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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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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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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

  

  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纪律和规矩为准则,以规范和约束为保障,以自我净化和自我完善为动力,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坚决反对一切违反党章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政治现象,坚持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以坚定的政治意志和坚定的政治行动,把党的政治建设推向前进。

篇二: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

  党委党组是党的领导核心,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其重要职责。在实践中,我认为要做好以下几点:

  一、压实责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要党委党组从制度建设、组织体系、工作机制等方面压实责任。具体来说,需要做好制度建设,规范党委党组的职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要求。同时,要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各级党组织的监督和管理。

  二、加强宣传。要充分发挥党委党组的宣传引领作用,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宣传和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党组织和新闻媒体等多种途径,让党员干部更好地了解全面从严治党的意义和重要性。

  三、严格执行纪律。党委党组作为党的领导核心,要在执行纪律方面发挥带头作用。要始终保持对党的高度忠诚,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规矩,自觉接受监督,做到言行一致,以身作则,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落实。

  四、强化工作监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监督,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有力有序地开展。要通过定期开展主题教育、专项检查、述责述廉等方式,加强工作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不断深入开展。

  综上所述,党委党组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承担者,需要在制度建设、宣传教育、执行纪律和工作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只有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才能更好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篇三: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

  

  __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责任书(范文)

  __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责任书(范文)

  根据《__县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直辖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责任书。

  一、加强组织领导

  1.树立从严治党理念。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持政治统领,牢固树立不抓全面从严治党就是失职、抓不好全面从严治党就是渎职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组织领导,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真正把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

  2.全面、准确、及时贯彻上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部署,分析研判全面从严治党形势,统筹谋划全域全局工作;搞好顶层设计,研究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措施,确定年度任务。

  3.每年初,结合实际制定党委(党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的责任清单,细化责任内容,确定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并延伸到基层、个人,层层传导

  压力,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责任明确、有效落实的工作格局。层层签订落实“两个责任”责任书(状)。

  4.每半年听取一次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及时协调研究解决重大问题。每年至少召开2次全面从严治党党工作专题会议。

  二、强化督促检查

  5.完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领导体制机制,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要问题;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和上级领导机关交办事项,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到位。加强统筹协调,督促各单位充分履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形成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

  6.明确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的日常工作机构,明确专人抓好主体责任工作任务的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日常调度,综合协调推进党委(党组)主体责任落实。

  7.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指导、监督,督促其结合实际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并延伸到基层,建立责任体系,实行档案管理,抓好工作落实;每年底组织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实施责任追究。

  三、选好用好干部

  8.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健全科学的选人用

  人机制,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

  9.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弄虚作假等腐败行为。

  10.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对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督促整改,加大问责力度,营造风清气正的选人用人环境。

  四、深化作风建设

  11.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牢固树立党的意识和组织纪律观念,严格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委实施办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问题产生。

  12.从严整治庸政、懒政、怠政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抓好行业行风建设,加大作风问题惩戒力度,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维护群众利益

  13.健全群众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机制,落实领导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接访下访和信访联席会议制度,解决群众合理诉求。

  14.通过专项整治、源头治理、监督检查、惩治警示等方式,坚决整治和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重点查处

  强占掠夺、吃拿卡要、贪污挪用等突出问题。

  15.加强对土地征收流转、“三资”管理、惠农补贴、扶贫脱贫资金、低保医保、旧村改造资金管理使用等方面的监督管理,防止以权谋私、虚报冒领、截留私分、贪污侵占、挥霍浪费等问题发生。

  六、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

  16.支持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三转”工作,把工作重心转换到监督执纪问责上来。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17.加大执纪审查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18.重视和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及干部队伍建设。

  七、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19.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建立健全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完善廉政风险防控制度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20.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党组)班子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凡属重大问题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21.以改革创新精神构建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充分运用“互联网+”,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22.认真执行党内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重要情

  况通报和报告、谈话和诫勉、述责述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重要制度,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

  八、加强教育管理

  23.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教育的针对性、普及性,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标准,守住纪律底线;健全和落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制度,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从政道德教育,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高标准、严要求查找薄弱环节,树立“严、细、深、实”的工作作风。

  24.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制止,坚持咬耳扯袖、红脸出汗,防止小错酿成大错、违纪滑向违法;落实领导干部任职前廉政谈话制度。

  九、加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

  25.主动接受市县巡察监督,积极支持和配合上级的巡察工作,认真做好问题整改,落实好责任追究。

  26.持问题导向,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拓展深度和广度,增强巡察监督实效。

  十、发挥表率作用

  27.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坚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增强看齐意识,带头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

  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8.严格落实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个人重大事项、领导干部亲属经商办企业、任职回避等制度规定。

  29.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觉践行初心使命,切实转变领导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

  30.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自觉接受组织、群众、舆论等方面的监督。

篇四: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共中央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0.03.09?

  【文

  号】

  【施行日期】2020.03.09?

  【效力等级】规定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监督,党的自身建设法规制度综合

  正文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2020年2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

  2020年3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布)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全面落实党委(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地方党委和按照《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设立的党组(党委)。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在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的基层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

  党委(党组)必须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守责、负责、尽责,一以贯之、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以科学理论引领全党理想信念,以“两个维护”引领全党团结统一,以正风肃纪反腐凝聚党心军心民心,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确保党始终成

  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第四条

  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紧紧围绕加强和改善党的全面领导;

  (二)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各领域各方面各环节全覆盖;

  (三)坚持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过程和效果相统一。

  第五条

  中央和国家机关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具有特殊地位和作用,必须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中走在前、作表率,全面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建设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引领带动各地区各部门抓好全面从严治党。

  第二章

  责任内容

  第六条

  地方党委应当将党的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地区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作用,在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工作中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在同级各种组织中发挥领导作用;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定政治信仰,强化政治领导,提高政治能力,净化政治生态,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四)把党的思想建设作为基础性建设来抓,坚定理想信念,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贯彻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民主集中制,树立和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

  建设,做好人才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

  (六)持之以恒抓好党的作风建设,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重点强化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带动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严起来;

  (八)落实制度治党、依规治党要求,加强本地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确保党内法规制度落地见效;

  (九)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十)领导、支持和监督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党的工作机关、党委直属事业单位、党组(党委)和下级地方党委、党的基层组织等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形成全面从严治党整体合力;

  (十一)加强对本地区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动员、组织所属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团结带领群众实现党的目标任务;

  (十二)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地区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七条

  党组(党委)应当坚持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同考核,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的领导。主要包括:

  (一)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

  (二)在本单位(本系统)发挥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领导作用,推动党的主XXX重大决策转化为法律法规、政策政令和社会共识,确保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在本单位(本系统)贯彻落实;

  (三)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提高政治站位,彰显政治属性,强化政治引领,增强政治能力,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涵养良好的机关政治生态;

  (四)强化理论武装,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导党员、干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

  (五)坚持民主集中制,贯彻党管干部、党管人才原则,加强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建设,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党内活动和党的组织生活质量,做好人才工作;

  (六)加强和改进作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四风”特别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

  (七)加强党的纪律建设,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支持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责任,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八)带头遵守党内法规制度,严格落实党内法规执行责任制,建立健全本单位(本系统)党建工作制度,不断提高制度执行力;

  (九)领导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组织的工作,支持配合党的机关工委对本单位(本系统)党的工作的统一领导,自觉接受党的机关工委对其履行机关党建主体责任的指导督促,防止出现“灯下黑”;

  (十)加强对本单位(本系统)统一战线工作和群团工作的领导,重视对党外干部、人才的培养使用,团结带领党外干部和群众,凝聚各方面智慧力量,完成党中央以及上级党组织交给的任务;

  (十一)勇于和善于结合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切实解决影响全面从严治党的突出问题。

  第八条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担当,狠抓责任落实,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自觉和能力,带头遵守执行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规定,自

  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监督,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发挥示范表率作用。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履行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抓好落实,支持、指导和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级党委(党组)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发现问题及时提醒纠正。

  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负重要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领导、检查、督促分管部门和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员干部从严进行教育管理监督。

  第九条

  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议事协调机构,应当加强对本地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同时,应当通过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提出意见建议、监督推动党委(党组)决策落实等方式,协助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党委办公厅(室)、职能部门、办事机构等是党委抓全面从严治党的具体执行机关,应当在党委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在职责范围内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相关工作。

  党的机关工委作为党委派出机关,应当统一组织、规划、部署本级机关党的工作,指导机关开展党的各方面建设,指导机关各级党组织实施对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和管理。

  部门和单位机关党委作为机关党建工作专责机构,应当聚焦主责主业,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协助党组(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第三章

  责任落实

  第十条

  党委(党组)每半年应当至少召开1次常委会会议(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解决瓶颈和短板,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

  第十一条

  党委(党组)可以根据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责任清单,具体明确党委(党组)及其书记和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承担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定责任清单,应当坚持简便易行、务实管用。

  第十二条

  党委(党组)每年年初应当根据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决定,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全面从严治党形势和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制定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年度任务安排,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

  第十三条

  党委(党组)书记应当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调查研究,了解工作推进情况,发现和解决实践中的突出问题。

  调查研究应当注重听取党的代表大会代表、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

  第十四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经常性的全面从严治党宣传教育,特别是党章党规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注重发挥正反典型的示范警示作用,在本地区本单位营造全面从严治党良好氛围。

  第十五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存在的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提出务实管用的整改措施。

  本地区本单位发生重大违纪违法案件、严重“四风”问题,党委(党组)应当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认真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反思,明确整改责任。

  第十六条

  党委(党组)书记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下一级党委(党组)书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部门和单位党组织书记,发现存在政治、思想、工

  作、生活、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应当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管党治党问题较多、党员群众来信来访反映问题较多的,应当及时进行约谈,严肃批评教育,督促落实责任。

  第十七条

  党委(党组)应当通过会议、文件等形式通报本地区本单位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及时通报因责任落实不力被问责的典型问题,采取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方式问责的,应当以适当方式公开。

  第十八条

  党委(党组)应当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培训,强化政治教育和政治训练,增强本地区本单位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意识,提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能力和水平。

  第四章

  监督追责

  第十九条

  地方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上一级党委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地方党委常委会应当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作为向全会报告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

  党组(党委)每年年初应当向批准其设立的党组织书面报告上一年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

  第二十条

  上级党组织应当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的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着力发现和解决责任不明确、不全面、不落实等问题。

  监督检查和巡视巡察中,应当注重发挥党员、干部、基层党组织和群众、新闻媒体等的作用,推动形成监督合力。

  第二十一条

  统筹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基层党建工作等方面考核,结合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建立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在年度考核和相关考核工作中突出了解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情况。

  考核结果在本地区本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布。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

  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党委(党组)及其领导班子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重大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组织有关决定不认真、不得力;

  (二)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重要领导责任不担当、不作为;

  (三)本地区本单位政治意识淡化、党的领导弱化、党建工作虚化、责任落实软化,管党治党宽松软;

  (四)本地区本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出现重大问题或者造成严重后果;

  (五)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情形。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军队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中央办公厅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五: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

  

  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心得体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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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党委(党组)贯彻落实党的主要职责全面从严治党的规定》,对全面从严治党作出了系统部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关键在于行动。我会把从严治党的主要责任作为一项政治责任,不断强化责任,真正把责任放在心里,抓在手里,扛在肩上,自觉履行护土、负责、尽职的职责。

  第一,明确责任,锤锤推动责任落实。党委的主要职责是政治性、综合性和宏观性。落实主体责任,必须进一步强化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真正做到党委积极负责”不放手”,党委书记兢兢业业”不撒手”,班子成员积极负责”不缩手”,形成落实主体责任的整体合力。从区委常委班子出发,切实履行班子集体责任,主动承担起”统率、走出去”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建工作的总体布局,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努力加强对反腐败重大问题的研究部署,督促指导重大腐败案件的查处,坚定不移地坚持”主阵地”。从自身出发,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牢记使命,摆正位置,充分发挥领导、引领、引领作用,以高

  度负责的精神管好自己、管好团队、管好团队。从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发,认真履行分管领导的职责,不断增强政治决心和”一岗双责”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要求,主动做好分管领域廉政建设,齐心协力打好”硬仗”,推动落实党委主要职责。

  第二,担当主导,完善实施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主导因素。要牢牢把握责任制的主导作用,坚持下级管理、分级负责、统筹协调、一岗双责的工作原则,完善责任落实的封闭链,形成分级落实、责任共担的工作格局。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的原则,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管理、纪委组织协调、部门负责、群众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将主体责任有效延伸到各党支部,形成自上而下的完整责任链。明确责任,采用精细化管理方法,紧紧围绕”3783”主体责任制,制定具体措施,建立责任明确的明细清单和协调体系,确保各级有明确的人,事事有负责人,责任落实到位。加强反腐倡廉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进一步建立和完善组织领导、分析判断、责任分解、谈话提醒、监督联动、遴选检查、风险管控等内容科学、程序严谨、配套设施齐全、使用有效的体制机制,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尾、一级抓一级、分级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三,准确定位,推进三个转变,围绕主业。”转变职能、方法和作风”是推进纪检监察体制创新、提高反腐倡廉能力的重要举措。我们必须坚持把落实纪委监督责任作为保证党委主体责任落实的客观需要,积极适应纪检工作双领导体制具体化的新要求,全力支持纪检部

  门履行监督职责,实现两个责任的良性互动和共同努力。进一步强化”转移”意识,确保纪委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促进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转变;纪检监察机关要围绕中心任务,转变工作职能,明确职责,围绕”作风建设、惩治腐败、纪检监察”三大业务,真正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位置好。进一步落实”转移”措施,积极协调解决纪检监察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及时跟进纪检监察机关相关职能,避免任务断层和责任真空;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主业意识,协助党委加强廉政建设,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任务。进一步确保”移送”,一如既往地支持纪委监督纪律,查处案件,坚决做执法机关的坚强后盾;纪检监察机关要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履职能力和水平;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不仅要严于律己,秉公办事,而且要廉洁自律,树立忠诚可靠、为人民服务、清正廉明的良好形象。

  第四,注重效果,严格履行责任。履行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保障在于监督和问责。要按照权责一致、责任到位、责任到位的要求,完善评估机制,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落实的严肃性。加强监督检查,严格遵循管理无盲区、监督无遗漏、保证廉政的要求,坚持集中检查与分散检查相结合、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明确检查与暗访相结合、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相结合、时刻关注节点、细节入手、严格监督纪律相结合,督促各级党组织、第一责任人和班子成员积极履行职责。加强考核,进一步完善廉政建设检查、考核和结果应用制度,细化和量化主体责任考核标准,加大主体责任绩效考核权重,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整体考核和领导干部绩效考评、奖惩、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形成明确责任、定奖惩、树引导、促落实的浓厚氛围。严肃纪律和责任追究,进一步完善和严格落实责任追究措施,明确区分个人责任和集体责任、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明确区分责任,严肃查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不报告、不反映、敷衍、忽视、造成不良后果和不良影响的行为。特别是对无视规定、违反风纪、不落实责任、工作不力,导致重大腐败案件和不正之风长期滋生蔓延的乡镇、街道和部门,严格执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真正发挥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震慑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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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六: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

  

  请谈谈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还存在哪些差距和不足,有何意见

  与建议?

  党委(党组)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如:

  1、对政策的理解不够透彻,对执行的力度不够到位。要正确理解政策,对照要求准确执行,勇于担当;2、制度和机制的建立不够完善。要以大胆担当作为引领,扩大改革制度,完善机制体系;

  3、学习氛围需要进一步加强。要发动全会会员及时深入学习新老法令文件,加强宣传教育,形成集体学习氛围;4、问题发现整改情况不尽如人意。有必要进一步加大对问题发生的敏感性和及时治理能力。

  我的意见与建议是:1、重视教育部门的工作,树立正确的思想道德风尚;2、引导好干部干事创业,促进集体学习水平的提高;3、文化前行并把好常态化考核机制;4、依法依章依规办事,及时治理各项问题。

篇七: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

  

  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讲话与体会交流(3篇)

  篇1: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讲话

  刚才,我们集中传达学习了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不折不扣落实《规定》,不断提高履职尽责本领,努力提高战胜各种风险挑战能力,以全面从严治党新成效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一要进一步强化压力传导。当前,在基仍存在主体责任压力传导层层递减的现象。尽管我们采取领导班子带队督办、与下级党委书记约谈等形式传导压力,但少数地方对主体责任仍然存在说起来重要、落实起来次要的情况。因此,要创新督办考核方式方法,切实将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党组织“神经末梢,要围绕落实责任清单、权力关进笼子、改善政治生态等目标,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考核,督促各级党委把主体责任扛起来。

  二要进一步明确履责边界。目前,各级党委(党组)书记都充分认识到要把主体责任作为首第一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但在落实主体责任的过程中,仍然存在履责界限不清、履责载体不明等现象,造成工作交不出去、无机构领受等问题,各级纪委实现由“包办”向“协助”转变还有一个过程。因此,推进落实主体责任具体化,必须清单细化到位,进一步厘清责任边界,明确哪些工作由党委做、哪些由纪委做;必须宣传引导到位,向下级党委多指导、多示范,推进党委主体责任由思想重视向自觉行动深化;必须方式转变到位,在具体工作中切实强化和发挥党委(党组)的龙头作用,努力形成落实“两个责任”一盘棋的工作格局。

  三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层层压实主体责任,必须用好责任追究这个“撒手铜”,必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格问责。要按照“一案双查”的要求,制定完善货任追究办法,细化条款,明确程序,及时启动,形成常态。要综合运用多种追责方式,提升日常监管、专项检查、倒查追责的实效,切实提高问责追责的综合效果。要严格实施问责追责,严格区分说与不说、报与不报、管与不管的界限,实施准确问责、科学问责,切实把责任追窕的“牛鞭子”打准、打到位,促进主体责任归位。

  篇2:传达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讲话

  这次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是党中央健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规定》,进一步明确责任、靠实责任,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抓实见效。下面,就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我讲四点要求:

  一要从严抓好思想理论武装。如何提高自身政治素养、提高政治站位、加强政治建设,就是要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党性修养锻炼。作为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党的政治建

  设摆在首位,要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把牢正确政治方向。要巩固扩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抓紧抓实学习教育,全面准确把握新思想的基本内涵,切实把学习成效落实到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的提升上来,落实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工作实践中去,真正为广大党员干部树标杆、做表率。另外,要办出特色鲜明、实用管用的党性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全区党员干部继承和发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信心。二要从严落实管党治党责任。坚持从严管党治党是党的建设的基本要求,管党治党责任是最根本的政治责任。核心是管好党员干部,如何管好?就是要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由纪委、组织部牵头,再次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一次不作为、慢作为""整治行动,对在岗不在状态的要及时调整。同时,要突出抓好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领域,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和主导权,不断加强网络意识形态阵地管控,确保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层层落实,严防重大舆论问题发生。

  三要从严抓好党内政治生活。加强党的建设,必须营造一个良好从政环境,也就是要有一个好的政治生态。大家要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严从实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主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自觉过好“双重”组织生活,坚决防止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随意化、平淡化,自觉在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上下功夫,以常抓的韧劲、严抓的耐心,步步深入、久久为功,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要从严抓好干部作风建设。作风问题事关事业成败。一季度,受疫情影响,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压力加大。我们要坚持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成效体现到抓落实上,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自觉发扬担当作为、雷厉风行的好作风,紧盯事关全区发展的重点项目建设、城乡治理、民生难题等工作拿出一批务实管用的招法,瞄着全区“一城五支撑“战略善谋善思,善做善成,最大限度把疫情的影响降到最低,为决战决胜小康社会贡献更大的力量。

  篇3:坚持压力传导落实主体责任

  ——学习《规定》研讨发言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通过学习感触颇深。当前,坚决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任务很重、时间很紧,迫切需要我们认真贯彻《规定》精神,以从严治党的实际成效统一共识、凝聚力量。具体工作中,我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一、坚持领责强责,对表赶趟,当好“第一责任人”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于抓书记、抓问责。我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从严治党要求,主动结合实际及时作出具体安排,始终做到“四个亲自”。全力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建设一支“四铁”纪检监察队伍,督促纪委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强化监督执纪力度。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引导党员干部管好方寸之心,坚定信仰之修,切实增强纪律规矩意识。抓好班子,带好队伍,知戒守戒,规范管权管人管事;坚持把家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自觉接受监督,当好“第一责任人”的表率。

  二、坚持明责确责,清单管理,严守“责任边界线”

  按照县委班子成员分工,制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划清边界、明晰职责;督促各乡镇及所属村、站(所)和县直各单位及下设单位党组织制定主体责任清单,将责任落实到人头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分工负责、各负其责、担当尽责。积极探索强化党内监督的有效途径,坚持完善落实民主集中制,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健全党内政治生活。抓住关键少数,落实"四种形态”,对“四大家”班子成员、县直和乡镇主职开展谈话提醒。全面推行主体货任落实情况台帐管理、整改销号、痕迹管理等制度,打造明责、确责的落实链条,形成“千斤担子众人挑,人人肩上有指标”的工作机制。

  三、坚持夯责考责,纵深推进,压实“最后一公里”

  只要有党组织,就要压实主体责任。持续加强压力传导,向基层延伸、在支部生根。继续推行县委常委、党员副县长调研督导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度:督促主体办加强对各地各单位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责任压力向县乡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站所和农村基层党组织传导,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落实到党的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各个环节。

  四、坚持问责追责,一案双查,确保”打板实打实”

  牢牢把握主体责任“牛鼻子”四级递进论,着力问责追责。根据“两个责任”追究办法,深入推进“主体责任问责年”,敢于“较真”“叫板”,不凭感情用事、不心存怜悯,做到问责首先问书记的责,问责不论成绩只看问题,坚决把该打的板子从严打下去。对“一案双查”所涉人和事,既要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党组织的责任,综合运用约谈诫勉、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多种问责方式,对典型案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形成强大震慑,使问责追责形成制度,形成常态。

篇八: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

  

  ___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

  为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统计局党组根据《中国党章》、《中国廉洁自律准则》、《中国纪律处分条例》和临清市委要求,制定了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任务。

  一、局党组领导班子责任(10项)

  党组领导班子负责全局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1、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团结统一,带头研究、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严格执行党的各项纪律。

  2、认真研究贯彻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局党建工作全局,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通过党组文件进行责任分解和部署。

  3、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切实践行“两学一做”研究教育要求,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续整治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监管不力等问题,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4、认真执行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党内监督制度。坚持抓早抓小,通过提醒、谈话等方式及时纠正解决党员干部身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若干规定》等制度,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坚决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一把手”末位表态和回避等制度。

  7、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权力清单、责任清单、负面清单以及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等制度,加大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力度。

  8、局党组加强对各处室落实主体责任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考核工作与局内干部考核、绩效考核等工作相结合。支持配合巡视工作和纪检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认真接受新闻媒体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9、切实落实局党组负责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责任,领导班子成员对职责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落实好“一岗双责”,发挥带头作用。

  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应承担第一责任人职责,并执行以下9项任务:

  1.认真研究上级党委和纪委的要求,组织领导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定期主持党组会议,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亲自部署、主抓、协调和督办任务。

  3.推行“签字背书”制度,审签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文件材料。

  4.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党内组织生活制度,组织召开领导班子和参加所在党,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加大责任追究力度,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并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严重问题。

  7.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8.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并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9.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局党组履行主体责任、本人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及本人和其他班子成员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局党组其他班子成员也应承担以下8项责任:

  1.认真研究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要求,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研究和培训。

  2.积极参与党组工作,配合党组主要负责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3.严格执行党组决策和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4.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自己和身边工作人员,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5.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及时发现和制止违反规定的行为,严肃查处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纠正和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6.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加强对自身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了解掌握思想、工作动态和干部群众的评价反映,有针对性地提出具体要求。

  7.支持同级纪检组对局党组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协调解决实际困难和具体问题。

  8.每年向上级党委、纪委报告本人履行职责、廉洁自律等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局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首先,他们认真研究和贯彻上级党委和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要求,并协助局党组主要负责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

  其次,他们将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定期研究、部署、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并督促指导分管科室制定具体措施,确保各项制度措施得到落实。

  第三,他们加强对分管科室党员干部特别是负责人的日常教育管理监督,及时掌握思想和工作情况以及群众反映,提出具体要求。

  第四,他们督促和检查分管科室负责人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情况,对履行责任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相关人员,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提醒和纠正,并向局党组报告严重问题。

  第五,他们主动接受同级纪检组的监督,支持纪检组对发生问题的分管科室进行纪律审查,并积极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

  第六,他们严格党内组织生活,参加领导班子和所在党支部,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

  第七,他们践行“两学一做”研究教育要求,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管好配偶、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接受组织和群众的监督。

  最后,每年他们要撰写述职述责述廉报告,全面准确地向上级纪委和局党组报告有关情况,接受监督和评议。

篇九:党组党委全面从严治党

  

  区委、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情况报告1在新时代下,全面从严治党成为了当前党的建设的首要任务。作为基层党委组织,区委、县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保证党的长期执政的重要任务,也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要条件。近年来,区委、县委围绕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思想新部署,积极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组建完整的党委领导班子

  区委、县委充分认识到党委领导班子的重要性,按照“一岗双责、相互配合、协同作战”的原则,组建了由书记、副书记、常委、纪委书记、组织部长和宣传部长等人组成的完整党委领导班子。党委领导班子在组成之后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工明确,协同配合,落实各项治党任务。特别是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始终发挥了领导作用,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指导和检查,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措施顺利实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制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需要牢牢把握“关键少数”的作用。区委、县委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从源头上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在区委、县委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责任制度,包括领导责任制、信息报告制度、考核问责制度等各项制度。通过对全委全局落实民主监督、责任追究等规定,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确保每一个环节都能够有效实施。

  三、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过程中,必须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区委、县委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推动全党建设风清气正、干事创业、遵反廉洁的同志。区委、县委通过采取多种措施,从制度、信息、诉求等方面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的廉洁意识和廉洁自律能力。其中包括加强廉政教育,建立完善反腐倡廉平台,构建公开透明的向济体系,夯实责任意识,提高廉政建设的有效效果。

  四、抓好党员干部纪律教育

  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必须牢固树立全员管理理念。区委、县委采取了多种措施,加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教育,切实提高党员干部遵法守纪的自觉性。区委、县委在纪律教育方面强化教育、压实责任、稳妥处理,构建积极协同的教育体系,确保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清醒,坚决撑起廉洁的“防火墙”。

  五、加强组织建设

  全面从严治党重在制度、更在人。区委、县委深入开展组织建设,提高党员的组织觉悟和组织认同度。区委、县委通过落实党的各项政策,完善党组织管理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推进制度建设,打造廉洁从政、勤政为民的政治氛围,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入开展。

  综上所述,区委、县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采

  取了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各项工作都在有序推进,治党效果明显。今后,区委、县委还要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强创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硬核”制度落地,不断努力走向更为坚实的道路,为全面彻底从严治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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