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实习周记
律师实习周记
2019年9月13日
周一一大早我就来到了江苏滨阜律师事务所,希望给事务所的其他同事、领导留下好印象。在一个工作人员的接待下,我们被安排到一间办公室坐下,并且拿了一些关于江苏滨阜律师事务所的宣传材料我们看,我们大致了解了这家律所的情况,发现在本地是一家优秀、很有实力的律师事务所。下午,律所的行政主管见了我们,给我们讲了一下律所的规章制度,提了一些要求以及注意事项。紧接着,他就给我们安排到各个办公室。安排指导我的老师是律所主任律师,他热情的接待了我,并和我聊起了我的专业学习情况。由于工作较为繁忙,他特别指定了一个有丰富实习生经验的律师助理来帮助我尽快适应工作环境。
指导我的律师助理是个很热情风趣的师兄,他和我谈起当年他到律所实习的经历,鼓励我要自信应对实习中面临的各种问题,遇到疑难一定要积极请教,才能更快进步。也许是同龄人的关系,和他聊天非常轻松愉快,我也从他的介绍中对律所的工作内容、流程有了基本了解。接下来他拿了几个卷宗给我看了一下,我简单了解几个案件的流程和一些基本情况。
总的来说在这一周的时间,这周的事情不多,其实不是不多,只是我能够帮的上忙的事不多。
总觉得这样自己没有派的上实际性的用处实在不好。虽然他们是说不用帮忙,也许是不熟的缘故吧。但我还是觉得自己应该更主动些,哪怕是打水、扫地、整理办公室都可以增强和交流。
无所事事的时间有些难熬,希望尽快融入这个团体,让每一天充实起来。
2019年9月20日
本周的案头工作是写一份法律意见书,对一家制造业企业做尽职调查。写完后接到通知要和主任一起出差,下了车,联系好当地的酒店,我和主任就匆匆前往当地仲裁委,案件很简单,就是一个买卖合同的纠纷,我们的当事人提供货物,而且货物已顺利运达对方工地,只是对方没有及时交付货款。
仲裁的申请材料和法院的相似,仲裁申请书,证据目录,包括了买卖合同和送货单,当事人的委托书,因为仲裁委要交好几份,所以证据要多准备几份,还好申请书多印了几张,要不在根本无法准备,以后在外地,盖章的材料要多准备几份,留在备用,还好住的地方能复印,虽然设备比较简陋,复印这些材料花了快50元,所幸能准备出来。
财产保全申请就麻烦一些了,除了申请书,还要申请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委托书,律师的执业证复印件,仲裁机构发给法院的函(申请书附在后面),还要提供被申请人的相关信息。同时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担保,要出示原件。
在外地办事,首先要记得准备调查专用介绍信,方便查询对方当事人的相关信息,因为要把确定被申请人的名称,这个要去工商局查询,这次出门没带,还好宾馆能上网,登陆地方工商局的网站查询到了信息,出门前根本没想到还需要提交被申请人的信息,否则材料不全,无法提交申请。其次如果无法确定受理的法院,此致后面应该空着,方便以后填写,这点我们也没考虑到,直接就写法院了,如果法院不愿受理,申请书改动比较麻烦,重写的话无法盖章,总之材料的填写留些余地,方便日后修改。
忙碌了好半天,手续办完了,民二庭的秘书下来接材料,我们跟着她来到了民二庭,接待我们的法官,年纪有点大,看着我们的材料,认为不归他们管,因为他们是审判机关,而这个案子不经过法院审理,无法保全,没想到功亏一篑,主任和他耐心的交涉了半天,他也把法条找出来,就是没找到法律依据,在他的观念中,保全分诉讼前和诉讼中,仲裁的保全从来没接触过,而且因为区法院比较小,也没有单独的部门来负责保全,一般是由法院下裁定交给执行部门去负责,对于这个案件,内部机构的设置上还不是很完善,他说还得请示领导,我们心里有点担心,这一请示,不知要耽误多少时间,主任都买好了回去的票。后来肖法官和我们一起下去找立案庭的廖庭长商量,毕竟廖庭长认为法院可以受理,廖庭长很热心的帮我们请教了一下相关的领导,领导认为没太大的问题,申请终于顺利受理了。肖法官让我们明天上午来法院,一起去冻结被申请人的财产,事情终于告一段落,周三的下午,主任让我回家了,至于后来的情况如何,我不得而知,希望一切顺利吧!
2019年9月27日
经过两个星期的实习,我对律师的办案过程有了初步了解。这几天通过翻阅大量刑事与民事案件,当然不可能再只看不动手了,实践出真知嘛。在我看了一个聚众斗殴案的相关证据材料后,主任律师在询问了我案件的相关问题,以及案件的定性后,准备教我写一份李某的诉讼代理词。刚开始不知道怎么动笔,后来联想到辩护意见书一般都是从案件事实、证据真伪证明力和法律程序这些方面着手。按照这些思路分析整个案情,了解案情,为辩护意见书做准备工作。
我开始撰写人生中的第一份辩护意见书,在主任律师的修改下,一份论证十分充分的辩护词诞生了。接下来我开始有了实质性的工作——大量的案卷的整理和装订。虽然看起来并没有多大的法律技术含量的归档工作,但我还是决定怀着十二分认真把工作做好。法律文书初学者通过阅读整理过往的案卷,把那些当做范本进行模仿,能够较快掌握写作技巧,克服生搬硬套的毛病。另外,大量枯燥的整理装订过程中,还很好的培养了我的耐性和细心。在我写了几个案件的相关诉讼文书后,我初步掌握了各类诉讼文书的写作,我非常的高兴。
2019年10月11日
前段时间看了2本刑事辩护的书,被大律师的风采折服,无论是深厚的理论功底,对案件抽丝剥茧的能力,还是不辞辛苦的找寻证据,甚至能在自己没有多少材料的情况下,巧妙的利用被告的证据反败为胜,精彩刺激的程度绝不亚于侦探小说。更难能可贵的是把自己败诉的案子整理出来,而不是炫耀自己的赫赫战功。看完了书更能体会刑辩律师的艰辛,取证难,辩护难,更大的问题是法院有包庇检察院之闲,对于律师在辩护词中提及的观点很多采取回避的态度,要不就是罗列检方提交的材料,然后笼统的说一下证据合法有效,法院予以支持,司法机关缺乏独立性让法院承受了很大的压力,都进入法庭审理程序了,如果判无罪,犯罪嫌疑人很可能申请国家赔偿,毕竟限制了一段时间的人身自由,那种与世隔绝的感觉比死还难受,而且检察院和公安系统也会有内部处罚机制,肯定会向法院施压,所以法院的处境很尴尬,所以,做一名优秀的刑辩律师需要的不仅仅是法律知识。
昨天和主任去会见犯罪嫌疑人,案子快开庭了,主任想再多了解情况,和当事人商量一下延期的情况,因为取证遇到了很大的问题,我的当事人欠供货商好几千万,但是开发商欠我的当事人几千万,关于这个债权的证据直接影响到我当事人的债务履行能力,甚至影响到罪与非罪的界定,但是手上的证据几乎没有,那些昔日称兄道弟的朋友要么没了音信,要么就是不愿出钱,现实有时就是如此残酷,要么有人说世界上没有永远的朋友,只有永远的利益,人都是自私的,尤其在商场上,做生意的时候有些原则是不能改变的,再好的朋友也要按规矩办事,否则你会自食其果。
2019年10月18日
本周参加了一个“物权法与房地产”的讲座,我们几个实习生蹭着主任律师的车到了会场,还真是有感于那个大场面呢!心想该不会市里的律所都派员出席了吧?讲师还挺风趣,但是和在学校听讲座不同的是,时时能在讲座中听到身边的律师对讲师的观点低声讨论,发表不同意见。所谓尽信书则不如无书,他们随时对外界的信息保持怀疑态度,但也能理性地从别人的观点中接受启发,和我们的海绵吸收法差很多呢,看来这也是社会磨练的结果吧!
其实会上关于不动产的法律问题的探讨还是给我很深的印象的,特别是区分所有权的问题,开始的时候听得有些无措,但在向主任律师询问解答后,突然让我有想深入研究的冲动呢!
2019年10月25日
经过一个多月的研究,关于律师事务所的相关业务已经有一定的了解,主任律师开始让我们开始接触实务操作。今天主任律师让他的助理带我去了解一宗关于离婚协议的起草案件。经过了解得知,当事人张某与王小姐由于性格不合而协议离婚,我们的任务就是根据张某的要求为其起草一份离婚协议。张某的要求基本如下:1.女儿抚养权归他。2.婚姻期间张先生为其购买的商业保险费用继续由张先生支付。3.每个月给付1500元人民币的抚养费用。4.婚后所购婚房更名归王小姐个人所有。5.婚姻存续期间的夫妻双方存款各分一半等。了解完相关的情况之后,我根据《婚姻法》草拟了一份离婚协议作为作业提交于主任律师批阅。
2019年11月1日
在最近的这段时间里,对基本性的工作我都比较上手,也可能是和所里的同事更加熟悉的缘故,大家都会叫我帮忙,虽然有点忙碌,不过还是很充实,也增长了不少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我也很喜欢这样忙碌的生活。经过实习和自我总结,我在走进律所门口的时候,想比于之前的好奇和忐忑,多了一份了然和自信。
主任律师正要参加他代理的案子的庭审,我听说了也请求一同去旁听。在学习诉讼法的时候虽然都已经学习过整个庭审的过程,但是书本上的东西总是抽象、难理解、难想象的。而跟随律师在旁听庭审过程中,让我更清楚了解律师在庭审中、整个案件的流程中处于一个什么的角色、地位,处理什么样的事务,解决什么样的问题。此外,也让学到了正当而标准的司法程序,真正从课本中走到了现实中,从抽象的理论回到了多彩的实际生活中。真实的了解到相关案件庭审的各个环节,认真观摩了律师举证、辩论的全过程,领略到律师在法庭上的辩论技巧与风采,怎样组织证据与运用法律知识辩论,是我受益颇丰。有这样一个锻炼的舞台真是难能可贵,清晰的认识自己法律知识和能力的欠缺,从而为我将来的努力指明了方向。
2019年11月8日
今天主要和主任会见当事人了,奔波了一天,下面记一下流程方便日后查阅。
没宣判之前都是去看守所会见,当然宣判后也就没有会见的必要了,起诉阶段需要带齐起诉意见书,委托书和会见函,然后是带上律师证或者实习证。提起公诉以后要带起诉书,委托书和会见函。
首先在门口告知警卫一声我们来访的目的,顺利通过,然后去关押犯罪嫌疑人的楼,一楼要登记和交证件,接下来去当事人所在的楼层,此时要交会见函和登记,南开看守所管理比较严格,会见函上还要填写律师证号。手续都办完了以后,等警察把犯人带出来就可以提讯了。由于我们首先要见的犯罪嫌疑人已经审理过一次,还需要补充侦查,所以有起诉书,委托书和会见函就行。后来要会见的女生还没起诉,只有起诉意见书,南开看守所还需要在起诉意见书上加盖检察院的公章和本案检察官的姓名,同时写上“同意会见”手续才算齐全,主任想说说情,可是值班的警察很严格,最后我们只会见了一个犯罪嫌疑人。
下午去了市看守所,地方很偏,主任开了很久的车才到,旁边都是高墙,墙上还有铁丝网,让人觉得有点压抑。市看守所在门口就要登记,我们往里走,里面还有一扇大铁门,铁门的左侧要登记,还要检查身份证和律师证,把身份证扣下发给我们通行证,我跟着主任来到了旁边的一栋楼,估计犯人都关在这里。我随着主任来到二楼,右手边有个小窗户,还得登记,把起诉书和会见函交给里面的警察,扣了一个律师证,来到旁边的提讯室,市看守所的提讯室里犯罪嫌疑人和律师之间隔着一道栅栏门,桌子还很高,坐着有点费力,主任和当事人聊了一段时间,熟悉了案件的情况,也就一些细节进行了询问,会见完了就让我去小窗口告诉警察,让他们把人带回去,再签好字,一切都办妥了之后退还律师证。会见的流程大致就是这样。
2019年11月15日
本周接触了一宗关于货款纠纷的案件。当事人刘先生在2月3日开始与某消防设备公司达成供货协议,由陈先生每月为其提供必要生产钢材,货款于每月月底25号前结清。于是,刘先生每次按某消防设备公司提供所需钢材,到了月底已经结清本月货款事宜。到了3月5日,该消防设备公司再次以其名义向刘先生的公司下了一单总价款28万人民币的订单,但这次的送货地点更改为某第三公司。随后几次的订单均送至某第三公司。到了月底25号,刘先生携带整月发货单和签收单至某消防设备公司准备收取本月价值56万人民币货款,但去到之时,已经发现该公司已经撤走。然后刘先生就去某第三公司反应情况,但某第三公司拒绝协助。随后刘先生即聘请主任律师为代理人对该公司提起诉讼。
2019年11月22日
为了更好地让我们实习生熟悉关于货款纠纷的业务处理,主任律师今天让我负责查阅民事代理案件的卷宗。一整个上午我都在整理民事代理案件卷宗,结果发现最多的是债权债务的纠纷,其次是一些侵权索赔纠纷,但是60%以上的案件均属货款纠纷。由此可见,在社会上关于货款纠纷的事情发生最多,主任律师告诉我们,处理这些债权债务纠纷首先第一个要考虑的就是有没有超过诉讼时效,有没有中止中断情况发生,其次再去深入了解案件的证据保存和相关情况。由此我才发现,诉讼时效在实务操作中的重要性。
2019年11月29日
今天是一个重要的日子,因为今天轮到了我来讲法律知识培训课。为了做得更好,我昨晚查找资料到深夜。不过我相信,付出一定会有好的收获的。上午的时间把主任律师所交代的事情办完了之后,下午我就开始检查我所要讲的内容,看看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和法律逻辑思维。今天,我所讲的主题就是交通事故赔偿的处理。关于交通事故的案件,在律所所接触到的,不是很多,因为处理要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和关于证据收集是比较模糊的。首先接下案子后,关于赔偿的范围与责任鉴定书是相关密切的,责任鉴定书是由交通警察的相关部门作鉴定,而且是不能复议,仅此一次,所以相当的重要。责任定性的大小直接与索赔额或赔偿额挂钩。其实,在生活中,大家应该遵守交通规则,遵纪守法,为社会交通发达和顺畅作贡献。
2019年12月6日
一位实习生由于身体不适并没有来实习,平时她的问题比较多,经常都会给办公室带来热闹的气氛。但是今天办公室没有了那么多的欢声笑语,大家都在埋头苦干。今天主任律师整好有一个民事案子要出庭,我得知后变申请一同去旁听,希望能真实感受下主任律师的口才风采。其实,在大二和大三的时候学校已经组织过两次班级模拟法庭,对法庭秩序和审理顺序有了一定的基础了解,今天就是去体会真实的效果。这次经历让我认识到律师在诉讼过程中起的一个什么样的作用。作为学习法律的人来说,了解自己的专业,了解自己的职业,是十分重要的。而这次的实习让我从新认识一类人——律师。主任律师不仅文笔飞扬,口才横溢,简单的几句博弈已经让我预见了我们胜利的曙光,我想,我就是要成为一个这样的人,这样正义,勇敢,善良的律师!
2019年12月13日
今天我去了人民法院补立案材料,我真晕啊!那法院的人还真会为难人。因为我们所先前已经在那个法院立过案啦,所以这次去,就是补交一些诉讼材料和诉讼费用.但我去立案厅的时候,竟然没有一个法官说有这个案子,我按照律助的吩咐把材料交给2号窗口的法官,但法官却示意我去1号窗的法官那办理.与此同时,示意我的那个法官与一号窗口的法官不知在耳语什么.一号窗口的法官还往我这边看了看,然后我过去1号窗口,那个法官看了我的材料,就说,你这些是什么东西啊,你的立案材料呢,我说这些不是吗?他说这些是什么东西啊!反正我被他问得都蒙了,我都一头雾水的.因为我对这个案子真的很不熟悉,我也不知这里讲的是什么,我也没有看,我以为只要按照律助说的去做就行了,可没想到竟然会发生这种事.有些事是一定要自己多深入了解才行。
2019年12月20日
早晨匆忙起床,赶着修改昨晚忘记的合同,结果差一点迟到,赶不上上交。和师傅讨论了一下合同中的价款计算问题,才知道每一种类的合同都离不开行业的专业知识背景。律师是不得不涉足很广的职业,做医疗纠纷的案件就要对医学方面有初步了解,所里甚至有个有医学硕士学位的律师;作劳动纠纷的,又要熟知劳动法甚至每种劳动的性质特点;经济证券案件又对律师的金融知识是个大考验;而最难办的一件事是,一个律师如果想要养活自己,又不得不办理每一种业务以拓宽案源。
中午时间紧迫,因为要赶回家吃饭,又要在12点半回到律所开会。会议开得很长,一直持续到下午三点。是专门针对实习生的每周培训,主任先在开场讲了一些实习生的注意事项,寄语,等等,然后主任律师开始了漫长的商务礼仪培训,据说下周是实务培训,大家总算松了口气。
2019年12月27日
今天下午最值得记录的是一次外访当事人。所里的杨律师找人去拜访一个外贸公司合同纠纷案的当事人。呵呵,机会难得,顾不得脚痛赶紧报名跟去。到了那里刚开始听当事人陈述案情的时候那叫一个云里雾里阿。本来以为是自己不难懂得案子,结果外贸代理什么的,我真是完全不懂,还好杨律师耐心解释,总算是摸清了来龙去脉,法律关系,汗,惭愧啊。
因为有好多东西涉及商业秘密,在这里也不好讲,但这次至少让我深切体会到了理论与实务有多么不一样.
2021年1月10日
实习第一次亲临实务第一线,旁听了两场当事人咨询,一个名誉侵权纠纷,一个住户房地产纠纷的代表人诉讼。当然其中也会偶尔发表一点小小的意见,不过大部分时候是在听律师对当事人陈述的法律意见和分析。会见当事人还真是门学问呢,要从当事人生活化的叙事中找出争议的法律关系,明确当事人的诉求,为当事人找到最好的解决途径(其实最好的解决途径往往不是诉讼)。下午一伙人又研究了一份代理被告的合同纠纷案卷,接了一个修改装修合同的回家作业。
现在了解到其实律师是相当自由的一个职业,就像在律所,有十几名律师,每天由一位值班,负责接待来咨询的和准备打官司的人,我们都管他们统一叫当事人,其余的律师做什么都可以,来不来所里也没人限制,完全自由,只是他们没事的话通常会过来的,在家里呆着哪来钱过日子,在所里有时候会接着案子,或是经常和其他律师讨论手里的案子如何去解决。不管怎么说,自由和假期还是人们比较看重的条件之一,看来律师行业已经顺利入围。
2021年1月17日
接到主任律师分派的任务,干劲很足,周末两天我在家认真的思考认真的写,上网查找有关诈骗犯罪的资料,还与其他人探讨。今天上班时我交了我写的法律意见,主任律师看了后说了句“还不错,有培养潜力”。这句话让我高兴了很久。
上午与主任律师一起去看守所会见了犯罪嫌疑人陆某,了解案发当时的情况。会见犯罪嫌疑人后,又回所里与其他律师交换陆某是否构成犯罪的意见。陈律师还让我再次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
下午我就在所里专心翻阅有关各种诈骗的法律法规。顺便补习了在学校期间学习刑法的不足,使我更深入理解了各种诈骗的犯罪构成、犯罪形态。
合同诈骗的案子搞了一天,哎,真是人心叵测啊,我都不知道该相信谁的了。那么多人都指控我们的当事人,难道他真有问题?虽然港台片里N多当事人是坏人,但是碰到自己头上,还是希望当事人是清白的,不是完全没有污点么,至少不是主谋,可现在同案犯好像把我们的当事人说成了十恶不赦,而且所有骗局都是他策划并一手操纵的„„到底该相信谁好呢?
明天就要去看守所了,见了当事人也许会有新发现吧。
2021年2月7日
新冠肺炎疫情凶猛,会见不了当事人,法院也不开庭,只好在家办公,利用这段时间加强学习。
学习《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审判工作第九次会议纪要理解与适用》
今天接到一位大叔电话,说想咨询一些法律问题,他想咨询的是一个关于财产继承方面的问题:大叔拥有一幢房子,他因为无儿子想把房子留给自己的女儿,但担心自己弟弟的儿子也就是他的侄子夺走房屋的所有权,问需不需要通过鉴定而将房屋的继承权给自己的女儿。还好,问题不是很难.我告诉大叔这样的问题是不需要什么鉴定的,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他的妻子和女儿将是那幢房子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当妻子和女儿等第一顺序继承人都不在的情况下才会涉及到他弟弟,而对于他弟弟的儿子根本就没有关系.大叔还是不放心,想通过一个法律鉴定来保留继承权,这时旁边的一位同事告诉我农村重男轻女思想严重,在没有儿子的情况下有由侄子继承财产的风俗.我告诉大叔法院办案是要有法律依据的,不可能按风俗断案,况且这个纠纷即使要起诉也是根本就不成立的。送走大叔以后,大家仍在讨论着大叔刚才看来十分低级甚至有点可笑的法律问题,而我也陷入了深深的思考中,现实中人们的法律意识还是相当淡薄的,尤其是在农村等偏远地区长久以来的风俗习惯禁锢着人们的思想,由于缺乏法律常识,风俗在他们看来是持久不变,至高无上的,所以在法律与风俗发生冲突时以谁为准成了他们最大的困惑和难题.在替他们感到悲哀的同时,我也深感到作为一名法律人的责任与任务,帮助他们加强法律意识,用法律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想这就是我们所应当做的。
2021年2月14日
本周主要为顾问单位提供疫情期间劳动关系、企业运转方面的法律咨询服务。
在实习的这些日子里我发现原来翻阅案例能学到很多很多东西。因为案例是各式各样的,有刑事类有民事类有社会经济类等,涉及方面十分广泛,对以前学过的知识重新梳理温故而知新。一般的案卷对于怎么判、为什么会采取这样的判罚是一目了然的,可也有一些学艺不深无法全都看明白。那办公室里的厚厚的一堆书籍便派上了用场。把个别已经淡忘了的法学术语以及法学名词更加清晰地记录一遍,把案卷里的案例根据自己的了解写下来,并用自己的理解对整个案例进行解说和分析,得到了一个锻炼学习办理案件的机会,又得到了前辈们处理案件的基本经验,还能把以前只是纸上谈兵的知识温习一遍,又何乐而不为呢。现在我同时发现,做任何事情都有其自身有利的一面,做任何事情要用善于发现的眼睛去慢慢学习一切、感悟一切,不要把自己比做海绵会撑饱,我们应该比做植物慢慢吸收养分,进行光合作用呼吸作用,也在慢慢成长。面对生活,我们总要抱着谦虚的态度逐步去尝试取其长而补其短,那么我们的知识会和我们的生命一样不断茁壮成长,自身修养也就会不断提高,个人价值也就与日俱增了。
2021年2月21日
今天我对司法实践的问题有了一些思考。在司法机关制作的各类法律文书中,适用相关法律法规对案件的实体或程序问题作出处理时,有些法律文书中只写适用何种法律法规的第几条第几款,没有写出这些法律法规条款的具体内容。这样会造成许多不利,首先不利于当事人理解法律文书内容。每份法律文书都是司法人员根据案件事实和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对案件作出的处理决定,是法律给当事人的一个“说法”。当事人根据法律文书认定的事实和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和所承担责任的大小。处理案件的司法人员对具体的法律条款的内容是清楚的,但当事人不一定知道或根本不知道对此责任认定的法律法规是如何规定的,也不利于当事人息诉服判。其次不利于开展法制宣传。如果在法律文书中写明所适用的法律法规的具体内容,阅读此法律文书的人就会对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来评价行为人的是与非,不但记住此处理结果,而且记住法律条文的规定,并从中受到教育。这些是我请教刘律师后综合思考得出的想法。
学习最高院、最高检、司法部、公安部等部门发布的关于疫情防控的规定。
2021年3月6日
了解危害疫情防控受处罚的案例。
本以为昨天又是无所事事的一天,心里还在计划着怎么安排好这一天的任务,上午主任给我两份材料让我写2份再审申请书,票据法的案子,之前对票据法了解不多,上课的时候也没好好听,还好票据法的条文不多,重新拿起来也不难。案子是这样的,我的当事人A开了一张以自己的饭店甲为户头的支票给好友B,收款人上为空白,B拿着支票给了C公司,但是B没在上面背书,C公司背书后补计自己为收款人,后来C背书给了D公司,D公司去银行提示付款,银行账号销户为名拒绝付款,尤其引发了诉讼,中间还有一个插曲就是,A发觉发票开具错误,就重新开具了一张以另一家饭店乙为户头的支票给好友B,B交给了C公司却没有拿回饭店甲的支票,结果C公司以这两张支票提起2次诉讼要求A支付支票上的金额,这就意味着我的当事人A要多支付一张支票上的金额,更可怜的是2次诉讼一审二审A都败诉了,无奈之下只好申请再审,因为再审不收诉讼费用,所以A想放手一搏。这个案子的关键有两个,一是A没有写收款人,收款人是C公司后来补上去的,没有经过A的授权补记,这涉及到一个理论问题,就是空白授权支票和无记名支票的认定问题,如果是空白授权支票,则C公司可以以交易习惯推定A在签发支票之时已将授权补记的权利授予了C,如果认定为无记名支票,可是我国对不记名支票规定不多,只能根据理论来解释。二是支票是通过B转到C公司的,B没有背书,是否存在背书不连续的问题,由于票据具有流通性,所以法律上对背书要求的是形式上的连续,所以B没有背书,就不用承担票据责任,而C和D的背书连续,而且在票据法上,即使票据在流转过程中出现问题,出票人也是最终的责任承担者,除非出票人有免责申明,例如出票人写明了“禁止转让”。在网上也看了很多的案例,出票人都要承担责任,看来我的当事人胜诉的可能性不大。
2021年3月13日
学习妨害疫情防控、销售假冒口罩相关的法律知识。
原本幻想过和当事人面谈的情景,我是一脸的专业,当事人是一脸的焦急,可是真正谈起来我却不知道如何开口,案子有很多的疑问,可是却不知道从哪开始,记得有次去律所面试,有道面试题就是写一个提问笔录,当时写的是一塌糊涂,很多次想起来都觉得不可思议,当时怎么会写那么多幼稚的问题。今天和当事人面谈,我的思维一下子凝固了,案子就是之前的房屋登记纠纷,住了很多年的房子,办理产权登记的时候却发觉房屋不是自己的,当事人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利。我象征性的问了几个问题,还好当事人配合,没觉得我一脸稚气,把大致的情况和我说了一下,一看当事人就是个老实人,刚才因为找不到律所向所里打了好久个电话,我接的电话,告诉了他详细的地址,他很礼貌的表示了感谢。现在聊的时候,他不紧不慢的向我描述了一下事情的经过,他也挺倒霉的,那栋楼的住户都是和开发商重新补合同,都顺利的办理了产权转移手续,而他的房,据他的描述,因为开发商之前的负责人通过私人关系把房过户给了其他人,他全然不知,现在找开发商,现任负责人推卸责任,无奈之下只好诉诸法律。我也为他感到惋惜,人有的时候倒霉起来喝水都会塞牙,住了那么多年的老房子现在很有可能不是自己的,这种感觉可想而知。我“哦,哦”的附和着,实在问不出什么问题了,把我的看法说了一下,发觉自己实在太没有法律思维了,法律术语都不知道怎么说,越说越觉得自己什么也说不清楚了,他看我手中拿着一张纸,就拿过来一看,是我之前写的案件思路,和他聊完了以后觉得有些还需要改进,他细细的看着,我真有个冲动把纸拿回来,唉,算了,丢人就丢到底吧。他看完了,还说我想的很细,把事情按时间先后顺序整理了一下,有的思路值得思考,我笑了笑,还好没丢人。
这时主任回来了,看我们坐在外面,索性也找了把椅子,感觉主任和当事人聊底气十足,没聊多少法律问题,只是把案件细细的问了一下,要当事人再提供一些材料,再准备准备,我灰溜溜的回到前台,认真的听着他们谈话,看得出当事人还是很谨慎,试探性的问了问案子胜诉的几率,主任也避重就轻的回答了一下,的确,很多材料还不够,不能太早下结论,而且法律还是倾向于保护产权人,对居住人不利。
2021年3月20日
学习省高院《参与分配指导意见》,盐城中院《规范审理涉疫情房地产纠纷十五条意见》。
工作之余,我听了法考讲座,很多东西我都忘了,在现在这个律所虽然每天能接触到一些案子,但是还是有很多类型的案子你无法接触,我必须把基础打好,有的知识一闲置就容易遗忘,就像很多刑法的理论我就记得不太清楚了,听了罗翔的刑法,还是比较习惯他的风格,民法听了钟秀勇的,刚开始,讲得还很基础,晚上开始听审计,据说审计是最难的,早点准备比较好,会计的复习基础阶段是完成了,可是还有很多不太懂,继续跟进。
2021年4月3日
连续两天都接触到了真实的案例让我越来越又了工作的激情。实习的这期间我也明白到事务所不可能每天都有接不完的案件。所以如何合理安排好自己其他的时间就很重要了。
今天所里的一位律师接待了一位当事人,我在一旁听了这个当事人对律师说明情况的过程。这个案子的案情其实很简单,但其中所反映的问题却让我很有感触。来作咨询的是一位农村的妇女大概有三十岁左右。她在说明案件情况的时候情绪一直很激动甚至有几次还流出了眼泪。她说她与丈夫于八年前结婚第二年便生下了小孩,然后她丈夫出外一直打工她在家一边拉扯孩子一边照顾年老体弱的公婆十分辛苦。不料她的丈夫在外与另一个女人又领了结婚证结婚了。这位受害妇女知情后痛不欲生一会想离婚一会又觉得丧失颜面拿不定主意不知如何是好。而她的丈夫对于此事竟毫不在乎,声称他与另外那个女人也是领了结婚证的所以是合法的。对于此案律师对她说,她的丈夫与另外那个女人已经犯了重婚罪,她可以把他们以重婚罪的罪名告上法庭,与丈夫离婚或让另外那个女人与她的丈夫离婚。从这个案件中我发现,现在许多生活在社会低层的人们,由于贫困,由于缺乏教育,他们对法律的认识真是少之又少。本案中受害妇女的丈夫对于自己所作所为的解释如此的荒谬,正反映了这一严峻的社会现实。他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犯了罪。这是多么令人痛心的无知。我国这些年来的发展已经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绩但是国民素质的提高、精神文明的建设、法制建设的发展仍然是任重道远的。尤其是我们作为法律人更肩负着义不容辞的责任。但是我也看到了我国法制建设已有的成就本案中那位农村妇女敢于向律师说出自己的事情敢于运用法律的武器而不是忍气吞声就已经是一个巨大的进步了。
2021年4月10日
今天早上咨询来了位乡下的农民,关于房屋和土地买卖问题。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也许他们连自己的名字都不会写,但遇到问题都会不顾路途遥远来请律师帮助解答。不过,依民法老师的意思,中国如今有点太强调这个法律武器,就是凡事只想到打官司,甚至有法官主动走到群众中去,帮助鼓励群众打官司来解决纠纷,这就有点过了。其实在西方国家,人们已经越来越强调如何更好地利用非讼方式来解决一些法律纠纷,并在注重研究这种制度的科学制定和完善,很遗憾,不得不肯定的是,和西方国家的很多方面比起来,中国总是落后一个时代,就像对待爱情与婚姻的观念一样,西方国家如今注重强调家庭观念及从一而终的恋爱观,而中国却正处在开放的浪尖。也许万事万物发展都有这样的规律,都需要固定的时间的积淀使它们不断变换出新的模样
2021年4月17日
今天来了位咨询的是关于医疗事故的索赔。事实上,现在几乎很少有律师接手此类官司了,原因有两个,第一,绝大多数律师都没有医学专业背景,打这类官司太累且不占优势,医疗事故官司涉及医学专业性很强,短时间内根本无法透彻地了解事故发生的根本或是真正的原因,虽然法律有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但现实中,医疗机构和医疗鉴定机构都是互相通气的,中国是人情社会嘛,除非受害者在医疗机构有很强的人脉,否则让他们做出对受害者有利的鉴定结果是比较困难的,都是同行,如果在不违法的界限内,他们自然不愿得罪医院,让院方承担巨额的赔偿金,当然也有良心发现的,那位受害者就比较幸运了,也无需感慨什么,世道就是这样。第二个原因呢,有些俗气,因为律师累死累活打下这个官司,只能收取很少的律师费,即便收了,花起来良心上也过不去。因为委托律师的当事人大多是受到极大伤害的,本身家里的家底可能就被没完没了的医疗费掏空了,打官司赢来点钱,还不知能撑到哪个时日,看着人家那凄惨的样子,谁还忍心再伸手去要呢?即便是劳动所得,花起来同样心有不安。这样下来,付出和收获总是成不了正比,所以就出现了上面所说的那种状况。很多在此类案件中胜诉的受害者,都是自己去收集资料自己打的官司。想象和现实的差距总使如此的巨大,我们只能压住心口的疼痛,直面现实。
2021年4月24日
今天上午所上很热闹,咨询的人很多。我却主要是看案卷。下午只看了一个案卷材料,这个案卷有点复杂,把材料基本整理完整就花了约45分钟,牵涉到三个案子,分别经过一审、二审,有的还经过一审法院重审后再上诉等程序。我看后就是5:30以过,再迫不及待的和师傅交流,谈谈自己的想法。师傅也提出了问题还没解决,我还没看他们的代理词,没看新闻线索材料,明天再瞧,再和师傅交流。今天我走时已是6:00,但师傅和张律师都还没走,听说是在等一个当事人。
总之,今天也很忙,并没有感觉无聊,这就好。
2021年5月8日
上午去了趟法院,将昨天写好的执行申请书交到承办法官手里(,就回到所里翻阅案卷。主任律师还没有来,昨天他说今天上午他去中级法院有点事,来所里会晚点。叫我可以翻看他以前办过案子的案卷。
2021年5月15日
一位企业员工向我咨询有关劳动权益受到侵害方面的事情。他可能把我当作律师了。该员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而被当地劳动部门认定为工伤。但由于企业没有及时为其办理工伤保险而没有得到相应的赔偿。因此,他向我咨询怎样维护其权益。我刚好前几天对劳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做了较好的准备,他的问题可以通过当地劳动部门仲裁得到保护。因此,我很详细进行了解答。他听了内心显示不住的激动,说我帮了他很大的忙。我正为自己的行为感到骄傲时,主任律师走了过来,对我的回答表示肯定。但同时提醒我说,以后碰到客户单位的员工前来咨询法律问题,而问题恰恰是由于企业违法引起的,此时应该回避回答这样的问题。还说,你以后执业了会慢慢理解我的话的。
下午回家的路上,我一直在回味着主任律师的话,始终得不到很好的解释。晚上,上网看了一篇一律师仗义为顾问单位的员工的利益而提出该顾问单位在劳动保护方面存在违法的法律意见时,遭到了顾问单位解除顾问合同。我想,主任律师担心的是否也是这个原因呢
2021年5月22日
有事日头短,没事日头长.上午看着时间下班,下午照完相后刚好有个当事人去所里送一些材料,同时也再次咨询了一些问题,在会议室当事人和他的代理律师聊了会.是一个工伤问题,他是农民工在工地受了伤,由于没有和建筑商签定劳动合同(其实,在工地几乎没有一家建筑商和农民工签定劳动合同的,这是一个问题,一直没有一个妥善的解决办法)所以对是否能在劳动仲裁的时候认定他和建筑商之间是劳动关系而感到焦虑.律师在给他解释的时候一直忍不住想插嘴,耳边有个声音老在提醒我,多听少说.第一天就插嘴了,以后律师给人做咨询的时候就不乐意让我听了.在旁听的过程中发现,当事人反复的问的就是一个劳动关系能否认定的问题,律师已经给他解释过很多次,可是他还不停的问.其实,这时候的当事人需要的并不再是法律上的可行性问题,而是心理的一种安慰,也许律师每次和他解释完他的劳动关系按法律和他递交的材料预测认定为劳动关系是没问题的时候他心理能更加塌实从而缓解心中的那种焦虑情绪.
2021年5月29日
周五在所里看了份主任律师代理的一个工伤案卷宗,刚好那天当事人送材料过来,我在旁边听他们的咨询。主任律师在我们第一天到所里的时候就对我们说要是有律师给人咨询的时候,如果律师没反对就可以在旁边听,学习怎么给人咨询。听了半个小时,对案子大概有了了解,于是主任律师交代我一个任务,让我写一份《XXX与XXX劳动纠纷案的办案思路》。关于这个案子,我从周五下午到旅游回来这个周一下午完成任务,感觉获益匪浅。对工伤案子有了进一步的理解。很多在课本上的迷雾开始清晰。
2021年6月5日
所里来咨询的人挺多的,专业律师都很忙,他们的徒弟也有事做。(有师傅的徒弟是有工资的),闲着继续看卷宗,有人来咨询了只要是在外面的会议室我就拿着笔和纸听着,看着,记录着。记住嘴巴不能动。我始终提醒自己。从周一到周三主任都很忙,每交待我们做什么。师傅明天让我去法院立案去,有些激动。
2021年6月12日
年轻的心总是不够理智的。别人怎么样我不知道,反正当我看到一个个在工地里打工的农民工到我们所里面因为在工地里人身受到伤害而又不能被认定工伤只能按照人身损害赔偿时心里总是很难受,他们的权利受到损害而得到的赔偿却又只是受到损害的一半,这样对他们不公平。为什么会这样呢,直接的原因就是因为不能证明他们和用人单位之间是劳动关系,从而不能按照工伤处理。深层的原因是,他们确实是弱势群体,他们不懂,不能也不敢在进入工地前就争取到应该有的保障。比如劳动合同,安全防护等。
2021年6月19日
作为一个律师真是非常有必要懂得一些地方的方言。外语学不会我们可以找借口没有语言环境,但是学习一个你工作或者生活的城市的方言不能给自己找借口了。一个合格的律师是一个学习能力很强的人。学好一个地方的方言对案源,以及今后和政府,司法机关甚至是一般的普通百姓打交道都非常有利的。首先,你有可能面对的一个不会说普通话的当事人,如果听不懂交流就非常困难了。今天我们所来了两个上了年级的老太太,一句普通话都不会说,我在旁边听的那个费劲,反正云里雾里的就听明白那么一两句。其次,我们有可能面对不会说普通话的证人。最后,每个城市都有地方主义色彩,而地方主义色彩之一就是会不会说当地方言。会说方言当地人(尤其是政府,司法机关当地人相对比较多)就会相对比较亲切,办起事来更顺利。
2021年6月26日
今天主任比较有空,跟我谈了很多。他用了一个很经典的“受贿案”,作为案例给我们说明律师的职责和作用。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一定要尽量的在法律范围内,为自己的代理方谋利。首先,对于刑事案件,我们一定要根据法条,以四要件的方法来明确罪名的定义。“受贿罪”的主体是什么,被告的主体是否适格。该罪的客体是否满足条件、主观上是故意还是过失、客观上是否有其他条件的介入。然后,我们要看看检方的立场,检方的证据,针对性的找出证据漏洞,提出辩驳。从而确定检方提出的罪名是否成立?如果罪名成立,是重罪还是轻罪?被告是否有法定减轻情节?是否有从轻情节?检方在调查取证的程序中是否合法?最后,还要从当事人的表现中尽力的发掘其立功表现、自首情节、认罪态度等等,多角度的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最大程度的保障当事人权益。通过前时间与律师们的交往,看到他们如何接案,到法院立案,旁听庭审等一系列过程,大致了解了律师的职责和作用。我清晰的认识到,要做一名优秀的律师必须要经过大量实践,才能成为一名合格的律师。我也看到了自己身上弱项,找到了自己努力的方向。
2021年7月3日
实习律师其实也分很多类型的,有的家里条件好,父母比较支持所以他们起点比较高,实习时就有了车子,也在工作的城市有房,生活没有担忧的,可以在比较宽松的生活条件下实习。另外一种就是家里条件并不是非常理想,父母有心但是力不足,并且是在外面城市律所实习。吃,住,行都要自己想办法解决,在实习期间又不能单独接案子也没有安源,这样的状态是对实习律师生存和心理的考验。沈姐和我们主任他们就是这样过来的,她说她很理解我们,她也经常用她自己的经历鼓励我们,让我们看到希望,看到光明吧。“媳妇熬成婆”就好了。书上伟人成功的例子很多,然而离开我们太遥远,而眼前的例子让我们感觉更真实,虽然他们不像美国大片中的律师那样风光,但是他们经过这么多年在律师界的努力有车,有房,有自己的事业,不也是其乐融融的生活吗?
2021年7月10日
每个职业的人都有他们的共同话题吧,律师的共同话题我想大概就是案子吧!席间,我们讨论最多的也是关于案子的问题。我们实习律师也没办过案子,最多呢,就是洗耳恭听了。主角交给了沈姐,他给我们说了几起她和主任一起办的刑事案子。除了一个抢劫的案子外,其他的案子我们的心情都比较沉重,主任他们办完案子后心情也比较沉重。刑事案子的罪犯其实有很多都不是穷凶极恶的犯罪份子,尤其是在涉及财产犯罪这块。其中一个是盗窃案,一个是绑架案,另一个是投毒案。当事人之所以犯罪真的是来自于法律意识的单薄,贪图小利,侥幸心里以及社会生存的压力。其中那起绑架案最让人觉得心酸。一个外地单亲家庭的19岁小伙子独自一个人在这个陌生的城市打工,没有朋友,没有文化,工作在最底层而且属于那种经常失业状态。可能受港片电影影响,突发一个念头实施绑架,一个偶然的机会,他很温柔的绑架了一个小孩(并没有使用过暴力,而且对小孩也非常好)。结果,被抓判了十年。当我们主任律师去会见时候,他说了一句话让我们主任非常震撼,我们主任问他在看守所里面还好吗?他说:“谢谢,律师,在这里比在外面好多了,我只有唯一的一个要求,就是在判决之前,不要让我家人知道,以后我会写信告诉他们的。”就这么一句话,让我们平时非常理性的主任眼圈泛红。监狱的环境怎样,而对于他来说,这样的环境比他在外面的生活条件还好,可想而知,他在社会中生存条件是多么艰苦。
2021年7月17日
只有相互学习,大家才能取长补短。今天我们所每周五的集体学习课第一次举行。我只能用获益匪浅来形容了。探讨的主题是关于如何办理交通事故案件。我们一起探讨了很多律师们在实务中发生的而发条上没有具体规定的问题以及实践中的处理。比如说一个伤残部位被鉴定出两个伤残等级怎么计算赔偿数额(具体怎么计算,要下周课程才学习);怎么才能让农村户口居民享受城镇户口居民的赔偿标准(因为城镇户口的赔偿标准比农村户口的赔偿标准要高,尤其是伤残等级越高差距越大,有可能差十几万)受害人如果能提供在城市居住满一年以上的暂住证或者提供没有土地的证明等一般情况就能享受城镇居民标准,等等。
2021年7月24日
上个周末无所事事,睡了个懒觉,上了会网,跑了趟图书馆一天就就过去了。回想一下以前的日子,突然发现时间真的如同白驹过隙,光阴荏苒。很庸俗的引用一句台词吧:“人这一辈子挺没意思的,眼睛一闭一睁一天就过去了。眼睛一闭不睁一辈子就过去。”怎么样活着才有意思呢?我经常反思这样一个问题。人应该有自己的理想,并且坚持着自己的理想,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做个律师其实是我小时候的梦想(暂时说梦想吧,毕竟小时候不知道什么是理想),有这样一个梦想我只能说是深受香港律政电影的毒害。觉得律师很酷大义凛然俨然就是“都市侠客”的化身。当时家里刚好出了件事,感觉很受人欺负但是别人家是一个我们当地的大家族而我的父母又是没有文化的农民没有想过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权利,就这样被人欺负花钱了事。我当时心里特别难受但也没有任何办法。那时候我常幻想要是自己是香港律政电影里面的“都市侠客”我就用“法律利剑”将他们给“刺死”。
2021年7月31日
昨天丢完人,还得要总结,免得下次又丢人。
一,接手一个案子一定要把相关的材料熟悉,弄清楚。二,老大交待的事,有疑问的及时问老大,或者其他对这块很熟悉的律师。三,与这个案子相关的法律问题一定要搞清楚,这样心里才有底气。四,在和政府或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打交道时候,尽量谦虚,把自己当成一个渴望赐教的学生。正所谓:“人都好为人师”。这样他不会为难你,也会把一些他知道的,对你有意义的情况告诉你。
2021年8月7日
晚上接到一个朋友的电话,他在一线城市的一个所里实习。所里的律师都做非诉案件,由于他们所档次似乎很高,平时几乎没有人上门咨询,也就没有上门的案子。他就很疑惑的对他的师傅说,我们说好像档次高了点,没有人敢上来咨询。他师傅说,你的意思是说我们说没有上门的案子了。他的回答是肯定的。结果他师傅鄙视了他一顿说,我们不需要上门的案子,上门的案子都是一些小案子,我们都不做的,你不要担心现在没有案子做,等过了实习期,到时候你的案子都做不过来。我朋友很纳闷,心里嘀咕,说的倒是很轻松,你们有固定的案子,名气也大,不成问题,可是我们这些个实习律师怎么过日子啊。我们专做非诉案子,平时接触不到其他的案子,即使将来实习出来,那不也成了一只脚走路的“瘸子”。我不知道专做非诉案子的所和什么案子都做的说哪个好,反正我感觉,在什么案子都做的所里至少在前几年没有确定专业发展方向前能接触更多的东西,让自己更综合一些,对将来确定专业路线有更多的比较。
2021年8月14日
今天遇到同事的一个案子,开庭通知书一个星期以前邮寄到所里,开庭通知书上面写着4月9日开庭。我同事应她当事人的要求给仲裁庭打个电话核实一下是不是9号(他的当事人非常关注,当然要是案子搁谁身上,谁都会关注自己的事,所以大家都应该表示理解。)。同事无奈(当然我同事也是个实习律师,案子不多,对这些事还是比较认真负责,正儿八经的打了个电话过去)电话一打问题来了,一问,仲裁庭实际上是在8号开庭,通知书上由于某些非人为因素打成了9号。事不大,但也说明了一个问题,那就是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要细心,尽量做到周全不要出错。
下周开始就要线上培训了,持续4个星期,加油
2021年8月21日
下午主任有个知识产权的案子开认证会,我也去旁听了。
这个案子的卷宗之前我是看过的,是一个侵犯知识产权的案子。第一次旁听自己所里的案子,其实也就像是自己的案子一样。很认真的听,获益匪浅。两个多小时的认证会结束后,法官分别单独和双方代理律师洽谈,初步达成调解意向,后续到底是调还是判还要看原被之间的态度。具体的内容也不宜过多的描述。总结一下旁听的经历得出一下结论:一、认证会流程如下:
原告宣读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被告答辩(书面或口头)
原告举证(权利证据,侵权证据,损害赔偿证据<包括律师费,调查侵权行为费用>)被告举证初步调解
这些过程看似简单,其实里面大有文章。
首先,就是在立案前就要把证据材料分门别类整理好,在开庭举证的时候也要如此,这样可以应对法官的提问并且可以很块的引导法官查询所递交的证据材料。
其次,在开庭前要从法官角度思考,尽量分析法官在开庭之前针对自己的诉讼请求,事实,理由和证据可能会提哪些问题,做好相应准备,未雨绸缪。在回答法官提问时候,要简洁明了,直指问题,
这样会给法官一个思路清晰的印象,法官会对你产生好感。法官的印象分是非常重要的。
再次,在法庭上要注意语速,语调,音量的合理控制。你说的话任何人听不懂都没关系,但是一定要让法官听懂并且听得非常清楚。二、开庭前,看案卷分析案子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周全,要从原告被告的角度去思考,分析。
三、旁听之前,最好对案子有充分的了解,不然的话,旁听就变成了像在听天书,摸不到门路,学习效果就不是非常好了。
2021年8月28日
管理网站就是将我们所以前的律师照片和简介给更换一下,再将没有上传的律师照片拍照,让他们写好简介传上去。有些律师还是很配合,(实习律师都很积极,包括我自己),有些律师就表现的冷淡多了,可能在他眼中觉得我也不靠我们所的网站去推广自己,也不想从网络上获得什么安源。他们的表现让我很失望,既然是所里的一员即使律所很自由但是也要参与到我们已经说好的统一活动上来啊。我们毕竟是一个正在走向正规的所,其他同事都在上面了,就你不在,如果有客户在我们所的网站浏览其他律师都看到了,就唯独你不在里面,别人会怎么想我们所,对所和个人就打折了。
2021年9月4日
一个没有经验,没有人脉关系,学历又不高的实习律师或者刚执业的律师应该选择什么样的经营模式去经营自己的“商品”呢?一直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
曾经在图书馆无聊的时候无意中看过这样一本书关于个人品牌的书,有所启发。大致内容是这样的: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往往选择品牌经营模式,通过品牌效应获得利益最大化,就如同当今的KFC、LV等。商品可以通过品牌经营模式获得利益最大化,那个人是否也能通过品牌经营的方式获利呢?回答是肯定的。那个人该怎么建立品牌经营模式呢?大致有三个阶段:前期,中期,后期。
2021年9月11日
今天是实习的最后一天,经过一年的实习,我了解和初步掌握了律师事务所的运作程序和律师的办案经过及技巧,弥补了知识上的不足,增长了社会见识,并将自己所学的知识应用于实际的工作中。理论和实际是不可分的,在实践中我的知识得到了巩固,解决问题的能力也受到了锻炼;本次实习开阔了我的视野,使我对法律在现实中的运作有所了解,也对专业知识有了进一步的掌握;此外,我还结交了许多律师朋友,我们在一起相互交流,从他们身上我学到很多为人处世的方法和办案的技巧,这些都是在书上学不到的。
我想向为我的实习提供过帮助和指导的主任律师、王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其他工作人员致谢,感谢你们为我的顺利实习所作的帮助和努力。实习时间虽然很短,但我从中感触颇深。现在法学专业学生所面临的法律现状和就业前景仍然严峻,我自身面临的问题也很多,但实习给我的启迪让我继续坚定的认定了自己的职业选择。我想,我今后的路还很长,当下所能够做的就只有用大量的理论知识武装自己,多锻炼自己的口才,培养法律思维和积累大量社会人文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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