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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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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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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区医疗保障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2年,是市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的关键之年。在本年度,局党委坚定不移地推进法治建设,不断加强制度建设,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促进区域内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一、法治思维贯穿全局

  市区医疗保障局提出“以法治思维贯穿医疗保障工作”之后,得到了广泛的响应和支持。

  今年,在全局工作中,通过开展法制培训、发布制度文件、加强风险防范、严格业务规范等方式,努力将法治思维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各项工作在依法依规的前提下得以有序推进,局内外的工作关系得到有效维护,医疗保障制度也得到了更加科学、合理的优化完善。

  二、加强制度建设

  医疗保障局一直将制度建设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手段。在2022年,局党委坚定不移地推进制度建设,不断强化制度执行力,推进规章制度的修编和发布,明确规范职责、流程和标准,加强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和处置力度。

  通过这项工作的实施,以制度规范为基础的行为规范体系逐渐

  建立,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标准不断提高,也有效地防范了风险和纠纷的发生。

  三、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

  以“服务群众、保障医疗”为中心,市区医疗保障局在2022年深化服务理念改革,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和方式,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通过开展服务态度培训、建立服务评价机制、优化服务流程等方式,局内部门、职工之间、医院和患者之间的沟通互动得到了改善。患者的满意度得以提高,医疗保障机构的公信力和声誉得到了提升。

  四、促进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

  在2022年,市区医疗保障局坚定不移地推进医疗保障事业快速发展,加强对政策的学习和理解,及时调整优化医疗保障政策。

  局在协调医院、药企以及医保经办机构之间的利益平衡方面做出了努力,降低医疗费用负担,促进了医疗保障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同时,在医疗保障外展、日常监管、信息化建设等方面,局也在积极取得进展,为医疗保障事业的长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结语:2022年,市区医疗保障局在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方面,取得了新的成绩。但是在今后的工作中,局领导和全体干部职

  工仍需保持进取精神和奋斗姿态,不断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拓展工作思路和思维,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为医疗保障事业的发展贡献更多的力量。

篇二: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公布日期】2021.02.10?

  【字

  号】

  【施行日期】2021.02.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2020年,我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国家和自治区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要求,始终将依法行政贯穿到全局工作的各个方面,努力为推动高质量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提供法治保障。

  一、依法行政工作推进情况

  (一)全面落实工作责任机制

  一是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执行依法行政的各项规定,主动依法依规、透明高效行使职权,确保业务工作、法治建设同开展、同推进。党组书记局长带头讲法治课、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并听取相关工作汇报,坚持重大法治工作亲自部署、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督办。二是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和中央依法治国相关会议精神,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

  区医疗保障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民法典》等法律法规。三是做好疫情防控相关工作。印发多项特殊医疗保障政策,确保确诊、疑似患者和医学观察人员不因费用、目录限制等问题得不到及时救治,确保收治定点医疗机构不因支付政策影响救治。新冠疫情期间减半征收、缓缴医疗保险费,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缓解疫情期间定点医院资金压力,提前预拨医保基金。

  (二)持续推进依法决策

  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工作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细则》,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程序管理,提高行政规范性文件法审质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规范性文件均开展公平竞争审查,全年召开4次听证会。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部及时报备,并通过自治区政府网站公报刊登。开展妨碍市场公平竞争政策措施、违反野生动物保护等内容的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充分发挥法律顾问法治保障作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发和重大合同签订前均征求法律顾问意见。

  (三)多元化解矛盾纠纷

  强化复议与应诉工作,全年依法受理、办结行政复议案件1个,未发生行政诉讼案件。规范行政调解工作,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调解工作制度》。压实信访工作责任,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系统信访工作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规则》《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清单》《自治区医疗保障局领导干部接访约访下访工作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群众来访接待工作制度》等5个制度文件。全年共办理各类信件107件。结合医疗保障工作特点,加强舆情监测跟踪,及时处理网络舆情快报3条。

  (四)强化权力制约监督

  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2020年办理人大建议6件,政协提案21件,答复率、代表委员满意率均为100%。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全年未收到司法建议。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732条,其中局官方网站公开信息620条,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2条。全年答复局长信箱网友留言386条,答复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网友留言259条。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参加政府举办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召开“完善医疗保障政策,切实减轻群众就医负担”为主题的专题新闻发布会。全年依法办结2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五)大力开展宣传培训

  制定《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普法学习清单》。在全区范围内举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集中宣传月活动。围绕“12.4”国家宪法日和《民法典》颁布等时间节点开展普法宣传,组织开展宪法宣誓活动。邀请相关领域专家举办《网络安全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主题的普法课堂。加强疫情防控法治宣传,邀请抗疫一线同志开展专题讲座。在办公区张贴安全生产、扫黑除恶和网络安全等宣传海报。通过局官方网站开展医疗保障局法治政府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组织干部职工观看警示教育片、走进法院旁听庭审。举办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知识测试”“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宪法》《民法典》知识测试”活动。多次参加广播电视台热线栏目,宣讲医疗保险法律法规。

  深化医保治理和服务改革情况

  积极推进“放管服”改革

  印发《关于做好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工作的实施意见》,推进建立科学合理的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实行医疗服务价格分级分类管理。进一步完善“互联网+”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扩大特需和放开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管理范围,加快新增医疗服务项目受理审核。提升医疗保障服务能力,落实国家谈判药品及集中带量采购药品、耗材政策,进一步减轻了患者费用负担。建立门诊特殊用药保障机制,将治疗重特大疾病及罕见病等临床必需、疗效确切、治疗周期长、适合门诊或药店供应保障的30种国家谈判药品纳入门诊特殊用药管理,方便患者在医院门诊和药店购药。

  不断加强基金监管

  一是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建设。《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已进入立法程序,与自治区司法厅多次对接修改完善,待国家条例印发后出台。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精神,起草《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代拟稿。

  二是持续打击欺诈骗保。按照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分类处理的原则,对两定医药机构开展医保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治理,通过自查整改、抽查复查、飞行检查等措施,全区检查定点医药机构18100家,处理医药机构9227家,被检违规率50%,追回违规医保基金7.49亿元。落实举报奖励制度,全年发放举报奖励金16685.8元。推进国家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落地实施,确定鄂尔多斯市、兴安盟、阿拉善盟为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确定乌兰察布市为医保智能监控国家级示范点,通过智能审核、重点抽查、大数据动态分析等手段对医疗机构实现科学管理,为医保信用体系建设奠定基础。加强行业信用管理,制定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信用评定与管理办法》。

  三是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转发国家医疗保障局制定印发的《医疗保障

  系统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将行政执法主体和权力清单挂网向社会公布。根据国家制定印发的执法清单,及时启动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权力清单调整工作。加强“一单两库”建设,建立检查对象名录和专家名录库,并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严格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组织开展全区医保基金监督检查。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行政执法规程》《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行政执法人员考核制度》《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执法人员行为规范》等文件,不断加强执法工作标准化建设。为执法人员配备执法记录仪,将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落实在实处。组织新增行政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报名考试。严格落实法制审核制度,实现法制审核人员配备达到执法人员总数5%的比例要求。

  提升医保经办服务

  提升服务水平,印发《全区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内蒙古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指南(2020版)》《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政务服务“好差评”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扩大定点医疗机构覆盖范围,实现全区具有住院资质的医疗机构全部纳入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范围。印发《关于区域一体化地区异地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直接结算正式运行的通知》,实现自治区本级、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等5个统筹地区门诊特殊慢性病费用直接结算。优化医保经办服务,推行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和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承诺制”。将异地安置退休、异地长期居住、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变更期限缩短至3个月。结合疫情防控要求,及时调整医保经办服务工作,印发多个制度文件,大力推进“特事特办”“网上办”“电话办”“预约办”“延期办”“便民办”“邮寄办”等不见面办理方式。

  存在问题和2021年工作计划

  我局组建以来,不断加强制度建设,依法行政工作取得一定进展。但与全面建

  成法治政府目标相比,还有一定差距。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运用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本领有待提高。二是亟需加紧制定出台行政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文件。三是信息化对行政执法监管工作支撑力度不足,全区智能化建设水平相对落后,不能满足综合监管需求。

  下一步工作,我局将继续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结合“十四五”规划的实施,对标法治政府建设要求,重点开展以下工作。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和年度普法清单,将法律法规学习列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强化局系统干部职工法律素养,继续开展普法讲堂活动。二是推动《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尽快出台。协调相关部门,推动我局行政权力清单调整并及时公布。加快推进新增执法人员参加自治区统一的执法考试。深入贯彻落实“三项制度”,加紧制定行政执法自由裁量适用规则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目录。加快信息化建设力度,提升信息技术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支撑。三是全面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管理规定,制定、公布重大行政决策目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制作法定程序,不断提高合法性审核质量。四是开展医保法治常态化培训,将医保法律法规、执法规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合法性审查等内容作为培训重点。继续举办“打击欺诈骗保维护基金安全”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与新闻媒体的合作宣传,支持舆论监督。

  内蒙古自治区医疗保障局

  2021年2月10日

篇三:医保局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医疗保障2022年法治建设工作总结

  *年,市医保局坚持以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法治思想,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市委依法治市办关于全面依法治市的决策部署,加强法治教育学习宣传,持续提升法治意识,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思想。坚持法治思维,底线思维,制定学法计划,把《法治思想学习纲要》全面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重点学习内容,全面营造法治学习日常化、日常工作法治化的学法用法浓厚氛围。截至*月底,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学习《法治思想学习纲要》*次。

  (二)全面增强法治观念。以党章、准则、条例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组会议、干部职工会议会前学法计划,截至今年*月底,共开展会前学法*次。积极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专题宣传活动,组织全体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民法典法律知识挑战赛”活动。

  制作民法典法治宣传展板,通过“中国普法”微信公众号开展线上旁听庭审活动,让干部职工对庭审过程及《民法典》相关知识有更直观的认识学习,购买、发放《民法典条文对照与重点解读》书籍*本,方便干部职工日日学、时时学。为切实做好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八五”普法规划。充分发挥在线学法平台作用,督促全体在职在编人员认真完成“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年度考试。

  (三)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的“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高频事项“全市通办”。加大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向基层延伸力度,将*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全面入驻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项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下沉村(社区)便民服务站办理,会同市委政法委全力推进部分医保经办政务服务事项“网格化”管理,实现部分高频医保服务事项“就近可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四)坚持依法规范行政决策。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充分发挥法律顾问、聘任律师重要作用,做好重大行政决策、政策制度起草的合法性审查。建立市医保局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台账,对出台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实行台账管理,坚持做到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未审查不出台。截至*月底,我局共制发涉及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文件*份,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份,审查率*%。

  (五)加强行政权力监督。及时开展“人民群众最不满意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承诺整改”活动,建立问题排查清单、问题整改台账,推动自查问题全面整改落实。通过局党组会议、基金监管集中宣传月、干部职工会议等形式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持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六)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把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引向深入。继续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按规定、按程序做好行政线索、案件移送。全面落实“双公示”数据考核要求,在局网站“打击欺诈骗保与‘双公示’”专栏、*市社会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及时公示行政执法相关信息,坚持“应示尽示”。积极推进包容审慎柔性

  执法,编制行政处罚“三张清单”工作。

  (七)开展专项治理确保基金安全。坚持将医保基金监管宣传工作贯彻全年。今年*月*日以来,组织*家定点医疗机构、*家定点零售药店约*余名经办人员,*家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余家村卫生室的*余名乡村医生学习医保法规、政策及欺诈骗保典型案例。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全年计划进单位、进企业开展医保讲坛活动*场以上,满足定点医药机构、广大干部群众的多样性需求。通过微信公众号组织集中宣传月网络有奖答题竞赛,共*余人次参与答题,滚动播放医保基金监管动漫视频*万条次,张贴宣传海报*万余份,发放宣传折页*万份、问答手册*余册,宣传品*万份。截至*月底,检查定点医药机构*家,处理定点医药机构*家,追回本金、处违约金和罚款等合计金额*万元,暂停协议*家、解除协议*家、行政处罚*家、移交司法机关*家,曝光案例*件。

  (八)积极预防化解矛盾纠纷。深入学习新时代“枫桥经验”,及时做好*热线交办事项、群众来信、来访等工作,及时办理信访、举报等事项,及时解决来访群众合理诉求,全面做好新时代群众工作。截至*月底,共办理*热线交办件*件,上级主管部门及市信访部门交办的信访件*件,群众满意率不断提升。

  二、面临主要问题

  一是学习培训不够,由于*疫情影响,上级主管部门和市级相关法制部门组织的依法治市系统性培训较少,行政执法人员执法理念、执法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二是执法力量不能适应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需要,全市医保系统编制紧张、执法人员紧缺。

  三、下步工作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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