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和信访有何区别(5篇)
篇一:纪检和信访有何区别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律检查机关的受理范围是:
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根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机关受理的范围是:
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3、一些虽然并不直接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而是反映社会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或咨询,但只要是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也属于应受理的范围。
如何写举报信
举报信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
(1)首部。应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机关,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2)正文。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关的书证物证等。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
(3)尾部。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映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材料,诬告他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
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服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也可打印),字迹要清楚、整洁。
篇二:纪检和信访有何区别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精选5篇)
第一篇: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的范围
1、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控告申诉工作条例》的规定,纪律检查机关的受理范围是:
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
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
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根据《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的规定,行政监察机关受理的范围是:
群众对国家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3、一些虽然并不直接涉及纪检监察机关管辖对象的检举、控告、申诉,而是反映社会情况,提出批评、建议或咨询,但只要是有关纪检监察工作方面的问题,也属于应受理的范围。
如何写举报信
举报信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1)首部。应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机关,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被检举问题的性质。
(2)正文。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关的书证物证等。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
(3)尾部。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有关规定,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和通讯方式,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映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材料,诬告他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服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或毛笔(也可打印),字迹要清楚、整洁。
第二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做牌子)范文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1、纪检机关的受理范围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受理群众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风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不服或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
2、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
监察机关受理对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
信访工作职责
1、通过处理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受理检举、控告和申诉。
2、向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反映检举、控告和申诉的情况和问题。
3、承办上级和本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交办的检举、控告、申诉和其他事项。
4、向有关部门转办不属于纪律检查机关职责范围的信访问题。
5、协调处理侵害群众利益的信访问题,疏导上访群众,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社会秩序。
第三篇: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对党员、党组织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党的路线、政策和决议,利用职权谋取私利和其他败坏党行为的检举、控告;党员、党组织对所受党纪处分或纪律检查机关所做的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对教育局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和教育局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教育局机关工作人员和教育局任命的其他人员不履行行政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其他涉及党纪党风的问题。信访人的权利
对党员、党组织或行政监察对象违反党章、党纪或政纪的行为,有权提出检举和控告;党员或行政监察对象对所受党、政纪处分或纪检察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有权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提出检举、控告、申诉后,在一定期限内得不到答复时,有权向受理机关提出询问,要求给予负责的答复;有权要求与检举、控告、申诉案情有关或有牵连的承办人员回避;对受理机关及承办人员的失职行为或其他违纪行为,有权提出检举、控告;检举、控告、申诉人因进行检举、控告、申诉,其合法权利受到侵害时,有权要求受理机关给予保护。信访人的义务
对所检举、控告、申诉的事实的真实性负责,接受调查询问时,应及时提供情况和证据。如有诬陷、制造假证行为,必须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遵守申诉控告工作的有关规定,维护社会秩序,如有违反,必须接受教育、劝告、直至承担法律和纪律责任;检举、控告、申诉人必须接受党组织和国家机关正确处理意见,不得提出与党纪、政纪和有关规章制度及政策规定相抵触的要求。
信访举报双向承诺
信访举报人承诺,依照党章、条例、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范围、途径、方式依法信访,遵守信访工作秩序;对所检举、控告、申诉事项
的真实性负责,积极配合调查核实,如实提供情况,递交证据,自受理之日起不在重复超级多头信访,接受组织的正确处理意见,不提出党章、法律、法规、政策以外的不合理要求。
教育局承诺:认真接待,细心倾听举报人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原则依法办理、近期办结、及时反馈;举报人对办理和处理结果提出异议的,给予答复,必要时进行复查、严格执行保密规定。
第四篇: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报告
信访举报工作是纪检监察机关的“窗口”,为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道程序和基础性工作,也是纪检监察机关获取信息和案件线索的主渠道,其工作性质和作用决定了它在反腐倡廉整体工作中占据着十分重要的地位。为此,XX市纪委、监察局按照“加强双基、着力规范、狠抓办理、提高水平”的工作思路,切实抓好信访举报工作。
一、加强信访举报基础工作,促进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
(一)、进一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一方面,实行信访接待日制度,即于每周星期二由市纪委常委带领信访室工作人员轮流接访,受理群众的投诉。并实行首访负责制,谁首次接待,谁负责协调处理,包案解决问题。另一方面,积极推行纪检监察干部下访制度,主要是针对一些重点和群众反映突出的乡镇场、村,利用群众赶集日,组织纪检监察干部下到有关乡镇场、村接访,倾听群众的意见和呼声,及时捕捉一些信访信息。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纪检监察干部已下访12次,接访群众73人(次),及时解决了一些矛盾和问题。
(二)、进一步加强信访网络建设。一是进一步健全各乡镇场、各部门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由纪工委书记为相应部门和乡镇信访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纪工委副书记、监察分局局长、乡镇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各乡镇、各部门纪工委委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具体抓好所在乡镇和部门的信访举报工作。二是搭建好接访平台,在各乡镇场和大的系统单位设立专门的信访接待室,明确专人负责处理信访举报,并且每季度将接访情况上报各纪工委、监察分局。同时,还在各乡镇场、各部门设立信访举报箱,由信访室工作人员定期收集信访举报箱里的信
访信息。目前,我市已设立信访接待室33个、信访举报箱76个,畅通了群众的投诉渠道。三是建立信访联络员制度。聘请了182名退休老干部和回乡村的退伍军人分别作为所在部门和乡、村的信访联络员,对所在部门和乡镇、村开展有效监督,把握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调处群众矛盾。我市纪委、监察局每半年召开一次信访联络员会议,通报情况,交流经验,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四是加强横向交流与沟通。切实加强与公检法、审计、财政、组织等部门的协调与沟通,定期相互通报情况,交流信息,从而及时排查出当前党风廉政建设的主要问题和有价值的线索。
(三)积极开展信访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有关规定,积极争取领导的支持和各职能部门的配合,通过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民主生活会、与组织人事部门联系沟通等方式方法,对各乡镇场、各部门的领导干部实施信访监督。
(四)、积极开展创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按照中纪委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精神,切实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工作规范化建设。为此,我市纪委、监察局在各乡镇场、各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创建“信访工作规范化建设示范点”活动,要求“示范点”达到“四无四有”的标准:即无越级访、集体访、异常访和信访老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和工作班子、有科学完善的工作制度、有固定的信访接待场所、有规范完整的台账资料。
二、健全完善信访工作制度,依纪依法规范信访举报工作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信访举报工作制度。根据中纪委《控告申诉工作条例》、《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规定要求,结合我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实际,制定和完善了《XX市纪检监察信访工作制度》,用制度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努力使我市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二)切实维护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对属于业务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材料列入密件管理,及时办理,调查处理中不得暴露信访举报人的情况。对不
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不能一推了之,而要求热情接待,耐心做好说明解释和引导工作,帮助协调、督促有关职能部门依纪依法解决。同时,切实维护和保障信访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坚决查处打击报复信访举报人和捏造事实、制造假证,诬陷、诽谤他人的行为,着力营造信访举报的良好环境,保护和支持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反腐败的积极性。
(三)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进行信访举报。将信访举报工作法规制度宣传纳入反腐倡廉“大宣教”格局之中,统一部署,统筹安排,通过形式活泼、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教育和引导群众依纪依法进行信访举报,增强群众的法制观念,创造良好的信访秩序。
(四)切实加强内部监督管理。主要是强化信访内部监督制约,通过明确岗位职责权限、规范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重要问题集体研究决定等措施,做到相互监督,相互制约。市纪委、监察局每半年还对各乡镇、各部门依纪依法规范处理信访举报工作情况进行专项督查,对不遵守信访工作制度规范,工作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三、强化信访举报的办理力度,认真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
(一)进一步加大信访举报件的办理力度。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及时办理每一件信访举报,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对交办的信访举报件,加大督办力度。同时,按照“市一级坚持多办少转,乡镇及部门等基层单位只办不转”的要求,狠抓初信初访问题的处理落实,提高初信初访的办结率。力争把信访矛盾化解在基层,防止越级访、集体访和异常访的发生。
(二)严格按办理程序处理信访举报问题。一是归口管理。凡本委机关所收信访举报件,以及领导交办和上级机关、其他部门转办的信访举报件,由信访室根据信访举报内容,提出处理意见或按领导批示办理。二是分类管理。信访室根据举报内容或领导批示,进行梳理、筛选、分类,提出处理意见。对不具备调查条件的作暂存处理,对有价值的信访线索进行信访初核,对反映问题够不上纪律处分的进行信访谈话处理。三是定期分析。定期召开信访工作例会、案件检查工作例会等,对群众信访进行分析,发现其中的案件线索,寻找查处案件
的突破口,提高信访线索的初核转案率。四是销号存档。对信访举报件实行限期办结,一般的一个月内办结,复杂的三个月内办结。信访举报件无论转立案与否,办结后都要由信访室将调查情况及处理结果等有关材料销案存档。五是反复倒查。对一时尚不具备调查条件作暂存处理的案件线索,暂存一段时间后定期回头进行倒查梳理,一旦条件成熟或有新的发现,及时安排人员初核。
(三)加强对重点信访的预防预测。定期排查信访重点户,在重大决策出台后和重要节日、会议、活动、重点工程开工前,认真排查可能发生越级上访的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积极采取措施化解矛盾,加以防范,特别是注意发现集体访、越级访和异常访的苗头,做到早发现、早劝阻、早解决。
四、加强纪检监察信访干部队伍建设,努力提高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一)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定期组织信访干部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法律、法规,提高其政治敏锐性和洞察力。经常教育信访干部增强拒腐防变意识,自觉抵制不良风气的侵蚀,坚持党性原则,恪尽职守,严守纪律,防止以权谋私、以信谋私。
(二)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业务能力和水平。通过定期举办培训班,强化对信访干部的系统培训。组织学习法律法规、金融、证券、财务、税务、审计等业务知识,切实提高信访干部的理论水平、政策水平、业务水平和依纪依法办事水平,提高正确运用法规政策、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更好地适应新形势下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需要。
(三)切实配齐配强信访干部。要求各乡镇场、各部门配齐配强信访干部,把政治素质高、有事业心责任心、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群众工作经验丰富,有一定组织协调能力的同志安排到信访室接待来访,处理信访问题。
第五篇: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几点思考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和纪委领导重视下,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在改革中不断前进,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是随着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深层次的矛盾逐渐显露出来,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有所增加,群众来信来访数量一直在较高水平徘徊,越级上访情况严重,集体访、群体访增势迅猛,联名信访、匿名信访情况较为普遍,重复上访、多头上访问题突出,异常信访、突击信访时有发生,信访形势仍然严峻。因此,认真做好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是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面对目前信访举报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矛盾,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做好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对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应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通过来信、来访向纪检监察机关反映问题,实质是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处理好群众信访的问题,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切实履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努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具体体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从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密切党和群众血肉联系的高度,从服务“第一要务”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信访举报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的领导,始终把信访举报工作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完善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重要信访问题联席会议制度,责任追究制度等,以推动信访举报工作规范有序地开展。
二、重视源头治理,做好信访的预防和处置工作。
信访反映的问题,大部分发生在基层。基层工作既是群众上访的源头,又是解决问题的关键环节。从源头上解决好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已成为当前做好信访工作的关键。一是要加强宣传和引导,规范信访行为,维护信访秩序。要加大信访举报法规的宣传力度,教育群众树立法制观念,以理性合法的方式反映问题,自觉遵守信访秩序;逐步建立和开通举报网站,畅通双向反馈渠道,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努力营造良好的举报环境;认真查处打击报复案件,为群众信访举报提供便利条件;推行信访举报工作办事公开,自觉接受群
众监督。二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力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主动下到基层,深入到问题多、群众信访活跃的重点村组、重点上访对象、特殊群体、弱势群体等进行调查研究,听取意见,了解掌握群众的需求和思想动态,及时排查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找准信访“症结”,做好“预警”处理。三是加大初信初访的处理力度,力争就地解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应该解决也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尽快加以解决,对群众要求处理但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问题,要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解释工作,并积极创造条件,争取早日得到解决。做到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处理,不推诿,不扯皮,不上交矛盾,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够得到及时、合法、有效的解决。四是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把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作为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避免盲目决策、武断决策产生诱发群众来信、上访的苗头和隐患。五是要建立健全乡、村信访工作信息员网络,作为纪检监察机关信访工作的“前位哨”、“电子眼”,掌握基层信访苗头,定期或不定期报告信访信息,便于纪检监察机关掌握信访工作主动权。
三、加强换位思考,切实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
一要牢固树立群众观念,正确认识和对待群众的合理要求。以群众合法合理的意愿、期待和要求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归宿,把群众的呼声和愿望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求作为第一动力,把群众满意作为衡量纪检监察信访工作的第一标准。从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高度,认真妥善处理好群众信访举报工作。二要树立“信访工作无小事”的思想,转换工作思维,善于站在不同的角度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切忌把为群众办事看成是找麻烦,把检举揭发的群众看成是“刁民”,而要把群众来信、来访看作是对反腐倡廉工作的一种鞭策和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提醒、警示。三要注重情、理、法的结合,深怀爱民之心,真诚地接受群众倾诉,带着深厚感情,做深入细致的工作。以情感人,寓情于理,依法办事,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妥善处理每一件可能侵害群众的合法权益的信访问题,逐步化解矛盾,避免事态扩大,引发群众信访。
四、强化监督机制,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
加强对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强化信访部门内部的监督制度,是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业务,强化纪检监察信访举报职能的重要特征,也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不断与时俱进的重要举措。要结合《信访条例》和《关于依纪依法规范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若干意见》的要求,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领导亲自阅信和接待来访制度,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机制、信访问题排查调处机制、社会参与解决纠纷机制、首访责任制、集体访应急处理机制和处理重大集体访协调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形成解决问题的整体合力。同时,要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信访举报工作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单位,落实到个人。对移送的信访举报件要建立反馈制度,对交办、转办的重要举报件要建立档案并加强督办催办。对上级机关交办的信访问题要认真处理,并按照要求及时反馈。对署名举报的,按要求进行限期答复。通过强化内部管理和制约,努力推进信访工作机制的创新,不断完善科学规范的信访处理程序,形成信访工作合力,提高解决问题的效率,使信访举报件的管理和处理更规范、更有效。
五、加强队伍建设,提高信访干部的素质能力。
信访干部的素质决定着信访举报工作的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信访干部队伍,是完成新形势下信访举报工作各项任务的组织保证。全体信访干部要联系信访举报工作的实际,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牢记党的宗旨,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不断探索深化信访举报工作的新思想、新途径,加强对案件检查、案件审理及金融、科技、法律等知识的学习,提高政策水平和整体素质,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解决问题、化解矛盾、疏导群众、综合分析的能力,增强群众观念,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上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重视对信访干部的培养的利用,加强培训,尤其要加强对基层信访干部的培训,提高他们解决处理信访问题的能力。
篇三:纪检和信访有何区别
东昌区纪委信访室(监察局举报中心)职能介绍
负责处理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接听举报电话,从互联网上收集群众举报;提供信访信息,筛选案件线索;督促、催办、审核转请下级纪检监察组织承办的检举、控告、申诉案件和其他重要信访问题;直接查办一些急待查明、易查易结的案件,处理群众集体上访等突发性事件;对委局领导批办的反映领导干部违纪的问题实施信访监督;对信访工作及信访反映的突出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对系统的信访举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信访部门的接访人员应具备什么样的心里素质?首先,要尊重和理解上访人。大部分上访者是为了弄清是非、分清曲直的,信访工作人员应理解他们,才能有的放矢地开展工作。
其次,要热情接待,加强感情交流。交真心、谈实意,构成一个良好的访谈情境,如问寒问暖,让座让水,让上访者有到“家”之感,为接待来访创造良好的气氛。
再次,要态度诚恳,以诚相待。热情能缩短感情距离,真诚是打开心灵的钥匙,当上访者看到一些党员干部的腐败现象时,会或多或少表现出这样或那样的情绪,接待人员要将心比心,认真听记,从中发现上访者的长处,及时给予适当赞许和肯定,即便是有个别上访者提出过高要求或无理纠缠,也要耐心做说服教育工作,使上访者自觉理亏,逐渐端正态度,正确地对待自己反映的问题。
最后,要区别对待,对症下药。
(1)对待初访者。一般初访者心理活动比较温和,态度上也比较好,接待人员要和蔼可亲,让其把反映的问题一五一十地讲完,然后根据反映的问题让其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据和线索,对不能解决或无法查处的问题要向其讲明原委,另外,还需讲明我们的工作程序、方法和有关规定,如及时向领导汇报,还要进行调查,如何与上访人员见面等,使上访者满意而归。初访的关口把好了,就会避免重信重访和越级上访。
(2)对待抱有试探心理的上访者。他们上访就是想摸摸底,如有些人想把现任干部拉下马,自己当干部;有些政策掌握不清楚进行咨询等。在接待这类人员时必须立场坚定、旗帜鲜明,本着对“举报人、被举报人、组织”三负责的精神,把党纪条规讲清楚,绝不能含糊回答问题。通过接访,使上访者明确一切都应以事实为依据,以党纪政纪为准绳,反映应出于公心,放弃不切合实际的想法和不合理要求。
(3)对待情绪激动的上访者。他们的表现一般是脾气暴躁,反映的问题容易带有片面性,认为自己反映的问题高于一切,由于他们情绪偏激、固执己见,一旦问题没有按他们的思路和要求得到解决就会发火,把矛头指向工作人员。在接待这类人员时,必须要有忍耐力,冷静耐心地倾听其陈述,耐心宣传、解释,不要针对他们的陈述立刻加以反驳和斥责,要逐步教育他们从大局出发,全面看问题。对于那些无理纠缠者,要不卑不亢,对其进行严厉批评。
(4)对待集体上访者。集体访近年来呈上升趋势。它具有集中性、紧迫性和危险性的特点。接待中要坚持原则,掌握政策。对于有理有据的问题,要明确给予肯定,尽快上报领导批示调查。基本合理的要求,要尽力给予调查解决。要求过高的,一时不能解决的,要讲清道理,做好解释。无理要求的,要理直气壮地批
评教育,要让多数集体访人员感到我们是真心实意地按照党纪条规为民办实事。
总之,接访工作是融教育学、心理学、语言学、哲学等为一体的一门艺术。信访工作者不仅要具备较高的思想政策水平和专业知识,还要具备访谈艺术技巧,理解人、同情人,掌握上访者的内心世界等心理素质。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职责与大信访工作职责的区别?
纪检监察信访工作是党委、政府信访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其主要职责与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职责有所区别,主要有“四个不同”:
一是在职能界定上的区别。党委、政府信访工作职责是受理涉及人民群众利益的来信来访。纪检监察信访职责是受理涉及党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申诉。
二是在受理范围上的区别。党委、政府信访部门所受理的来信来访,涉及党和政府各个方面的工作,尤其涉及社情民意居多。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所受理的来信来访,涉及党风党纪、行政监察方面问题居多。
三是在处理依据上的区别。党委、政府信访部门受理的来信来访,主要依据党和国家政策、法律及法规,转交有关部门按照政策、法律及法规的规定办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部门受理来信来访,主要依据控申工作条例、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审理工作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监察机关举报工作办法等。对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
四是在保密要求上的区别。党委、政府受理信访的内容,多数以要求解决个人利益为主,公开到党委、政府机关来反映。纪检监察机关受理的信访内容,以检举控告为主,所反映的一般都是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政纪和法律的问题,保密性强,举报
人的权益必须受到保护。
怎样理解“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
分级负责,归口办理是检举控告申诉工作的基本原则之一。所谓“分级负责”是指对于检举、控告和申诉问题,根据干部职务和党组织级别,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处理,层层负责。通俗讲,就是将举报转到有权直接处理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办理。如:对农村党支部书记的举报,他的直接处理权在乡镇纪检监察组织。一般情况下,不管举报人向哪一级机关举报,最终多数举报还是要由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来办理。因此,举报人要逐级反映,不必“舍近求远”,特殊、重要的信访问题上一级纪委可以直接受理、调查,即所谓“下查一级”。所谓“归口办理”是指对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以外的来信来访,根据来信来访人所属地区或信访问题的业务归属,分别由有关主管部门或职能部门处理。如:农民负担问题,可直接向政府的有关部门反映;对公安机关行政处罚不服,可向上一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向法院行政诉讼;医疗纠纷问题,可直接向卫生主管部门反映,或到法院起诉等。
怎样写申诉信?党员受到党的纪律处分后,如认为证据不实、定性不当、处分过重而不服时,可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申诉。申诉一般以书面的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提出,通常称为“申诉信”。
一、申诉信的结构及写法:(1)标题。应概括出申诉的主要内容,如“关于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的申诉”。如申诉的内容不好概括,也可简单地写“我的申诉”或“申诉信”;(2)抬头。向哪一级组织提出申诉,就将这个组织的名称写在标题下面第一行(顶格写),并加冒号;(3)正文。这是申诉信的主要部分,一般应着重写以下内容:①本人的基本情况和受处分的经过情况。一般应写自己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入党年月、工作单位、职务,何时、何地、何原因、受到何单位、何种处分等等。②申诉的理由。这是申诉信的核心和主体,应着重写为什么要申诉,是证据不足,定性不准,还是处分过重,或是在处理过程中违反了什么原则,都要摆出事实,列出证据,说明理由,并要准确运用有关政策、法规。③申诉的目的和要求。通过上段理由的申述后,应写明自己希望达到的目的和要求。比如,认为自己没有问题,要求撤销处分,或是认为自己问题不那么严重,要求减轻处分等等。(4)落款。申诉人应在正文的右下方签名盖章,并注明申诉日期。为了便于接受申诉单位与申诉人联系,申诉人还应写明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等。
二、写申诉信的要求及注意的问题:(1)要实事求是,不能隐瞒错误事实,更不能伪造有关情节。如果申诉的内容与事实不符,故意歪曲、捏造事实,还会受到严肃的批评,甚至加重处分。(2)要针对自己的问题,学习党章有关条文和有关政策法规,正确分析和认识自己的问题,不要提出无理要求,更不能无理纠缠,甚至妨碍公务。否则,将受到党纪乃至国法的制裁。
如何写举报信?检举信有其特定的格式和内容,它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个部分组成。(1)首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应首先注明受理举报的纪检监察部门的名称,被检举人的姓名、性别、职务、级别和政治面貌,被检举人所在单位的名称及亲属关系,被检举问题的性质。(2)正文。此部分内容是检举信的重点。要求举报人应当尽可能据实告知纪检监察机关被检举人违法违纪事实的具体情节和证据。如违法违纪事实发生的时间、地点,所涉及的相关单位和知情人,知情人的身份、单位和联系电话,相关的书证物证等。如检举的是经济问题,要尽可能详细注明违法违纪的金额、数额,涉及的账号和银行等。对所检举的问题要按问题的类型和性质逐条叙述。(3)尾部。根据中央纪委监察部和检察机关的有关规定,我们提倡署名举报,检举人应尽可能签署真实姓名。同时,还要注明写信的时间,检举人的单位、地址、邮编及电话,以便受理部门联系。此外,还应注明同样问题是否向其他部门反映过及反映后调查处理情况,此次举报有何具体要求。
通过信函的形式揭发检举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行为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要如实客观地检举问题,不准夸大或歪曲事实,更不准捏造材料,诬告他人,如有诬陷行为要承担法律责任;要遵守国家的宪法、法律、法规,不得损害国家、社会和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权利,服从符合法律、法规、政策和党纪政
纪的处理,不得提过高要求;举报信在文字表述上要做到文字通顺,详略适当,层次清楚,言之有物,切忌空扣帽子而无实际内容;书写时要用钢笔,字迹要清楚、整洁。
11错告和诬告有什么区别?错告是指并非故意而造成检举、控告失实的行为。群众检举、控告党员或党组织的违法乱纪和不正之风,往往由于了解情况的局限性和看问题缺乏全局性,或由于调查了解不够,偏听偏信而造成检举、控告失实。
诬告是指故意捏造错误或犯罪事实,向有关部门告发,意图使他人受到错误的责任追究的行为。
错告与诬告的区别:二者的性质和后果是完全不同的。对于错告的反映人,有关部门要向其说明事实真相,正确引导。如由于错告造成一定的影响,还要在适当场合澄清是非。错告者要吸取教训,引以为戒。而诬告则是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所禁止的,情节严重的,要受到党纪国法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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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四:纪检和信访有何区别篇五:纪检和信访有何区别
纪检信访工作交流材料
纪检信访工作交流材料
尊敬的领导、同事们:
大家好!我是纪检信访部门的一名工作人员,今天我想和大家交流一下我们纪检信访工作的情况和一些经验。
首先,我想谈一下纪检信访工作的意义和重要性。作为党和政府的监督部门,纪检信访部门承担着防止和查处腐败行为的重要责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使命。通过收集、调查和处理信访事项,我们能够及时发现和处置各种违法违纪问题,确保党和政府的决策执行情况以及公务人员的廉洁从政,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和支持。
其次,我想和大家分享一些我们在纪检信访工作中积累的经验。首先是依法办案。在处理信访事项时,我们始终坚持依法、公正、严肃的原则,不偏袒,不纵容,切实保障申诉人合法权益。同时,我们也注重对信访对象进行教育引导,督促他们认识自己的错误,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另外,我们还加强与其他部门的协作。纪检信访工作需要各个相关部门的配合和支持。我们与政法部门、司法部门、巡察机构等建立了信息共享和联动机制,通过协商、联合调查等方式,共同推动纪检信访工作的开展。只有加强横向协作,才能有效提高信访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此外,我们还加强了内部的培训和学习。纪检信访工作涉及到很多专业知识和技能,我们定期组织培训班和学习交流,使每位工作人员都能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同时,我们也鼓励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专业会议和培训,积极学习他人的经验和做法,不断完善和创新我们的工作方式。
最后,我想提出一些我们在纪检信访工作中面临的问题和困难。首先是人力资源紧缺。纪检信访工作的工作量大,压力大,但在一些地方,纪检信访部门的人员配置相对较少,导致工作效率低下。我们建议加强对纪检信访部门的人员招聘和培养,以提高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其次是信息化建设不足。纪检信访工作需要大量的数据支持和信息查询,但目前一些地方对于信息化建设的重视程度不够。我们建议加大对信息化设备和技术的投入,提高工作的便捷性和准确性。
以上是我对纪检信访工作的一些交流和思考,希望能够得到大家的关注和支持。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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