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7篇)
篇一: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规定
一、目的意义
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提升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组织形式
1.活动时间。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个一周的星期四,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党组同意,经公示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党组织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进行联系,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流入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可参加有关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3.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员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党组或总支为单位组织。流动党员通过
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增强活动联动效应。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党员学习教育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实用技术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2.党员走访联系日。开展志愿服务,用好走村访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载体,组织党员开展结对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群众、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基层民主议事日。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结合党务公开、局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为民服务奉献日。开展先锋行动,服务中心、推动工
作,组织党员围绕红旗党支部创建、党员示范岗、五城同创、机关党员进社区、精准扶贫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创先争优、履职践诺,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党员良好形象。
5.党内民主评议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等活动,并于年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年度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6.其他主题日。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组织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明确领导责任。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支部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统筹“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发展党员等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日的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2.落实工作保障。各级党组织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可从党建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支部党员活动日正常开支,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各党支部要搭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等办公活动场所作用,有效创新组织模式,灵活开展各类活动。
3.严明活动纪律。党员固定活动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开
展各类活动,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给党员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各党组织每次开展活动的党员到会率不得低于应参加党员总数的80%。
4.严格考核运用。局党委将加强“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对各支部每月活动安排、活动开展、结果运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支部党员参加固定活动日、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要专人负责记录《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做好痕迹管理,要有记录、图片、报道等存档资料,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建带群建制度
(一)党组织要竖持党的领导,把掘竖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群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对群团干部的引导,要做到“六带”
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工作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群团干部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把握群团干部的政治方向,保证群团干部能够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感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群团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引导群团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每年至少专门本支部工会会员、共青团员、妇女干部集中活动一次,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
(五)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好群团组织“推优”|积结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
(六)党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群团的作风建设,教育群团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七)党组织要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作用的同时,认真指导团组织国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副值体项工作。
篇二: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
1.引言
为了进一步加强党员的组织生活,推动党的工作开展,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及履职能力,制定党员固定活动日方案,通过固定活动日的组织,加强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建设更加充实、活跃、有力的党组织。
2.目标
通过党员固定活动日的实施,推动党员思想教育和理论学习,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工作能力,增强党组织的组织力和影响力,为党的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方案内容
3.1活动日频次和时间安排
每月安排1次党员固定活动日,具体安排在工作日的晚上或节假日,时间为2-3小时。
活动日的具体安排由党支部书记牵头,充分征求党员意见,经过党支部会议审议确定。
3.2活动形式和内容
活动日的形式可以采取集体学习、主题讨论、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具体内容如下:
1.
党员学习
–
定期组织党员进行党章、党史等基础教育,增强党性修养。
–
邀请专家学者给党员进行讲座,提升党员的理论水平。
–
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国家方针政策和行业知识,积累专业素养。
2.
主题讨论
–
每次活动日确定一个热点问题或党的重要决策文件,进行深入讨论。
–
充分发挥党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出自己的观点和建议,促进思想碰撞与交流。
3.
党员交流与分享
–
鼓励党员分享个人或工作经验,推动相互学习和帮助。
–
组织党员之间进行交流活动,增进感情和团结。
4.
组织活动
–
定期组织党员开展志愿服务活动,投身社区、乡村、学校等公益事业。
–
组织党员参观学习典型企业、机构,推进党的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3活动责任人
党支部书记负责活动日的具体组织工作。
活动日组织小组由支部书记牵头,成员包括党支部其他党员,根据需要可以邀请其他相关人员参与。
3.4活动记录和总结
每次活动完毕后,由活动组织小组成员进行记录和总结。主要内容包括活动形式、学习内容、讨论结果、交流分享以及活动反馈等。记录和总结要经过党支部会议审阅,及时将重要经验和做法推广到全支部。
4.资源保障
为了保障党员固定活动日的顺利进行,需要做好以下资源保障:
提供学习材料和党建学习平台,满足党员的学习需求。
党支部提供经费支持,用于邀请专家讲座和组织活动等。
充分利用党组织自身资源,组织活动日的具体实施工作。
5.落实与监督
党支部书记要落实党员固定活动日方案,确保活动日的顺利开展。支部书记应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汇报活动日开展情况,听取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完善活动内容和形式。
支部书记要加强对活动日的监督,组织对活动的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方案,确保活动能够真正发挥作用,提高党员的工作能力和思想认识。
6.结论
党员固定活动日方案的实施,能够提高党员的思想认识和工作能力,加强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通过学习、讨论、交流和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让党员在活动中不断提高自己,推动党的事业向前发展。党员固定活动日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是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引起全体党员的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与。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将活动日打造成为党员学习进步、凝聚力增强、发展壮大的重要平台,为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的贡献。
以上即为党员固定活动日方案的具体内容,希望全体党员能够积极参与并落实方案要求。
篇三: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
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
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
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
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
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
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形式和方法
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
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
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检查和考核
1.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一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
2.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
党员承诺制度
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推行党员承诺制度。
1、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
2、承诺范围: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
3、承诺内容:
(1)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2)实事承诺。党员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
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
4、考核:
(1)每位党员自党员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2)推行党员承诺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7~9月间召开党员承诺制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
(3)期末,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5、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以确保兑现承诺。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三、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有关知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评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党员参加评议工作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
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年度目标和评议细则,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开展自我批评,并自评得分。
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互相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给出互评得分。
3、群众参评。选择熟悉情况和有代表性的党外同志,对每个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
4、组织评定。党支部首先给每个党员评定一个分数,然后按照自评分的20%、互评分的30%、群众参评分的20%、支部评定分的30%综合得出每个党员的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三阶段:表彰和处置
1、经过评定确定的优秀党员,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材料存于个人档案,并作为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2、对评定出来的合格党员,各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
3、经过评定确定的基本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话、结对帮教、发劝告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第三年按不合格党员处理。
4、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进行处置。
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1、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党支部要带领和组织全体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制度,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向先进党支部学习,努力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衡量支部的各项工作。
3、教育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先进典型名副其实。
5、“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起进行。
党委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是保证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就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党委(党组)议事所坚持的原则。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出席,班子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应坚持集体决定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问题的表决制原则。建立会议纪要,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班子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
2、议事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的具体措施,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重大项目,干部的职务任免和提名,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
3、议事程序。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班子成员也可向党委(党组)书记建议提出需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事的有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应将会议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对象提前告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班子成员应在党委(党组)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会议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就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每一议题讨论后即行表决。
4、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和检查。党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委(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领导和职能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书记汇报。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委(党组)复议。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之前,必须按原决定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检查了解党委(党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被指定负责贯彻执行的有关领导应在下次会上对贯彻执行情况作出简要汇报。党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党组)领导抓好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班子团结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
5、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
评,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每个同志都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围绕议题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
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题要求、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要集中,每次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召开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议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应提前3至5天告知出席人员。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同时还需向其本人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也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七、民主生活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于向各党支部或党员及党外人士通报的,应及时通报。
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特别予以重视,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管党责任制
党组书记职责
1、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规划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组委员工作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两次,及时研究解决全单位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身体力行,加强指导,使党建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一把手工程”。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推荐和使用。
3、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规定,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或实行票决制,同时注重听取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科学决策。
4、按规定组织召开好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5、带头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至少联系两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联系点,通过建立联系点,全面掌握全县党建工作状况,并用点上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6、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督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组分管副书记
1、单位党组分管副书记是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单位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全单位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和监督抓好党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三个文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4、坚持贯彻党在新时期选拨任用干部的“四化”方针,切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制定并落实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5、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定期对全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
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
党组纪检组长
1、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2、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3、认真开展纠风之乱,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
5、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做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党组成员
1、不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分管工作的全过程。
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人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到联系点,摸实情、出实招,运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3、抓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重点研究、重点指导、重点突破。
班子成员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本着关心干部、爱护干部、锻炼干部、推进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央、省、地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条
班子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局,不分管具体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应保持业务上的相互监督。
第四条
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重大事项,特别是关于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表态发言结束,由主要领导综合各位班子成员民主表态的意见作出结论发言。
第六条
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时,应对调整前所分工管理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半年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2、考核采取日常考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
3、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却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机关党委将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打分并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处于末名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五议
村民建议
1、收集需要解决的村级发展和民生等问题.2、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建议.
党支部提议
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2、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初步方案。
3、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形成提议意见。
4、解释未采纳意见、书面形式存档。
“两委”会商议
1、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完善方案,可邀镇干部、相关专家参加。
2、“两委”表决形成商议意见。
3、做好持不同意见同志工作,书面存档。
党员大会审议
1、会前三天发方案给党员酝酿。
2、召开2/3以上党员参加的大会,讨论审议方案。
3、表决方案,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4、修改方案,深入宣传动员,书面存档。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
1、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主持,符合法律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2、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3、表决,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
4、作好记录书面存档。
五公开
提议事项公开
提议事项在提交“两委”商议前3天在公开栏公开。
审议程序公开
将审议、决议的议事方法、流程等在公开栏公开。
决议结果公开
决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结果在公开栏公开。
实施方案公开
决议形成的方案通过印发和张榜等方式进一步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办理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并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篇四: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
党员统一活动日方案
一、活动背景
为进一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提高党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组织活动的开展,特制定本方案,规定每月的某一天为党员统一活动日,以便组织全体党员开展一系列丰富多彩的活动,增强党性修养,促进党组织和党员之间的联系与交流。
二、活动目的?
加强党员思想理论学习,提高政治素养;
增强党员意识,激发党性活力;
强化党组织的凝聚力,加强内部交流与合作;
提升党员的自我管理意识和自我约束能力;
深化党员与群众的联系,增强群众基础;
推动党员队伍向核心充实,向外围延伸。
三、活动内容
1.朝会和党课
时间:上午8:30-9:30?
地点:党组织会议室
活动内容:每月的党员统一活动日,安排专题朝会,由党组织书记或相关领导进行党员工作动员,传达重要精神和指示,随后进行党课学习,并开展讨论与交流,加深对党的理论知识和方针政策的理解。
2.社区服务活动
时间:上午9:30-11:00?
地点:社区居民活动中心
活动内容:分别安排不同的活动小组,组织党员参与社区服务。可以开展义务清扫活动、社区宣传活动、垃圾分类指导等,帮助居民解决实际问题,并大力宣传党的理论和方针政策,提升党员的社会责任感。
3.学习研讨会
时间:下午2:00-4:00?
地点:党组织会议室
活动内容:邀请专家或学者进行学术讲座和党史党章知识讲解,组织党员进行研讨与交流,深化对党的重要历史事件和党的建设的认识。通过学习研讨,加深党员对党史党章的理解,提高思想认识水平和政治素质。
4.入党宣誓仪式
时间:下午4:00-4:30?
地点:党组织会议室
活动内容:对新入党的党员进行入党宣誓仪式,重温入党誓词,强化新党员对党和党组织的责任意识,同时让全体党员见证,并以此激励其他党员向他们看齐,增强党组织的向心力。
5.党员交流活动
时间:下午4:30-5:30?
地点:党组织会议室或茶水间
活动内容:党员间的交流与合作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环节。通过组织党员交流活动,提供一个自由讨论的平台,加强党员之间的相互了解和交流,分享工作经验、切磋业务技能,同时提醒党员自我管理、自我约束,以更好地发挥党员的作用。
四、活动保障
党组织将提前安排活动日具体安排并发布通知,确保党员合理安排时间参与活动。
党组织将配备相关物资和资金,用于活动的顺利进行。
党组织将积极向上级组织争取支持和指导。
党员个人也需要自觉履行党员的责任,全力参与活动,积极互动,共同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五、活动评估
党组织将针对每次活动,组织专门的评估小组,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和改进活动内容和方式。
党员个人也可以通过提交意见和建议来参与活动的评估工作,提出改进建议,促进活动的持续改进和发展。
总结
党员统一活动日是党员之间加强联系和交流的重要载体。通过制定并实施本方案,可以有效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凝聚力和战斗力,推动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不断发展。在活动中,党员应牢记党的宗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作出更大的贡献。
篇五: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制度
一、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确定党员的时间,一般每月确定一天为党员活动日,日期应相对固定,如遇特殊情况可提前或延期,但不能取消。
二、党员活动日活动的主要内容:
1、召开党的会议,传达贯彻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报告和文件,结合实际讨论支部贯彻执行的计划和措施,研究本支部建设的重要问题。活动日定在每月第三周的星期五。
2、组织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对党员进行各方面的教育。
3、过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听取党员的思想汇报,检查党员工作、学习及完成支部交给的情况。
4、处理党务工作。
三、党员活动日的主要形式:召开支部大会、党小组会、支部委员会、上党课、组织党员参观、走访,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举行专题报告会、座谈会等。
四、活动要求
1、活动日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安排好活动内容和程序,保证活动日有条不紊,不流于形式。
2、必须保证活动日的时间,不能任意占用。
3、活动内容既要丰富,有的放矢,又要保持相对稳定,使之系统化。
4、活动形式要多种多样,使之具有生动性和实效性。
篇六: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
一、活动时间。党支部每月一般组织党员活动一次,每次活动一般不少于半天。党员活动日要相对固定。
二、活动对象。除按规定可暂不参加组织生活的外,所有党员、预备党员都应参加本支部的党员活动。要注意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活动。各基层党支部的党员活动率要保持在85%以上。
三、活动内容。党日活动主要内容与党的组织生活的主要内容相同,还可根据党的中心工作、本单位须提交党员大会讨论的重大问题确定活动内容。每次活动应有一、二个重点。活动内容要有针对性,注意解决实际问题。
四、活动形式。党员活动以本支部为主,也应积极参加上级党委召开的党员大会。党日活动可集中学习或过民主生活,可组织外出学习参观,也可落实党员责任区、为群众办实事;可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文件精神,可组织观看党员电化教育片,也可邀请先进模范人物和有关专家作专题报告,等等。要根据内容确定形式,把党员活动的政治性、思想性、科学性、生动性有机结合起来,吸引党员自觉参加活动,提高活动的成效。
五、要落实党员活动日制度“四个有”。即:有固定的活动场所、有必备的电教设备、有齐全的台帐记录、有扎实的指导督查措施。
六、要如实记载每次活动的时间、地点、主题、党员出勤率等情况。要将每个党员参加活动情况填入《党员证》。党日活动的台帐要有专人记录、保管。要把党员参加活动情况作为民主评议党员的依据。
发展党员制度
一、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二、认真制定和实施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
三、重点吸收基层工作第一线、业务骨干和青年中的优秀分子入党。支持和指导共青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四、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履行入党手续。
五、加强发展党员制度化建设,坚持培训制、考核制、预审制、公示制、票决制等。
流动党员管理制度
一、建立党员外出请假制度。严格按照上级党委有关流动党员管理制度执行。党员因事外出一个月以内的,向党小组长请假,超过一个月的,向支部书记请假,并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外出期间的思想、作风、学习、工作等情况。党支部对外出党员要建立档案,并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及时寄发材料,搞好跟踪教育工作。
二、认真执行《流动党员活动证》制度。短期外出(6个月以内)或长期外出但暂时无法转移组织关系的党员,持证在外出所在地或单位党组织参加党组织生活,按规定缴纳党费,完成党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对外出党员要抓住法定节日和传统节日返乡等有利时机,举办培训班或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加强对外出党员的教育管理。
四、外来党员(未能转移组织关系的)要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参加组织生活和按规定交纳党费。
党员学习培训制度
一、充分利用党课教育,抓好党员的学习。党支部每月进行一至二次党课教育学习,通过教育学习,提高广大党员的理论政策水平、认识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主要学习内容是:1、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特别是中央、省、市重要会议精神,重要文件以及重要部署。3、县委、县政府的重要决定,重要措施和重大活动安排。4、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条例,特别是普法工作中要求学习的法律、法规。5、相关的业务知识和其他需要安排的学习内容。
二、认真落实和抓好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培训工作。积极安排、高效地完成上级安排的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的培训、调训任务。认真组织本单位本部门的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做到全年不少于2次。
三、抓好发展党员工作过程中的学习、教育和培养。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学习、教育和培训,帮助他们提高对党的认识,特别对党章和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和认识,做好发展党员过程中对新党员和其他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
四、继续抓好党章的再学习。结合以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主要内容的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抓好我局党员队伍对新党章的再学习,强化党员的先进性意识,继续抓好党员对党的十七大精神的学习,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队伍的头脑。切实解决党员队伍中个别同志存在模范作用不明显、对党的知识了解多掌握少等问题,使党员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理解和认识得到深化。
五、利用党内生活日,抓好党员经常性学习培训。要坚持党支部每月、党小
组每周讲评教育制度,利用组织生活会和放映电化教学资料对党员进行经常性的教育,增强党员的党性原则,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
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制度
密切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是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也是每个党员必须履行的义务。为进一步密切党员同群众的联系,永葆共产党员先进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任务和内容
1.建立健全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制度和网络,构建党群互动的平台,及时把党的关怀和温暖送到群众中去,使党员在联系和服务群众中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切实增强党在基层组织的领导能力和领导水平。
2.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经常听取群众对党组织、党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关心群众疾苦,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自觉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各党支部负责本支部工作范围内的入党积极分子、发展对象、民主党派、党外人士以及困难职工等人员的联系和服务工作。
二、形式和方法
由党支部在党员个人提名报请的基础上确定联系和服务对象1—3人。联系和服务对象名单报党总支备案。
1.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可采取面对面交流、走访慰问、电话沟通、短信互动、网络共享、工作指导、集体活动等方式。
2.党员每个月至少与联系服务对象联系一次,按季度向党支部口头或书面汇报联系和服务群众的工作情况(特殊情况及时汇报),支部不能解决的,要向党委汇报。对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要及时归纳梳理,从解决群众所关心的热点、难点入手,从
群众最盼的事情抓起,从群众最怨的事情改起,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
三、检查和考核
1.党支部要定期听取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汇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每半年一次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对做得好的党员给予表扬,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的党员给予批评教育。
2.党委每年对各党支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把党员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情况列入党员绩效考核内容,作为评先、评优与提拔任用干部的基本条件。
党员承诺制度
为转变党员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进一步塑造党员的良好形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相关要求,推行党员承诺制度。
1、按要求把承诺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公开向全体员工作出承诺,在党员、群众的共同监督下组织实施。
2、承诺范围:全体党员均在承诺范围之内。
3、承诺内容:
(1)岗位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自己的学习、工作提出具体目标和实现手段,对加强自身建设、优质高效地完成工作任务做出承诺。
(2)实事承诺。党员积极发扬先进性与责任意识,在年度内至少做一至二件实事,率先垂范,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所承诺的实事必须经过努力可以达到,必须具有明确的内容、标准、程序、时限、责任,以求考核公平、公正。
4、考核:
(1)每位党员自党员承诺制实施之日起结合自己的实际情况对上述的承诺内容提出细化方案和实现手段,并按照所做承诺执行。年终要进行评比总结,找出不足,积累经验。
(2)推行党员承诺制,以一年为一个周期。为使承诺真正有效,每年7~9月间召开党员承诺制推进会,对前阶段的承诺效果进行检查。
(3)期末,对党员承诺制的执行情况进行总结评比,评比采用个人自评、群众评议、党支部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考核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项。建立相应的激励机制,严格考核、奖惩结合,对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必要的奖励。
5、监督与保障:设置党员评议箱,接受群众的各项建议和意见,做到有诺必践,违诺必究,保持和维护承诺制的严肃性。加强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岗位技能和相关的知识教育,增强党员服务意识和责任感,以确保兑现承诺。
“三会一课”制度
一、党员大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文件,讨论支部工作计划,听取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决定支部工作的重大问题。
二、党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由支部书记主持,讨论研究和决定党支部日常工作,贯彻上级组织的指示和决定。
三、党小组会每两个月召开一次。由党小组长主持,学习时事政治,结合实际,讨论党员联系户情况,传达贯彻党支部的批示和决定。
四、党课一般每季度组织一次。采取培训、辅导、参观等形式,学习党章、党的基本知识、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党的方针政策及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等有关知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评议党员要遵循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采取批评与自我批评的办法对党员进行评议。评议工作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主要步骤可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学习发动
以支部为单位组织党员学习,使广大党员明确党员评议的目的和意义,提高党员参加评议工作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民主评议
1、党员自评。党员对照年度目标和评议细则,对一年来的思想、工作、学习、纪律等方面情况进行书面汇报,开展自我批评,并自评得分。
2、党员互评。以党小组或党支部为单位,由党员互相进行评议,认真开展批评,给出互评得分。
3、群众参评。选择熟悉情况和有代表性的党外同志,对每个党员按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进行测评。
4、组织评定。党支部首先给每个党员评定一个分数,然后按照自评分的20%、互评分的30%、群众参评分的20%、支部评定分的30%综合得出每个党员的得分,得分在90分以上的为优秀,得分在70分~89分的为合格,得分在60分~69分的为基本合格,得分在60分以下的为不合格。
第三阶段:表彰和处置
1、经过评定确定的优秀党员,可授予“优秀共产党员”称号,其材料存于个人档案,并作为提升晋级的重要依据。
2、对评定出来的合格党员,各支部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予以表扬。
3、经过评定确定的基本合格党员,各基层党组织要通过谈话、结对帮教、发劝告
通知书等形式加强教育管理,制订整改措施。连续三年被评为基本合格的党员第三年按不合格党员处理。
4、对不合格的党员,采取适当的组织措施进行处置。
党支部创先争优制度
1、在党内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是加强党组织建设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一种有效形式,有利于增强党组织的战斗力,使党员学有榜样、赶有方向。
2、党支部要带领和组织全体党员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搞好支部自身建设,坚持各项制度,保证各部门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向先进党支部学习,努力用先进党支部的条件衡量支部的各项工作。
3、教育全体党员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模范遵守党纪国法,在各项工作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开展“创先争优”活动,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保证先进典型名副其实。
5、“创先争优”活动每年开展一次,按照上级党组织安排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起进行。
党委议事规则
建立党委(党组)议事规则,是保证党委(党组)实行集体领导,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程序化的制度保障。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就以下问题作出明确规定:
1、党委(党组)议事所坚持的原则。党委(党组)会由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召集并主持。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班子成员出席,班子成员不能出席会议时,对会议的议题和意见或建议,可以在会议召开前提出。会议应坚持集体决定原则、少数服从多数原则、重大问题的表决制原则。建立会议纪要,指定专人记录会议的时间、地点、主持人、出、缺席班子成员的姓名、会议议题、班子成员对议题发表的意见和议题表决结果。
2、议事的范围和内容。主要包括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决定、指示的具体措施,单位的重要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及重大项目,干部的职务任免和提名,党的建设和党务工作中的重要问题,重大突发事件的应急措施等。
3、议事程序。会议的议题一般由党委(党组)书记提出,班子成员也可向党委(党组)书记建议提出需要提交党委(党组)会议事的有关问题。党委(党组)书记应将会议召开日期、时间、议题、参加对象提前告诉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的原则,分管班子成员应在党委(党组)会前就有关议题作好充分准备。会议上每个班子成员应就会议议题充分发表意见,每一议题讨论后即行表决。
4、会议决议、决定的实施和检查。党委(党组)会作出的决议、决定按分工负责制的原则,由党委(党组)书记或会议主持人指定有关领导和职能单位负责贯彻落实。执行人或执行单位在执行过程中遇到新情况、新问题,不能执行决定、决议时,应及时向书记汇报。书记认为情况特殊,可提议党委(党组)复议。但在没有改变原决定之前,必须按原决定执行。党委(党组)书记、副书记、委员要检查了解党委(党组)决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对党委(党组)讨论决定的事项,被指定负责贯彻执行的有关领导应在下次会上对贯彻执行情况作出简要汇报。党务办公室负责协助党委(党组)领导抓好决议、决定的督查落实。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为过好党内组织生活,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发挥领导班子的表率作用,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及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根据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二、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围绕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统一认识,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的情况;
2、执行民主集中制,加强党委班子团结的情况;
3、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
4、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排忧解难的情况;
5、保证和促进本单位各项工作落实情况。
三、民主生活会应遵循"团结----批评和自我批评----团结"的方针,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思想性和原则性。要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反映的意见,每个同志都要开诚布公,畅所欲言,围绕议题进行认真检查、总结经验教训,达到统一认识,共同提高的目的。
四、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做好以下准备:
1、民主生活会的议题内容,根据上级部门的专题要求、领导班子的实际情况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确定。会议的议题要集中,每次重点解决一两个突出问题。召开生活会前,要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为会议做好准备。
2、民主生活会的召开日期与议题应提前3至5天告知出席人员。
3、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谈心,沟通情况,交换意见。
五、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由党组织书记召集和主持。因故请假缺席的人员应提交书面发言,并委托他人代为宣读,同时还需向其本人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
六、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必要时也可吸收其他人员列席。列席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七、民主生活会后应做好以下工作:
1、对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积极制定改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2、民主生活会的内容适于向各党支部或党员及党外人士通报的,应及时通报。
3、对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应特别予以重视,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措施,以适当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监督。
管党责任制
党组书记职责
1、党组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负责规划指导本单位党建工作,每年至少主持召开两次以上党组委员工作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每年听取基层党建工作情况专题汇报不少于两次,及时研究解决全单位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要身体力行,加强指导,使党建工作成为名符其实的“一把手工程”。
2、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定期召开会议,专门研究干部队伍建设问题。注重干部队伍的培养和教育、推荐和使用。
3、健全贯彻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具体规定,健全和完善党内民主制度,建立和执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相结合的制度。健全和完善民主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重大问题按程序由集体讨论决定或实行票决制,同时注重听取群团组织和民主党派的意见和建议,做到民主、科学决策。
4、按规定组织召开好单位党组民主生活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
5、带头执行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至少联系两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联系点,通过建立联系点,全面掌握全县党建工作状况,并用点上经验指导全面工作。
6、抓好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严格执行“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督促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转变领导方式和工作作风,不断增强领导班子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
党组分管副书记
1、单位党组分管副书记是单位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负责组织、协调、部署、指导全单位党建工作,主持制定全单位党建工作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负责和监督抓好党在各项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三个文明建设及各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3、每月召开一次党建工作例会,专题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及时研究和解决党建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
4、坚持贯彻党在新时期选拨任用干部的“四化”方针,切实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抓好干部队伍的建设、管理和教育,制定并落实后备干部培养计划。
5、抓好党建工作联系点,加强调查研究,每年定期对全单位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调研,总结推广先进典型,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指导性的整改意见。
党组纪检组长
1、严格执行各级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带头廉洁自律。
2、坚决查办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做到有案必查、违纪必究。
3、认真开展纠风之乱,及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
4、深入开展党风廉政教育,建立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规定。
5、认真组织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重点做好党政“一把手”的监督。
党组成员
1、不论分管什么工作都要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把党建工作渗透到分管工作的全过程。
2、抓好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每人每年要拿出三分之一的时间深入到联系点,摸实情、出实招,运用点上的经验指导面上的工作。
3、抓住党的基层组织建设重点,重点研究、重点指导、重点突破。
班子成员目标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严格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监督管理,本着关心干部、爱护干部、锻炼干部、推进工作的目的,根据中央、省、地有关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定期调整制度。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三条
班子主要领导负责统筹全局,不分管具体工作。其他班子成员分工,原则上应保持业务上的相互监督。
第四条
不断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制度。重大事项,特别是关于人、财、物等干部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
第五条
党组会和局长办公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制。表态发言结束,由主要领导综合各位班子成员民主表态的意见作出结论发言。
第六条
班子成员进行分工调整时,应对调整前所分工管理的工作进行总结通报,对今后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基层党建工作考核评价制度
1、每半年机关党委统一组织对各党支部的党建工作进行专项考核,考核情况纳入党员干部年终考核内容。
2、考核采取日常考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日常检查以经常性深入基层明查暗访为主,发现问题通过及时指出、下发整改通知书等形式解决。
3、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培养教育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扬,对思想不重视、工作不得力的进行批评,并限期整改,对存在问题严重却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后果的追究领导班子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机关党委将根据年终考核和平时掌握的情况,按照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逐项打分并进行综合排名。对综合排名处于末名的党支部进行通报批评。
五议
村民建议1、收集需要解决的村级发展和民生等问题.2、书面形式向村"两委"提建议.党支部提议1、广泛征求意见,确定议事事项。
2、进行科学论证,制定初步方案。
3、支部委员会讨论表决,形成提议意见。
4、解释未采纳意见、书面形式存档。
“两委”会商议1、两委成员充分讨论论证,修改完善方案,可邀镇干部、相关专家参加。
2、“两委”表决形成商议意见。
3、做好持不同意见同志工作,书面存档。
党员大会审议1、会前三天发方案给党员酝酿。
2、召开2/3以上党员参加的大会,讨论审议方案。
3、表决方案,到会半数以上党员同意形成审议意见。
4、修改方案,深入宣传动员,书面存档。
村民代表大会决议1、党支部领导,村委会主持,符合法律规定召开村民代表大会。
2、通报决策事项和实施方案。
3、表决,到会人员过半数通过形成决议。
4、作好记录书面存档。
五公开
提议事项公开
提议事项在提交“两委”商议前3天在公开栏公开。
审议程序公开
将审议、决议的议事方法、流程等在公开栏公开。
决议结果公开
决议通过的事项和决议结果在公开栏公开。
实施方案公开
决议形成的方案通过印发和张榜等方式进一步征求意见,接受群众监督。
办理结果公开
决议事项的实施结果及时公开并接受党员群众评议。
篇七:每月一次党员活动日
党员活动日制度规定
一、目的意义
党员固定活动日是新形势下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的创新实践,是发扬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权利的重要渠道,是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团结凝聚群众的桥梁纽带。通过建立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从严格管理党员、严肃组织生活、促进作用发挥入手,进一步增强“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制度的执行力,增强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政治责任感,提升党员意识,发挥党员作用,使从严治党从党的基层组织生活严起,推动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坚强的战斗堡垒。
二、组织形式
1.活动时间。党员固定活动日每月一次,时间为每月第个一周的星期四,每次活动时间不得少于半天。活动时间原则上不得调整。
2.参加对象。原则上全体党员都要参加。年老体弱、卧病在床的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支部审核、党组同意,经公示后可以不参加有关活动。党组织要确定专人对这部分党员进行联系,传达活动的内容和精神,以适当形式安排好这部分党员的组织生活。流入党员经本人申请,所属党组织同意后可参加有关活动。同时,根据不同的活动主题,视情况可吸收党员发展对象、入党积极分子、团员青年、群众代表等参加。
3.活动方式。党员固定活动日开展活动一般以党员所属党支部或党小组为单位进行组织,也可以党组或总支为单位组织。流动党员通过
QQ群、微信群、短信等平台开展活动。
三、活动内容
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活动内容以每月一主题的形式统一组织实施,增强活动联动效应。活动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开展:
1.党员学习教育日。开展学习教育,结合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等,组织党员学习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上级精神、习总书记系列讲话、实用技术等,不断提高党员党性修养、理论水平和能力素质。
2.党员走访联系日。开展志愿服务,用好走村访户、参加社会公益活动等载体,组织党员开展结对空巢老人、看望留守儿童、帮扶困难群众、党员进社区等活动,广泛开展各类党员志愿服务,不断密切党群关系,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
3.基层民主议事日。通报重大事项,听取党员意见。结合党务公开、局务公开,及时向党员通报上级党委安排部署、本级党组织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党员和群众关心关注的重大事项等。就本单位和党组织的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重要决议等听取党员意见,征求党员建议,邀请党员监督。
4.为民服务奉献日。开展先锋行动,服务中心、推动工
作,组织党员围绕红旗党支部创建、党员示范岗、五城同创、机关党员进社区、精准扶贫等内容开展志愿服务,带头创先争优、履职践诺,不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展现党员良好形象。
5.党内民主评议日。召开组织生活会,组织党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民主评议党员和党支部等活动,并于年底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对党员年度参加活动情况进行通报。
6.其他主题日。贯彻上级党委部署、回应党员群众期盼,结合实际开展的其他党组织活动。
四、活动要求
1.明确领导责任。党员固定活动日在局党委的领导下进行,各支部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载体,统筹“三会一课”、志愿服务、发展党员等工作,积极参加活动日的活动。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组织生活,带头推动主题活动,带头联系服务群众,以实际行动引领广大党员参加党员固定活动日活动。
2.落实工作保障。各级党组织根据各支部实际情况,可从党建经费中列支一定经费,用于支部党员活动日正常开支,确保党员活动正常开展。各党支部要搭建活动载体,充分发挥党员活动室、图书室等办公活动场所作用,有效创新组织模式,灵活开展各类活动。
3.严明活动纪律。党员固定活动日一般要求在本支部开
展各类活动,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组织党员外出旅游,严禁以党员固定活动日为名给党员发放各种补贴。党员无特殊情况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或不参加活动;因事因病不能参加的,必须经党支部批准。各党组织每次开展活动的党员到会率不得低于应参加党员总数的80%。
4.严格考核运用。局党委将加强“党员固定活动日”的日常管理和督查指导,对各支部每月活动安排、活动开展、结果运用等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党员固定活动日、“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的情况,作为年底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的重要内容。各支部党员参加固定活动日、过组织生活、发挥作用等情况要专人负责记录《基层党建工作台账》,做好痕迹管理,要有记录、图片、报道等存档资料,作为基层党组织分类定级、民主评议党员、不合格党员处置的重要依据,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执行到人到事,确保党员固定活动日制度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党建带群建制度
(一)党组织要竖持党的领导,把掘竖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以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指导群团的建设。
(二)党组织对群团干部的引导,要做到“六带”
即从思想上带、从组织上带、从班子上带、从队伍上带、从作风上带、从工作上带。从而在加强党建过程中直接带领和推动群团干部的建设。
(三)党组织要把握群团干部的政治方向,保证群团干部能够坚定不移的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感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党组织要在加强党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同时,加强群团干部队伍建设,注重引导群团干部向党组织靠拢,每年至少专门本支部工会会员、共青团员、妇女干部集中活动一次,提高党组织的凝聚力。
(五)高度重视并认真贯彻执行好群团组织“推优”|积结工作,完善“推优”制度,规范“推优”程序。
(六)党组织要在加强自身作风建设的同时认真抓好群团的作风建设,教育群团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
(七)党组织要在切实抓好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政治作用的同时,认真指导团组织国绕党政工作大局开展各副值体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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