
篇七:信访最新
最新的信访流程
信访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因感到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法行为侵犯,或者因感到受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侵犯而提出的要求国家机关作出处理的行为。信访工作是国家机关依法受理并处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申诉、控告、举报、请求、建议等事务的工作。为了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最新的信访流程做了一些调整和完善,以便更有效地解决信访问题。
首先,最新的信访流程强调了信访工作的便民化和高效化。国家机关将建立更加便捷的信访渠道,包括电话、网络、信函等多种形式,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进行信访。同时,国家机关将加强信访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透明度,让信访者能够及时了解自己信访事务的办理进展。
其次,最新的信访流程规定了信访受理的标准和程序。国家机关将建立严格的信访受理标准,对于符合受理条件的信访事务,要及时受理并进行登记备案。同时,国家机关将加强对信访事务的审核和调查,确保信访事务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在受理信访后,国家机关将依法进行调查核实,并及时向信访者反馈处理结果。
最后,最新的信访流程强调了信访工作的规范化和专业化。国家机关将加强对信访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意识,确保信访工作的公正、公开和高效。同时,国家机关将建立健全的信访工作考核机制,对信访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信访工作中的问题,提高信访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总之,最新的信访流程旨在更好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提高信访工作的便民化、高效化、规范化和专业化水平,为社会和谐稳定作出更大的贡献。希望广大信访者能够依法理性信访,国家机关将依法公正处理每一起信访事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相关热词搜索: 信访最新 信访 最新上一篇:2023信访工作会议(9篇)
最新推荐New Ranking
人才工作存在问题
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6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举措(10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举措
42024年国企的党群工作部是干嘛的(4篇)国企的党群工作部是干嘛的
5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措施(3篇)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措施
6党风廉建设形式分析规定(6篇)党风廉建设形式分析规定
7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材料(2篇)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8党风谈话内容(3篇)党风谈话内容
9党风党纪党小组会议记录内容党风党纪党小组会议记录内容
10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会议记录(4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