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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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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协调联动隐患分析矛盾问题化解工作情况材料(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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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社区协调联动隐患分析矛盾问题化解工作情况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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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典型经验材料

  篇一:矛盾纠纷调处先进典型材料2双鑫社区调解材料

  在上级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社区一直以稳定为前提,以发展为目标,高度重视矛盾纠纷的预防和排查与化解工作,有效预防和妥善化解了大量的矛盾纠纷,保持了社区稳定。

  加强领导,强化责任,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摆上重要位置,我社区始终坚持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统一领导,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非常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和第一道防线,摆上重要位置。对本辖区社会稳定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负总責。特采取了几项措施。

  建立制度,完善机制,促进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规范化

  21社区按照“科学、实在、配套、管用”的原则,建立实施了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会议交流制度,每月最后一次周一例会,对本月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问题的事由、发生原因、调处过程、调处结果等在会上公开交流,促进了排查调处责任的落实。

  完善纠纷排查机制。一是经常性排查。对一般性、多发性矛盾纠纷,坚持条块结合、定期不定期结合,实行全方位排查,保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全面细致、不留死角。二是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理,防患于未然。

  (一)要提高认识,充分认清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

  社区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从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的高度,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把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有效预防和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全力维护好王庄地区社会的安定稳定。

  (二)突出重点,着力排查调处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

  社区各部门要明确这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重点,将工作的着力点放在各种社会热点难点纠纷及可能引发群

  21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和苗头隐患上来,突出三个重点:一是突出重点部位。突出抓好矛盾纠纷多发、频发、易发部位的排查调处。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对省越级上访、重复上访等重点对象,进行重点摸排,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进行重点调处。

  (三)发挥作用,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社区各部门要切实负起责任,充分发挥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中的职能作用。一要认真排查。要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原则,对本社区存在的各种矛盾纠纷进行全面、深入、细致地排查。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要按照轻重缓急进行梳理归类、分类建档、动态管理,切实做到底子清、情况明。三要掌握信息。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社区

  治安的综合治理,关系到社区的安定和居民生活的安宁。社区是整个社会的一部分,也是战士国家稳定的窗口。如何抓好社区的综合治理工作,是社区工作的重中之重。社区在加强治安防范工作同时,注重组织建设,制订了一套综合治理的制度,明确责任人,建立考评,对检查活动有详细记录。做好组织、职责、人员三落实,出好防范告知。社区党员积极参加义务巡逻队,每季度请民警通报一次社区的治安情况,真正做到警民联防,构筑起强大的治安联防网络。认真做好外来暂住人口管理工作,做好有关制度宣传,使他们懂法、守法,做到制度措施落实、管理教育二结合。认真做好归正

  21人员帮教工作和人民调解工作。社区吸毒人员0人,实现“无毒社区”。同时她加强对出租房屋和外来人口的管理,并且与非法传销相结合。社区现有2名刑释解教帮教对象,她一一落实帮教人员,帮教结对。她对居民反映强烈、呼声较高的问题如暖气不热等问题积极与有关部门进行调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做好人民的调解工作,化解矛盾,邻里和睦。通过调处避免了一次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和一次民转刑事件的发生。一年里,她调解民事纠纷17起,调解成功率100%,对缓解社会治安压力,化解社会矛盾,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加强领导,确保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活动取得实效

  要高度重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经常过问工作进展,协调解决困难问题。街道将适时组织人员深入社区,了解掌握情况,督促工作落实。街道、社区对矛盾纠纷的潜在问题要认真分析、查找原因、研究对策、加强防范,及时总结工作经验,查找薄弱环节,做好补缺补漏,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对已调处的矛盾纠纷要巩固成果,做好回访,防止回潮;对未调处好的矛盾纠纷要研究对策,制定方案,确保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例如261栋居民徐艳君住4楼,王杰住3楼,徐艳君家

  21的卫生间漏水,给楼下的王杰家淹了,如果要彻底解决4楼漏水的问题,就需要把徐艳君家的卫生间地砖刨开,重新整修,由此产生了矛盾。王杰家觉得是徐艳君家的责任,所需要产生的维修费用,都应由徐艳君家承担。而徐艳君则认为,把她家的卫生间地砖刨开,使她家产生了损失,王杰家应出钱来补偿。为此两家屡次协商都没有结果,因此产生了很大矛盾,闹得邻里不和。发生了此次事件后,我社区积极调解,找到双方谈心,起初双方都有抵触心理,不但不接受社区调解,还对我社区工作人员进行言语性的辱骂,但我社区工作人员没有气馁,本着为居民化解矛盾的原则,多次耐心的调解,最终两家达成协议,徐艳君和王杰家各拿出150元,作为此次维修的费用。最终两家和好如初。

  我社区还调解了一个纠纷,185栋居民张也养一条大狗,狗一天到晚的叫,影响居民正常修息。为此居民多次反应,我们到家多次规劝,就是不听。最后我们和派出所取得联系,一同把狗送走。

  通过调解我们总结了几条经验:

  多走访多调查多研究。

  针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方法。

  这是我社区的经验我们还需继续努力。必要时采取强制的手段等等。多听居民的呼声,集思广义

  篇二: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材料

  21强基维稳,铺就和谐发展道路

  ——白塔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几点做法

  白塔镇地处博山北郊,位于博山新区新城规划范围。下辖19个村、社区,人口4.02万人,面积36.9平方公里。支柱产业为汽车配件、新材料产业,是淄博市经济强乡镇前十强。

  众所周知,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各种矛盾就越是种类繁多、越是复杂,诸如土地纠纷、拆迁安臵纠纷、劳动纠纷、改制纠纷等时有发生。近年来,白塔镇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以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建设为抓手,突破“就信访抓信访,就稳定抓稳定”的传统思路,积极探索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寻求发展,围绕发展抓稳定、抓好稳定促发展的新路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完善网络、充实人员,构建大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工作网络建立、维稳队伍建设是维稳工作的基础。

  以高效快捷为原则,建立了“六位一体”的基层工作联动网络,即由镇包村(社区)党政领导、包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民警、村、社区基层联络员、调解员、治保主任构成基本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确保有人干事。充分发挥“一村一警”和基层联络员、调解员作用,掌握村情民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将问题化解

  21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公开接访制度,按照全区固本强基维稳工程要求,每个工作日有一名党政领导公开接访,接访领导做到按时到岗,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理。

  狠抓维稳队伍素质提升,增强综治维稳力量。整合司法、信访、调解队伍,积极选调有专业知识、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综治维稳一线,形成维稳工作专业队伍,采取以集中培训、以干代训、撰写接访心得等为主要方式的强化训练,使维稳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做到了人人能接访、个个会调解。同时,将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纳入到维稳综治领导机构,作为维稳工作的预备队伍,充分利用群众团体的思想阵地,广泛宣传维稳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基本的法律、法规,在全镇营造起良好的维稳舆论氛围。全镇19个村、社区都成立了综治中心,实行综治、调解、信访联合办公。全镇共配备专、兼职维稳人员108人,其中镇综治办20人,综治调解员65人,信访基层联络员23人,夯实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基础。

  --创新方法、总结经验,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维稳工程的重点在基层、基层工作的关键在组织、组织建设的根本在干部。该镇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经过长期摸索,形成了一系列科学、规范、高效的长效机制,为维稳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21一是落实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村级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引发农村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工作中该镇高度重视基层班子建设,全面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集中推行农村基层干部“三三”工作法。落实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事务的决策、执行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北汽海华汽车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按时落地,就得益于村级管理制度的不断规范。海华汽车部件项目是在金融危机影响尚未触底之时逆势而上的,是与

  北汽公司强强联合,符合白塔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且科技含量高的好项目、大项目,对于拉动全镇经济将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因为项目牵扯占地这个容易引起信访事件的敏感问题,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镇组成工作组提前介入,首先对有关社区从工作程序上进行把关,严格按照社区党总支会提议、社区“两委”会商议决策、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对占地这一村级重大事务进行了决策。其间,部分群众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产生分歧,一度使项目受到阻碍。镇工作组和社区两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使各方利益群体得到满意结果,最终项目得以顺利开工建设。目前,20000平方米的车间已基本完工。通过这件事情,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

  21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真心为老百姓办事,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我们的工作就会得到老百姓的支持。

  二是实行信访案件严重级别预警、分级负责制度。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面广、量大、内容杂,为抓住最佳解决时机,尽快地解决出现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处理那些对社会影响大、相对比较复杂的案件,实行了信访案件严重级别预警、分级负责制度。先由接访领导和维稳工作人员,对接访事件进行初步过滤,甄选划分为重大矛盾、复杂矛盾、一般矛盾三个级别,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和包村人员一岗双责制度,确定不同的具体责任主体进行化解。重大矛盾包括群体性上访,牵扯利益群体较为复杂的事件,对社会副面影响比较大的恶性事件等,由主要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关注、亲自接访、亲自参与、亲自解决、一办到底。复杂矛盾包括上访群体要求比较明确,但

  需要协调几个部门进行解决,或是涉及资金落实等比较实际的问题,由接访党政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对案件进行跟踪处理,全面协调,直至群众反馈回满意结果。一般问题,由接访领导当场落实包村干部、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给予答复处理,直至上访群众满意。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该镇还实行了一事一议审理制度。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召开由镇专职副书记召集,具体包案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对排查及接

  21访的比较复杂的矛盾隐患和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共同制定调解方案。

  三是对上访老户实行“五步”工作法。解决老上访户历来是基层信访工作的第一难题。该镇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注民生,做好化解和稳定工作。一“访”,深入走访、全面梳理,认真从案件中分析研判信访人诉求中合理成分和不合理成分。二“谈”。在对案情充分了解掌握的基础上,与信访人面对面、心贴心的谈案情,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三“帮”。对信访人的现实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通过纳入“低保”、给予生活救济、逢年过节慰问走访、帮助推荐就业岗位等各种方式来解决信访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我镇原广播站于20XX年进行改制,划归青鸟公司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对原广播站部分职工进行了辞退,这几名职工,上访反映要求享受退休待遇。经调查,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原广播站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答复处理,但上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坚持要求按其想法落实退休待遇,并一度情绪特别激动,甚至在领导办公室里拿着农药瓶要挟寻短见,并不断的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针对

  这一案件,我们了解到上访人生活上确实存在一定经济困难,将他们当作特殊困难群体,在政策范围内,全力进行帮助扶持,发放部分生活困难补偿金,帮助推荐就业岗位,21并及时咨询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了一次性补偿。矛盾的利益主体总是多方的,当辞退的这一主体得到满意答复后,原广播站改制时留用,至今仍然在岗的几位职工,提出了也要得到一次性补偿。包案领导多次与他们促膝长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认识到了所提出的要求的不合理性,最终信访人息诉罢访。四“解”。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对信访人反映问题中的合理成分,在政策范围内,全力解决信访人反映合理的问题。五“控”。对于经过重新研究、重新调查、重新处理认定为“无理上访”的案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将上访人稳控在当地。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强基维稳的巨大合力

  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建立健全了领导负责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暴露出来的重大社会矛盾以及群体性上访反映的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上门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深挖矛盾根源,彻底化解矛盾。切切实实对全镇安全稳定负起总责,并对全镇广大干部职工起到表率作用。20XX年12月底,白塔社区因博山弹簧厂集体企业改制而引发问题,矛盾不断升级,由中断改制到矛盾转移,发展到白塔社区居民100多人上访反映要求罢免居委会成员。这一事

  1121件看似是一起罢免事件,但实质却是因为村企业改制程序不完善、办法不透明、方法不对路、工作不细致而

  篇三: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总结

  为总结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分析存在问题,进一步提高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根据州维稳办通知要求,我办及时组织人员深入乡镇、部门、村寨对“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进行专题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县情

  麻栗坡县位于文山州东南部,东北部与富宁、广南两县接壤,北部与西畴县相邻,西南部与马关县毗邻,东南部与越南社会主义共和国河江省的同文、安明、官坝、渭川、黄树皮、河江“五县一市”接壤,国境线长277公里。全县国土面积2395平方公里,总人口27万余人,居住着汉、壮、苗、瑶、彝、傣、蒙古、仡佬8个民族。全县辖3镇8乡96个行政村(社区)1925个自然村,其中有8个乡镇与越南接壤。为实现“社会更加稳定、民族更加和睦、边防更加巩固、治安更加良好、群众更加安康”这一总体目标,县委、政府结合实际,继续“围绕两个重点”(县城、口岸)、突出“一条边线”(边境一线)、切入“八个层面”(县城、口岸、机关、学校、企业、乡镇、农村、边境)的“218”工作思路,狠抓“平安麻栗坡”的巩固、完善、提高工作。通过全县上下

  1221的共同努力,各类多发性案件得到有效遏制,社会治安秩序明显好转,全县社会稳定的良好局面切实得到维护。

  二、矛盾纠纷发生及解决的总体情况

  当前我县改革和建设处于关键时期,这既是一个经济发展的黄金时期,又是社会矛盾凸显期。社会结构发生变化,利益格局不断调整,各种矛盾表现十分突出,矛盾纠纷大量产生。三年来,全县各级各部门以司法解决、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各类矛盾纠纷4681件,其中:20XX年调处1705件,调处成功1679件,调解成功率为98.4%;防止因民转刑案件1件7人,防止群体性上访1件18人,制止群体性械斗7件463人(次);20XX年调处1474件,调处成功1445件,调解成功率为98%;与上年同比减少260件,下降13.5%;防止民转刑案件5件15人,制止群体性械斗1件17人(次),制止群体性上访4件16人(次);20XX年调处1502件,调处成功1493件,调解成功率为99.4%;与上年同比增加28件,上升1.8%;制止群体性械斗1件60人(次)。发生纠纷的主要种类分别是婚姻家庭、山林土地水源、邻里、债务、赔偿、征地拆迁等。

  三、司法途径解决矛盾纠纷的情况

  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工作中,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的原则,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以及时稳妥地化解纠纷为目的,避免因个案处置不当而引起社会动

  1321荡,危害社会稳定。在确保公正裁判的同时,认真落实司法为民的举措,实行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注重调解原则,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让经济困难的老百姓打得起官司,切实保障当事人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20XX年受理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510件,诉讼标的920.24万元。其中:合同纠纷案件202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91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5件,其他权利纠纷案件72件。20XX年受理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407件,比20XX年减少103件,下降20%;诉讼标的779.5万元。其中:合同纠纷案件245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15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25件,其他权利纠纷案件22件。20XX年受理并审结各类民事案件388件,比20XX年减少19件,下降4.7%;诉讼标的855.6万元。其中:合同纠纷案件127件,婚姻家庭纠纷案件182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45件,其他权利纠纷案件72件。

  四、行政方式解决矛盾纠纷的情况

  三年来,县乡两级政府、司法行政、林业、国土、劳动仲裁等部门以行政方式调处的矛盾纠纷492件,调处成功488,调处成功率为99.2%。各年度调处情况:20XX年调处矛盾纠纷171件,成功170件,调解成功率为99.4%。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1件、山林土地水源纠纷47件、赔偿13件、债务14件、其他46件。20XX年调处矛盾纠纷169件,成功

  1421167起,调解成功率为98.8%。其中:婚姻家庭纠纷54件、山林土地水源纠纷42件、赔偿13件、债务11件、其他49件。20XX调处152件,成功151件,调解成功率为99.3%。其中:婚姻家庭纠纷32件、山林土地水源纠纷46件、赔偿15件、债务12件、其他46件。

  五、人民调解矛盾纠纷的情况

  20XX年至20XX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884件,其中:20XX年排查调处1024件,调处成功999件,调解成功率为97.5%;20XX年排查调处898件,调处成功871件,调解成功率为97%;比上年下降126件,下降12.3%;20XX年排查调处962件,调处成功954件,调解成功率为99%;比上年增加64件,上升7.1%。

  六、解决矛盾纠纷的主要做法和经验

  近年来,我县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充分发挥各级调解组织在维护基层社会稳定中的作用,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健全领导责任机制。强化领导责任,推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是成功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保证。各乡镇、各部门切实负起责任,把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摆上重要议程。建立领导责任制,形成党政领导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综治委牵头协调,职能部门各负其责,狠抓工作落实的工作格局。其次,加强基层基础自治建

  1521设,强化基层单位和行政部门分权决策和合作管理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将人民内部矛盾纠纷的管理决策机制重心下移,由当地政府具体负责处理,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指导和配合,建立起一个更完善、更合理的基层管理网络。

  (二)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为及时了解、有效收集群众的诉求和呼声,各乡镇、各部门结合实际,成立了信访接待室工作机构,最大限度地方便群众反映问题,为有效预防和减少矛盾,及时化解矛盾,发挥了预警作用,提供了组织和制度保障。三年来,全县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6432件,办结6010件,信访办结率为93.4%。

  (三)健全制度运行机制。一是建立矛盾纠纷月排月报制度。各乡镇、县级各部门每月组织力量对辖区的矛盾纠纷和社会稳定情况进行排查调处,及时分析影响本地矛盾纠纷的趋势和特点,研究重大复杂疑难矛盾纠纷或跨乡镇(村)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和防激化措施,交流纠纷调处工作经验和安排下步纠纷调处工作。三年来,各级调解组织共排查调处各类矛

  盾纠纷42次2681件,调解2612件,调解成功率达97.4%。二是建立调处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实行分工负责,归口调处,有效地解决了以往出现矛盾纠纷县、乡(镇)、村、部门

  1621各自为政,相互推诿扯皮现象,对重大疑难纠纷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责任到人。三是建立信息报送制度。为确保信息畅通,准确掌握情况和总结交流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经验,把信息报送工作作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创建情报信息预警和处理机制,增强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四是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和平安创建工作责任考核的主要内容,实行考核奖惩。五是在司法调处工作中,坚持“先行调解,及时判决”和“既考虑法律效果又要考虑社会效果”的原则,充分发挥司法途径的作用化解诉讼类纠纷。六是切实维护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通过法律援助的形式,解决这部分人员打官司难的问题。三年来,法律援助中心共受理法律援助民事案件229件,减免诉讼费用9.1万元。

  (四)健全后勤保障机制。一是切实加强政法综治基层组织建设,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建立健全四级调解网络:在县级成立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领导小组,由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具体负责全县大调解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指导。在乡镇设立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由分管政法的副书记任主任,从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林业站、国土所等部门抽调协调能力强、熟悉法律政策、会做群众工作的业务骨干担任专职调解员,主要负责矛盾纠纷的分析预测、集中排查、汇总梳理、分流指派、督

  121查督办、跟踪回访和村(居)调解人员的培训等,并对重大疑难纠纷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联调联处,其他职能部门根据矛盾纠纷的性质随时派员参与联动联调。村(居)设立村(居)委员会干部5人组成的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由村(居)委会主任、治保主任、调解委员等组成,并吸收治安积极分子参加。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设立调解小组,由村民小组组长负责对组内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信息预警等工作。目前,全县共有调解组织1927个,有专兼职调解员5695名,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信息员1920人,形成上下贯穿通、左右衔接、覆盖全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网络。二是加强调解队伍的建设。针对目前矛盾纠纷规模大、种类多、突发性强的特点加大培训力度,提高排查调处各类人民内部矛盾的能力,确保各类矛盾纠纷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

  (五)坚持服务大局,服务群众。在推进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机制中,紧扣发展与和谐两大主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为民、便民、利民,服务群众做到“四结合”,即: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相结合,与基层民主法制相结合,与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相结合,与法制宣传教育相结合,把预防矛盾纠纷的发生和防激化作为排查调解的工作重点。

  七、目前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当前存在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矿产资源开发。由于矿价不断上涨,受利益的驱使,不断引发村民

  121与矿产资源开发企业的矛盾冲突。二是电站建设。由于电站建设涉及到移民搬迁安置、土地征用等问题,受利益的影响,出现一些矛盾纠纷,甚至群体性事件,具体是生态环境、地质灾害、水源下沉、道路损毁、劳动用工引发的索赔纠纷。三是城镇建设及房屋拆迁。由于各小区开发和城区改造等工程建设项目的实施,因补偿和安置等问题不断引发群众上访。四是农村山林地界纠纷。在土地承包到户时,由于村与村、户与户之间对山林土地边界认定模糊,又缺乏文字依据,随着经济发展和人口不断增加,农村“人多地少”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山林地界纠纷不断发生。五是国有企业改制。电力公司、钨业公司等企业在改制工作结束后,遗留的一些涉及到职工利益分配、下岗职工以及退休人员的供养等问题没有得到妥善的处理。五是受劳务输出的影响,导致农村婚姻家庭纠纷增多。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渠道。但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后,增加了农村许多老年人的负担,他们既要从事繁重的体力农活,又要照顾小孩,儿童长期得不到父母的充分关爱,他们的教育成长已成社会问题。另外夫妻双方或一方外出务工,感情交流不足,离

  婚重婚现象增多,给家庭带来不安定因素,从而影响社会的稳定。六是村民小组干部大量外出务工,最基层的调解组织即调解小组难以充分发挥作用,出现纠纷无人调解或得不到及时解决的现象。

  121八、化解矛盾纠纷的对策、建议和意见

  为充分发挥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在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群众合法利益的作用,结合我县矛盾纠纷的特点,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我县“多化元矛盾纠纷解决机制”工作:

  (一)加大宣传,形成浓厚的社会氛围。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争取各级党委、政府的理解、重视和支持调解工作,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调解工作。把发展与和谐的观念深入人心,群众自觉把调解作为处理矛盾纠纷的主要选择。

  (二)综合运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手段,明确各部门责任,形成相互衔接、配合的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工作制度和工作网络,重点抓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围绕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矿产资源开发、山林土地、移民搬迁和企业改制等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开展专项排查和集中排查,确保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四)维护好群众切身利益。从根本上预防和减少纠纷,必须维护好群众的根本利益,尽量避免和减轻可能给群众利益带来的损害。

  (五)根据乡镇矛盾纠纷调处工作量大面广的特点,充

  221实司法、国土、林业等站所人员,发挥其主力军作用。

  (六)加大调解队伍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调解人员运用法律、政策的能力和调解技能,不断提升调解质量和调解成功率。

  (七)加大法院案件执行力度,从根本上消除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未执行部分矛盾纠纷的长期存在。

  (八)建立健全各级调解组织,切实(: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典型经验材料)解决有人抓、有人管的问题,落实调解员报酬,解决基层调解工作经费,从预防和调解各类矛盾纠纷入手,维护社会稳定。

  人民群众参与调解矛盾纠纷是发挥第一道防线的基础,要不断加强领导和经费投入,建立健全调处网络和组织体系,形成良好、长效的运行机制,化解社会矛盾,为构建和谐社会,巩固平安“麻栗坡”发挥应有的、不可替代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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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社区协调联动隐患分析矛盾问题化解工作情况材料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党委

  (2010年10月

  日)

  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科尔沁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科右前旗城关镇,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1.6万,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屯。全镇有耕地12.9万亩,林地6.7万亩,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4100头只(其中奶牛6500头),2009年,全镇财税收入实现了280万元,今年可实现300万元,是一个典型的农牧林结合的经济类型镇。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案件的调处方案以

  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自建立此项制度以来,不论是镇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科尔沁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为有效开展工作,科尔沁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镇党委负责调解跨村、毗邻乡镇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镇调委会负责调处本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

  “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科尔沁镇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管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科尔沁镇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镇、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

  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科尔沁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科尔沁镇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镇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12个,调解人员达25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强。兴科社区作为全旗创建和谐小区的典型,在2009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小区内的重点部位全部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建立了警务室、纠纷调解办公室,科尔沁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

  车,对小区24小时监管,保证了小区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镇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干部依法行政角度来说,现在的基层管理绝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年代,大包干之前,可以说“干部脚一踩,手一挥,就是法”工作通不通三分钟,过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现在的情况下,是肯定行不动的,因为你不学法,别人在学法,你不懂法,别人已懂法,现阶段非常突出

  的,有些上访对象,说起法律是一套一套的,讲起政策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可以说是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如法院判决时遇到合情合法或者是有些方面法律规定不详细的就参照了村规民约和民间风俗等办法判决。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络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办事。现阶段村屯多少不等,都有经济面积承包,村办企业承包等,涉及到合同管理。首先是合同签订要规范,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按相关程序,公开竞标,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搞议标。如果不公开,会导致相关矛盾发生。如我镇柳树川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法”开展,不仅做到了程序合法,更在签订和同时到司法所咨询,确保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集体会办,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镇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四是搞好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拆迁安置,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总之只要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就能掌握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调解人员在调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这对调解的成功率有较大的影响。在调解中,调解人员的语言表达是至关重要

  的。我们的发言应当客观,准确,慎重。在调解时机不成熟时,对当事人争议过大,过于敏感的问题应慎重提及,不宜评判。须要作出评判的,要注意表达上的明确性,准确性,合理性,要让当事人在幽默、友好和推心置腹的气氛中受到感化和心灵的洗礼,接受批评、教育,从而明理、通情。不能让当事人因我们的语言表达或肢体语言的不当而对调解人员产生怀疑,激化矛盾,造成调解局面的紧张,增加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情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四)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低,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奖励基金,一方面,要保障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励代补,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巩固长效机制。

  各位领导,我镇一定借助这次检查的东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织在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不断加强和完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的新路子、新机制、新方法,以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

  的突出成果,为推进全镇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富裕安宁做出了积极贡献。

篇三:社区协调联动隐患分析矛盾问题化解工作情况材料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小结

  第一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情况小结

  今年以来,我场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依法化解人民内部矛盾的途径和方法,一直把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调处工作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一项治本措施来抓。

  一、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存在的难点问题

  随着改革的深化和场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经济建设、管理方式、居住环境、居民的思想观念等各方面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出现了许多新情况、新特点,引发出大量的人民内部矛盾。

  二、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解决方法

  针对以上比较突出的矛盾纠纷,我们采取了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法,坚持以人为本,实现由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减少和化解新形势下各类矛盾和纠纷,确保全镇社会稳定、政治安定。

  (一)加强领导,完善机制。

  一是场党支部、政府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成立了以纪委书记为主任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调处中心下设办公室,由政法书记兼任主任。同时成立了镇调解委员会,聘请离、退休有经验的老同志专司工作。各基层单位都成立了调委会,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目标,定期检查、考核。为把工作落到实处,县政府下发了《关于维护稳定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并组织有关部门,深入基层督促检查工作落实情况。二是健全工作制度。全镇都建立健全了定期排查、情况报告、案件协调和督查追究等制度。基层单位坚持半月开展一次集中排查,镇每月召开一次综治例会,使全镇的各类矛盾纠纷能及时排查上报、梳理汇总、包案调处、信息反馈。

  (二)强化措施,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

  场党支部、政府将工作重心下移,通过领导包案制、协调会等形式,及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一是实行单位包案责任制,按时接待来

  人来访。对各单位辖区内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各单位领导都高度重视,及时协调解决;二是建立了协调会制度。对一些重大、疑难问题,由镇党委、政府牵头与有关单位进行协调;三是充分发挥“联合调处机制”,整合综治、纪检、司法、信访、法庭、派出所等职能部门力量,建立联合型工作平台,切实做好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工作,及时掌握上访人员动态,最大限度地把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证了一般矛盾不出场。

  (三)进一步加大依法治理的力度。

  实践证明,依法治理是正确解决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根本。通过召开各种类型会议、座谈会,运用多种形式深入细致地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群众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提高了,能心平气和地看待、处理问题。同时要采取强有力的措施狠抓干部学法用法的落实,提高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干部因违法行政、违法管理导致矛盾纠纷和不稳定因素的发生。

  第二篇: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

  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工作制度

  一、实行排查定期报备制度。采取定期排查和不定期排查相结合、集体组织排查和个人主动排查相结合的方法。对所受理、承办案件逐一进行排查,特别对有可能引发不稳定因素的案件及重点人员;上访老户和和未息诉息访的案件,扬言赴省进京访的案件;拟作不捕、不诉、不抗、不立案、撤案决定的案件及办理案件中涉及查封、扣押、冻结款物的关键环节;拟作维持公安机关不立案决定的案件;拟作维持或改变决定的刑事申诉案件、拟作不确认、不赔偿决定的刑事赔偿案件;拟作其他处理决定的案件,要重点排查,及时发现矛盾纠纷苗头和隐患。对排查的情况列清名单,每月报控申科备案,特殊时期实行每日报备。控申科汇总后每月报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并建立涉检信访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加强督促,协调解决。

  二、实行涉检信访动态预警。对经办的案件都要进行信访评估预警,按照谁主办、谁评估、谁负责的原则,办案人对所承办的每一起案件进行信访评估。对有涉检信访可能的,实行涉检信访动态预警,承办部门逐案填写《涉检信访评估登记表》报控申科,控申科按照信访风险确定等级,实行黄、橙、红三级信访风险预测,一般涉检信访风险实行黄色预警,重大涉检信访风险实行橙色预警,紧急涉检信访风险实行红色预警,并

  将评估预测情况报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案件承办人及时释法说理、疏导化解;控申科收到信访预警信息后,及时了解案情,根据等级与有关部门制定预警方案,共同研究解决。

  三、实行办案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案件承办人既要依法文明办案,同时承担承办案件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责任。对排查出的不稳定因素,实行“四定一包”责任制,该业务部门为责任部门,案件承办人为责任人,业务部门和承办人要定方案、定时限,包做化解息诉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处结。

  四、实行部门联动信息共享。相关部门负责人要互通情况,加强部门工作联动,实现信息共享,联手解决信访隐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对信访突发事件按照《信访应急工作预案》规定,及时报告排查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纵向报告,横向联动,并与当地党委、政府加强信息沟通,联动联防,及时妥善处置。

  第三篇: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注入真情化解矛盾

  凝心聚力共建和谐

  --**州**县**彝族乡**村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典型经验材料

  村党总支常务书记兼新农村建设指导员

  胡-光-明

  **州**县**彝族乡**村地处**乡东边,距**乡政府所在地17公里,到乡道路为柏油路,交通方便,距县42公里。全村国土面积47.56平方公里,辖热水塘、哈铁等11个村民小组。现有农户318户,有乡村人口1030人,2012年全村经济总收入1676.39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6220元,森林覆盖率达83%,是一个以发展泡核桃产业为主的林业山区民族村。近年来,国家加大了解决“三农”问题的力度,随着中央和地方一系列惠农政策的出台,农民的生活质量逐步提高,促进了农业建设的持续发展,农村面貌日新月异、欣欣向荣。在农村经济不断发展的同时,受到市场经济转轨、利益格局调整和文化思潮变革

  等诸多因素影响,各种新型矛盾错综复杂,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经济的发展。如何正确认识和处理农村矛盾,关系到农村经济的改革、发展和稳定。着力化解农村矛盾,全力维护社会稳定是基层村级组织肩负的一项重要任务。我村党总支、村委会在农村基层实际工作中,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内部矛盾和相邻之间纠纷的解决,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认真加以排查化解,并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了一套有效的矛盾纠纷化解办法。

  一、矛盾纠纷基本情况

  2011-2012年以来,随着农村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和跃龙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在**村境内实施,以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为主的大批矛盾,致使我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量及难度不断增大,矛盾纠纷有上升趋势。

  两年中,共发生矛盾纠纷173件,其中:林地和土地权属纠纷80件,占46.3%,农户分家纠纷35件占20.2%,婚姻矛盾5件,占2.9%,赔偿矛盾32件,占18.5%,水源纠纷21件,占12.1%。

  究其特点有六个方面:

  一是矛盾纠纷的多样性。矛盾主体增多,矛盾关系广泛、复杂,往往是国家、集体、个体和多种经济组织的矛盾交织在一起。在盲目的荒地开发中,有的是“有地无证”,有的是“有证无地”,有的是“一地多证”,这就为村民、集体和开发者之间的土地纠纷埋下了隐患。

  二是矛盾纠纷的季节性。受自然规律的影响,农产品购销、农作物财产侵权、劳务报酬索要、水事纠纷都具有季节性。特别是因地埂地界、浇水用电等切身利益而引起的矛盾,来势猛,发展快,带有明显的季节性。

  三是矛盾纠纷的涉法性。随社会的进步,农民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逐步增强。民调组织及辖区行政部门不解决或解决不了的问题,通过法律途径解决已成为人们的普遍性选择。

  四是矛盾纠纷的群体性。农村矛盾纠纷与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涉及面广,易于引起具有相同利益关系人的共鸣,进而形成群体

  行为。这些矛盾纠纷若处理不当,解决不力,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极其容易引发群体性事件。

  五是矛盾纠纷的对抗性。受利益驱动影响,由于水资源的不均性、有限性、紧缺性,极易形成农田灌溉水事纠纷,甚至引发打斗。因借婚姻索取财物、争夺遗产、分家拆产、逃避债务而激化的矛盾时有发生。

  六是纠纷调处具有复杂性。就土地纠纷而言,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物权法》,任何组织和个人不能以土地弃耕撂荒为由收回或转包农户的承包地,农户的土地承包权以“土地经营权证”为根据受法律保护。但《土地管理法》又明文规定:承包经营耕地的单位或者个人连续两年弃耕抛荒的,原发包单位应当终止承包合同。在这里,法律和法律、法律和政策之间出现明显不相吻合,使得基层干部和政法部门在处理此类纠纷时无所适从,左右为难。

  二、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

  从林地和土地权属、农户分家、婚姻、重点工程建设征占地赔偿和水源等矛盾纠纷的产生,有其深层次的原因。随着社会主义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大人民群众追求小康生活的愿望越来越迫切。但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不适应、经济基础同上层建筑的矛盾也随之凸显。

  现阶段农村社会矛盾纠纷产生的深层次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社会结构发生了深刻的变化,东西部的差距、城乡差距、各阶层的差距明显拉大,虽然社会经济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明显提高,改变了均贫。但是,由于并没有达到均富,导致不患寡而患不均,由不均而导致心理失衡,由心理失衡而导致行为失控。个别地方因仇官仇富心理而发生的群体性事件,已经给我们提出了深刻的启示和警示。

  第二,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进程的推进,带来利益格局的调整,引发了社会纠纷的剧增。随着原有的利益格局的不断变化,个人之间、群体之间、家庭之间、社区之间、城乡之间、地区之间以及它们彼此之间的利益差距与矛盾日益突出,从而引发了各种各样的矛盾

  纠纷,且纠纷的性质越来越复杂。同时,多元化利益带来的冲突加上因制度未有效确立而产生的混乱与无序,产生了许多新的具有时代特点的纠纷,如土地承包权纠纷、劳资纠纷、消费纠纷、医疗纠纷等。

  第三,市场机制不成熟,新旧体制产生巨大摩擦,社会控制系统不够完善并明显脱节,原有的管理体系力不从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发展的过程中,多种经济所有制并存,多元的利益主体开始产生,追求利益的欲望被激发出来。由于法制不健全,市场秩序失范,社会诚信缺失,市场经济固有的各种弊病开始产生,受利益驱动,引发的各种纠纷层出不穷,社会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在增长。

  第四,城市化进程加快,新型共同体正在生成。以价值、观念共同为特征的传统社会正在向利益共同的经济共同体转变。农民为参与市场的需要自愿组织的各种生产、销售、技术性协会正在生长、发育,这是经济共同体在乡村社会发育的征兆。另一方面,农民正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向城市流动。与此同时这些农民又未被城市接纳,造成他们的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权利一旦受损害,往往诉诸暴力或其他类型的自力救济。

  因此,基于特定的历史时期,我们在取得经济快速增长的同时,各类犯罪案件、经济纠纷、民事纠纷、信访数量同样快速增长。当自发的、零散的、轻微的矛盾不能得到及时解决时,将可能转化成自觉的、有组织的、严重的群体性对抗,使矛盾摩擦上升为矛盾冲突,烈度与强度不断地增强,引发更大范围、更加激烈的冲突。为此,尽快建立一种便捷、节约、高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紧迫而必要的。

  三、巧妙化解矛盾纠纷的办法

  哪里疏导化解矛盾的工作做得好,哪里农民的情绪就顺,社会秩序就好,经济发展就快;否则相反。农村矛盾纠纷都有一个酝酿--发展--激化的过程,要从源头抓起、从根本抓起、从全社会抓起、从平时抓起、从预防抓起、从调解抓起,“宜疏导不宜堵压、宜化解不宜激化”。除了违法乱纪的事件和最终需要解除人身关系的以外,均应耐心细致地调解,千方百计定纷止争。

  第一,建立一个完善的工作机制。按照“形成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解格局”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努力为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提供坚强保障。一是实行“一天一排查”制度。村“两委”班子成员、村调解委和各村民小组长按照分管的片区每天分别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矛盾纠纷进行排查和收集,努力做到早发现、早上报、早处理,切实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二是实行“一案一办结”制度。对排查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及时进行归纳分类,逐件按诱因、涉及人数、重点人员、事态发展预测等登记建档,并逐一进行调解,调解后及时将调解情况报告乡综治办。对比较复杂或有可能影响社会大局稳定的矛盾纠纷案,村“两委”及时召开专门会议,研究提出化解措施,明确包案责任人,及时组织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明确村级调解组的调解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送达。三是实行“一月一例会”制度。村调解委每月召开工作例会,分析全村维稳形势,研究解决矛盾纠纷难题,并按月对工作成效显著的小组和个人进行通报表扬,对措施不力、工作被动的小组、个人进行通报批评。

  第二,培养一支过硬的调解队伍。立足于少数民族地区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培养一批优秀调解员,通过发挥其作用,使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基础,消除在萌芽状态。一是管好用好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结合村“两委”换届,对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整充实,明确其主要职责和任务。实行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月例会制度,定期不定期组织调解员学习农村实用法律和调解工作方法。同时,通过落实“以案定补”、每年评选优秀调解员等形式,充分调动村级调解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二是有效整合基层调解人员。实行矛盾纠纷分级调解制,对家族或家庭中产生的矛盾纠纷,由家族长者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民小组。对村民小组内产生的矛盾纠纷,由村民小组长、党员、村民代表先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再上报村级人民调解委员会。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发挥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村民小组长和村民代表以及各界知名人士的作用。通过分级调解,有效整合调解人员,壮大了基层调解员队伍。三是对调解员进行专门培训。结合党员大会和村民代表大会的召开以调解业务、调解方法、农村实用法律等为主要内容对村级调解员进行集中培训,使基层调解员全方位、多角

  度的得到培训。

  第三,推广一套有效的化解方法。我村认真总结推广矛盾纠纷化解方法。通过不断探索实践,基本形成了一套适合本地区实际的矛盾纠纷化解方法,并在全乡范围内得以推广,归结起来主要有以下八种:一是注入真情调解。每位调解员在组织调解前,都要抱有一定将矛盾纠纷化解的信心和决心,把矛盾纠纷化解当做是真正为群众办好事实事,都要认识到若不将矛盾纠纷化解,会对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甚至会升级为更大矛盾,影响社会大局稳定。二是规范程序调解。严格按规范程序组织调解,严明调解纪律,维持好调解现场秩序,对参与人有可能产生激动情绪的,安排专人稳控,防止双方矛盾升级,致使不欢而散。三是坚持依法调解。在调解过程中,要将矛盾纠纷案涉及法律和政策宣传在前,让当事人理解明白。调解员在提出纠纷问题解决方案时,要尽可能按照法律规定,维护法律尊严。四是法情结合调解。在依照法律完全不能化解矛盾的基础上,要组织当事人协商,提出若干解决问题的方案供当事人选择,直至矛盾纠纷化解为止。调解员在提出解决问题方案时,要发散思维,只要不违反道德、法律和不触及第三方利益,有利于矛盾纠纷化解的方案都可以提出。五是用活村规民约。将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或约束不了,以及农村常出现的一些纠纷事项明确写入村规民约,依法召开村民大会讨论通过后认真组织实施,在发生矛盾纠纷时,严格按照村规民约规定来组织调解。六是用活关键人物。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要对当事人的社会关系进行调查了解,若有一方当事人的亲人、朋友,或有利益制衡的人物,有利于矛盾化解的,要想方设法与其沟通,请其出面做思想工作,或出面参与调解。七是用活特定时段。在对有些矛盾纠纷进行化解时,调解员要对矛盾纠纷的实际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找准矛盾纠纷化解的最佳时机,再组织调解。对已化解矛盾纠纷达成口头协议的,要在最短的时间内补充书面协议。八是用活人性本质。在矛盾纠纷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要对当事人进行人性分析,了解矛盾双方需要什么,并顺着当事人的需求去做思想工作,直至双方当事人利益达成一致。

  通过建立工作机制、培养过硬队伍和推广八种矛盾纠纷化解方法

  的,我村连续两年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均在95%以上,没有一件矛盾纠纷案因化解不力而激化升级或发展成为刑事案件,一批长期积压的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社会大局稳定形势明显好转。

  二○一三年六月二十日

  第四篇:深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

  当前我们国家仍然存在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管理方式滞后、社会矛盾复杂多样以及国际对敌斗争尖锐复杂等情况,就必须加强社会矛盾化解工作。社会矛盾是引发案件的主要因素,案件是各类矛盾发展的结果,是最突出、最严重的矛盾。以往要求政法机关发挥职能作用更多的是强调依法办案,现在进一步要求把执法办案工作向化解社会矛盾延伸、向社会管理工作拓展。因此,审判机关要充分认识肩负的重大责任,把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作为履行职责的重要内容、发挥作用的重要领域,结合办案拓展和延伸审判职能,从源头上化解,从管理上预防,努力实现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深入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是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源头性、根本性、基础性问题的重要举措,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关键

  性工作,只有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健全制度机制,真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始发阶段,才能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

  第五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小结

  马岭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

  全面清查阶段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马岭镇以创建“平安马岭”为主线,以维护人民群众利益为根本,坚持边调查边梳理、边摸排边调处原则,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矛盾纠纷,确保了社会大局和谐稳定。现将全面清查阶段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次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根据工作实际成立了以各包村领导为组长、各村支书、主任和包村干部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工作小组,要求各村工作组要提高认识,加强宣传,进村入户,认真排查,及时化解,将调处有难度的重大复杂纠纷及时按程序上报镇信访办和司法所,确保此次行动取得一定失效。

  二、主要做法

  1、全面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一是截至11月份来,我镇结合精准扶贫工作,全面部署开展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各村各调解组织按照统一部署认真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把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进村入户,与群众面对面交流,充分了解群众所期所盼,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症结,及时发现和化解突发性的重大、疑难纠纷,切实防止矛盾纠纷激化或发生群体性事件,有力促进社会的稳定。二是围绕中心工作化解重点难点矛盾纠纷。各村调解组织立足本职,在化解婚姻家庭邻里等常见性民间纠纷的同时,主动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参与各种类型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工作,及时化解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资源纠纷、劳资纠纷和经济纠纷等突出矛盾纠纷,促进了当地经济的健康发展,为地方的经济建设保驾护航。

  2、落实工作制度,促进调解规范。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调委会规范化建设标准,结合我镇实际,规范了调委会各项工作制度的内容,上墙公示牌的规格、标准,调委会的“五簿两册”,调解文书格式,统一刻制调委会印章。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纠纷排查、纠纷登记、纠纷回访和档案管理等工作制度,规范了调解程序和调解文书。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预警机制,严格落实例会制度、调处责任制、信息报送和责任追究制度等,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

  3、规范运作机制,推进工作开展。一是落实未结纠纷调处责任制。及时掌握调处进度情况,对在调处过程中遇到困难和问题,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在集中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专项活动及开展群体性事件隐患排查调处活动期间,根据实际对未结纠纷进行任务分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分工,确保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取得实效。二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对全镇各村调解人员进行重新摸底登记,镇定期召开月例会制度,畅通信息渠道,发挥村信息员的作用,随时掌握社会不稳定因素的苗头动向,组织法律工作者深入各村参与疑难复杂矛盾纠纷的调处。

  4、开展法制宣传预防工作。我镇坚持打防结合、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方针,把开展专项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与法制宣传教育结合起来,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促进矛盾纠纷预防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建立以人民调解员为骨干,扎根基层的普法宣传队伍,在做好调解工作的同时,又向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把化解纠纷问题放在预防矛盾纠纷发生上,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二是通过开展生动直观的法制宣传,运用广播、宣传车、墙报等各种媒体宣传矛盾排查调处工作的重要作用,分发有关法律常识材料到全镇各村,加强了对群众的宣传教育,起到教育一群、影响一片的效果;三是在重大政策出台前后,有针对性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对政府中心工作的理解和支持,促进工作的落实。

  三、目前取得实效及今后工作打算

  通过近一个月的走访摸排及调处,我镇辖区内共排查矛盾纠纷15件,现已调处成功13件,剩余2件正在积极调处中,排查重点人员6人,其中5人长期上访(4人为越战退伍人员),另有一名精神障碍患者,目前各相关村已做好稳控工作。我们将继续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第一道防线”作用,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完善社会矛盾排查调处机制,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工作方针,妥善处理社会矛盾,全力构建和谐马岭。

篇四:社区协调联动隐患分析矛盾问题化解工作情况材料

  

  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材料

  第一篇:矛盾纠纷化解典型材料

  强基维稳,铺就和谐发展道路

  ——白塔镇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几点做法

  白塔镇地处博山北郊,位于博山新区新城规划范围。下辖19个村、社区,人口4.02万人,面积36.9平方公里。支柱产业为汽车配件、新材料产业,是淄博市经济强乡镇前十强。

  众所周知,越是经济发达的地方,各种矛盾就越是种类繁多、越是复杂,诸如土地纠纷、拆迁安臵纠纷、劳动纠纷、改制纠纷等时有发生。近年来,白塔镇把平安建设作为最大的民生工程,以固本强基维稳工程建设为抓手,突破“就信访抓信访,就稳定抓稳定”的传统思路,积极探索在发展中解决问题,在解决问题中寻求发展,围绕发展抓稳定、抓好稳定促发展的新路子,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完善网络、充实人员,构建大信访、大调解工作格局。“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工作网络建立、维稳队伍建设是维稳工作的基础。

  以高效快捷为原则,建立了“六位一体”的基层工作联动网络,即由镇包村(社区)党政领导、包村(社区)干部、驻村(社区)民警、村、社区基层联络员、调解员、治保主任构成基本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网络,确保有人干事。充分发挥“一村一警”和基层联络员、调解员作用,掌握村情民意,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解决”,将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公开接访制度,按照全区固本强基维稳工程要求,每个工作日有一名党政领导公开接访,接访领导做到按时到岗,对群众来信来访案件进行及时有效处理。狠抓维稳队伍素质提升,增强综治维稳力量。整合司法、信访、调解队伍,积极选调有专业知识、有基层工作经验的人员充实到综治维稳一线,形成维稳工作专业队伍,采取以集中培训、以干代训、撰写接访心得等为主要方式的强化训练,使维稳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做到了人人能接访、个个会调解。同时,将工会、团委、妇联等群众团体

  纳入到维稳综治领导机构,作为维稳工作的预备队伍,充分利用群众团体的思想阵地,广泛宣传维稳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基本的法律、法规,在全镇营造起良好的维稳舆论氛围。全镇19个村、社区都成立了综治中心,实行综治、调解、信访联合办公。全镇共配备专、兼职维稳人员108人,其中镇综治办20人,综治调解员65人,信访基层联络员23人,夯实了基层矛盾纠纷化解基础。

  --创新方法、总结经验,形成常抓不懈的工作机制。维稳工程的重点在基层、基层工作的关键在组织、组织建设的根本在干部。该镇高度重视基层组织制度建设,经过长期摸索,形成了一系列科学、规范、高效的长效机制,为维稳工作提供了制度上的保障。

  一是落实村级规范化管理制度。村级事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是引发农村矛盾纠纷的一个重要原因,工作中该镇高度重视基层班子建设,全面落实“书记抓,抓书记”的要求,集中推行农村基层干部“三三”工作法。落实村级事务民主管理制度,特别是推行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村级事务的决策、执行进一步规范,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不断增强。北汽海华汽车部件生产基地项目的按时落地,就得益于村级管理制度的不断规范。海华汽车部件项目是在金融危机影响尚未触底之时逆势而上的,是与

  北汽公司强强联合,符合白塔镇经济发展总体规划且科技含量高的好项目、大项目,对于拉动全镇经济将会起到非常大的作用。因为项目牵扯占地这个容易引起信访事件的敏感问题,为保障工程顺利实施,镇组成工作组提前介入,首先对有关社区从工作程序上进行把关,严格按照社区党总支会提议、社区“两委”会商议决策、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程序,对占地这一村级重大事务进行了决策。其间,部分群众对土地补偿款的分配问题产生分歧,一度使项目受到阻碍。镇工作组和社区两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基础上,依照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社区实际,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分配方案,使各方利益群体得到满意结果,最终项目得以顺利开工建设。目前,20000平方米的车间已基本完工。通过这件事情,可以得出一个结论,群众利益无小事,只要是站在老百姓的角度思考问题,真心为老百姓办事,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我们的工作就会得到老百姓的支持。

  二是实行信访案件严重级别预警、分级负责制度。信访案件、矛盾纠纷涉及社会生活的各个层面,面广、量大、内容杂,为抓住最佳解决时机,尽快地解决出现的矛盾纠纷,有针对性地处理那些对社会影响大、相对比较复杂的案件,实行了信访案件严重级别预警、分级负责制度。先由接访领导和维稳工作人员,对接访事件进行初步过滤,甄选划分为重大矛盾、复杂矛盾、一般矛盾三个级别,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和包村人员一岗双责制度,确定不同的具体责任主体进行化解。重大矛盾包括群体性上访,牵扯利益群体较为复杂的事件,对社会副面影响比较大的恶性事件等,由主要领导作为直接责任人,亲自关注、亲自接访、亲自参与、亲自解决、一办到底。复杂矛盾包括上访群体要求比较明确,但

  需要协调几个部门进行解决,或是涉及资金落实等比较实际的问题,由接访党政领导作为具体责任人,对案件进行跟踪处理,全面协调,直至群众反馈回满意结果。一般问题,由接访领导当场落实包村干部、责任单位负责人为具体责任人,给予答复处理,直至上访群众满意。

  在案件处理过程中,该镇还实行了一事一议审理制度。涉及多个部门的信访案件,召开由镇专职副书记召集,具体包案领导、相关责任部门参加的部门联席会议,对排查及接访的比较复杂的矛盾隐患和纠纷,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负责,归口调处”的原则,共同制定调解方案。

  三是对上访老户实行“五步”工作法。解决老上访户历来是基层信访工作的第一难题。该镇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关注民生,做好化解和稳定工作。一“访”,深入走访、全面梳理,认真从案件中分析研判信访人诉求中合理成分和不合理成分。二“谈”。在对案情充分了解掌握的基础上,与信访人面对面、心贴心的谈案情,做到晓之以情,动之以理。三“帮”。对信访人的现实生活给予更多关怀和帮助,对家庭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人通过纳入“低保”、给予生活救济、逢年过节慰问走访、帮助推荐就业岗位等各种方式来解决信访人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我镇原广播站于2006年进行改制,划归青鸟公

  司进行市场化运营管理。对原广播站部分职工进行了辞退,这几名职工,上访反映要求享受退休待遇。经调查,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原广播站已经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作出答复处理,但上访人对处理意见不服,坚持要求按其想法落实退休待遇,并一度情绪特别激动,甚至在领导办公室里拿着农药瓶要挟寻短见,并不断的重复上访、越级上访。针对

  这一案件,我们了解到上访人生活上确实存在一定经济困难,将他们当作特殊困难群体,在政策范围内,全力进行帮助扶持,发放部分生活困难补偿金,帮助推荐就业岗位,并及时咨询劳动保障、司法等部门的专业人员,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给予了一次性补偿。矛盾的利益主体总是多方的,当辞退的这一主体得到满意答复后,原广播站改制时留用,至今仍然在岗的几位职工,提出了也要得到一次性补偿。包案领导多次与他们促膝长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使他们认识到了所提出的要求的不合理性,最终信访人息诉罢访。四“解”。以“事要解决”为原则,对信访人反映问题中的合理成分,在政策范围内,全力解决信访人反映合理的问题。五“控”。对于经过重新研究、重新调查、重新处理认定为“无理上访”的案件,落实人员,明确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切实将上访人稳控在当地。

  --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形成强基维稳的巨大合力

  牢固树立“发展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的理念,建立健全了领导负责机制,明确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对暴露出来的重大社会矛盾以及群体性上访反映的问题,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上门倾听群众心声,了解掌握第一手资料,深挖矛盾根源,彻底化解矛盾。切切实实对全镇安全稳定负起总责,并对全镇广大干部职工起到表率作用。2009年12月底,白塔社区因博山弹簧厂集体企业改制而引发问题,矛盾不断升级,由中断改制到矛盾转移,发展到白塔社区居民100多人上访反映要求罢免居委会成员。这一事件看似是一起罢免事件,但实质却是因为村企业改制程序不完善、办法不透明、方法不对路、工作不细致而

  引起的。因该村一直是先进单位,相对比较稳定,上访事件发生后,镇党委非常重视,镇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在广泛听取企业职工、企业、村委会成员、上访群众等利益相关群体意见基础上,迅速理清了事件的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找到工作的切入点,果断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一是指导村两委制定科学合理的企业改制方案;二是按照“四议两公开”原则对方案进行审议决议;三是针对村民罢免要求,同意总支书记主动辞职,消除罢免目标,并对村两委班子成员予以及时调整;四是积极物色既能消除村民罢免意见,又对改制企业有收购意向的企业及时介入,平衡了村两委、上访群众、企业负责人等多方面的利益关系。这样不仅使村民利益得到保障,主动终止了罢免程序,而且使企业成功改制,通过资产重组成为镇域产能过五亿元的骨干企业之一,同时村收回净资产,确保了村集体利益。企业改制后,职工工资涨了50%,为职工购买了各类保险,对原企业负责人(原总支书记、社区两委成员)聘任为顾问,最大限度予以关照。这一事件的成功解决,有力的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发展环境。

  ――以人为本、关注民生,经济社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

  稳定是发展的生命线,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有了稳定的社会环境,才有百姓的幸福安宁,社会的发展进步。而同时经济发展又是解决一切矛盾的基础。社会和谐稳定所带来的经济发展成果,已是日渐丰硕。

  促进了发展,提升了实力。2009年全镇完成规模工业营业收入115亿元;利税10.8亿元;全社会固定资产投入完成20亿元;实现财政收入5813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9370元。同时强

  化企业梯次建设,重点培植骨干企业,实施“22510”工程,实现全镇经济可持续发展。计划用3年时间培植产能过50亿元企业2家,过10亿元企业2家,过5亿元企业5家,过亿元企业10家。其中,海洲粉末冶金一期年产30万吨粉末冶金材料、北汽海华汽车部件生产基地一期6万吨汽车板簧、宏泰科技一期5万吨合金铸钢件工程将于今年五一竣工投产,新材料和汽车部件两大产业集群逐步壮大。

  实惠了群众,改善了民生。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以“三路一河九社区”为主框架的城市空间布局逐步形成,城市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供水中心一期工程顺利竣工,白塔镇污水处理厂主体工程完工。两区

  三村工作稳步推进,仅2009年一年,开工建设住宅楼16幢,建筑面积达6.4万平方米。实施村村通工程,辖区内道路基本实现了全硬化。以低保、城镇基本医疗保险、企业职工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养老保险为主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公共卫生体系、教育文化体系也逐步健全,人民群众的满意度逐年提高。

  以上是白塔镇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方面所做的一些工作,总结归纳,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只有从群众切身利益出发、从基层基础工作入手、从长远机制完善考虑,最大限度从根本上化解不和谐因素,经济发展才有保障、社会事业才会繁荣、人民群众才能安居乐业。

  2010年4月

  第二篇:浅议矛盾纠纷化解

  浅议矛盾纠纷化解的“诊”字功

  有效预防和化解人民内部的各种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与平安是创新社会管理体系的重要内容。我们认为,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尤如医生查病、确诊、用药、复查、确愈的过程,而其中“诊断”是关键。调解工作者练好“诊”字功,就能“对症下药”,最

  终取得调解成效。根据实践体会,化解矛盾纠纷的“诊”功包括:

  “听诊”:访民情

  查隐患

  听诊(auscultation)原意是指医生根据身体各部位发出的声音,用听觉来判断是否正常的诊断方法。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听诊”,目的在于发现群众最关心的问题、最普遍的问题、最特别的问题和最需解决的问题,从不同的角度把握哪里“易病”、哪里“将病”、哪里“已病”,从而为进一步开展针对性工作奠定基础。为有效为了确保“听诊”听得“真”、听得“实”,可以从三个途径入手:①通过聘用“土生土长”的调解员和矛盾纠纷信息员,掌握“一线”的民情民意,及时收集可能发生矛盾纠纷的具体情况与群众对此的基本意向,通过归纳总结掌握社情民意的基本类型,“清晰”工作的“主攻”方向及基本方式和方法,不打“无准备之仗”。②合理划分管理网格,确定管理“责任田”。“责任田”负责人除了要入户普查外,还要对重点人员、重点群体进行“特别走访”,排查异常情况,做到“有病

  无病”心中了然,并落实应相应的“预警”准备,不打“无把握之仗”。③对已排查出的矛盾纠纷“苗头”,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及时分析,确定可能是诱发“大病”或系“小疾”,是“急症”还是“慢性病”,从源头入手作出科学的处置决策,将可能造成的矛盾纠纷隐患消除在“发芽”之前,不打“不划算之仗”。

  “会诊”:大调处

  解难题

  会诊(consultation)原意是指由2个以上的医生共同诊断疑难杂症,现也常用来比喻几个方面共同研究解决生产、工作上出现的疑难问题。现代社会矛盾纠纷纷繁陈杂,诸如拆迁纠纷、历史遗留纠纷等,涉及人数多,弥留时间久,仅靠某个部门调处显然难有作为。对矛盾纠纷实行“会诊”,实际就是发挥“大调解”的作用,推进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的无缝对接,做到资源互补、工作互动。“会诊”的方式很多,主要有:①“个案会诊”,即对相对复杂、事涉个体的纠纷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的联合调解。如化解“村民待遇”纠纷,政府要发挥主导作用,组织民政、综治、司法、公安和村组织、村民代表共同参加,使化解矛盾内容上合法,程序上无误,结果上合情合理。②“现场会诊”,即在纠纷发生“标的”地实地调解。如“山林权属”纠纷调解,因其具有一定“技术含量”,更不能“纸上谈兵”,必须现场勘查做到“图实相符”,决定了调解此类纠纷必须是“现场调”,才能“一箭中的”。③“专业会诊”,即专门组织相关人员就专业性强的纠纷集中力量专办,以期更快、更彻底解决之。如“医疗事故类”纠纷,专业性强“非常人能办”,只有在相关职能部门、专家、法律服务者及医患双方进行充分沟通,才能拿出大家都信服的方案。④“跨界会诊”,即针对跨行业、跨区域矛盾纠纷进行会诊。如针对边界地区发生的各种纠纷,组织“两边”相关部门和专家深入矛盾发生地进行现场指导,商讨制定处置方案,落实工作对接等。

  “急诊”:快介入

  化危机

  急诊(Emergencytreatment)原意为紧急情况下的治疗。社会生活中充满“变量”,突发性矛盾纠纷不可避免的存在,需要“紧急

  治疗”,以防止进一步酿成悲剧。突发性矛盾纠纷是指那些因突发事件或政策性变革等导致的,如调处不及时,很可能快速升级、激化的矛盾纠纷。如近年来多地因交通事故引发群体性堵路事件,原下放垦民因政策变化形成的集体上访事件等都属于此类。“急诊”的要求是“快、稳、准”,但能否实现要求,主要取决于:①未雨绸缪,建立完备的突发性矛盾纠纷的应急调解预案,包括应急调解领导机构,应急调解工作机构,处置、调查突发性事件和善后处理的工作程序等,做到“战必有备”。②快速稳控,建立针对重点关注的矛盾纠纷,如医患纠纷、拆迁纠纷、集体性劳动争议、边界纠纷、涉诉信访案件等有可行的应急调解协调机制,使各矛盾纠纷调处中心、各调委会、专职调解室、法律服务单位等司法行政资源有条不紊、及时介入,做到“战必能上”。③强力调解,建立矛盾纠纷调解“人才库”,包括职能部门的调解“能手”,专业调解的“高手”,民间调解的“土专家”等,凡有“一面之长”的均纳入其中,随时能按调解需要组建一支应急调解小组投入“急诊”之中,做到“战必能胜”。

  “复诊”:勤回访

  促履行

  复诊(furtherconsultation)原意是对已就诊的病人进行再次诊断,以确定是否继续治疗或已痊愈。矛盾纠纷的调解终

  第三篇: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

  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总结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社会矛盾呈现多元化、复杂化,易激化等特点,为进一步加强社会矛盾预防和化解,XXX立足本职,落实市委、市政府三调联动机制,形成一套科学有效的协调机制、调处机制,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机结合,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是促进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预防社会矛盾的更要手段之一,近年来XXX结合自身实际,制定了《XXX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办法(试行)》,坚持以人为本,依法行政、依法决策,以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为落脚点,正确处理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关系,在国资系统内形成并完善社

  会风险评估机制,凡是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改革改制措施、重大项目建设、环境影响等方面都要先评估再执行,有效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保障和促进我市社会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工作里也发现很多困难和问题,一是历史遗留问题时间跨度长,有些问题由于缺乏政策依据,协调难度大,实质上的突破很难,容易引发个人和群体的重复上访。二是矛盾纠纷容易被激化和群体化,矛盾在突显出来后,一旦没有及时妥善处理,容易激化矛盾,从而向群体化转化,造成工作被动。三是调解工作经费不足,在实际运作中,由于调解工作经费未纳入财政预算,在单位经费紧张的情况下,调解人员的培训、调查经费的落实,以及宣传工作开展难度大,且多数基层调解员都是身兼多职,时间和精力投入不够。

  在今后的工作中,XXX将进一步落实三调联动机制,并结合工作实际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本着预防为主原则,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做到早发现早协调,把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其次是加强调解人员队伍建设,创新调解手段,将情、理、法相互结合,继承和发扬“枫桥经验”,完善多元化解的长效机制。

  第四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矛盾纠纷排查化解

  工作调研报告

  居力很镇地处科右前旗政府南,东、西与乌兰浩特市、吉林省洮南市接壤,这里交通便利,通讯快捷。总面积220.8平方公里,其中耕地面积8.24万亩,全镇辖15个行政村,31个自然屯,总人口2.1万,是一个蒙、汉、回、满等多民族聚集镇。我镇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全镇15个行政村都成立了调委会有专兼职调解员83人,特别是2009年各村又成立了综治维稳工作站进一步规范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在此基础上,居力很镇综治办形成了这个调研报告。

  一、我镇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的做法与成绩

  近几年来,我镇党委、政府及各村能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的要求,以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为指引,坚持“一手促发展,一手保稳定”,以解决民生问题为根本,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为主线,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确保了我镇社会总体上的持续稳定。

  (一)领导重视,抓建设

  统一了思想认识。思想认识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力量之源,也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思想保障。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矛盾纠纷化解工作摆到突出的位臵,当做关系党的事业兴衰的大事来抓,从抓什么到怎么抓,我们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从长规工作到长效机制,我们构筑起新型防控体系。2009年初在总结2008年工作中,我们发现全年共调解纠纷100余起,这项工作不仅牵扯了镇党委、政府很大的精力,同时也影响了全镇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大局。基于以上

  认识,镇党委、政府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这几年矛盾纠纷涉及到的部门,率先提出了整合治安资源,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中心这一工作思路,着力打造安全的治安环境、交通环境、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按照这一工作思路,结合居力很镇的实际情况,我们将维稳办、综治办、信访办、司法所、经管站等部门纳入调处中心,让他们直接介入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在这一工作模式探索中,我们随前旗政法委赴外地考查综治维稳工作,通过学习,我们的工作思路逐渐清晰了,在借鉴外地经验的基础上,在旗政法委的指导下,我们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的基础上,建立了大调解格局的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形成了以部门力量的整合、资源共享、镇村联动、携手调处为主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新模式。

  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建立后,村级化解不了的矛盾在一楼信访接待室就能得到工作人员的接待,根据来访群众反映的问题归属,由职能部门接待处理,避免了以往来访群众直接上楼找领导的现象。既方便了群众,又使领导从处理接访中腾出时间,集中精力谋发展,一心一意搞建设。

  (二)建立机制,抓落实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关系到我国社会稳定全局的系统工程,必须建立科学有效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近几年来,居力很镇党委、政府正在逐步建立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在化解社会矛盾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1、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分析研判机制。

  镇党委要求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做好日常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同时,重点加强对辖区范围内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将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触角前移,及早发现潜在的不稳定因素,将各类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不断延伸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工作触角,“变上访为下访,变关门为开门”,扩大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覆盖面,将各个领域、行业和群体的问题都纳入了排查的范围,采取了日常排查、定期排查、专项排查和特别防护期排查等方式,坚持“村组每月一排查,镇每季度排查一次”的制度,不断提高社会矛盾纠纷排查的频率和针对性,在此基础上,建立社会矛盾纠纷的台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同时强化矛盾纠纷情报信息工作,建立镇村两级情报信息网络,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准确分析判断治安形势,提高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防止群体事件的发生,使80%以上的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截止2009年末,村级调解矛盾纠纷37起,这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镇化解矛盾纠纷的工作压力。镇、村两级机构按同一工作程序运转,上下联动,系统管理,最大限度地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做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形成了以“大排查”促“大稳定”的工作局面。

  2、完善以组织建设为主要手段的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机制。由于当前社会矛盾纠纷绝大多数是人民内部矛盾,对社会矛盾纠纷的调处主要是采取调解手段。建立健全组织机构是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组织保证。居力很镇村两级组织都成立了平安建设领导小组、综治办、维稳领导小组等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专门机构,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中发挥了组织、协调、排查、化解等重要的作用。特别是以整合各部门力量化解矛盾纠纷为目的的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的建立,更使我镇社会矛盾化解工作有了更好地抓手。《居力很镇综治维领导稳工作中心实施方案》和《居

  力很镇综治维稳工作中心制度》等相关文件的出台,从工作原则、程序、制度、案件分理、人员守则等方面对矛盾纠纷化解工作进行规

  范,将化解矛盾纠纷的责任层层分解,建立起横向和纵向的领导责任制,使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落到实处。

  二、我镇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纠纷及其成因

  (一)我镇存在的主要社会矛盾纠纷

  在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作出的《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明确指出,任何社会都不可能没有矛盾,人类总是在矛盾运动中发展进步的。我镇作为前旗一个人口多、农业和工业基础较薄弱的城郊镇。虽然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采取了各种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的稳定,但是由于诸多方面的原因,我镇一些矛盾纠纷仍然突出,造成了部分地区的不稳定,这些问题主要包括土地征用问题、涉农问题、林地(场)遗留问题、土地纠纷、家庭邻里纠纷、民事纠纷等。这些问题仍然是当前我镇突出的社会矛盾纠纷,影响了我镇部分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二)我镇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分析

  社会矛盾纠纷的产生总是基于一定的成因的。只有对我省社会矛盾纠纷的成因进行分析,才能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的和谐发展。

  1、村级治保会、调委会管理体制有待完善,人员素质有待提高。一是个别村的工作人员在实际调解矛盾中存在人情大于政策、法规等情况,使天平失衡,从而导致矛盾激化。二是对矛盾纠纷化解不及时引发矛盾激化。

  2、社会生产、生活中的利益关系矛盾。一是农村土地管理不完善,农民往往因为一垄甚至半条垄而引发矛盾,此类矛盾比较突出,占镇村调解的纠纷65%以上。二是村委会换届中各种利益关系矛盾。由于在选举中或多或少会触动各方利益,引发罢选、贿选造成等,使宗派利益激化。三是村集体中群众与群众利益的矛盾。这类矛盾由于历史原因化解起来比较困难。如我镇永兴村就是因为村集体菜田引发此类矛盾并且和村换届交织在一起。

  3、法制不健全、群众法律认知不够,是导致社会矛盾纠纷的法律

  原因。一是法律规定不完善。如,对于信访问题,虽然我国于2005年颁布了《信访条例》,但这个条例中对少数人上访人员违反《信访条例》的一些行为缺乏刚性的处罚规定,从而造成了许多无理上访、非法上访甚至引发了新的社会矛盾纠纷。二是农村群众法律意识有待提高,广大群众不是不懂法,而是对有些法律一知半解,往往导致与法律背道而驰。

  4、部分群众道德素质不高,是引发一些家庭矛盾的深层原因。具体表现在赡养老人、离婚、扶养儿女等方面。

  三、建立化解我镇社会矛盾纠纷长效机制的途径

  (一)建立健全强有力的化解矛盾的组织领导机制,形成合理的组织体系

  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必须有一个强有力的组织领导机构,形成化解矛盾的组织体系,才能真正将化解社会矛盾工作落到实处。今年镇党委、政府重点抓基层治保会、调委会建设,从实行目标管理量化分解到业务培训都做了细致安排,并着手建立长效机制,努力打造一支业务过硬的矛盾纠纷化解队伍。

  (二)大力发展经济,构建合理的利益关系协调机制

  大力发展我镇经济,是解决一切社会矛盾纠纷的前提所在。经济社会发展和社会稳定是相辅相承的关系。我镇要继续坚定不移地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实施“科技兴镇、农业稳镇、乳业富镇、工业强镇”战略,努力改善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才能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维护我镇社会稳定奠定良好的物质基础。

  (三)进一步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

  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信访工作是加强党和群众联系的重要桥梁。要真正发挥“桥梁”作用,了解社情民意,教育疏导群众的作用,强化广大信访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和群众观念,做到接待群众真诚热情,了解情况全面准确,答复问题耐心细致。要变群众上访为我要下访。

  (四)建立和推行大调解格局,完善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责任机制

  化解矛盾纠纷是一个系统的社会工程,不是某个部门能够单独实

  现的。要制定相关制度实现各部门职能上融合,力量上整合,工作上配合,信息上汇合,变“单打一”为“集团作战”。从而跳出各部门单打独斗不能有效化解矛盾的被动局面,形成了各部门一盘棋的大调解格局。

  第五篇: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情况

  关于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活动的情况汇报

  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专项活动开展以来,我中心严格按照管委会文件精神和有关要求,积极开展教育宣传、重点监控、日常排查等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制。为加强组织领导,中心成立了中心主任任组长、分管副主任任副组长的综治维稳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为落实维稳工作责任,领导小组认真制定专项活动方案,动员全员参与,细化综治网格分工,严格落实责任,有针对性地开展各项活动。

  二、加强宣传教育。一是召开专项活动座谈会,组织园区各企业负责人进行动员交流,要求企业提高思想认识,认真开展摸底调研,及时发现和报送不稳定因素,确保风险可控。二是加强园区企业相关人员的学习教育,树立企业职工通过法律途径反映矛盾纠纷问题的意识,提高自我保护意识、法制意识和科学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加大排查力度。一根据管委会安排,结合园区企业每月的日常巡查管理工作,全面开展做好辖区企业不稳定因素排查工作,共排查企业80家,矛盾纠纷排查率100%,未发现影响社会稳定的矛盾纠纷。二是加强对重点排查对象的重点监控,对前期出现过矛盾纠纷问题的重点单位与人员进行重点排查、重点监控,积极跟进纠纷问题处理情况,观察人员情绪、动态,保证了重点单位与人员的稳定,实现了“五不发生”的工作目标。

篇五:社区协调联动隐患分析矛盾问题化解工作情况材料

  

  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汇报材料

  兴安盟科右前旗科尔沁镇党委

  (2010年10月

  日)

  检查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科尔沁镇党委、政府,对各位领导莅临我镇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就我镇开展社会矛盾化解工作做以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恳请各位领导提出宝贵意见。

  一、基本情况

  我镇是科右前旗城关镇,总面积196平方公里,总人口万,辖11个行政村、36个自然屯。全镇有耕地万亩,林地万亩,牧业年度牲畜存栏34100头只(其中奶牛6500头),2009年,全镇财税收入实现了280万元,今年可实现300万元,是一个典型的农牧林结合的经济类型镇。

  二、主要做法及取得的经验

  近年来,镇党委、政府始终将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有力保障,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整合力量,创新方法,使各类矛盾纠纷得到全面及时妥善地解决,维护了稳定大局,助推了科学发展。自今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以来,全镇共排查出各类矛盾纠纷28件,全部化解。

  (一)主要做法

  1、突出“三个到位”,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一是思想认识到位。镇党委、政府一班人清醒的认识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改革和发展的前提条件,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就没有农村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镇党委、政府紧紧抓住对待人民群众态度问题这个根本,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宗旨意识,在处理矛盾纠纷、开展排查化解工作中,切实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正确对待群众、坚定相信群众、全心依靠群众,牢记“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关注热点难点问题,密切掌握社情民情,认真搞好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有效维护了社会稳定。二是组织领导到位。为使社会矛盾纠纷能够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正常开展,镇党委成立了党委书记为组长,主管政法的副书记为常务副组长,综治维稳、司法、公安、民政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挂靠镇综治办开展日常工作。各村也都相应成立了以村党组织书记为组长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集合治保会、调委会、团、妇、兵等相关部门工作力量全面开展此项工作,从而在全镇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村级组织、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实现了社会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工作格局。三是工作落实到位。我镇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月例会制度。并要求各村根据实际,每月也召开一次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例会的主要内容,是对各村前一个月的治安状况,纠纷调处、法制宣传、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等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对近期可能出现的各种不安定因素进行分析排查,研究重大疑难纠纷

  案件的调处方案以及对调委会、治保会主任进行培训,同时部置下个月的有关工作。自建立此项制度以来,不论是镇领导更换,还是部门人员变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均未停止过。对一些重大疑难纠纷,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还亲自参加研究、及时部署,确保排查化解任务落到实处。

  2、做到“三个靠前”,及时化解矛盾纠纷

  加大改革力度,致力发展经济,提高人民生活,是维护社会稳定的根本目的。在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中,科尔沁镇各级党员干部认真做到了“三个靠前”。

  一是领导指挥靠前。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全镇各级领导干部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靠前指挥,面对面做好群众工作,决不回避矛盾,敷衍塞责。通过积极主动,抢前抓早,及时采取措施,尽快控制局面,平息事态。二是干部工作靠前。镇党委、政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工作责任制,加大排查调处力度,及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加强信息报送和通报工作,对可能出现的群体性事件和异常上访信息,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做到防范在前,处理及时,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三是宣传教育靠前。镇党委、政府切实加强对干部和群众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增强干部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充分利用法律武器,积极依法调处,化解矛盾纠纷。同时,采取发放宣传单、大集日集中宣传、法制讲座等形式,教育群众正确处理法律纠纷、邻里纠纷、家庭纠纷等,认真学习《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治安管理

  处罚法》、《信访条例》等法律法规,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使群众知法、懂法、守法,按照正常渠道反映和解决问题。

  3、建立“三项机制”,完善排查化解网络

  为有效开展工作,科尔沁镇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建立了三项工作机制。

  一是建立层级管理机制。即由镇党委负责调解跨村、毗邻乡镇以及一些重大的矛盾纠纷;镇调委会负责调处本镇重大疑难和村调委会久拖不决的纠纷;村调委会负责调处本村一般性纠纷,从而形成了全方位的点、线、面三级防范机制,增强整体防控能力。二是建立包案调处机制。将每起纠纷具体落实到人头,做到

  “四定”、“三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单位、定责任人、定办结时限,包调处、包跟踪、包反馈。新形势下农村矛盾纠纷呈现出“群体性、复杂性、易激化、难调处”等特点,要把复杂疑难的矛盾纠纷调处好,解决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单靠一个单位或几个人是难以做好的,必须协同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才能使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为此,科尔沁镇在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例会制度的同时,确定土地、林业、民政、计生、妇联、团委、经管等部门为矛盾纠纷调处联动单位,并明确了相应的责任,为有效平息纠纷提供保证。例如,在农村集体林改制过程中,因历史遗留问题,许多山林权属不清,村与村之间常为山林归属问题发生争执,留下纠纷隐患。为此,科尔沁镇及时组织司法、林业、公安、民政、土地等部门深入农村调查走访村老人,查阅镇、村所有相关的历史资料,经过周密调查取证,掌握了第一手资料后,及时召集村干部和村民代表召开协调会,通过摆证据,讲道理,陈述利害,最终确定山场界线,及时消除了隐患。三是建立工作奖惩机制。实行月考评与年度考评相结合的办法,对每月布置的工作任务,凡是未完成的扣除相应补贴,当年工作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彰,从而激发了两级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4、狠抓“三个前移”,营造和谐稳定环境

  地方的经济发展,离不开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近年来,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科尔沁镇努力做到“三个前移”。

  一是精力前移。镇党委、政府始终把稳定与发展放在同一高度上来认识,切实做到“两手抓”和“两手硬”。广大党员干部积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政治敏感性。及时分析和研究新形势下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增强处理复杂局面下各种难点热点问题的能力。各级领导干部树立

  “领导就是服务”的意识,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把主要精力放到抓基层工作,紧紧抓住群众关心和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真心实意地帮助群众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力求通过及时化解一些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的安定稳定,从而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二是力量前移。近年来,科尔沁镇进一步加强了以村党支部为核心,村委会为依托的治保会、调委会等群众自治组织建设,全镇目前共建立调解组织12个,调解人员达25人。各基层调委会、治保会按照上级的要求,基本实现了规范化运作,群众自治能力得到明显增

  强。兴科社区作为全旗创建和谐小区的典型,在2009年投入资金50多万元,对小区内的重点部位全部安装了摄像监控设备,建立了警务室、纠纷调解办公室,科尔沁派出所每天都出动治安巡逻车,对小区24小时监管,保证了小区的社会稳定。三是措施前移。镇党委、政府进一步健全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协调理顺党支部和村委会的关系,发挥好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稳步推进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严格执行村级事务决策“五步法”,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村级重大决策的民主参与程度;狠抓党务、政务、村务的“三公开”督察力度,特别是加强村级财务的公开水平,凡是群众关心的土地调整、征地、拆迁、各种补偿等问题都做到及时公开、全面公开,真正做到了“给群众一个明白、还干部一个清白”;在构筑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上,着力加强治安联防与治安巡逻,杜绝和减少治安隐患和漏洞,始终保持对违法犯罪人员的高压态势,对各类突出治安问题定期进行集中整治,创造了良好的社会秩序。

  (二)取得的主要经验

  在具体的工作中,我镇立足实际,做了一些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取得了一些微不足道的成绩,也积累了一点点经验,主要有以下4点:

  1、预防矛盾纠纷突出一个“早”。

  一是要加强“五五”普法的宣传力度。人人要守法,个个要懂法,依法办事,依法行政,从干部依法行政角度来说,现在的基层管理绝不同于计划经济的年代,大包干之前,可以说

  “干部脚一踩,手一挥,就是法”工作通不通三分钟,过去的工作作风,工作方法在现在的情况下,是肯定行不动的,因为你不学法,别人在学法,你不懂法,别人已懂法,现阶段非常突出的,有些上访对象,说起法律是一套一套的,讲起政策是头头是道的,现在干部必须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否则就违法,成被告无法开展工作。再从老百姓角度来说,通过学法、懂法后既监督干部依法办事,又能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同时懂法后,也能依法办事,避免盲从使,胡来乱搞,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量。

  二是严格制订和履行村规民约。村规民约是村居自治组织和村民代表共同制订的规章制度,又是全体村民行为规范,可以说是得到法院部门的认可。如法院判决时遇到合情合法或者是有些方面法律规定不详细的就参照了村规民约和民间风俗等办法判决。村规民约是农村中的行之有效的管理措施,既通络易懂,又方便操作,也便于村民执行。村居干部和村民代表只要严格履行,矛盾纠纷就会大幅度下降,就能是各种矛盾纠纷控制在萌芽状态。

  三是规范合同管理,严格程序办事。现阶段村屯多少不等,都有经济面积承包,村办企业承包等,涉及到合同管理。首先是合同签订要规范,签订合同之前应该按相关程序,公开竞标,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搞议标。如果不公开,会导致相关矛盾发生。如我镇柳树川村在决定村级重大事务时,严格按照村级重大事务民主决策“五步法”开展,不仅做到了程序合法,更在签订和同时到司法所咨询,确保合同不违法的情况下

  才能签订,不仅搞活了经济,更是形成了稳定发展的良好局面。其次是严格履行合同,如遇到特殊情况,必须经过村集体会办,村民代表讨论确定结算办法,决不能少数人说了算。

  2、矛盾排查掌握信息要突出一个“准”。

  完善排查机制,超前稳控矛盾隐患。按照“预测走在排查前,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的工作思路,具体排查中,我镇重点掌握四个方面:一是矛盾纠纷排查必须有一个完整的队伍;二是搞好经常性排查,一般情况下组织相关人员每半月排查一次,每次排查都要认真填写矛盾纠纷排查工作情况记录表;三是搞好集中排查。针对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矛盾易发的特点,集中力量开展排查,主要查重点人员,重点部分。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患于未然;四是搞好联合排查。对劳资纠纷,拆迁安置,土地承包,计划生育等一些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矛盾问题,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排查,了解掌握有关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避免引发矛盾和问题。总之只要及时排查,准确掌握信息,就能掌握调解和稳控的主动权。

  3、矛盾纠纷发现突出一个“快”。

  矛盾纠纷的发生具有偶然性。有相当大的不确定因素,相当一部分的矛盾纠纷属突发性。一旦发生矛盾纠纷必须快介入、快调处,这样可以避免矛盾的激化,避免事态扩大,减少调处工作的难度。只要及时介入,早疏导、早调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矛盾纠纷一旦发生,必须快介入,快调处,绝不能相互扯皮、相互推诿。

  4、矛盾纠纷调处突出一个“巧”。

  调解人员在调解中要注意自己的语言,这对调解的成功率有较大的影响。在调解中,调解人员的语言表达是至关重要的。我们的发言应当客观,准确,慎重。在调解时机不成熟时,对当事人争议过大,过于敏感的问题应慎重提及,不宜评判。须要作出评判的,要注意表达上的明确性,准确性,合理性,要让当事人在幽默、友好和推心置腹的气氛中受到感化和心灵的洗礼,接受批评、教育,从而明理、通情。不能让当事人因我们的语言表达或肢体语言的不当而对调解人员产生怀疑,激化矛盾,造成调解局面的紧张,增加当事人心理上的对抗情绪。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大矛盾调解能力建设力度。要进一步完善大调解组织网络,健全纠纷排查、信息分析、快速反应机制,确保发现在早、处置在小。要着力把握社会矛盾纠纷发生、发展、变化规律,抓住要害化解矛盾,不仅形成化解婚姻、家庭、邻里、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的方式方法,而且要积极探索成立征地拆迁、医患纠纷等专业调解组织,调处征地拆迁、环境污染、劳动争议、行政争议和医患纠纷等新型矛盾纠纷,形成化解专业化矛盾纠纷的方法体系。要加大督查考核力度,建立完善社会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的科学评估体系。要重视加强村调解组织建设,发挥好“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加大部门协调配合力度,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注重和加强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积极推动信息联通、工作联动和矛盾纠纷的联排、联防、联调,形成推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强大合力。同时,积极整合各方面调解资源,搞好“诉调对接”、“访调对接”,实现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的整体合力。

  (三)加大调解工作宣传力度,营造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良好氛围。加大对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宣传力度,不断提升大调解工作的社会影响力,使“处理矛盾首选调解、调解也是法制建设、调解反映社情民意、调解小成本大效益”等全新的理念深入人心,使广大老百姓信任调解、选择调解、使用调解,使广大人民群众关心支持大调解工作。

  (四)加大调解经费投入力度,建立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激励机制、长效机制。俗话说:“巧妇难为无米之炊”,经费保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而对于调解不收费的人民调解工作来说更是迫切需要。调解机构经费不足,调解员的工作报酬低,严重制约着人民调解工作的开展。加大经费投入力度,把调解机构的办公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建立奖励基金,一方面,要保障调解机构的正常运行,另一方面,要通过以奖励代补,对调处成功重大疑难矛盾和一般纠纷的调解员给予一定标准的奖励,以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巩固长效机制。

  各位领导,我镇一定借助这次检查的东风,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充分发挥基层人民调解、治保组

篇六:社区协调联动隐患分析矛盾问题化解工作情况材料

  

  坚持多元共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2022年,我镇案件363件,涉及xx层面的案件攻坚25件。在上级政府正确领导下,我镇采取“一事一包案”措施,持续排查化解隐患,所涉及矛盾纠纷积案均实现了实体化解。现将矛盾纠纷案件攻坚化解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党委重视,统筹谋划,领导有力

  镇党委把矛盾纠纷积案攻坚化解作为“一把手”工程来抓,针对矛盾纠纷案件攻坚化解重难点问题,镇党委坚持每月研究部署矛盾纠纷案件攻坚化解工作,对一些难点案件,主要领导带队下沉村、社区化解矛盾纠纷案件。如以石某、黄某等为代表的原农场职工或其家属,反映他们与原某农场存在被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重复征收养老保险费、未能享受社保待遇等方面的问题,镇主要领导亲自统筹谋划,针对实际情况,多方协调,多次召开联席会议,组织听证会议协调化解。

  二、专班推进,定责包案化解

  一是坚持专班推进。对重点30余件矛盾纠纷事项,由分管领导牵头,镇从综治办、司法所、村(社区)等相关部门抽调力量,组成矛盾纠纷案件攻坚化解小组,形成合力,统筹推进重复矛盾纠纷案件攻坚化解工作。针对涉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出嫁女”问题重难点案件,形成一人一档,专班小组根据矛盾

  纠纷化解工作进展,定期研究分析,拟定对策措施,做到专人负责、专题研究、专班推进、做到积案未清专班不撤。专班关于出嫁女及特殊村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确认诉求,已收集材料共360份,组织调解120人;受理行政处理申请231人,“出嫁女”矛盾纠纷问题得到有效化解。二是坚持包案化解。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镇级包案领导、责任单位,推动问题限期解决到位,逐一化解。如房地产领域纠纷问题上,采取一项目一细案,包案工作组深入排查隐患,发现隐患苗头,及时上报处置。

  三、部门联动,综合施策化解

  一是坚持多元共治。多措并举,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强化情绪疏导、困难帮扶、教育稳定等措施,实行多元共治、逐案推动化解。如为积极化解某小区业主与其物业之间的矛盾,我镇多次联合城区城管局、城区矛盾纠纷局对某小区物业进行实地走访调查,并召集某小区物业公司、陆某、高某等人面谈。针对陆某等人提出的问题,经调查走访属实的均要求某小区物业现场整改,并进行“回头看”,有效减少了高某等群体与某小区物业之间的矛盾。二是坚持依法处理。按照“三到位一处理”原则,诉求合理的,实事求是,满腔热情,尽快解决;过度诉求的,正面回应,讲清道理,依法依规处置。如蒙X重复缠访案件,综合运用教育稳控、情绪疏导、行政处置、法律诉讼等手段,促使其不再矛盾纠纷,如仍缠访闹访,依法处理。三是坚

  持跟进回访。变群众追访为跟进回访,从“只管一时”到“一以贯之”,坚持“首尾闭环”思维。对于矛盾纠纷大件、复杂件,坚持建立矛盾纠纷件流转台账,明确责任人、责任时限、进展情况,发扬“盯跟”工作作风,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讨解决措施,让群众看到真心,打牢社会和谐稳定发展的群众基础。比如在原某农场职工劳动关系纠纷问题上,X镇采取镇、社区、小组等“三包”工作责任,坚持常态化主动跟踪了解,坚持常态化定期评测,常态化跟踪问效,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

  四、深入基层,分类处置化解

  为掌握第一手资料,较全面的了解实际情况,我镇坚持深入基层,深入每家每户,掌握矛盾纠纷缘由,通过掌握详细实情,将矛盾纠纷案件攻坚分类分层处置。一是对于多年的“骨头案”,无法实体化解的,采取程序化解方式化解,同时做好相关矛盾纠纷人员稳控。如某农场职工劳资纠纷问题,因多年积怨,案件复杂,很难实体化解。为此,从2021年下半年以来,我镇组织召集韦某某等某农场职工开展座谈12次,定期走访、约见矛盾纠纷人10余次,集中召开协调会3次,解释相关政策、安抚疏导矛盾纠纷人的情绪。同时,结合社区活动,主动邀请X职工等居民参加社区组织的公益活动,困难帮扶慰问4次,主动了解他们的思想动态,细致做好稳控工作。二是对于可以实体化解的,从根源入手,提前预设预防问题,多方做好化解工作。如那村陆某案件,我们结合重大节假日,主动入户走访慰问,帮助他解决生活

  困难,通过城区矛盾纠纷局、镇职能部门、村委干部等多方做好思想引导,在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同时实现实体化解。

  五、源头治理,主动察访化解

  联合各职能部门,尤其是村(社区)网格“包户”党员干部力量,深入推进“恳谈会+上门察访”方式,从源头上查找问题线索,主动沟通、主动关心、主动解决。如化解某小区业主刘某矛盾纠纷案件攻坚,我镇根据矛盾纠纷人刘某情况,采取电话约谈、上门走访、召开协调会议等形式进行化解工作。首先积极处理湾某小区业主投诉售楼部违建问题。我镇多次与城区矛盾纠纷局、住建局、城管局及其他相关部门约谈业主代表高某、唐某等人,现场向高某等人作了相关解释。其次,在工作中,我镇克服刘某等人不愿见面、拉黑工作人员电话、上门又拒绝开门等不利因素,通过主动耐心联系沟通,召开协调会,联合城管、司法、社区、物业等反复上门做政策解释,紧盯刘某本人做工作,同时做好幕后指使人高某等人的稳控工作。

  总之,坚持多元共治,有效化解矛盾纠纷,通过政府、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共同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治理格局,有效推动了矛盾纠纷的化解,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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