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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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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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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梳理提炼巡察发现问题中主要问题讨论

  一、政治问题

  1、政治站位不够高、政治责任不够明确

  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中,必须把政治站位摆在更高的位置,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提高政治站位,明确政治责任,强化政治纪律,坚决维护中央和地方党委的权威,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2、巡察组态度不坚决、行动不果断

  巡察组在巡察中发现问题,不能“拍拍手走人”,更不能“走过场”。应该及时向有关党委、纪委、检察机关反映问题,要求迅速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坚决做到“立行立改、立查立处”,做到对重要问题及时查处、对一般问题及时整改、对警示问题及时通报,既保证巡察工作的流程推进,又保证巡察工作的实效性。

  二、制度问题

  1、巡察工作机制不健全、程序不规范

  巡察工作是一个重要的制度工程,需要建立健全完善的巡察制度,统一领导、规范程序、明确分工、优化机制,确保巡察工作有序、有力、有效进行。必须明确巡察组的工作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巡察组的管理和监督,建立巡察组工作效果评估和考核机制,全面提升巡察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化水平。

  2、巡察报告制度不完善、整改推进不力

  巡察组发现问题后,应该及时撰写巡察报告,详细记录问题线索、整改建议、责任追究等内容,并向有关党委、纪委、检察机关提交报告,要求整改到位。但是现实中存在整改不彻底、整改不迅速、整改不规范的情况,巡察报告不被重视,整改进展迟缓,问题难以解决,反而导致问题的再次发生。因此,巡察报告制度必须进一步完善,整改推进机制必须加强。

  三、领导问题

  1、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政治不纯洁

  领导干部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责任主体,履行巡察发现问题的第一责任人。但是现实中存在一些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坚定、思想政治不纯洁的情况,搞权色交易、贪污腐化,违背党性原则,损害群众利益,败坏形象,严重影响党风廉政建设的效果。因此,对于这类问题,必须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树立标杆,用铁腕治理。

  2、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力、追责问责不到位

  领导干部在巡察中发现问题后,应该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主动整改,推动问题的解决。但是现实中存在一些领导干部担当作为不力、推诿扯皮、追责问责不到位的情况,导致问题难以根除,滋生腐败土壤,影响巡察工作的实效性。因此,对于这类问题,必须严格追责问责,树立警示,倒逼干部担当作为,向党和人民交出合格的答卷。

  综上所述,巡察工作是促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有力手段,巡察发现问题是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动力。但是巡察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必须及时整改、严格督办,才能够切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确保党的事业的长治久安。希望各级干部严肃对待巡察发现问题,积极整改,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实现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局面。

篇二: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巡视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措施

  近年来,巡视巡察回头看工作成为了党内监督的重要方式之一。通过对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跟踪督办,督促整改,不断强化监督效果。但与此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整改措施不到位、问题反弹等现象。那么,如何有效推动巡视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措施的落实呢?

  首先,要严格督促整改。对于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相关责任单位要切实承担责任,及时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间表,并严格按照要求完成整改任务。对于涉及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依纪依法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形成震慑效应。

  其次,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整改措施不能只停留在表面,而是要建立起长效机制。加强对整改措施的跟踪评估,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避免问题反弹。另外,要建立问题台账,对每一个问题进行严格管理和追踪,确保整改到位。

  再次,要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巡视巡察取得的成果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同时,要加强对巡视巡察回头看工作的宣传报道,推动形成正面舆论导向,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最后,要加强监督检查。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和检查,建立健全督办机制和责任追究机制,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确保整改工作的实实在在。

  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时代背景下,巡视巡察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只有通过严格督促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加强宣传教育和加强监督检查等措施,才能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全面提升党内监督的效果,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坚强保障。巡视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内容和环节,对于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意义。然而,由于各种原因,回头看问题整改措施不到位、问题反弹等现象时有发生,这就需要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进一步加强工作,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首先,要加强监督和督导,压实责任。巡视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不仅是一项制度安排,更应成为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各级党委和纪委要切实负起监督责任,引导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切实履行整改责任,督促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措施,不允许有丝毫懈怠。同时,要建立完善的督导机制,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查和检查,并对整改不到位、问题反弹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问责,坚决杜绝慵懒敷衍之风。

  其次,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问题彻底解决。整改工作不能仅仅停留在表面上,而应建立起长效机制,以确保问题得到根本解决。要加强对整改措施的跟踪评估,并建立问题台账,对每一个问题进行严格管理和追踪,加强对整改工作的过程管理,推动问题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此外,要加强宣传引导,提高责任感和使命感。对于整改工作的进展和成效应进行及时宣传,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刻认识整

  改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巡视巡察取得的成果和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加强对巡视巡察回头看工作的宣传报道,推动形成正面舆论导向,从而为整改工作提供有力的舆论支持。

  最后,要加强对整改责任人的培训和指导。组织相关责任人进行整改培训,指导他们深入了解问题的本质,切实掌握整改工作的方法和技巧,提高整改工作的水平和效果。只有责任人具备足够的整改意识和专业能力,整改工作才能得以有效开展,才能推动整改工作向纵深发展。

  在加强巡视巡察回头看问题整改的工作中,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应密切关注实际工作,不断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和落实,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通过以上措施的不断强化和落实,相信回头看问题整改措施能够不断完善、持续深化,为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工作提供坚实的保障。这也将为党和国家的长治久安贡献力量,实现党的宗旨和使命,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奠定坚实基础。

篇三: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巡察工作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巡察整改落实措施

  一、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高。政治站位不高,没有很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没有体现组织的权威,存在应付过关思想,怕得罪人。

  二是学习教育不到位。巡察工作对我们是一项新工作,刚刚起步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巡察组的有些同志对巡察工作重点任务了解不深不透,对乡镇工作不熟悉,导致工作难入手,进展缓慢。

  三是工作部署不到位:全组对整体工作没有详细的部署,人员没有明确分工,没有时间进度表、谈话没针对性等。

  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够。不同程度存在生搬硬套,照猫画虎的问题,不能够结合农村乡镇实际,工作开展缩手缩脚,不敢工作。

  五是人情面子难破解。县区地域小、人情重,亲戚、朋友、同学,关系错综复杂,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同程度存在抹不开面子的情况等等。

  二、开展巡察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目标。无论对哪个单位进行巡察,首先应明确巡察的对象,预判巡察对象,预设达到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针对性地确立巡察工作重点,选定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有力高效的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从而取得

  好的效果。

  (二)强化学习。巡察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察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成员分别来自政法、审计、乡镇等不同部门,均具有较强的部门业务工作能力,但对巡察业务缺少系统的学习,通过培训让大家知道工作重点,怎么干,怎么入手。

  (三)科学部署。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科学的安排和部署最为重要,是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巡察组只有科学制定方案,制定详细时间流程表,才能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找准病灶。巡察工作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必须找准被巡察单位的“病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才能精准发现问题和线索。如,通过组务会研究被巡察单位党建方面有问题,就要定人定时定点进行党费、发展党员等检查,从而发现党费不交,违规发展党员;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就要深入进行检查,瞄准对象,精准发现问题。

  (五)严守纪律。在政治上要求巡察人员做到照章办事、公正严明、谦虚谨慎、踏实工作,在业务上要求对待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袒、不遮不掩、如实反映,以优良的素质和工作作风完成县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篇四: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及解决之道

  引言:

  巡察是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通过对领导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的监督,可以及时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为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提供有效的保障。本文将重点探讨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性,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一些有效途径。

  一、巡察发现问题的重要性

  巡察是发现问题的重要渠道。巡察组通过深入基层、实地走访、听取群众意见等方式,能够较全面、深入地了解被巡察单位的实际情况,把握问题的关键点和薄弱环节,从而为进一步的整改工作提供精准的依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包括行政不作为、违法乱纪、贪污等方面的问题,这些问题若不及时解决,将严重影响和领导的形象以及人民群众的利益。

  巡察是解决问题的重要途径。发现问题只是第一步,解决问题才是最终目标。通过巡察节奏,及时督促被巡察单位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可以有效推动被巡察单位解决问题,提高工作效能。同时,巡察团队还可以提出建议和意见,为改善领导和组织的工作作出贡献。

  二、巡察发现问题的实际案例

  近年来,巡察组在全国范围内发现了很多问题,下面以一些实际案例来说明:

  案例一:某地行政部门工作失职

  某地巡察组在巡察期间发现,该地行政部门存在工作失职的问题。部门负责人存在任人唯亲、不作为、拖延工作进度等问题,导致群众对领导的不满情绪不断加深。巡察组及时将问题上报给当地领导,并提出整改建议,督促相关部门采取措施解决问题。随后,领导针对行政部门问题进行了整改,加强了工作纪律,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群众的认可和好评。

  案例二:某企事业单位存在贪污问题

  某巡察组在对某企事业单位的巡察过程中发现,该单位存在多起贪污问题。巡察组将问题线索移交司法机关侦办,同时要求该单位追责问责相关责任人。经过司法机关的调查,相关人员被依法处理并追缴赃款。该单位受到了严肃处理,并进行了全面整顿,提升了廉洁意识和反腐能力。

  三、解决问题的有效途径

  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以下途径加以解决:

  途径一:落实责任。对于发现的问题,必须明确责任人,并追究相应责任。通过严格的问责机制,确保问题整改的有效性和落实性。

  途径二:加强制度建设。构建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和监督机制,包括源头预防、动态监督和事后追责等方面。同时,加强对干部培训,提高其廉洁意识和反腐能力。

  途径三:改善群众参与机制。建立健全群众举报投诉渠道,及时关注和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形成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

  结语:

  巡察发现问题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推动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及时发现问题和加以解决,能够保障和领导的形象,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群众满意度。因此,我们要高度重视巡察工作,不断完善巡察制度,推动问题的及时解决,为建设廉洁高效的领导部门和组织提供有效的保障。同时也要加强的领导,提高员干部的思想道德修养和纪律意识,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践行,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社会环境。

篇五: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巡视巡察】巡察整改应该怎么做——巡察整改“五步法”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清风徐来廉花开。转载用作学习,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巡察是巡视制度的延伸和补充,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有效形式,是优化基层政治生态的重要制度保证。发现问题只是巡察的起点,处理解决问题才是关键。必须强化政治巡察,严明政治纪律,多环节、多方位集中发力,层层推进巡察问题整改,严防“只巡不改”,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果取信于民。

  (一)签字背书领责任

  抓好巡察整改,是对“四个意识”的直接检验,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巡察报告是一份沉甸甸的“政治体检报告”,巡察问题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认真落实党委(党组)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切实增强问题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主动认领问题,全盘接收。对照巡察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按照整改时间要求,分轻重缓急,进一步明确整改任务、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做到责任到人、任务到位。

  (二)挂图销号抓整改

  巡察整改既是责任书,也是军令状。整改工作突出“三严三实”:

  “三严”:严肃教育、严格处理、严明纪律;

  “三实”:目标要实、措施要实、要求要实。

  被巡察党组织要建立整改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台账管理和动态管理,坚持挂图销号整改,倒计时推进,及时跟进“清零”。每周对整改任务进行一次梳理督查,完成一项销号一项,两个月内向巡察办报送党组织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确保反馈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四不放过”强问责

  严明整改工作纪律,以见人、见事、见单位、见处理结果、见责任追究“五见”为目标,坚持“四个不放过”,即问题原因查找不准

  确、不透彻的不放过,整改责任不明确、不落实的不放过,整改措施不切实际、没有力度的不放过,整改效果不明显、群众不满意的不放过。建立巡察重点问题和问题线索“五账制”,明确巡察问题线索的建账、转账、对账、报账、销账环节的责任和要求,对问题线索及整改事项进行督查督办,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对不能及时办理或办理不力的事项重点督办,确保整改率和线索处置率两个均达到100%。

  (四)堵塞漏洞建制度

  对巡察中发现的共性问题和暴露出的廉政风险点,督促被巡察单位不能“就事论事”,要加强分析研判,创造性地加以整改,从制度、机制上找原因、查不足、寻漏洞,注意抓早抓小,堵塞制度漏洞,针对性地制定、修改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健全防止问题发生的长效机制,使巡察成果得到充分运用,发挥最大效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要当好守规的带头人、执规的铁面人,用制度强化干部的规则意识,用不折不扣的执行树立制度威信、发挥制度威力。

  (五)公开结果严评估

  整改期间和整改结束后,采取实地查看、走访谈话等方式,按照巡察整改量化评估相关办法,从“主体责任落实、整改任务落实、整改组织落实、群众满意度”等方面全面评估整改效果。建立巡察整改工作通报制度,向党内通报并通过电视台、报纸、网站、微信等渠道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对督查中发现敷衍整改、责任不落实的,适时杀个“回马枪”,抓住典型,严肃问责。编发巡察典型问题警示案例,以“身边事”警醒“身边人”,预防基层“微腐败”,进一步深化巡察整改成果运用。(朱芝贵)

篇六: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巡察工作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巡察整改落实措施

  巡察工作存在不足和改进措施

  巡察工作对我来讲是一项全新的工作,虽然为之尽了力,也想了不少办法,为整体工作有效开展做了工作,但觉得巡察工作中仍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需认真对待并加以解决。

  一、巡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是思想重视不高。政治站位不高,没有很好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没有体现组织的权威,存在应付过关思想,怕得罪人。

  二是学习教育不到位。巡察工作对我们是一项新工作,刚刚起步开展,时间紧任务重,巡察组的有些同志对巡察工作重点任务了解不深不透,对乡镇工作不熟悉,导致工作难入手,进展缓慢。

  三是工作部署不到位:全组对整体工作没有详细的部署,人员没有明确分工,没有时间进度表、谈话没针对性等。

  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够。不同程度存在生搬硬套,照猫画虎的问题,不能够结合农村乡镇实际,工作开展缩手缩脚,不敢工作。

  五是人情面子难破解。县区地域小、人情重,亲戚、朋友、同学,关系错综复杂,大家低头不见抬头见,不同程度存在抹不开面子的情况等等。

  二、开展巡察工作的建议

  (一)明确目标。无论对哪个单位进行巡察,首先应明确巡察的对象,预判巡察对象,预设达到的效果。只有这样才能针对性地确立巡察工作重点,选定巡察工作方式方法,制定巡察工作方案,有力高效的推进巡察工作向纵深发展,从而取得好的效果。

  (二)强化学习。巡察工作任务重,专业性强,纪律严明,对巡察人员的素质要求特别高。巡察组成员分别来自政法、审计、乡镇等不同部门,均具有较强的部门业务工作能力,但对巡察业务缺少系统的学习,通过培训让大家知道工作重点,怎么干,怎么入手。

  (三)科学部署。任何一项工作的开展,科学的安排和部署最为重要,是巡察工作顺利开展的前提。巡察组只有科学制定方案,制定

  详细时间流程表,才能确保巡察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找准病灶。巡察工作要想取得好的效果,必须找准被巡察单位的“病灶”,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才能精准发现问题和线索。如,通过组务会研究被巡察单位党建方面有问题,就要定人定时定点进行党费、发展党员等检查,从而发现党费不交,违规发展党员;

  发现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行为,就要深入进行检查,瞄准对象,精准发现问题。

  (五)严守纪律。在政治上要求巡察人员做到照章办事、公正严明、谦虚谨慎、踏实工作,在业务上要求对待检查发现的问题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袒、不遮不掩、如实反映,以优良的素质和工作作风完成县委交办的巡察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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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七: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实践与思考参考范文

  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实践与思考参考范文

  “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是巡察工作明确的方针,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当前基层巡察机构发现问题状况不容乐观,值得深思。

  一、存在问题

  当前,基层巡察机构在发现问题环节主要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不愿发现问题。有的巡察人员在被巡察单位巡察期间往往打“擦边球”,不愿发现单位“一把手”及其他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主要以发现单位党组织存在的简单问题应付交差。

  (二)不敢发现问题。有的巡察人员瞻前顾后放不开手脚工作,发现的大多是普遍的、细小的、浮在面上的问题,且以下属单位问题居多,深层次问题发现的少之又少。

  (三)不会发现问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对政治巡察的内涵把握不准,有时把政治巡察混同于业务督查,不能从政治高度归纳分析问题。二是业务不熟、能力不强。对被巡察单位的职能职责,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及党建、意识形态等工作

  一知半解,有时处于“老虎吃天无法下手”的尴尬境地。三是发现问题方式方法不多。12+N种巡视方式中常用的有调阅资料、列席有关会议、进行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听取工作汇报、进行个别谈话、受理信访、召开座谈会、延伸了解,但多数问题是通过调阅资料发现的,其他方式发现的问题占极少数。如对民主测评和问卷调查情况汇总后发现绝大多数干部职工采取回避态度,不反映存在的问题,对巡察发现问题帮助不大。个别谈话多数只走了过场,很少能谈出有价值的问题。信访受理进入一个怪圈,干部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寥寥无几。

  二、原因分析

  存在上述问题的原因有主观方面的,也有客观方面的,归纳起来可概况为以下四个方面。

  (一)担当意识不强。一些巡察人员不能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的岗位职责,有得过且过思想,工作不够主动积极。

  (二)怕惹人思想严重。巡察人员大都是本地人,受基层地域小、熟人多等因素的制约,存有怕惹人、怕得罪人思想,发现问题时往往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致使发现问题的广度和深度不够。

  (三)综合素质不高。由于多数巡察人员懒于学习、懒于思索,使得自身政治业务水平不高,工作起来不能得心应手,常常事倍功半,影响了巡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四)机制不够健全。缺乏对巡察人员监督考核的有效措施,使得巡察人员认为干多干少、干好干坏一个样,工作积极性不够,缺乏敢于担当、迎难而上的精神,致使工作没有大的起色。

  三、对策建议

  针对存在的问题及原因,今后应从以下四方面入手,深入发现问题,努力提高巡察质量。

  (一)加强政治业务学习。要通过多种方式让巡察人员将政治理论和巡察业务知识学懂弄通、学深悟透,同时还要让巡察人员学习经济、法律、党建、财务等方面的知识,成为“多面手”和巡察工作的行家里手。

  (二)健全完善机制。有效运用三项机制,结合实际制定科学性、规范性、操作性较强的巡察工作考核办法,加大奖惩力度,给每名巡察人员都落实责任和任务,使他们工作起来既有压力、也有动力,充分发挥每个人的主观能动性,优质高效完成各项巡察工作任务。

  (三)强化指导督导。巡察办要全程跟踪巡察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加大指导督导力度,使得巡察组切实深化政治巡察、提高发现问题质量、依规依纪依法开展工作。

  (四)实行“交叉巡察”。开展“交叉巡察”能有效破解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巡察干部不敢监督、发现和报告问题有压力等问题,必将对深入全面发现问题,提高巡察监督质量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实践与思考参考范文

  精准发现问题是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提高线索成案率是巡察

  工作质量的重要体现。为高质量推动县委政治巡察工作有效开展,根据巡察工作实践,我就“精准发现问题,提高线索成案率”进行了思考,现浅谈以下意见建议。

  一、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问题:一是了解整体情况较多,深挖细究突出问题少。在巡察中发现,巡察组难以听到反映被巡察单位问题的真话、实话。在个别谈话中,普遍存在“讲工作多、讲问题少,讲成绩多、讲缺点少,讲业务工作多、对领导班子评价少”的现象,要触及要害问题难度大。在对巡察对象问卷调查测评时,多半存在“一勾到底”的现象,测评结果缺乏真实性,反映有参考价值的问题不多。在延伸了解情况时,群众关注、参与巡察工作的热情不高。二是关注业务方面问题较多,发现从严治党方面问题较少。从巡察发现的问题看,主要集中在经济社会发展和履行工作职能职责方面的问题较多,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方面的问题数量少、比例低。作为政治巡察监督职责,投入了大量的人力、物力和时间,但巡察发现从严治党问题不多,收获巡察成果较少,巡察作用不能充分发挥。三是反映一般性问题较多,发现违纪违法线索较少。在巡察中,发现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较少。比如:有的单位长期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薄弱、内部管理不严、工作秩序混乱,干部负面情绪大,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推进不力,但在巡察中却难以发现突出问题。四是巡察方式创新不够,难以适应政治巡察工作新部署新要求需要。目前,政治巡察采取的主

  要方式是听取汇报、民主测评、查阅资料、个别谈话、调查走访等,对《条例》中明确的13种巡察方式灵活运用不到位,工作创新不够。

  (二)原因分析:制约巡察干部发现问题线索能力的因素是综合的、多方面的,我认为主要有三个方面原因:

  1.巡察组对政治巡察职责定位把握不够精准。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一是巡察内容对发现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市县巡察机构未定期对巡察机关干部进行系统培训。由此,导致发现问题线索的聚焦点不够集中,指向不够明确,针对性不强,致使精力分散,难以触及实质性问题;二是巡察组人员对巡察工作要求不够熟悉,存在边巡边学的现象。由于巡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专职巡察干部少,存在有巡察工作准备不充分的情况。三是纪检、审计、信访、检察等部门提供的问题线索不充分,数量有限、质量不高,可查性较低,有的部门甚至没有。由于不掌握巡察对象的实际情况,不能做到有的放矢,带着问题去巡察,致使巡察处于被动状态,突破方向不明,只有在巡察了解环节中发现多少问题算多少。四是巡察方式运用不充分。运用巡察手段单一、方法简单,目前尚处于传统的一张嘴(谈话)、一支笔(记录)、一双眼(看材料)、两条腿(走访)的状态,对于巡察的13种方式,仅限于采取专题汇报、个别谈话、来信来电来访、查阅资料、走访调查等5种方式,其他方式运用的很少。

  2.巡察组干部履职能力不足。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巡

  察组一般采取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巡察组工作人员的能力水平、业务知识、专业结构、能力搭配与巡察工作的需求存在一定差距。二是在开展巡察工作时,巡察工作人员也存在不敢碰硬、怕得罪人、只求走完程序的思想。三是在走访调研时,存在延伸调查、明察暗访、有针对性求证问题线索少,对如何扩展问题信息,精准发现问题,研判甄别筛选问题思考少,精力投入不足等问题。

  3.被巡察单位民主参与度不高。主要表现在:个别被巡察单位盛行“好人主义”思想,干部群众普遍存在不愿讲、不敢讲、不便讲、不肯讲的现象,有的对巡察组缺乏信任,担心受到打击报复;有的还抱着少说为佳、明哲保身、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理;有的人本身就是违纪违法既得利益者,对有问题的人和事故意袒护和隐瞒;有的单位缺乏民主氛围,公平公正受到一定压抑,长期没有形成讲真话的氛围;有的知情人存在持疑观望、犹豫情绪,对巡察的公信力缺乏信心,错过巡察进驻反映问题时机。在开展巡察前,各巡察组虽然采取张贴巡察公告、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设信访接待等方式,加强对巡察工作的宣传,但在实际工作中,被巡察单位干部群众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公布的举报电话基本上没有接到有群众来电,也很少有群众主动上门反映问题,干部群众对政治巡察这种新的党内监督方式、反腐执纪方法不够了解和信任,抱有观望心态。

  二、主要途径及工作措施

  1.做足前期“功课”,多渠道了解被巡察单位有关情况。在进

  驻被巡察单位前,巡察组要通过巡察办积极主动与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审计等部门联系沟通,了解掌握这些部门对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和选人用人等方面的反映和举报,并逐一梳理、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同时,巡察组多渠道收集了解被巡察单位情况,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领导班子团结情况、干部纪律作风情况、干部群众思想状态等。必要时要亲自约见反映重要线索的举报人,认真听取其诉求和情况反映,适时采取明察暗访、随机抽查等方式实地取证验证,“瞪大眼睛”发现问题、寻找线索。带着这些情况和问题去巡察,更有利于增强巡察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2.创新谈话方法,在巡察工作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不打无把握之仗。只有采用灵活的谈话方式,才能谈出实情隐情。在个别谈话前,要对谈话对象的个人情况如籍贯、学历、专业特长、任职经历等都要有所了解。在谈话过程中,主谈人态度要诚恳、语气要谦和,可以采用拉家常式的谈话,结合对方的工作经历、专业特长进行开启谈话,使之放松情绪、减轻压力、卸下包袱,尽量赢得谈话对象的信任,使之尽量讲真心话,反映真实问题。除了对规定范围内的谈话对象进行个别谈话外,还要增加与退休不久且情况熟悉、又敢讲真话、讲实话的老同志开展谈话,以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和效率。要注意听弦外之音,中国是一个人情社会,长期的中庸之道和当“老好人”思想,教育大家“多栽花少栽刺”,人们一般不愿意谈论别人

  的问题,即便是非常正直的人在谈论问题时都有所顾忌。主谈人必须抓住谈话人想反映问题的心理,及时打消对方的顾虑,解除对方的思想包袱,把谈话不断引向深入,了解更多真实情况和信息。

  3.重视信访举报,通过办理信访举报发现问题线索。信访举报包括来信、来电、来访和网络举报,一般分为实名举报和匿名举报。在进驻被巡察单位之前,巡察组要及时发布《巡察公告》,及时公布巡察内容和巡察组、被巡察单位、巡察时间、举报电话、邮政信箱、信访接待地址等重要信息。对于巡察期间接到的信访举报,巡察组要认真分析甄别(有的可能是捕风捉影、查无实据的举报,有的甚至是无中生有、诬告陷害),经过分析调查后可以排除。但是对举报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的匿名举报,巡察组要高度重视,认真调查核实。特别要高度重视那些事实清楚、线索明确的实名举报(一般来说,没有确凿证据,不到感情破裂撕破脸皮程度,人们的顾虑很多,很少实名举报),既然敢实名举报,说明举报人有确凿证据,并且会把了解的情况全部说出来。

  4.查阅相关资料,有针对性地发现问题线索。有的单位主要领导存在有“家长制”作风,有“一言堂”情况,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好,该上会研究的不上会研究,就直接拍板决定了。有的决策程序不规范,上会讨论时,“一把手”往往先发言定调,其他副职出于各种考虑就不好发表不同意见,只能同意。如果个别谈话有这方面反映,再对照查阅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基本就能印证个别

  谈话反映的情况是否真实。特别要重视财务资料的调阅(因为财务资料是巡察发现违反工作纪律、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的重要基础资料,公款吃喝、违规接待、公款旅游、报销个人费用、变相处理费用、违反财经纪律等等,都可以从财务资料中发现蛛丝马迹),但是财务资料纷繁复杂,一般单位少则几百本,多则几千本,要想在有限的时间内把全部资料看完几乎是不可能的,所以调阅财务资料要抓住重点、有的放矢。要把“三公经费”支出、工程款支付、大额资金支出、奖金补贴发放、现金支付,以及支付程序违规、附件缺失等作为查阅资料的重点。同时,还要重点查看投资工程项目是否公开招投标、已出让土地用途是否改变、房地产开发规划是否变更、矿产资源开发监管是否到位、征地拆迁补偿款是否合理分配等,从中发现领导干部及亲属插手工程项目的线索。

  5.开展延伸巡察,通过明察暗访发现有价值问题线索。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被巡察单位违反廉洁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情况越来越少,也越来越隐蔽,许多不合理开支和支付可能转移到下属单位、企业及协会,因此,下沉一级延伸巡察十分必要。巡察组可根据谈话反映的问题和线索,下沉一级明察暗访;也可直接深入到现场甚至群众家中,向人民群众了解客观真实情况以及他们的想法,以便发现确凿证据,不被表面现象所迷惑。

  三、注意事项及几点建议

  执纪审查是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和权力,有严格的审批程序。在巡察工作中,巡察组的任务是发现问题、反映问题、推动解决问题,是“尖兵”、“前哨”,没有执纪审查权限。因此,在巡察工作中要切实做到四个不越位:一是巡察谈话不越位。不能长时间、高强度谈话,或将谈话对象留置驻地,不要求签字盖章按手印。二是询问知情人不越位。向在押人员了解情况,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把握“询问不是提审原则”,根据问题线索有针对性了解,不超越巡察授权内容。三是提请协助不越位。不能将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抽查变成普查,不能直接要求被巡察单位领导干部提供相关信息,不能收缴违纪款物等。四是提出处置建议不越位。巡察期间,除按规定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以及“四风”方面问题立行立改之外,对发现的其他违纪问题线索,原则上不直接向被巡察单位及纪检监察机构提出处理意见建议,也不直接向政法机关提出处理意见建议。

  巡察精准发现问题的实践与思考参考范文

  随着基层县区巡察工作逐步进入常态化、规范化,巡察发现问题的数量、质量有了明显提升,但仍存在着巡察的政治性突显不够、结合实际不紧、问题线索质量不高等突出问题和明显不足,如何做到精准发现问题,是当前县区巡察工作迫切需要解决的实际问题,本人结合自身巡察工作经历和实践,谈几点粗浅认识和体会。

  一、问题症结原因

  一是重业务轻政治,问题定位不准确。政治站位不高,对政治巡察的概念和内涵把握不够精准,如何贯彻政治巡察的精神要求理解不够全面透彻,特别是加强基层党的全面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问题认识较为肤浅,将政治巡察等同于基层党务、政务和业务专项检查,对一些看似业务方面的问题,未能从查找政治偏差入手,提炼分析其背后隐藏着的深层次的政治原因。

  二是重形式轻内容,问题重点不突出。对省委政治巡视“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监督检查内容上行下效,盲目引用,上下一般粗,结合基层县区实际进行细化分解和延伸思考不够,平均用力,面面俱到,全而不精,发现共性问题多,个性问题少,对一些较为复杂的问题未做深入细致查究,仅做一般性描述,虚多实少,针对性不强,抓不住问题重点,存在浅表化、同质化甚至于“扣帽子”现象。

  三是重数量轻质量,问题梳理不精准。过分注重流程和环节,找不到巡察工作的着力点,了解面上整体情况多,查找个性突出问题少,一些巡察人员不善于从众多疑点中深入查找问题,不注重从细枝末节中梳理发现问题,更不会从庞杂的资料中分析突破问题,发现问题的方向和重点不甚明了,就事论事,为了完成巡察任务,用数量取代了质量,使巡察中发现有价值的“干货”较少,精准度不够。

  四是重现象轻本质,问题分析不透彻。一些巡察人员的业力

  务能力水平与当前巡察工作的高标准不相适应,对巡察发现问题的分类和定性把握不够精准,缺少透过现象看本质的洞察力,不会运用从现象到本质、个别到一般的分析方法,描述一些现象、表象问题多,分析提炼实质、关键问题少,对一些根源性问题和深层次问题,深入分析研究和判断不够透彻准确,抓不住问题的核心和本质,更没能把需要提炼的问题重点放到政治大局中去分析考量。

  五是重过程轻实效,线索查找不深入。发现问题线索能力不强,聚焦基层机关“关键少数”不够,紧盯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不突出,问题线索来源过分依重于纪检、组织等有部门和基层群众信访举报提供,运用个别谈话、资料查阅、明查暗访等实地巡察方法,查找的疑似问题线索量多质少,可查性低,成案率不高,而对一些属于进一步了解关注类和了解关注类的问题线索,因其经验不足,思路不宽,方法单一,抓不住线索重点,仅作为参考类问题线索移交,使巡察的震慑作用明显减弱。

  二、提出对策措施

  一是增强发现问题的责任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充分发挥政治巡察的“显微镜”和“探照灯”作用,突出党的全面领导,查找政治偏差,准确把握政治和业务关系,紧盯基层单位(部门)领导班子这一关键少数,紧盯“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紧盯基层群众反映强烈的重点事和重点问题,把精准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核心和关键。

  二是提升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建立和完善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巡察干部管理机制,不定期对巡察人才库进行调整充实,选配党性强、业务精,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和分析研判能力的干部从事巡察工作,并结合基层巡察任务特点,采取集中培训、以巡代培、巡察挂职等不同方式开展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学干结合,在巡察实战中经受锻炼。

  三是创新发现问题的方法技巧。拓宽工作思路,运用发散思维,结合县区实际灵活运用“12+N”工作方式,从细节疑点入手,从信访举报中“收集”问题,从领导干部报告事项中“看出”问题,从调查问卷中“汇总”问题,从个别访谈中“听出”问题,从会议材料中“找出”问题,从财务账目中“查出”问题,从审计、专项检查中“比对”问题,切实把问题弄清楚、搞透彻,进一步提高发现问题的精准度。

  四是拓宽发现问题的信息渠道。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定期与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检察、信访、审计等部门沟通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在掌握民情上下功夫,深入问题集中、矛盾尖锐的单位和部门,畅通群众监督诉求渠道,发现和捕捉有价值的信息和线索;在发现隐情上下功夫,进一步摸清问题的来龙去脉,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和综合分析,多问几个为什么,努力发现隐藏的深层次问题。

  五是建立发现问题的长效机制。强化巡察结果运用,建立科学考评体系,对巡察人员发现问题的质量、任务完成、履职担当

  等情况进行绩效考核,作为评先评优以及组织选拔任用干部的依据;加强结果跟踪,采取奖励激励措施,对成绩突出、表现优秀、敢于担当负责的巡察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鼓励,进一步调动巡察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

篇八: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巡察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一是党员群众存在顾虑导致巡察组难以摸到真情、实情。在巡察中,不同程度存在着一些干部对巡察组不讲真话的现象。有的习惯将套话、空话,说成绩多,讲问题少,要么只谈成绩不谈问题。有的即便在讲问题,也明显避重就轻,带有保留,甚至把问题当作成绩来讲。另外,个别巡察人员责任意识不强,担心群众反映的问题过于敏感或矛盾尖锐,难以应付,对深入群众中调研摸底实情有畏难情绪。

  二是巡察人员素质参差不齐、经费保障不全影响巡察效果。巡视组临时组成,巡视工作衔接性、延续性不强。巡视部分人员专业水平不高,巡视工作绩效不能充分显现。在挑选巡视组人员时,抽调的人员由各科室自行选派的人员组成,巡视必备的专业知识和具体的业务操作水平不够,工作绩效不高,影响巡察效果。同时,在巡察工作中工作人员的通讯费及交通费得不到具体的补贴,一定程度上打消巡察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是巡察结论定性不全,成果转化不畅。巡察是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进行的监督检查,每次巡察检查结束,对被巡察单位缺少细化的整改意见和知道措施,只对班子下文提出整改意见,对班子成员没有书面定论。

  下步探索工作机制、程序、办法等好的意见建议:

  一、配好巡视人员做到有的放矢

  巡视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选好、配好人员至关重要。对巡视人员的构成要科学安排、合理搭配,既要有懂纪检监察工作的,又要懂组织人事工作的;既要有熟悉相关政策法规的,又要有熟悉财务审计的;建议巡察组在开展巡察工作前确定对被巡察单位业务精通的工作人员择优吸收。这样在巡察前充分准备,做到对被巡察单位和被谈话人情况心中有数,有的放矢。

  二、要加大巡察力度,加强后勤保障。

  从组织和后勤保障上加大对巡察工作支持,增强巡察密度和强度;坚持问题导向,将巡察与案件查办、党政主要领导述职述廉相结合,注重巡察结果运用,坚决查处巡察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以监督的实际成效赢得党员群众支持。

  三、加强巡察队伍建设。

  提高巡察干部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充分树立和维护巡察组的监督权威;发挥以老带新工作机制优势,加强对巡察组成员的培训,丰富巡察人才储备,强化纪律意识,提高发现问题的能力,做到“打铁首先自身硬”。

篇九: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汇编

  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

  一、巡察问题整改方案

  一、背景分析

  当前,我国反腐败斗争取得了重要成果,但仍然面临一些严峻的挑战。党中央高度重视巡察工作,巡察制度进一步完善,已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抓手。然而,在巡察工作中依然存在一些问题,如巡察工作不全面、不深入、不细致,整改不到位等。针对这些问题,需要制定一套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推动巡察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二、目标和原则

  (一)目标:通过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实现巡察工作全面、深入、细致的目标,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推进。

  (二)原则:问题导向、全员参与、分类管理、查找并解决根本问题,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明确性。

  三、巡察问题整改方案的组织实施

  (一)明确责任:成立巡察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具体负责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协调和推进。

  (二)制定整改计划: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三)分工负责:根据整改计划,将整改任务分解到各职能部门或单位,并设立相应的整改责任人,明确整改工作的具体责任和落实机制。

  (四)加强宣传教育:针对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的整改意识和执行力。

  四、巡察问题整改清单的制定

  (一)建立问题清单:根据巡察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内容和整改要求。

  (二)问题分类整理:对问题进行分类整理,按照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等方面进行分类,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

  (三)制定整改要点:对每类问题,制定相应的整改要点,明确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

  (四)加强监督检查:设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对整改工作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巡察问题整改工作的有效推进。

  五、巡察问题整改清单的实施

  (一)制定整改计划:根据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制定具体的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间,确保整改工作有序进行。

  (二)明确整改责任:对每个问题,明确整改责任人,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整改责任的明确性和执行力。

  (三)加强宣传教育:对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宣传教育,增强全员的整改意识和执行力。

  (四)落实整改措施:按照整改计划,扎实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措施的落实和整改效果的达到。

  六、巡察问题整改清单的监督检查

  (一)建立监督检查机制:根据巡察问题整改清单,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机制,对整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二)加强考核评估:根据整改工作的成果和效果,进行考核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推动整改工作的持续深入。

  (三)及时反馈信息:对整改工作的监督检查结果,及时向上级汇报和反馈,及时解决问题,确保整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七、结语

  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是推动巡察工作的重要工具。通过制定和实施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可以更加全面、深入、细致地推进巡察工作,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有效进行。同时,也可以净化党内政治生态,提升党的执政能力和群众的满意度。我们期待巡察问题整改方案及整改清单的实施能够取得更加显著的效果,为我们党的事业发展和国家的长治久安做出更大的贡献。

篇十:巡察长治分公司发现问题如何整改进行研讨

  

  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

  宁可失败在你喜欢的事情上,也不要成功在你厌恶的事情上。下面是本文库为您推荐。

  一、当前巡察整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巡察机构问题及原因。

  1、思想认识和工作布局有误区。巡察是一个发现问题、报告问题、反馈移交问题、整改问题的整体,但在实际巡察中,巡察办和巡察组把精力部署多用在巡察了解发现问题上,无论是巡察规划、巡察计划,还是巡察方式方法上,都有一套较为科学合理的做法,发现问题的深度广度和质量不断提高,而对于巡察反馈移交后的整改办理工则较少顾忌,把巡察反馈移交看作是巡察的终点,巡察整改成了盲区。另一方面,巡察组反馈移交后就意味着解散,特别是异地交叉的巡察组,更是不见踪影,由巡察组审核整改落实情况报告的制度规定不能得到落实,难免会形成无人负责巡察整改的局面。

  2、反馈移交问题质量不够高。由于种种原因,有的巡察组组成成员素质不大适应巡察工作,巡察定位不够准确,对问题和问题线索的理解有偏差,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表述问题也不明确,使得巡察报告质量存在一些不足,反馈的问题和移交给被巡擦单位的问题线索不够明确具体,对一些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和法律规定模糊的问题把握不准确,甚至反馈移交对象明显不合适。上述情况,使得被巡察单位不容易核查整改,出现巡察整改难点。

  3、制度和机制不健全,整改监督责任不够明确。巡察工作制度对巡察组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巡察工作报告和巡察意见反馈作了明确的要求,"发现不了问题是失职,发现问题不如实报告是渎职"的刚性问责机制,更是突出了巡察工作人员发现问题的主体作用,而对被巡察单位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则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和统一可操作性强的评判标准,也没有形成一整套的责任追究机制,责任追究难以落到实处,出现拖延应付整改现象,一些问题被高高拿起轻轻放下。目前,有关规定明确了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是监督整改落实的主体,但在具体整改中,这一规定没有能够实际操作。

  (二)被巡察党组织的问题及原因。

  1、整改主体责任树得不牢。被巡察单位往往对巡察的重视程度较高,配合1支持巡察的主动性较强,巡察组一旦撤出,就感到巡察已经结束,巡察时绷紧的弦就会放松,在反馈意见时也会心跳一阵子,至于如何整改,则很容易护短掩丑,得过且过。这就导致制定的整改方案不务实,缺乏实际操作性,缺乏针对性,整改措施不具体,空话套话多,真招实招少。整改中以新的制度规定覆盖原有的制度规定,以教育活动掩盖问题的整改,问题线索处理上能推就推,能轻就轻,能解释说明不依规处理。

  2、责任担当意识不够强。一些党组织抱有观望情绪,怕触及矛盾,怕揭丑亮短,认为处理了违规违纪人员会损害集体荣誉,掩盖单位政绩,只想开门谈成绩,关门说问题,把违规违纪的人员袒护起来,把失职失察的责任包装起来,不敢动真碰硬。有的党组织习惯于把落实整改的责任推给纪检部门,不直接面对矛盾,隔岸观火,达不到应有的整改效果。

  二、破解巡察整改存在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建立规范化巡察队伍。进一步建立健全巡察机构,落实专职巡察人员行政编制,组建相对稳定的巡察组。理顺巡察队伍的管理体制,建立规范的巡察整改机制,把巡察组撤出巡察的终点明确到巡察整改公开环节。规定巡察办体现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意志的领导地位,明确巡察办的整改监督职权。

  (二)进一步压实整改主体责任。以制度规定的形式把"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理念传导到各级党组织中,树牢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的意识,形成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直接抓整改的机制。加强整改台账式管理,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措施及时间清单,使整改可跟踪、可评价、可问责。在此基础上,巡察办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动态跟踪督办检查,并建立督办事项档案,对督办事项实行统一管理,对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责任人,有权通报约谈,维护巡察的严肃性、权威性,确保整改落实取得实效。

  (三)灵活运用整改方法。在整改中,被巡察党组织可区分共性和个性问题,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共性问题,及时开展专项治理,迅速整改落实,促进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推进标本兼治;对违规违纪人员,采取个别约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示教育以及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问责,做到处理个别人,警醒大多数。巡察办可采取电话督办、发函催办、听取汇报、实地查看和组织群众检验整改效果的方式,使整改工作落到实处。

  (四)强化整改问责追责。明确要求被巡察党组织对问题线索逐项核查。不但要核查事实,还要对照纪律规定确定问题性质和处理依据。对巡察意见整改不到位、敷衍整改、虚假整改、拒不整改的,巡察办不等不靠,及时向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提请约谈问责。对不依规依纪追究责任人的责任,不采取教育警示措施,避重就轻,小而化之等的失职渎职行为,依据《纪律处分条例》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对因问题没有核查处理而造成恶劣影响或重大损失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健全巡察整改制度。规定巡察组长是巡察反馈意见监督整改的第一责任人,审签整改情况报告,巡察办负有督促整改监督的责任,进一步细化巡察机构督促检查整改的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活用督查措施,真正做到问题整改的责任主体受监督,不作为或慢作为的受到追究,有效解决责任主体和整改目标不明确、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不落实和整改工作虚脱的问题。被巡察单位接受反馈意见和问题线索后,在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的同时,拉出问题线索清单,建立整改台账,核查一个,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违纪违法问题以惩处促教育震慑,对作风建设问题以整治促纠正转变,最终使整改内容、目标、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同时,以签订责任书的形式,明确被巡察单位党组(党委)主要负责人是落实整改的第一责任人,从政治高度抓实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对在整改回访或者其他形式发现整改报告不真实的,对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严肃依规依纪追责。特别是要有"我作为党组(党委)书记,对此报告的真实性作出承诺。如果不实愿承担纪律责任"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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