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2025-01

当前位置: 默读范文网 > 范文大全 > 演讲稿 >

支部工作条例讲稿(4篇)

| 浏览量:

篇一:支部工作条例讲稿篇二:支部工作条例讲稿

  

  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亮点解读

  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这是原《条例》实施20年后首次“升级”,内容由原来的7章40条调整为7章33条,新增了“组织和成员”一章,将原《条例》第5章“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压缩为1条,并入“职责”这一章。新修订的《条例》包含五大创新内容,进一步理顺和完善了地方党委制度。

  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条例》规定了地方党委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职责主要是协助书记抓党建,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常委会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专家分析,《条例》明确了专职副书记的职责。以前地方专职副书记分管太多,同时常委又各管一个领域,实际上导致专职副书记处于被架空的尴尬境地。此次修订弥补了这一问题,也规定了常委会要定期研究党建,突出了地方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健全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

  《条例》强调了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规定地方党委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明确了实施领导的7个方面内容;完善了地方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机制;要求地方党委加强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的领导。

  规范了地方党委组织架构和成员配备

  《条例》对地方党委组成和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常委会委员配备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省级常委会委员配备名额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并对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情况作出了规定。

  强化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

  过去,对全会决策监督和常委会职责界限不够明确,常委会容易代替全会作出决定,从而造成全会作用弱化。专家表示,这次修订对全会和常委会决策事项范围作了细化,特别是明确了必须通过召开全会讨论和决定的9项重大事项,并规定全会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这突出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职能,有利于优化党内的权力结构和配置。

  完善了地方党委运行机制

  《条例》在一些地方经验基础上,确立了“书记专题会议”。专家表示,书记办公会议取消后,各地对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酝酿环节做法不一。比如“五人小组”会议主要是酝酿干部问题,但还有很多其他议题缺乏有效酝酿机制,书记专题会议为此提供了平台,这也是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

  《条例》还完善了地方党委决策程序,提出地方党委要健全决策咨询机制,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这将有效防止书记“一言堂”现象,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解读

  为什么要修订《条例》

  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需要

  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是我们党执政治国的重要组织制度。其前身是1921年党的一大确立的地方执行委员会,1927年修订的党章将执行委员会改为委员会,正式确立了地方党委制度。1996年4月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试行)》,对加强和改善地方党委领导发挥了重要作用。

  随着党和国家事业不断发展,原《条例》已经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要求。比如,对地方党委的组织构成和成员配备未作明确规定,对全会决策监督事项与常委会职责规定不够明确,对党建工作规定不够突出,对议事决策规定不够完善,对监督追责规定不够全面,等等。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提出从严治党、制度治党、依规治党,对完善地方党委工作制度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五年规划纲要(2013—2017年)》等明确要求抓紧修订地方党委工作条例。为此,按照中央要求,中央办公厅会同中组部等部门对条例进行了修订。

  中央党校教授肖立辉说:“地方党委强不强、领导作用发挥好不好,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发展。省市县三级地方党委作为本地区的领导核心,在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推动党的奋斗目标的实现上居于关键位置,负有重大责任。对原《条例》进行修订,有利于完善地方党组织权力运行机制,为全面从严治党营造良好的执政环境。”

  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落实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通过全面梳理地方党委工作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吸收有效经验,破除制度障碍,创新方式方法,确立了地方党委开展工作的规则,提高地方党委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新修订的《条例》有何变化

  五大创新内容,理顺地方党委机制,提高执政能力水平

  经过修订,《条例》内容由原来的7章40条调整为7章33条,新增了“组织和成员”一章,将原《条例》第5章“思想作风和工作作风”压缩为1条,并入“职责”这一章。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创新主要体现在以下5个方面:

  ——突出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新修订的《条例》规定了地方党委必须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专职副书记职责主要是协助书记抓党建,常委会其他委员履行分管领域从严治党责任;常委会应当定期研究党建工作,每年至少向全会和上一级党委专题报告1次抓党建工作情况。

  “值得注意,这次修订条例明确了专职副书记的职责。”中央社会主义学院教授甄小英分析,“以前地方专职副书记分管太多,但同时常委又各管一个领域,实际上导致专职副书记处于被架空的尴尬境地。此次修订弥补了这一问题,也规定了常委会要定期研究党建,突出了地方党委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政治责任。”

  ——健全了地方党委发挥领导核心作用的制度基础。新修订的《条例》强调了地方党委在本地区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规定地方党委主要实行政治、思想和组织领导,明确了实施领导的7个方面内容;完善了地方党委领导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机制;要求地方党委加强对同级人大、政府、政协等的领导。

  ——规范了地方党委组织架构和成员配备。新修订的《条例》对地方党委组成和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及常委会委员配备作出了明确规定,其中,省级常委会委员配备名额为11至13人,市、县两级为9至11人,并对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情况作出了规定。

  ——强化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作用。过去,对全会决策监督和常委会职责界限不够明确,常委会容易代替全会作出决定,从而造成全会作用弱化。“这次修订对全会和常委会决策事项范围作了细化,特别是明确了必须通过召开全会讨论和决定的9项重大事项,并规定全会听取和审议常委会工作报告或专项工作报告。”肖立辉说,“这突出了全会的决策和监督职能,有利于优化党内的权力结构和配置。”

  ——完善了地方党委运行机制。新修订的《条例》在总结一些地方实践经验基础上,确立了“书记专题会议”。专家表示,这一制度的创设在地方比较受欢迎,书记办公会议取消后,各地对拟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重大事项酝酿环节做法不一。比如“五人小组”会议主要是酝酿干部问题,但还有很多其他议题缺乏有效酝酿机制,书记专题会议为此提供了平台,这也是对民主集中制的贯彻。

  此外,新修订的《条例》还完善了地方党委决策程序,提出要健全地方党委决策咨询机制,提高了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强调地方党委应坚持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制度,将有效防止书记“一言堂”现象。

  新增“组织和成员”一章有何亮点

  规范党委委员、候补委员配备及递补、补选制度,创设辞职、自动终止制度

  与原《条例》相比,新修订的《条例》增加了“组织和成员”作为第二章。据了解,本章虽然只有3条内容,但创新较多且对地方党委工作制度具有重要影响。

  原《条例》对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配备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每次地方党委换届前,中央发布文件对省级党委成员配备提出要求,省级党委根据中央精神再对市、县两级党委成员配备作出规定,每次换届后配备往往不相一致,各地区配备也不相统一。另外,一些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配备结构也不够合理,特别是基层党员所占比例较少,存在整体功能不强等问题。这些都影响了地方党委领导作用的有效发挥。

  针对这一情况,新修订的《条例》第七条明确了地方党委委员、候补委员的配备要求和配备结构,并规定同级人大常委会、政协、法院、检察院主要负责人等也应在此范围之内。甄小英认为:“以前有的地方,人大、政协以及工青妇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并不在党委委员队伍里,现在统一纳入进来,这有利于地方党委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根据党章规定,地方党委委员出缺,由候补委员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但在实践中,由于候补委员较少,一些地方干部交流比较频繁,导致候补委员递补完后仍有空缺,同时,其他地区交流到本地区担任人大、政府、政协领导班子成员或法检部门主要负责人等,由于缺少补选机制进不了党委委员队伍。为此,新修订的《条例》完善了委员递补、补选制度。

  另一方面,有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因调离本地区、辞去公职、退休等原因不适宜继续担任委员、候补委员,但由于缺乏退出机制,其资格依然保留;有的党委委员、候补委员死亡、丧失国籍、被追究刑事责任等,因缺乏自动终止程序,依然保留资格。对此,新修订的《条例》创新的一大亮点就是创设了党委委员、候补委员辞职、免职和自动终止制度。

  此外,本章内容还对地方党委常委会委员配备作出了明确规范,明确了常委会委员配备的原则,规定常委会委员配备,由上级党委根据工作需要,按照有利于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提高议事决策水平的原则决定;同时,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党委常委会委员名额,并规定个别地方需要适当增减的,由中央或省委根据中央精神审批。

篇三:支部工作条例讲稿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课讲稿

  各位领导、同志们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荣幸以主题党日的形式与大家一起学习交流新出台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如有讲的不全面的地方,请大家多多给予批评指正。

  出台背景:

  作为一个组织来说,我们的党组织不同于一般的社会组织,他的根本属性是一个政治组织,因此,政治性就是我们的党组织与其他社会组织的根本区别。那么作为一个政治组织如何实现他的政治功能呢?那就要实现两个目标,发挥两个作用,那就是通过抓组织、管党员,把每个基层党组织都建成凝聚党心民心的战斗堡垒,把每个党员都教育管理成政治站位高、工作能力强、善于做群众工作的社会中坚力量,从而使党组织真正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从而争取绝大多数人对我们的支持和拥护,巩固和加强我们党的执政地位。我们大家都知道,近些年来,世界很不太平,苏联解体、南斯拉夫解体、卢旺达大屠杀、颜色革命、海湾战争引起的中东动乱等,一些国家的执政党由于对政党的政治属性认识不清,没有有效的凝聚党心民心,失去了人民对执政党的信任和支持,造成执政地位不保,国家发生动乱,人民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相比这些国家,我们中国在党的领导下,在经济、民生、军事等方面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由其是我们提出的“一带一路”得到了世界大多数国家的支持,我们国家在世界的话语权日渐提高和增强。这些成就的取得,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因此,抓实抓好党建工作,全面加强党的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牢固树立活力。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集部署贯彻落实。

  在第二章组织设置部分,首先明确了支部设立的条件,即: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

  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共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关于党支部的成立和撤并,《条例》指出: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在第三章基本任务部分,《条例》对支部的工作任务既有总体要求也分别对村、社区、国企、学校、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事业单位、国家机关、流动党员、离退休干部等10个不同领域党建工作

  的实际,因地制宜的提出具体要求。

  党支部总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

  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筹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黎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问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在国企党建重点任务部分,《条例》指出: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在第四章工作机制部分,《条例》指出: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党支部党员大会议

  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合会议讨论。

  在第五章组织生活部分,《条例》要求: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接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

  在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党支部建立必须是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组成。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感谢各位党员的耐心的聆听,本次党课结束。

篇四:支部工作条例讲稿

  

  《党支部工作职责》

  党支部工作职责的演讲稿(一):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执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动员党员努力完成所担负

  的各项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经常对党员进行政治思想教育和党的传统作风教育,严格党的组织生活,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遵守纪律,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四)密切联系党员,经常了解党员的意见推荐,尊重党员的合理化推荐,维护党员的正当权利和合法利益,丰富党员的物质文化生活。

  (五)充分发挥党员的创造性和用心性,鼓励和支持他们改善提高工作。

  (六)坚持党员标准吸收用心分子入党,收缴党费、审查和鉴定党员,表扬党员的模范事迹,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纠正各种不正之风。

  (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揭露改正工作中缺点和错误,教育、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国家法律和党纪政纪,保障国家、群众和群众的利益不受侵害。

  (八)全面正确地贯彻干部队伍的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用心向上级党组织推荐优秀青年干部。

  党支部工作职责的演讲稿(二):

  1、宣传贯彻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和监督企业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经营,照章纳税。

  2、关心企业生产经营的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推荐,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

  3、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4、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团结和依靠职工群众,关心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5、加强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6、协调企业内部各方面的关系,坚持原则,化解矛盾,维护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7、领导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众组织,支持他们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独立自主的开展工作。

  8、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任务。

  党支部工作职责的演讲稿(三):

  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支部委员会工作职责

  1、用心、认真、负责地开展党建工作,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主动与上级党组织沟通,贯彻执行支部大会的决议。

  2、组织建设:加强对本系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充分调动全体党员的用心性,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制定发展党员规划和年度计划,加强对入党用心分了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用心、慎重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3、理论学习:及时认真地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时事政治,不断提高党员的思想觉悟和政治理论水平。

  4、组织生活:严肃认真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促使每个党员自觉地遵守校纪校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要定期评议党员、引导党员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发扬优点,克服缺点,不断进取。(民主生活会)

  5、监督管理:要从严治党,加强对党员的监督,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对不良倾向和错误行为,及时地做来源理。

  6、组织协调:要领导和推动共青团、学生会等群众组织的工作,以党带团,以团促党。

  7、要用心完成上级党委布置的其他任务。

  二、支部委员职责

  支部书记职责

  党支部书记在学院党委的指导下,按照支部党员大会和支部委员会的决议,负责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具体职责是:

  1、组织发动党员和群众,结合具体状况,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的指示、决议,保证完成党的各项任务;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将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2、认真搞好党的自身建设,掌握党内外思想动向,做好经常性的政治思想工作,把政治思想做到工作、学习中去。

  3、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党员大会,组织检查支部的工作计划、决议的执行状况,了解执行中的问题和反映,按时向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委报告工作。

  ——仅供参考

  4、经常与各委员持续密切联系,交流状况,支持他们的工作,充分调动用心性。

  5、抓好支委会的学习,按时召开支部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搞好党风,充分发挥群众领导作用。

  6、抓好学生党员在学生群体中的先锋模范作用,敦促各项制度的制定与落实。

  组织委员职责

  组织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群众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了解和掌握支部的组织状况,了解和掌握党员的思想状况,协助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党纪教育,搜集和整理党员的模范事迹,向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和奖励的推荐。

  2、安排好党的组织生活,了解党员过组织生活和遵守纪律的状况,帮忙党员正确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3、正确掌握发展党员的工作方针,了解要求入党的用心分子的状况,负责对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制定切实可行的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严格按照党章规定,具体办理吸收党员的各项工作。认真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手续。按时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工作。

  4、做好党员的管理工作,例如党员登记和鉴定,转接党员组织关系,收缴党费,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状况等。

  宣传委员职责

  宣传委员是在支部委员会的群众领导下,负责支部的宣传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做好会议记录及会议考勤。

  2、了解党内外的思想动态,提出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学习计划和推荐,采取各种形式,并组织实施。

  3、组织党员和群众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坚持理论联系实际即实事求是的学风;学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现代科学技术知识、法律知识、历史知识和其它多方面的知识;学习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

  4、组织党员和群众用心开展社会主义精神礼貌建设活动,提高党员和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活跃他们的精神生活。

  5、组织群众宣传优秀党员的先进思想和典型事迹,并组织党员和群众进行学习。

  纪检委员职责

  纪检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群众领导下,负责支委会的纪律检查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支部党风党纪工作,制定对党员进行党风党纪教育的计划,及时向党员传达上级纪委重要文件、规定和通报。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材料经常向党员进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

  2、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了解党员执行党章、准则、条例,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和遵守党的纪律的状况。

  3、经常向支部委员会和上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汇报和反映本部门党风党纪状况和纪律检查工作状况。

  4、受理党内外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控告和申诉。检查和处理党员违反党纪的行为。5、对受党纪处分的党员进行考察、教育,帮忙其改正错误,要维护党员改正错误的权利。

  青年委员职责

  青年委员在支部委员会的群众领导下,分工负责指导共青团支部工作和青年工作。其

  主要职责是:

  1、拟制定党支部青年工作计划;指导团组织围绕党的中心工作,结合青年的特点,开展团的各种活动,充分发挥党的助手作用。

  2、定期听取团组织工作汇报,掌握状况,指导工作;指导辖团支部搞好换届改选;指导团组织做好团的发展工作,培养优秀青年加入团的行列。

  3、做好团干部的管理教育工作,指导团组织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的工作。

  4、指导团支部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调动他们工作的用心性。引导团员青年做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青年。

  党建联系人职责

  (1)班级党建联系人工作职责:

  1、及时全面的了解班级党员、入党用心分子、团员的思想状况,并及时向党组织反映党员、入党用心分子的基本状况。

  2、及时将党支部的各项通知、活动,各项会议精神传到达所联系的班级。

  3、支持团支部工作,组织团支部学习了解入党程序、《党章》党史、《团章》等为主要资料的学习活动,增进团员学生对党、团基本知识的了解,坚定跟党走的信念。注意培养入党用心分子,把组织发展工作延伸到学生。

  4、每学期参加班级推优活动,向同学介绍推优程序并监督推优活动的公正进行。同时将班级的推优备案并将结果上报组织。

  ——仅供参考

  (2)个人党建联系人工作职责

  1、党支部需对入党用心分子指定一至两名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其联系人,定期对他们的表现进行考察,肯定成绩,并指出不足和努力的方向,主动地帮忙他们排忧解难。

  2、考察期内与被联系对象至少谈话三次,对入党用心分子进行言传身教,鼓励和帮忙他们用心上进,端正入党动机,入党用心分子的党建联系人应及时将谈话资料填进《入党用心分子考察登记表》。

  3、在党内外了解被联系对象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状况,考察结果作为被联系对象是否具备党员条件的重要依据。

  4、在被联系对象具备入党条件时,应及时向党支部推荐将其列为党员发展对象。

  5、党建联系人要学习被联系人的优点,不断提高服务的意识和潜力,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

  6、党建联系人应随时将相关状况与党支部联系沟通,党支部每半个学期至少一次听取党小组或党员联系人的汇报(含书面),并提出下一阶段此项活动的意见和推荐。

  7、党支部每一学期对党建联系状况作一次检查,每一学年进行一次总结。

  党支部工作职责的演讲稿(四):

  企业党支部工作职责

  一、团结凝聚职工,共谋企业发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到企业发展上来,关心和帮忙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以适当方式提出意见和推荐,促进企业发展。

  二、宣传政策法规,保证合法经营。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业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企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教育管理,提高党员素质。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知识、政策法律、科学文化知识和业务技能,适应企业和党员需要,开展正常组织生活,全面提高党员素质。加强入党用心分子队伍建设,认真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创新活动载体,用心发挥作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努力创新党组织活动载体,开展无职党员设岗定责活动,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五、领导群团组织,建设企业文化。支持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培养四有职工队伍,促进企业精神礼貌建设。

  党支部工作职责的演讲稿(五):

  学生党支部的工作职责

  1、组织学生党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宣传和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及学院的规章制度;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增强政治上的坚定性和思想行动上的先进性。

  2、加强对学生党员的教育和管理。要求党员在学习、生活、实践、等方面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3、及时了解、分析学生的思想状况;建立党员联系学生制度和汇报制度;反映学生的意见和思想情绪;组织学生进行政治学习和社会实践等活动。

  4、认真做好在学生中发展党员工作,要把发展党员工作的重点放在对入党用心分子的培养、教育上,不断扩大党的用心分子队伍,严格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把入党动机端正、品学兼优、在同学中威信高、能起模范带头作用的学生吸收到党内来。

  5、提高党员政治素质,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6、指导党员进行党章学习和党的政治理论学习。

  7、各党支部做好组织生活会、民主生活会以及其他活动的会议记录,以此作为考核支部的依据。

  8、各学生支部及时填写党员发展的各项资料,并上报上级党委公示及盖章。

  9、按时收纳支部党员的党费,并上缴党总支。

  10、各毕业班支部在学生党员毕业离校时,要将其考察、培养及发展的各项资料整理齐,放入学生档案。

  11、做好入党用心分子的确定以及推荐上党校的工作。

  党支部工作职责的演讲稿(六):

  党支部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完成党委和县委交付的各项任务,带领广大教职工完成好本职工作。

  2、抓好全校教职工的政治礼貌和精神礼貌建设工作。

  3、加强支部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抓好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发挥党支部的先锋模范作用。

  4、负责党员干部、教职工的教育、培养、选拔、推荐、考核和监督工作。

  ——仅供参考

相关热词搜索: 支部工作条例讲稿 工作条例 讲稿 支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