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总支会议议事范围(2篇)
篇一:党总支会议议事范围
党组织议事规则
党组织议事规则:
1.党总支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总支委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工作。
2.党总支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主持。
3.党总支委员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的委员到会方能举行,根据议题需要,可以邀请有关人员列席。
4.党总支委员会议的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根据工作需要确定,其他委员拟提交会议讨论的问题,应事先与党总支书记沟通。
5.党总支委员会议召开的日期、议题及有关事项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与会人员要按会议通知要求,认真做好发言准备。
6.党总支委员会议讨论的范围包括:制定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办公室重大决策事项的具体措施、意见;讨论决定办公室问题;讨论、检查办公室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情况;讨论决定向机关XXX的请示、报告、总结等重要事宜。
7.问题,要经过充分讨论,坚持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的决议必须有应到会半数以上的委员赞同。
8.会议要做好记录,决议形成后按照分工认真组织实施。会议研究具有保密性的内容,与会同志要严守机密。
民主决策制度:
为了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民主,坚持集体领导,建立科学、民主的工作运行机制和管理机制,发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调动职工积极性、创造性,共同管理单位事务,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增强决策的准确性和有效性,推进我局工作规范化,制定了以下制度:
一、民主决策原则
1.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民主集中制是党和国家根本的领导制度。政府部门实行民主决策,是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在部门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保证部门决策准确、科学的重要前提。要充分发挥民主,坚持少数服从多数、局部服从大局,坚决反对“一言堂”和“家长制”作风。决策形成后,局领导、各股室要坚决予以拥护、执行。
2.坚持调查研究、实事求是的原则。没有调查研究就没有发言权,更没有决策权。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深入基层了解实情、征求意见、寻求对策,坚持实事求是,说实话、想实招,立足实际,形成科学决策。
三、坚持依靠群众和社会的原则
在决策过程中,我们要充分听取广大职工群众、离退休干部和其他部门的意见,重视发挥信息咨询机构和专家、学者的参谋作用,集思广益,形成决策。同时,我们要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依靠全社会的力量来推动决策的执行。
二、议事决策的范围
我们的议事决策范围包括:
1.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和镇委的重要指示、决策的实施意见和措施。
2.局内工作计划、发展规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
3.本局规章制度,重大工作事项的组织实施。
4.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5.干部综合考核、奖惩,先进个人推荐。
6.组织市政府的重大活动,出台重大行政措施、重要的改革方案和政策,确定重要的奖惩事项。
7.局机关内设机构的设立、撤并和职能调整。
8.研究处理局属各单位上报的重要请示事项。
9.需要提交市委、市政府的重大事项,报送市委、市政府的请示、报告、工作总结等有关材料。
10.其他需要集体研究决策的重要事项。
三、民主决策和议事办事规则
我们的决策机构由局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组成。在决策过程中,不得以个人意见代表“三人小组”意见。领导班子会的议事决策范围包括:
1.单位发展计划和建设规划。
2.向上级请示、报告的事项、工作总结。
3.工作变动和人员调整。
4.重要改革措施。
5.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
6.有关重要规章制度和奖惩规定。
7.干部考核及推先选优。
8.单位预决算。
9.一次性一万元以上的经费支出。
10.其他需要领导班子会研究的重要事项。
在领导班子会的决策程序中,需要提交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的事项,由局长召集领导班子会,研究决定有关议题。研究议题时,领导班子成员应充分发表意见,表明自己的看法和主张,局长综合班子成员的意见,最后形成决定。对某个问题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决定,不同意见可以保留。
领导班子会形成的意见代表集体意见,不是个人意见,班子成员应维护会议决定,保留意见的成员不得在群众中发表保留意见的言论。在会议决定未形成文件或未在会议上公布前,不得在群众中公布会议内容。
在研究问题时,应该遵循个别酝酿、征求意见、会议决定的程序。会议记录应该认真记录,不能以个别酝酿代替会议决定。领导班子会原则上不得缺席。在局长外出期间,副局长和纪检组长研究处理某些重要问题时,应该尽量与局长取得联系,并向局长汇报情况。如果副局长和纪检组长因故不能到会,可以推迟召开会议。如果不能推迟,应该事后向缺席成员尽可能通报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
局务会的研究范围包括对一些工作作出安排、布置任务,工作汇报、通报,协调处理单位内部工作,研究传达上级会议、文件精神,以及其他重要问题。局务会的参加人员包括局长、副局长和纪检组长。每次召开局务会,到会人数不能少于4人。
职工会议的主要议程包括向全局职工传达贯彻上级会议、有关文件和政策精神,进行政治研究,通报有关事项,为完成某项全局性的工作任务进行号召动员,以及其他事项。在召开
职工会议表决通过某一重要事项时,应有80%以上的人员参加,且到会人员中赞成比例达到80%以上,通过的事项才视为有效。
在监督检查方面,领导干部应该顾全大局,遵纪守法,维护党的利益,不拿原则作交易,不徇私舞弊,并模范执行集体决议。集体的决议、决定必须坚决执行,任何个人无权改变。如果执行中出现新情况,须修正决议、决定内容时,必须提交领导班子会或局务会复议,再重新决定。党政班子成员是每位领导干部检查执行集体决议情况的必要环节。对执行决议不坚决或不落实的个别班子成员,党政主要负责人有责任给予提醒注意,批评教育。对严重违反集体决议、决定造成重大损失的,要追究党纪、政纪甚至法律责任。
篇二:党总支会议议事范围
学校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2021)
为坚持和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健全和完善党总支集体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支政治核心作用,规范党总支会议的议事程序,提高党总支会议的决策水平,保证党总支决策的民主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党总支会议议事规则。
一、党总支会议的召开
1.党总支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如遇重大或急办事项可随时举行。必要时可以召开党总支扩大会议。
2.党总支会议由党总支书记召集并主持,党总支委员、副书记参加。涉及有关重要问题的讨论决定,视会议内容需要,党总支可指定有关人员列席党总支会议,列席会议的人员,有发言权,没有表决权。
3.党总支会议应当有半数以上总支委员到会方可召开,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总支委员到会。党总支委员必须出席党总支会议,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必须在会前向党总支书记请假。并在会议之前书面提出对会议所列议题的具体意见或建议。
4.召开党总支会议时,对议题涉及到有关部门的,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可通知该部门的负责人列席会议,在讨论到相关内容时进会场,讨论完毕即退场。
二、党总支会议的议事范围
(一)学校的办学方针、指导思想和发展规划。
(二)学校年度、学期工作计划和工作方案。
(三)学校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
重大决策事项:事关学校改革发展稳定全局和广大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主要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上级重要决定的重大措施;
2.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党纪政纪处理事项;
3.统一战线工作、群众工作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重要工作;
4.学校章程的制定、修订;
5.学校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情况的审定、预算执行与决算审计以及信息公开;
6.市级及以上骨干评审考核、职称晋升以及校级以上重大表彰推荐;
7.校园安全稳定和重大突发事件的处理;
8.其他重大决策事项。
重要人事任免事项:学校中层及以上干部的任免和需要报送上级机关审批的重要人事事项。主要包括:
1.学校内部组织机构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享受相应待遇的非领导职务人员的任免,教职工的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2.后备干部的推荐、管理和培养;
3.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人选的推荐提名;
4.其他重要干部人事任免事项。
重大项目安排事项:对学校规模条件、办学质量等产生重要影响的项目设立和安排。主要包括:
1.国家、省、市重点建设项目;
2.重大社会服务、合资合作项目;
3.国内国(境)外教育交流与合作(含境外办学)重要项目;
4.重要设备、大宗物资采购和购买服务,以及大宗资产处置;
5.重大基本建设和大额度基建修缮项目(3万元及以上);
6.工程变更;
7.其他重大项目安排事项。
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超过学校所规定的党政领导人员有权调动、使用的资金限额的资金调动和使用。主要包括:
1.学校年度预算内大额度资金调动和使用;
2.追加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大额支出;
3.重大捐赠;
4.用于学校事业发展的银行贷款;
5.其他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
(四)党建工作
1.需要向上级党组织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学校各党支部请示报告的重要事项;
2.学校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3.党建工作、思想政治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方面的重要事项;
4.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方面的重要事项;
5.其他应当由党总支讨论和决定的重要事项。
三、党总支会议的议事程序
1.会议议题由党总支书记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和本校实际情况确定,或由党总支委员向书记提出,书记确定。
2.议题确定后,由党总支办公室在会前一周(紧急特殊情况除外)
提出党总支会议程草案(其中包括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参加人、列席人等),报送党总支或主持会议的副书记审定,并在会议召开前三天将审定后的议题通知各位委员或列席人员。
3.围绕确定的党总支会议题,党总支委员要充分思考,调查研究,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4.党总支会讨论决定重大问题,会前应协调通气;党总支会议讨论时,出席会议的同志都要围绕议题,明确发表自己的意见、建议和看法,需要形成决议的议题,在充分讨论,认识基本一致的基础上,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进行表决。
5.在重大问题、重要事项的决策与实施过程中,党总支应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工作的完成。
6.党总支会议由党总支办公室作好记录。党总支会议事一经决定,必须遵照执行,决定的事项,一般不再发文确认,由参加会议人员按管理系统和职权范围贯彻执行。
四、党总支会议的决策
1.党总支会议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项讨论通过。讨论每个议题时,由提出议题的成员就议题作简要说明,列席会议人员可作必要的汇报,参加会议的成员根据说明或汇报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
2.会议主持人要根据讨论的情况进行归纳集中,提出明确意见,在征求委员们的意见后,形成会议决定。
3.党总支会议议事,必须遵循集体讨论的原则,党总支成员都要充分发表意见,明确表态。表决实行主持人末位表态制。表决时,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赞成票超过应到会委员的半数即为通过。未到会党总支委员的书面意见不得计入票数。对讨论的议
题意见基本一致时可进行口头表决,对经过充分讨论仍有分歧的议题可进行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讨论干部任免事项必须投票表决,表决后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表决结果。
4.对少数的不同意见,应认真考虑,如对重要问题发生意见分歧,双方人数接近,除在紧急情况下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执行外,可暂缓做出决定,待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后,下次会议再议。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将争议情况向上一级党组织报告,请求裁决。
5.讨论“三重一大”事项时,与会成员要有足够的时间听取情况介绍,明确发表同意、不同意或缓议的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时,应暂缓作出决定。
6.会议在讨论与本人、家属及亲属有关的议题时,实行回避制度。
7.对未能出席会议的成员,会后由会议主持人向其转告本次会议的议事情况和讨论结果。
8.党总支会议的会务工作由校长办公室负责,派专人做好记录,存档备查,并视情况整理印发《会议纪要》。党总支会议议事情况,凡涉密内容要严格保密,违者应追究纪律责任。
五、党总支会议决定的执行和监督
(一)党总支会议作出的决定,分别由党总支或行政明确责任人,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实施中如需变更,调整原定方案,必须由分管领导提出调整理由、调整建议,并报党总支会议讨论决定。
(二)党总支委员对会议作出的决定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向上一级党组织反映,但在本级或上级党组织未作出改变之前,必须无条件执行,并以集体的决定对外表态。
(三)党总支对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和检查,项目负责人要对项目完成情况向党总支会议作出汇报。
六、党总支会议的议事原则和纪律
(一)党总支会议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讨论选拔任用干部等需要表决的重要问题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到会。党总支委员个人无权决定应由党总支集体决定的重大问题,也无权改变党总支会的集体决定。
(二)党总支书记临时出差不在时,一般不召开决定重大问题的党总支会,特殊情况急需开会时,由党总支副书记召集,会后将情况及时向书记报告。
(三)党总支集体做出的决定,通过分工负责制进行实施,党总支成员按所负责的工作贯彻执行党总支的决定,对执行情况,书记、副书记负有检查督促责任,党总支办公室负责处理决定的执行过程中的事务性工作。
(四)党总支会议议定事项或其他内容,除经会议决定可在党内、外传达或公开发表的以外,与会人员必须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会议以外人员泄露。
(五)要充分发挥党总支集体领导的作用。每位委员都要围绕党总支的工作中心,按照党总支的决定,认真负责,大胆工作,关心学校全局,密切联系群众,经常深入基层,深入实际,了解新情况,研究新问题,为党总支的决策提供有价值的依据。
七、本规则解释权在校党总支,于20201年开始试行。
相关热词搜索: 党总支会议议事范围 党总支 议事 会议最新推荐New Ranking
人才工作存在问题
2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6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汇报
3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举措(10篇)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的主要举措
42024年国企的党群工作部是干嘛的(4篇)国企的党群工作部是干嘛的
52024年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措施(3篇)意识形态工作整改措施
6党风廉建设形式分析规定(6篇)党风廉建设形式分析规定
7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材料(2篇)党风廉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材料
8党风谈话内容(3篇)党风谈话内容
9党风党纪党小组会议记录内容党风党纪党小组会议记录内容
10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会议记录(4篇)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会议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