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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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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的工作制度(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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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委的工作制度

  

  党委十项制度

  一、党委会议制度

  1、党委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凡属重大问题,都要由党委会讨论决定。

  党委会议原则上每月两次,一般上旬初和中旬末召开。如需提前、延期或遇紧急事项需临时召开的,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视情况决定。

  党委会议由书记(或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

  2、党委会议议事范围

  (1)贯彻上级党委的指导及重要会议精神,部署和总结检查一个时期的工作。

  (2)讨论研究全乡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发展和改革开放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

  (3)研究制定加强党的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的措施,并组织实施。

  (4)研究决定党委管理干部的任免、奖惩。

  (5)对场管委、纪委、人武部等部门,提请讨论的重大问题作出决策或提出指导意见。

  (6)审议通过党委及上级有关部门的重要报告。

  (7)研究处理本场重大突发事件,并及时向县委报告情况。

  (8)研究决定重大财务开支,审议场财政收支安排等其他需要党委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3、议事规则

  (1)党委会议议题由场党委委员或其他领导干部和有关部门提出,经场党政办公室综合后由书记办公会议或书记确定。

  (2)提请会议讨论的议题,会前必须做好充分准备。需要会议决定的事项,要进行全面系统地调查研究,进行科学论证,提出可供选择的决策方案或建议。对未列入会议议题的事项和准备不充分的决策方案,一般不讨论。

  (3)党委会议决定问题,必须执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进行表决,表决可采取投票方式(有记名或无记名),也可采取口头或举手表决方式。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以超过到会人数的半数赞成为通过。

  (4)如对重大问题发生争论,双方人数接近,除了在紧急情况下按多数人的意见执行外,应当暂缓做出决定,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下次再议。如仍不能作出决定,应将争议情况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党委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党委成员到会方能举行。党委会议讨论决定干部任免、奖惩时,至少应有三分之二的成员到会,决议才能有效。如果原拟定人员被否决,应按程

  序重新提出人选,下次再议,不得在本次会议上临时决议,决定其他人选。所讨论的干部若涉及党委成员的直系亲属时,有关成员应予回避。

  (6)对党委会的决议,所有成员都必须坚决执行,如对决议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可以提请下次会议复议,也可以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没有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必须执行原来的决议,并不得公开发表不同意见。

  (7)对党委会议研究的机密事项,要严格保密,任何人不得泄漏会议情况。

  (8)党委会作出决策后,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党委组织专门班子进行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及时向党委报告。

  二、书记办公会议制度

  1、书记办公会议由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参加,人大主席列席会议,书记办公会议由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主持工作的副书记主持)。书记办公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

  2、书记办公会是一种议事形式,不能对重大问题作出决定,可以对提交党委会议研究的重要议题进行酝酿;就实施党委会议遇到的问题沟通情况,交换意见;酝酿一个阶段主要工作部署;研究处理党委日常工作中个人难以解决又不需要提交党委会讨论的问题。

  3、凡提交书记办公会讨论的问题,事先要搞好调查研究,拿出方案,以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

  4、每次会议讨论的事项由党委书记做好记录备查,并按规定存档。

  三、机关人员学习和会议制度

  1、不定期召开全体党员干部、职工政治、时事、政策法规和业务知识学习会,实行会议点名制,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者,须事先向分管领导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

  2、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干部会议,汇报一周工作、思想、学习情况,交流工作,沟通思想,及时反馈各村调研情况,安排工作任务。

  3、建立党群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分管领导的各项工作情况,讨论研究本

  场行政事务,研究部署本场各项工作,会议由在家负责工作的领导主持。

  4、实行会议审批制,全场性会议由场领导本着精简会议、开小会、开短会的精神集体研究决定。

  5、机关干部每半年要写一篇心得体会,一年要写一篇有分析、有见解的调查报告。学习体会、调查报告在学习园地和党员干部会上进行定期交流。

  6、为落实好学习制度,成立由宣传委员任组长,组织、纪检、党委秘书组成的学习领导小组,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四、机关工作人员工作制度

  1、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擅离职守。上下时间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2、办公时间不得嬉耍打闹,串门闲聊看电视,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不在办公室干私活,不允许在电脑上打牌、玩游戏,发现一次按旷工半日记,发现两次以上根据情节扣发考勤奖、奖金。

  3、工作时间不准带小孩到办公地点,不准随便接待客人,为此而影响工作者例会点名批评。

  4、酗酒闹事、酒后误事者,视情况分别进行罚款、扣发考勤奖、资金,情节严重者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五、机关工作人员考勤制度

  1、实行挂牌考勤制。

  场党政办统一制定机关工作人员去向牌,由本人按实插挂。

  2、实行作息时间检查制。由场纪委进行不定期检查,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3、实行出差报批制。县内出差:一般干部须事先向站所长或分管领导汇报;站所长、班子副职出差,须向书记、乡长汇报;书记、场长出差应告知党政办。县外出差:须事先提供有效文件或通知,填写出差联系单,一般干部由站所长或分管领导同意后报乡主要领导审批;站所长、班子副职须经书记或乡长同意。书记、乡长出县应征得县级领导同意,并告知乡党政办。

  凡未经同意擅自外出的,按旷工论处,不予报销差旅费;两次以上则同时在全乡给予通报批评。

  4、请销假制度。

  (1)乡干部因事、因病缺勤,必须事前请假,否则作旷工处理;请假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填写请假条。病假需凭医院证明,经批准同意登记后才准离岗,假期结束后需及时到党政办销假,如遇特殊情况,事后需补办手续。

  (2)一般干部请假,1天内(含1天)由站所长审批,3天以内(含3天)由分管领导审批。班子副职请假,须经书记或乡长同意。书记、乡长请假应征得县领导同意,并告知乡党政办。

  (3)凡未经审批同意,擅自离岗的视为旷工;累计迟到或早退三次作旷工一天计。全年累计旷工十天以上(含十天),将取消个人的评先、评优资格,同时取消旷工者全部年终奖及其他福利待遇;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累计请事假十天以上(含十天),超出天数每天扣年终奖的5%;累计请病假七天以上(含七天),超出天数每天扣年终奖的2.5%;病假三十天(含三十天)以上者,取消年终奖及其他福利待遇。

  (4)双休日值班一律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经值班领导同意后与其它干部调班。

  (5)如遇突发事件需在双休日照常上班的,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得请假,否则按旷工论处,并追究相应责任。

  六、机关车辆管理制度

  1、党政办公室管理车辆,原则上保证场领导工作用车,一般干部用车必须3人以上因公出发,单人因公出发,凭党政办公室证明和票据报销差旅费。

  2、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能自行出车。如私自出车轻者批评教育,责令写出检查;造成不良影响的,扣发考勤奖;

  如果出现问题,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3、机关干部如遇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方可出车。

  4、司机必须保证随叫随到,因事外出必须请假。

  5、司机要自觉保养车辆,保证安全行驶,严禁酒后开车,否则后果自负。车辆维修时需事先向分管领导请示,写明维修部位、所需款额,经书记乡长批准后有二人以上证明,到指定地点修理,否则不予报销。

  6、司机用油要向分管车辆的同志请示,分管车辆的同志要做好用油记录。

  七、财务管理制度

  (一)收入管理

  1、乡政府严格管理本乡各项收入,包括财政预算拨款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以及其他合法收入。

  2、切实加强本乡预算外资金的管理,乡政府的预算外资金(各级部门补助资金、资产转让出租收入、项目资金、征地费用等)必须进入财政专户管理,同时结合预算内资金做好综合预算。

  (二)支出管理

  1、根据有关财务规定,财务开支坚持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党政一把手的开支实行交叉审阅。所有经费开支由乡财务室按规定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2、加强招待费用管理。建立廉政灶,本着热情节俭的原则,严格控制招待费支出。

  3、所有支出应取得符合规定的票据,方可报销入帐,严格规范手续,对不合格的票据一律拒付。坚决杜绝“白条子”报销。

  4、严格控制借用公款,因公出差或开会应根据天数和距离远近适当借支,回来后应及时结清,否则财务人员有权从其工资中扣回。除此之外,干部职工一律不得随意借用公款。

  5、加强公务费管理,因公出差人员,应按规定标准食宿,报销时,由专人审查签字,超过开支标准一律不予报销,住宿费标准按县财政局财务制度公布的标准执行。

  (三)暂存款、暂付款管理

  1、加强对暂存款项的管理,不得将应当纳入单位收入管理的款项列入暂存款项,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对各种暂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帐,以明确任期责任。

  2、必须在规定范围内发生的暂付款,手续必须齐全。

  要注意控制暂付款的资金额度、占用时间及必要性。对暂付款要进行及时清理、结算,一般往来款项,不得超月结算。

  (四)专项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必须进行专项核算,如实反映收支结余。必须保证专款专用,根据专项支出的不同项目,分别建立专项支出管理台账,单独核算并反映资金到位情况。

  2、相关分管领导应对专项支出的使用、项目进度、使用效益等情况加强事前、事中和事后的检查监督,实行绩效跟踪。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与项目完成和发挥效益情况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布。

  3、加强扶贫资金管理,扶贫款应设立专户。

  (五)财产物资管理

  1、固定资产标准:固定资产是指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一般设备、专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其他固定资产。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以上,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以上,为固定资产。

  2、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总帐、明细帐和备查帐,单位的固定资产增加时,由党政办及时登记入帐;减少时,应当按照国有资产进行编号、登记,定期进行检查。

  3、固定资产采购时必须有2个以上经手人,并经使用或保管人验收。

  4、不定时清点财产,并查明财产多余、残缺原因,报批后,予以登记。

  5、固定资产必须合理使用。公有财产只能在办公室和公务中使用,所有固定资产使用者(或保管人)均需填写使用清单一式二份,分别存党政办和使用科室(或使用人);工作调动或工作岗位调整须办理移交手续;临时借用的到党政办办理借用手续。

  6、固定资产损坏、报废或遗失,使用科室(或使用人)要及时向党政办报告并说明原因,如属使用者(或保管人)使用保管不当造成的,要酌情赔偿损失,赔偿金额具体由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并及时核销。

  7、凡公用经费购置的属固定资产管理范围以外的办公用品等低值易耗品,由党政办统一管理。低值易耗品采购,由党政办负责,并经党政办主任同意后方可实施,采购时需有2人以上经手,采购后由第三者验收入库。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保管发放。

  (六)债务管理

  1、乡政府经常性经费应保持收支平稳,从严控制经费支出,一般情况不得举债,杜绝超过本身财力举债搞基本建设。

  2、经县级政府以上部门批准的重大建设举债,应当建立和完善决策程序,确需举债建设的,应在项目投资决策前,对投资项目的投入、产出和经济效益及偿还资金进行全面、科学分析论证并在决策公示后,提交乡人民代表大会审议批准。切实加强社会集资、干部职工集资管理。

  3、加强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审批、资金管理、工程招投标、专项审计工程预决算和项目验收等规定,规范工程建设。

  八、值班制度

  要坚持星期六、星期日和节假日值班制度。对节假日和星期六、星期天值班人员记考勤,值班以站所为单位轮流进行。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九、卫生管理制度

  1、对机关院内的花草、树木,要自觉爱护,不准损坏。

  2、各办公室、卫生区、食堂要保持清洁,每天上班前进行卫生打扫,每星期一、星期五和节假日进行集中大扫除。

  3、垃圾要推放在指定位置,不准随地乱倒。男女厕所随时保持清洁,每天至少打扫一次。

  4、为搞好机关卫生,成立由专职委员任组长,各办公室负责同志参加的卫生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卫生工作。

  十、接待制度

  (一)接待的对象和范围

  1、上级机关公务来宾;

  2、兄弟乡镇、县各部门公务来宾;

  3、需要接待的其他公务来宾。

  (二)接待的原则和标准

  接待工作本着“热情、周到、安全、节俭”的原则,具体由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

  1、来宾住宿。来宾的住宿费原则上自理,个别特殊情况确需由乡上支付的,应事先报乡长批准。

  2、用餐标准。膳食以本地土特产和中、低档酒水为主。上级机关来宾:县(处)级以下干部,一般按人均每餐30元以内标准掌握。酒水费另计,但一般不超过标准的30%。兄弟乡镇及县各部门来宾:副科以上干部(含副科级、包括随行人员),一般在乡食堂就餐(原则上每人每餐3元)。特殊情况经乡长批准,可适当提高用餐标准。

  3、公务接待要严格控制陪餐人数,一般不超过来宾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接待手续的承办

  1、来宾对应站所应事先报请乡领导同意后,由党政办和站所负责人安排就餐,未经乡党政办安排和乡领导同意擅自接待或提高标准接待的,费用自理。

  2、办公室应有接待登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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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党委的工作制度

  

  第一部分

  党委工作

  一、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所党委

  (支部、总支)要按照党章、中组发[2000]3号文件和上级的规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党委民主生活会,一般可安排在三季度召开,因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召开的,须报上级党委同意。民主生活会的主题及召开时间要提前通知与会成员,并提前五至七天报告上级党组织及有关部门。

  (二)民主生活会会前要通过个别走访、召开座谈会、调查问卷、设立意见箱、开展谈心活动等形式多层次征求干部职工的意见,找准党委领导班子及成员存在的突出问题,党组织要将征求到的意见如实向党委成员反馈。同时,党委成员会前要通过个别谈话的形式进一步征求意见。

  (三)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会前要组织理论学习,党委成员要认真对照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和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结合自己的思想、工作、作风和纪律等方面的实际情况,重点检查存在的突出问题,从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上剖析思想根源,从坚持科学的发展观和正确的业绩观,从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等方面进行党性分析,并形成党性分析材料。

  (四)民主生活会由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党委的主要负责人对开好民主生活会负有重要责任。列席党委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可对出席会议者提出批评和建议。

  (五)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落实上级党组织及

  本单位党委重大决策和各项规定、制度的情况。

  2.加强党委班子自身建设,端正党风,增强党性,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坚持民主集中制的情况。

  3.发扬航天精神,率先垂范,勤政廉政,遵纪守法的情况。

  4.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深人调查研究,为基层服务,改进领导作风的情况。

  5.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六)党委成员要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如不能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会前要按要求请假。

  (七)会议要认真做好记录并如实上报会议情况。民主生活会的情况报告及详细的发言记录要在会后十五天内报院党委,同时就有关整改措施和生活会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通报,以便接受监督。未参加民主生活会的党员领导干部,要交出书面党性分析材料。院将每年向各厂所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八)基层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参照执行。

  六、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一)制定依据

  为进一步加强院和厂所两级党委中心组(简称两级中心组)的理论学习,提高全院领导干部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用正确的理论指导二院改革发展的实践,现根据中组部、中宣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的意见〉的通知》(中宣发[2000]10号)的有关要求,制定本学习制度。

  (二)学习目的加强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思想理论素质,促使全院领导干部充分认识理论学习的重要意义,自觉地、坚持不懈地进行理论学习,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和思想体系,不断提高理论水平和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方法指导工作的能力,以更好地推进二院改革发展各项工作。

  1.提高思想理论水平。努力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在全面、正确掌握“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上下功夫,善于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形势和分析问题。

  2.提高政治水平。坚定正确的理想和信念,不断增强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自觉性,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全心全意为人民谋利益。廉洁自律、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的能力。

  3.提高领导水平。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不断增强驾驭全局和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增强把握以科研生产为中心的各项工作发展规律及全局的能力,增强工作的系统性、原则性、预见性和创造性。充分发挥院和厂所两级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努力建设政治素质好、经营业绩好、团结协作好、作风形象好的“四好”班子。

  (三)中心组成员的组成

  中心组学习分为院党委中心组和厂所党委中心组两级。其成员组成分别如下:

  1.院党委中心组,其成员由院党委委员、院领导及院科技委主任、副主任组成。院党委书记任中心组组长,党委工作部宣传处负责人任党委中心组学习秘书。

  2.厂所党委中心组的构成可参照上述条件,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定。根据学习内容和需要,党委也可安排其他人员参加。

  (四)学习内容

  1.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党的十六大以来的重要理论;

  2.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3.党纪、政纪、国家法律;

  4.党和国家有关国防现代化建设战略、深化国有大中型企业改革、促进国防科技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5.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哲学、政治、教育、科技、经济、管理、法律、历史等方面的知识;

  6.上级党组织指定的有关文件、干部必读书籍、文章等。

  (五)学习形式

  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学习辅导、学习资料由党委工作部制定和安排,党委书记批准后执行。学习时间及参加人员由党委工作部协调、通知。各单位党委中心组可根据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安排,并报党委工作部宣传处备案。

  (六)学习方法及有关要求

  两级中心组的学习以自学、集中学习研讨和撰写心得体会等为基本形式。

  1.坚持以集中学习为主要形式。根据不同情况可采取集中阅读、集体讨论、实地考察、专题研讨、听专题辅导报告、观看音像资料等多种形式。紧密结合国内外形势,着重围绕二院改革、发展、稳定中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设计专题,在自学和调研的基础上,精心组织集中学习研讨。

  2.坚持以自学为基础。每个中心组成员都要结合自身的情况和所履行的职责努力自学,同时认真完成中心组规定的学习内容。

  3.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两级中心组的学习要做到三个结合:系统学习与专题学习相结合,学习基本理论与二院发展实际相结合,学习政治理论与新知识相结合。要密切联系实际,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于解决实际问题,进一步树立科学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联系起来,不断增强党性修养和拒腐防变能力。

  4.两级中心组的每个成员要求集中学习有考勤、自学有笔记、发言有提纲、讨论有记录,每个成员每人每年至少作一次专题讨论重点发言,每年至少撰写一篇文章,可以是调查报告、理论文章、工作论文、学习心得体会等。

  5.两级中心组要建立完整的学习记录。学习记录包括中心组成员学习考勤、学习计划、学习内容、研讨发言记录、成员重点发言提纲及撰写的论文等。记录及有关材料要求规范、完整,由学习秘书收集并妥善保管。

  (七)时间安排

  1.党委中心组学习要坚持每月一个学习日(半天)、每季度一次集中辅导、每半年一次专题讨论、每年一次学习心得交流制度。

  2.中心组学习按计划进行,集中学习时间应予以保证。党委中心组成员要妥善处理工学矛盾,严格遵守学习制度,确保参加集中学习。不无故缺席、不迟到早退,有事先请假,事后补课。自学情况应主动向中心组责任人报告。

  (八)检查考核

  为保证中心组学习质量和效果,中心组全体成员要将年度学习情况做出小结并接受责任人考核。

  1.党委成员参加中心组学习的情况要列为重要考核内容,每个党委成员要在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的同时,根据党委学习计划制定个人学习计划,计划执行情况列入年度述职报告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的内容并接受评议。

  2.各基层单位党委中心组学习组织安排由党委工作部负责检查、考核。每年年底,各中心组要将学习情况进行小结报党委工作部宣传处。宣传处通过调阅学习记录、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抽查、评价。考核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通报,考核结果作为年终考核的参考。

  七、党委定期研究和检查基层党建工作制度

  (一)为加强党的建设,所(厂)党委要按照院党委《关于开展“三高一强”基层党组织及“三好一优”党员创建活动的通知》(党党[2003]45号)的要求,加强党支部建设;定期检查和研究本单位党的思想、作风和组织建设的情况,至少每半年听取一次支部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研究的主要内容:分析研究基层党支部和党员围绕本单位科研生产、改革发展和经营等各项任务,抓好党建的工作思路;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发挥作用的情况;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及发展党员和处臵不合格党员等问题;分析研究本单位党支部工作中的经验和教训,提出解决问题的办法和措施;发挥党建研究会和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作用。

  (三)检查的主要内容:基层党支部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上级党委的决议和行政指令的落实情况;支部在科研生产经营工作中的保证作用;加强支部一班人的思想、作风、纪律建设,增强支部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号召力等情况;加强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及党员发挥作用的情况;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预备党员的考察教育的情况。

  (四)检查的主要方法:由党委主要领导带领党委办事部门的同志到各支部进行检查,听取党支部书记的汇报和党员群众的反映;抽查《党支部工作手册》、党小组的组织生活记录或《党员手册》;召开支部书记会议,总结交流。

  (五)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督促支部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改正。

  十、党委型号保障联络制度

  (一)型号保障联络工作要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紧紧围绕科研生产经营工作,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努力为一线科研人员排忧解难,确保以重点型号为代表的各项科研生产经营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型号保障联络工作的主要任务是:保证思想政治工作保障体系的有效运行,按照“三教育、三保障、三促进”(即重点抓好形势任务教育、党员先进性教育、典型教育,做到思想保障、可靠性保障、后勤服务保障,促进型号科研生产和经济发展、促进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促进形成团结和谐的企业环境)的有关要求,把握一线科研生产人员思想状况、服务保障工作中困

  难问题的协调、重要信息的反馈、先进典型经验的宣传报导等方面的工作。

  (三)院和厂所分别成立型号保障联络工作领导小组,党委领导担任组长。下设保障联络工作办公室,一般设在党委办事机构,上下构成保障联络工作网络。

  (四)在型号研制试验和批生产的关键阶段,通过召开党委会(党委扩大会)或下发决定等形式,组织力量,统一思想,创造条件,保障型号研制攻关工作的落实。在型号的外场飞行试验过程中,有关单位党委领导在试验的关键阶段,应主动过问、了解试验情况,关心试验进展。

  (五)根据外场试验的有关情况,要相应成立临时党委(党支部),派出政工人员担任临时党委(党支部)负责人,做好外场试验中的思想政治工作。

  (六)每半年召开一次科研生产中的思想政治工作分析会。会议由党委主要领导主持,着重分析各型号研制生产人员的思想状况,研讨解决影响型号研制、批生产进度和质量工作中的服务保障问题,研究分析科研生产骨干人员队伍的稳定问题和型号保障联络工作的进展、经验交流等内容。

  (七)在重大节日和型号研制生产的关键阶段,党委领导要组织好对一线科研生产中加班人员的慰问工作,将党组织的关怀和广大干部职工对型号研制生产工作的关注及时传递给基层。

  (八)党委主要领导要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的主持召开保障联络工作会议,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不断提高保障联络工作水平。

  十二、党委委员思想沟通交流制度

  (一)党委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党委要明确规定每个委员的具体职责和责任。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有专责。

  (二)党委委员之间要加强思想、感情和工作的交流与沟通,做到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增强党委班子的凝聚力。党委委员都要顾全大局,自觉维护党委集体的团结和威信,发挥整体作用。

  (三)党委委员定期沟通交流的主要形式可以采用召开党委会、办公会、中心组学习和成员之间日常谈心等,并逐步形成制度。

  (四)党委研究决策重大问题时,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内部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会前应多交换意见,会上广泛发扬民主,党委委员要充分发表意见,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决议。当问题发生较大分歧时,不急于做出决定,要进一步进行调查研究后再做决定。

  (五)党委委员要按照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若遇到重大紧急情况,需要立即决断的问题,临时处臵后应及时向党委汇报。

  (六)党委委员之间要广泛开展谈心活动,党委委员之间每半年至少谈心一次,党政一把手每季度至少谈心一次,交流思想、交换意见。院党委委员要定期与基层厂所领导进行沟通交流。

  十三、党委委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制度

  (一)党委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及所联系单位,定期到基层了解情况、解决问题,督促检查和具体指导工作。有关重大问题决策前要认真广泛听取基层意见,进行可行性论证,为决策提供重要依据,努力实现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院党委委员坚持联系点制度,并做到每两个月不少于一次深入基层了解情况、指导工作。

  (二)调查研究的主要形式:参加各单位的年度工作会、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和其他一些需要院领导参加的重要活动。定期召开厂所长联席会或专题交流会,及时了解基层情况。

  (三)调查研究的主要内容:改革和发展中出现的难点问题;基层迫切需要解决的困难问题;干部职工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和带有倾向性的问题;基层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中的问题和目标、规划、年度计划的制定以及对二院改革发展的经验推广等问题。

  (四)党委委员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情况,要在领导干部年度述职中检查汇报。

  (五)党委委员进行专题调研后,如果认为问题重大,经过党委主要领导同意,可以提交党委会研究讨论解决。

  十四、党委委员讲党课制度

  (一)党课教育是党员教育管理中的一项重要工作,院属各单位党委(工委、总支)每半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党课教育,院和厂所两级

  党委成员要带头讲党课。

  (二)各单位党委(工委、总支)要经常分析党员思想状况,研究和确定党课的内容。党课的主要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要紧密结合形势,针对本单位党员的思想实际有的放矢地进行理想、信念、宗旨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教育。教育的形式要多样化,注意把思想性、知识性、趣味性有机结合起来,以适应不同年龄、不同层次党员的需要。同时要注意党课的内容和提法必须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保持一致。

  (三)参加党课教育的主要对象是本单位的党员,也可根据党课内容有选择地吸收一些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

  (四)注意了解党课教育的效果,搜集反馈意见,从党课内容、形式等方面不断地改进,提高党课教育的质量。

篇三:党委的工作制度

  

  医院党委办工作制度

  医院党委办是医院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协调、落实党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为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提供组织保证。为了更好地发挥党委办的作用,提高工作效能,制定本制度。

  一、工作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党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医院的改革、发展和稳定。

  2.坚持服务临床。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为临床一线提供有力支持,促进医院各项工作的开展。

  3.坚持创新发展。积极探索党建工作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4.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廉洁自律,严肃查处违纪违法行为。

  二、主要职责

  1.负责党委会议的筹备、组织和记录工作,确保党委会议的质量和效果。

  2.负责党委文件的起草、审核、印发和归档工作,确保文件的质量和服务时效。

  3.负责党委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和督促检查,确保决策部署落地生根。

  4.负责党委与上级党组织的沟通协调,确保上情下达、下情上传。

  5.负责党员的教育培训、管理监督和发展工作,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

  6.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和纠风工作,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7.负责统战、群团、保密等工作,凝聚各方力量,促进医院和谐稳定。

  三、工作流程

  1.收文处理。对收到的文件进行登记、审核、批办、传阅、归档等工作,确保文件运转高效、安全。

  2.发文处理。根据党委决策部署和文件起草要求,组织起草文件,审核把关,确保文件质量。

  3.会议组织。根据党委会议安排,做好会议通知、会议材料准备、会议记录等工作,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4.活动策划。根据党委工作要求,策划组织各类党建活动,提高党建工作实效。

  5.信息宣传。做好党建信息的收集、整理、发布工作,宣传党的政策,传播党建正能量。

  6.党建工作考核。对各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考核,推动党建工作落实到位。

  四、工作纪律

  1.坚决执行党的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保持清正廉洁。

  2.严格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作质量。

  3.坚持实事求是,敢于担当责任,创造性开展工作。

  4.加强团队建设,发挥集体智慧,形成工作合力。

  5.注重学习提高,熟练掌握本职工作知识和技能。

  五、考核与激励

  1.建立科学的党建工作考核体系,对党委办工作进行定期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2.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个人,给予表彰奖励,晋升晋级优先考虑。

  3.对工作不力、失误严重的个人,给予批评教育、组织调整等处理。

  六、附则

  1.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制度与本制度不符的,以本制度为准。

  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医院党委。

  3.根据工作需要,本制度可以适时进行修订完善。

篇四:党委的工作制度

  

  党委的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

  1、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交流活动、党内民主生活会、党的组织发展会及转正会、党课、党员社会实践及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2、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要着力提高会议型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同时也要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如党员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访问调研及党员公益服务活动等,保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党支部每季度安排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规定和要求对照检查,结合实际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4、组织生活由党委员会负责召集,一般每年两次。各支部委员会应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支部实际情况规划本年度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作好准备。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完整记录。

   学习制度

  1、党委的学习制度,包括党支部组织开展的党员干部学习培训、领导干部理论学习、党员和职工的政治学习和讨论活动等,以提高政治思想理论水平。

  2、党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比较系统地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掌握其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围绕国际形势、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院发展与教育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提高认识。此外,对党员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3、党内学习的基本形式一是自学,二是辅导,三是实践。党支部应为党员理论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可通过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形式搞好学习辅导。要加强实践教育,让党员提高思想认识。

  4、各党支部要根据上级要求对党内学习列出计划,精心组织,形式灵活,突出实效。

  

  “三会一课”制度

  1、各党支部要定期召开党员大会、党委委员会和党支部小组会议,按时上好党课,努力提高“三会一课”质量。

  2、党员大会一般每年度召开一次,由党委委员会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大会的议题。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支部书记因故不能到会,委托一名支部委员主持。由党委专人具体做好会议记录。

  3、党委委员会议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紧急事情需要研究,可随时召开。会议主要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支部工作计划、检查和总结、支部成员的民主生活会等。支部委员会负责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

  4、党支部小组会是党员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小组活动的主要形式之一,也是提高党员素质的有效措施。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以推迟召开。每次党小组会都要有针对性地重点地解决一

  两个问题,不要会前无准备,会上不着边际地东拉西扯,以至浪费时间,不解决问题,挫伤党员参加党小组会的积极性。

  5、开好党小组会要注意抓住四个环节:一是会前要与党支部沟通,确定内容、方法,通知党员做好准备;二是抓住中心内容讨论,力求统一思想;三是明确责任,及时督促、检查议定内容;四是做好记录,向支部汇报。

  6、党课是对党员进行教育的最经常、最基本的一种形式。建立党课制度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在一般情况下,一个季度要上一次党课。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形势任务的需要,相对集中使用党课教育时间。各党支部要从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保证党员都能按时听党课。党课是衡量一个党委党内生活制度健全的一个重要因素。

  7、党课的内容可根据上级党组织选定的党课教材和参考资料来讲,也可以自己编写材料,要在注意系统性的同时,搞好党员的思想调查,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加以确定。党课教员一般由党员干部或先进党员担任,也可以聘请上级党组织的党员领导干部兼任,或聘请党校教师兼任。课后,党支部要组织讨论,消化党课内容,也可进行测验,决不能讲了、听了就完了。

   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是党支部依据党员标准和支部对党员的具体要求,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价和考核,并根据评议结果奖优罚劣的制度。

  2、党支部要结合“争先创优”活动和党员教育,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般每年进行一次,同时各支部还应制定和实施党员考核办法。

  3、民主评议在自我评价的基础上,召开党小组会进行民主评议,评议中要是非分明,敢于触及矛盾,认真而非敷衍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采取适当方式,听取非党群众的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对党内外评议的意见,进行实事求是地分析、综合,形成组织意见,转告本人。

  4、表彰和处理。对民主评议的好党员,由党组织通过一定的形式给予表彰;对评议中揭露出来的违法乱纪等问题,认真查明,严肃处理。

   争先创优制度

  1、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开展党内争先创优活动,激励党员,艰苦奋斗,与时俱进,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争做优秀党员和党务工作者;在党员中建立竞争机制,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形成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生动局面。

  2、党支部每年制定争先创优计划。制定计划时,要联系工作实际,围绕“党性促生产”发展目标,明确争创主题,注重实际效果,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党支部每年对争先创优活动进行总结,注意总结新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对工作突出的要进行表彰奖励。

   联系群众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应主动联系和服务至少1名非党员工;经常了解周围群众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对带有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

  2、党员主动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引导、培养、教育工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入党有关准备、协调工作。

   党费收缴、管理制度

  1、依据中央组织部《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党员有缴纳党费的义务,每个党员都必须自觉按月缴纳党费。新入党的党员应从上级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当月开始缴纳党费。

  2、党费缴纳标准为:根据《关于共产党员交纳党费办法的规定》,凡有工资收入的党员每月以比较固定的经常性工资收入为基数,按下列比例交纳党费。

  (1)每月收入在3000元(含3000元)以下者,交纳月收入的0.5%;(2)每月收入在3000元以上至5000元(含5000元)者,交纳月收入的1%;(3)每月收入在5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10000元)者,交纳月收入的1.5%;(4)每月收入在10000元以上(税后)者,交纳月收入的2%3、党员除按规定缴纳党费外,本人自愿多交不限。党员自愿一次缴纳1000元以上的党费,由党委代收,并提供该党员的简要情况,通过党委向上转交上级党委。

  4、党员可以预缴、补缴党费,但补缴的时间不得超过3个月。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不缴纳党费的,视为自行脱党,按《党章》第九条的规定处理。

  5、党支部收取党费应当如实记录在册,并在《党员手册》党费收缴栏内如实记载,半年有公布。党总支部每年至少检查一次党费收缴、管理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违反党费收缴、管理规定的,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党内监督制度

  1、完善党内监督制约机制,充分发挥全体党员民主教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进一步加强院党的建设。

  2、院党委委员在过好班子民主生活会的同时,党员干部还要按时参加组织生活会。

  3、党委召开民主生活会,要广泛征求党员群众对领导干部的意见,并要提前与上级党总支联系,以便派人听取生活会情况。

  4、党员领导干部要根据党内外群众提出的主要意见进行整改,必要时向党员群众反馈。

  5、党委应积极配合上级党总支对党员干部的考核、民主评议等工作,了解掌握院领导的思想、工作情况,对干部的使用和奖惩向领导提出建议。

  6、每年由主管财务的人员向党员大会报告一次财务收支情况,增加透明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7、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组织、纪检检察等部门的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规定,确保党员和干部廉洁自律。

   党务公开工作制度

  1、党委党务公开内容:

  (1)院党建工作目标及重大活动安排;

  (2)对党委及党员的各类考核考评情况;

  (3)后备干部推荐情况;

  (4)入党积极分子及建党对象培养、发展情况和预备党员培养、发展、转正情况;

  (5)院党组织和党员受到表彰、奖励、记功及通报批评、处分或处理情况;

  (6)院党组织和党员廉洁自律情况与院党组织和党员受到投诉举报情况;

  (7)党费收缴及变动情况;

  (8)其他需要公开的事项。

  党的秘密事项,或者有关事项尚处在党的秘密阶段,不列入党务公开内容。

  2、党务公开,可以区分不同情况采用年度公开、半年公开、季度公开、月度公开等,必要时,可以随时公开。并在党务公开专栏发布或会议形式通报等,必要时在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先行公示,充分听取党员及党外群众的意见。

  3、党务公开时间一般不少于一周,公示时间一般不少于三天。有关事项公开前,应当报经党委书记审核、审阅。

  4、院党支部应当主动征求、认真听取、积极采纳党员和党外群众及有关方面对党务工作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发展党员制度

  1、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上级党委的要求进行。发展党员以“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为方针,坚持个别吸收原则,成熟一个,发展一个。

  2、在党员发展工作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除了听取党小组意见外,还应听取党内外群众意见,进一步促进团组织“推优入党”等工作。

  3、要严格发展党员条件,坚持以下标准:未列入发展计划者不予发展;政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发展;工作业绩和工作表现不佳者不予发展;没有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者不予发展;团员没有被团组织推荐作党的发展对象者不予发展;群众评议不好者不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足一年者不予发展;有作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不予发展。

  4、规范支部大会程序,在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要重点考察入党动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不能走过场,支部的考察报告、介绍人的意见、支部决议都必须认真、规范。

  5、坚持公示制,增加组织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开发展结果。如果师生对党员发展提出异议,党支部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党员组织关系管理制度

  加强对党员组织关系的管理。在企业工作半年以上的外来党员,应将组织关系转移到企业党组织。不能转移正式关系的,包括在企业从事临时性、季节性工作的党员,应持《流动党员活动证》或党员证明信,参加企业党组织的活动。

篇五:党委的工作制度

  

  党委办公室工作制度

  1、在院党委的领导下,负责全院性的秘书、党务管理

  工作。

  2、及时传达院党委会的决定,了解全院各项常务工作

  情况,随时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及时准确地向院党委反

  映。并注意收集职工对执行院党委决定的反应情况。

  3、负责同上级党委和院外有关方面的工作联系,做好

  医院党务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工作。

  4、协调院党委领导安排各种常务会议,负责召集院党

  委会议等,并做好会议记录,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

  况。

  5、负责拟订院党委的工作计划、总结,草拟院党委领

  导交办的各种文件,负责院党委公文的核稿和催办,并及时

  上报下发。

  6、按照党务公函的处理程序,做好党委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传阅、立卷、归档、保管、利用和保密工作。

  7、按照印鉴及党委介绍信管理制度,做好院党委印鉴

  和常务介绍信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8、严格遵守党委各项规章制度,经常深入科室,做好

  调查研究。协调各科室工作联系,根据院党委领导指示,承

  办有关综合性、临时性工作。

篇六:党委的工作制度

  

  党委工作管理制度

  1.组织架构:明确党委的组织机构设置、职责分工和工作流程,确保党委工作的高效运行。包括党委主席或书记的职责、党委常委会和党委委员会的设立与职能划分等。

  2.决策程序:规定党委的决策程序和程序,明确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和执行流程。包括召开党委会议的方式、会议议事规则和决议执行等。

  3.工作计划和报告:规定党委的工作计划和报告制度,明确党委年度、季度和月度工作目标和任务,提出相应的工作计划和报告要求,并进行监督评估。

  4.领导班子建设:明确党委领导班子的选拔任用、考核评价和培训等制度,确保党委班子的组成符合党的要求,能够高效领导党委的工作。

  5.绩效考核:建立党委绩效考核制度,对党委的工作进行定期、科学的考核评估,评价党委的工作成效和党委领导班子的绩效。

  6.工作纪律:制定党委的工作纪律和规范,明确党委干部的工作职责、权责关系,规范党委干部的行为准则,并制定相应的违纪处分措施。

  7.监督制约:建立党委工作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加强对党委工作的监督和管理,防止党委干部滥用职权和不作为。

  8.信息公开:明确党委工作的信息公开制度,加强对党委工作的信息公开和舆论监督。

  以上是党委工作管理制度的一些常见内容,具体制度的制定和实施需要根据党委的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进行。

篇七:党委的工作制度

  

  党委办公室的工作制度

  一、党委办公室会议管理制度

  1、按照《中共齐齐哈尔医学院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及党委领导的意图,根据会议类型、会议要求和议事范围,充分做好各项会前准备工作,包括收集与确定议题,编排会议议程,确定参加会议人员,发出会议通知,准备有关的文件、材料等。

  2、会议的有关材料根据有关的规定在相应的时间送交参加会议人员。

  3、做好会议的组织工作,对大型会议或重要会议要提前与有关部门商定会场。

  4、会议开始前做好签到等工作,每次会议由专人做好会议记录。必要时进行录音、照相、摄像。会议记录要求准确、完整。

  5、会后要认真整理会议记录,发布会议有关信息,将会议材料整理归档。

  6、根据会议的决定(决议),起草有关的文件,并负责督促检查决定(决议)的贯彻、执行,及时将情况反馈给有关领导。

  7、负责党委各职能部门及各级党组织召开确需请院党委领导参加会议的协调工作。

  8、根据工作需要,建议党委领导召开有关会议。

  二、党委办公室督办催办制度

  为保证党委重大工作部署以及决议、决定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密切党群关系,沟通协调各方面联系,使党委办公室承担的督办催办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1、督办催办是党委办公室的一项重要工作职责和为党委服务的重要内容。党委办公室必须切实配合党委抓好督办催

  办工作,维护党委的权威,保证政令畅通,推动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督办催办范围

  (1)督促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

  (2)督促检查党委会议、所作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3)督促检查上级和院党委领导同志的批示和交办事项的办理。

  (4)重要来信来访问题的处理。

  (5)其他需要督办催办的事项。

  3、督办催办程序

  (1)接受任务(2)进行登记(3)确定主办单位(4)提出办理要求(5)发出督催通知(6)定期了解办理情况(7)掌握办理结果(8)搞好信息反馈(9)结案归档。

  4、督办催办原则

  (1)突出重点的原则。督办催办工作必须紧紧围绕党委中心工作进行,推动党委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

  (2)和学院党委保持一致的原则。在督办催办工作中,党委办公室作为学院党委的办事部门,必须和学院党委保持一致。

  (3)党政分开的原则。党委办公室只对学院党组织和党员开展督办催办工作,涉及党外的则向有关部门提出建议。

  (4)间接处理原则。开展督办催办工作以督促催办、反馈情况、调查研究、提出建议为主,直接处理问题需院党委授权。

  三、党委办公室信访工作制度

  信访工作是党委办公室一项长期、重要的经常性工作。为了密切校党委与广大师生员工之间的联系,保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信访秩序,同时博采众议,为党委正确决策提供更多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一)群众来信

  1、基本要求:及时拆封,认真阅记,准确交办,妥善处理,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结果。

  2、办理程序

  (1)拆封:当日来信,当日拆封,加盖收信日戳,及时阅办。

  (2)阅信:认真细致,准确掌握信中全部内容。

  (3)登记:在来信登记薄上按照项目填写来信的基本情况。

  (4)信件处理:由党办提出拟办意见,根据来信的内容、性质,按“分级负责,归口办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转送主管领导、纪委、有关职能部门处理。

  (5)检查、催办:群众来信一般在三个月内给予回复。党办要定期对承办单位催办,检查处理情况。

  (6)回复、归档: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来信人,并将重要的材料归档。

  (二)群众来访

  1、基本要求:热情接待,认真听记,恰当处理,并对来访者做好思想工作。

  2、办理程序

  (1)了解来访者的姓名、身份、反映问题,并按群众来信的要求进行登记。

  (2)按群众来信的程序处理。

  四、党委办公室信息工作制度

  为了使党委办公室信息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制度。

  (一)信息收集的范围

  1、党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上级主要领导机关发出的政策性指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上级主管部门负责同志的重要讲话等。

  2、有关决定下达后贯彻执行中的重要情况,包括新经验、新问题、新情况等。

  3、院党委的决定、决议和重要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反馈。

  4、院内各部系、各职能部门的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工作中取得的新成就,总结的新经验,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等。

  5、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和对重大社会动态、突发事件的反映。

  6、师生员工对学校工作的建议、呼声以及他们关心、讨论较多、意见较大的热点问题。

  7、党委办公室内部的各种原始记录以及各种资料、信息。

  8、其它有价值的信息。

  (二)信息的处理

  1、信息的整理。将收集的信息按照标准进行分类、筛选、比较、鉴别和编写,保证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并使之条理化。

  2、信息的加工。将原始信息进行综合加工或变换,作出各种统计报表或图形,形象而生动地把各种信息表示出来,以便分析和对比。对一些重要的信息,还需进行编码处理,并妥善保管。

  3、信息的报送。

  (1)各部系党组织和院党委职能部门应及时向党办报送书面信息,遇有紧急且重大的信息,可先通过电话报送。

  (2)以学院党委名义向上级报送的信息,由党委办公室通过传真、口头汇报、专人传送等方式及时传递。

  4、信息的贮存。使用文字、图片、录音、录像等手段和方法,将加工后的信息贮存起来,并在计算机上建立信息资料库。

  5、信息的使用。主要提供给领导决策层、执行层和监督层使用。

  (三)信息工作的要求

  1、收集的信息要符合工作的需要,要全面、准确、真实可靠,要有一定的价值。

  2、获取信息要认真细致、深入实际、调查研究。

  3、遵守保密制度,严格控制信息传递范围。

  4、保证信息的时效性,及时收集、编辑、更新、传递。

  五、党委办公室调研工作制度

  为了更好地发挥本部门的能动作用,当好学院党委领导的参谋和助手,党委办公室需经常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工作。为了使党委办公室的调研工作规范化、系统化、程序化,特制定本制度。

  1、确定调研课题。要根据院党委(或领导)部署、群众意愿或本部门需要确定课题。

  2、制定调研计划,编制调研提纲,确定调研方式、方法。

  3、组织调研力量。要抽调懂政策、熟业务和情况、能坚决执行领导决策的人员组成调查组;调研前要明确指导思想,熟悉相关资料。

  4、深入调查研究。

  5、写出调研报告。

  6、对调研工作进行全面复查,做好善后工作。

  7、写出调研工作总结。

  六、党委办公室接待工作制度

  1、党委办公室的接待工作一般为“对口”接待。接待工作要求做到热情、礼貌、细致、周到。

  2、接待程序

  (1)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向主管书记汇报客人的身份、人数、来意、停留时间和抵达时间、请求我院接待人员名单。

  (2)安排好客人的住宿、用餐、用车、接送等事项,制定接待计划,安排活动日程,通知有关单位做好准备工作。

  (3)准备有关材料。

  (4)按照接待计划和活动日程做好接待工作。

  (5)为客人订购车、船、机票,安排送行。

  3、接待原则

  (1)平等的原则。一方面是政治上平等,相互尊重;另一方面是礼仪得体,等格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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