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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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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灾治理工作安排(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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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地灾治理工作安排

  

  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科学预防地质灾害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X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市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4X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全覆盖、严排查”的原则,采取预防先行、保障安全的措施,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一次拉网式地质灾害隐患专项排查,切实消除各类隐患,强化地质灾害防治基层基础,健全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切实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努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排查重点

  各镇和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排查到点、不留死角”的要求,重点对辖区地质灾害隐患点、X移民搬迁安置点、村民削坡建房、工矿企业、工程建设领域、库区、公路沿线、旅游景区(点)、人口密集区等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排查。

  (一)对人员集中区和交通要道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排查。

  (二)对所有移民搬迁安置点进行排查;对已经搬迁的,必须严格按照要求对老房子进行拆除,坚决不得留人、留物。

  (三)严禁在地质灾害易发区进行削坡建房,对农村削坡建房户进行全面排查,做好农村分散建房的规划选址工作。

  (四)对矿山废渣的堆砌场所、矿山采空区、出矿口、工棚、办公场所等重点区域进行排查,责成业主及时治理隐患,加强矿山生产过程中的地质灾害预防工作。

  (五)对工程建设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项目建设、施工和监理等单位工程质量管理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施工场地安全防范措施落实情况。对责任主体落实不力、防范措施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责令其整改,情况严重的,责令停工整顿。

  三、责任分工

  成立由县政府分管县长任组长,县国土、住建、发改、交通、水利、安监、经贸、教体、文旅、气象、电力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国土局,负责日常工作。各镇、各责任单位为本行政区域、行业地质灾害排查防治责任主体,要进行现场督促指导,汇总排查情况,及时将排查结果报县地质灾害隐患排查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国土局)。

  (一)对全县271处在册群测群防点开展排查,对可能发生险情的地灾隐患点全面落实群测群防责任,降雨期间做到24小时密切监测。(牵头单位:县国土局,责任单位:各镇)

  (二)对移民搬迁安置点开展隐患排查,所有已建和在建移民搬迁安置点的建设区域危险程度进行排查评估,切实加强搬迁安置点周边地质灾害的防控。(牵头单位:县搬迁办,责任单位:各镇)

  (三)对全县工程建设领域进行全面排查,重点检查建设项目有无落实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制度,强化项目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的防灾意识,落实防治措施,坚决防止工程建设中的次生灾害;对居民、村民自建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县住建局,责任单位:各镇)

  (四)对工矿企业进行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县经贸局)

  (五)对水库以及水电工地建设项目周边的地质灾害隐患进行排查,督促建设项目业主编制防灾预案。(责任单位:县水利局)

  (六)对学校及周边进行地质灾害安全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县教体局)

  (七)对公路沿线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八)对旅游景区(点)进行全面排查。(责任单位:县文广旅游局)

  四、时间安排

  本次排查从4月21日至5月18日,各镇、各相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系统灾害成因特点,不分批次、不设环节进行灾害隐患排查,强化治理,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一)自查阶段(4月20日-4月28日)。各镇、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负责领域进行全面排查,对排查中出现的问题逐一梳理、逐一登记,逐点制定方案,落实责任人,并就排查及整改情况上报自查报告。

  (二)抽查阶段(4月28日-5月8日)。县政府抽调县直相关部门组成检查组,对排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对不认真负责,流于形式,走过场的镇及部门,给予通报批评。

  (三)整改阶段(5月8日-5月18日)。根据自查和重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落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和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坚决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和懈怠情绪,对本行政区域、行业内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人员机构、防治制度、防治资金、防治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排查,对辖区内的地质灾害防范工作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全力做好防治工作。

  (二)明确职责分工。按照“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工作要求,各镇和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把排查防治工作落到实

  处,分解到人头,安排专人深入到各现场,认真开展排查工作。对责任不落实,排查不得力,整改不到位,造成重大损失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注重整改落实。针对本次排查中发现的问题,要依法采取责令立即整改、限期整改、停产整改等措施的同时,通过建立抽查工作台账,加强跟踪督办,确保发现的隐患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

篇二:地灾治理工作安排

  

  地灾治理工程工作方案

  一、工程背景

  地质灾害是指地球表面由于地质因素(如地质构造、地下水、地表水等)引起的,对人类生产、生活和环境造成危害的自然灾害现象。在地质灾害防治工程中,包括山洪灾害防治、滑坡灾害防治、地面塌陷灾害防治、泥石流灾害防治、地裂缝灾害防治等。近年来,地质灾害在全球范围内频发,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损失,因此地质灾害防治工程显得尤为重要。

  二、工程目的本工程旨在对目标地区的地质灾害进行有效的治理和防范,减少对人民生命财产的伤害和损失,保障地区的安全和发展。

  三、工程范围

  本工程主要涉及目标地区的山洪灾害、滑坡灾害、地面塌陷灾害、泥石流灾害等地质灾害的治理和防范工作。

  四、工程内容

  1.山洪灾害治理

  针对目标地区的山洪灾害,将进行以下工作:

  -开展山洪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和评估,确定治理重点区域;

  -设计和施工山洪灾害治理工程,包括山洪沟整治、堤防加固、山洪溢河道治理等;

  -建立山洪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对山洪灾害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为防灾救灾工作提供支持。

  2.滑坡灾害治理

  针对目标地区的滑坡灾害,将进行以下工作:

  -通过地质勘察和评估,确定滑坡灾害易发区,制定治理方案;

  -设计和施工滑坡治理工程,包括边坡加固、排水排灌等;

  -加强对滑坡灾害原因和发展过程的研究,提高滑坡灾害的预警预报能力。

  3.地面塌陷灾害治理

  针对目标地区的地面塌陷灾害,将进行以下工作:

  -进行地质勘察和评估,确定地面塌陷灾害易发区;

  -设计和实施地面塌陷灾害治理工程,包括填方整治、地基加固等;

  -加强对地面塌陷灾害的监测和预警,提高对地面塌陷灾害的认识和控制能力。

  4.泥石流灾害治理

  针对目标地区的泥石流灾害,将进行以下工作:

  -进行泥石流易发区的调查和评估,确定治理重点区域;

  -设计和施工泥石流治理工程,包括拦石坝、导流沟、排石坝等;

  -建立泥石流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对泥石流进行实时监测和预警,为防灾救灾工作提供支持。

  五、工程流程

  1.前期工作

  -制定地质灾害调查评估方案,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制定地质灾害治理规划,确定治理重点区域和治理方式。

  2.中期工作

  -进行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的设计和施工,保障工程质量和工期;

  -建立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加强地质灾害的监测和预警工作。

  3.后期工作

  -完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保障工程的长期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开展地质灾害预防和防范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地质灾害的风险防范能力。

  六、工程投资

  本工程的投资预算根据具体地质灾害的情况而定,涉及调查评估、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监测预警等多个方面。

  七、工程周期

  本工程的周期根据具体地质灾害的情况而定,预计为3-5年。

  八、工程效果

  经过本工程的实施,将实现对目标地区地质灾害的有效治理和防范,降低灾害风险,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九、工程风险

  本工程涉及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存在一定的技术和自然风险,需要充分的风险评估和科学的应对措施。

  十、工程保障

  为保障本工程的顺利实施,将加大对地质灾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加强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经验总结,保障工程的质量和效果。

  结语:

  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工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对地质灾害的有效治理和防范。希望通过本工程的实施,能够为目标地区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出贡献,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地区的可持续发展。

篇三:地灾治理工作安排

  

  项目地灾治理工作方案

  一、背景和目标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口的不断增长,地灾问题日益突出,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为了有效治理地灾,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稳定,我市制定了项目地灾治理工作方案。

  本工作方案的目标是:通过科学规划和系统治理,减少地灾发生的概率和影响范围,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工作原则

  1.科学规划:依据地质地貌、气象水文、人文环境等综合评估,科学确定项目地灾治理的范围和重点,并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

  2.综合治理:采取综合措施,包括防灾减灾、工程治理、土地利用调整、群众安置等方面,综合治理项目地灾。

  3.科技支撑:充分利用现代科技手段,如遥感、地理信息系统等,提升项目地灾治理的科学性和精准性。

  4.参与共治:加强政府、企业、居民等各方的参与,形成共治机制,共同推动项目地灾治理工作。

  三、工作内容

  1.地质灾害治理

  (1)开展地质灾害隐患点排查和监测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隐患点。

  (2)加强山体工程治理,采取生态工程和防护工程相结合的方式,确保山体的稳定和安全。

  2.水灾治理

  (1)完善城市排水系统,提高城市的排水能力,减少因暴雨等极端天气导致的水灾风险。

  (2)加强河道整治,增设护岸、堤防等防洪设施,提高河道的排涝和防洪能力。

  3.地面沉降治理

  (1)加强地下水资源管理,控制超采和过度开发,减少地下水位下降引起的地面沉降。

  (2)加强建筑物和地基的加固和维护,防止地面沉降导致的建筑物倾斜和破坏。

  4.地震灾害治理

  (1)加强地震监测和预警系统建设,提高地震预警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2)加强建筑物的抗震能力,推动抗震设防标准的执行,确保建筑物在地震中的安全性。

  5.土地利用调整

  (1)科学规划土地利用,合理分配不同功能区域,减少土地利用过程中的地灾风险。

  (2)严格控制违法建设和非法占地行为,加强土地管理和监管,提高土地利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四、工作机制

  1.建立项目地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工作,监督项目地灾治理工作的实施。

  2.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项目地灾治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3.成立地灾治理工作专家组,提供科学技术支持,制定项目地灾治理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4.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众的地灾防范意识和应急能力,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氛围。

  五、工作保障

  1.加大投入,增加项目地灾治理的资金和技术支持,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2.建立健全项目地灾治理的监督和评估体系,定期进行工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3.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交流,提高项目地灾治理工作的专业水平和能力。

  4.加强国际合作,借鉴国外经验和技术,推动项目地灾治理工作的创新和发展。

  六、工作推进计划

  1.制定详细的项目地灾治理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的时间节点和责任部门。

  2.按照工作计划,逐步推进项目地灾治理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3.定期召开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进展,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推动项目地灾治理工作的顺利实施。

  4.及时通报工作进展和成果,增强社会公众对项目地灾治理工作的认可和支持。

  七、总结与展望

  项目地灾治理工作是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也是城市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通过科学规划和综合治理,可以减少地灾发生的概率和影响范围,提高城市的抗灾能力。未来,我们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推动项目地灾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更好地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和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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